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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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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据民政部2024年底的数据显示,中国共有社会组织87.2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1133.8万人。[1]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所有社会团体都必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在几十万个社会组织中,全国性组织約2300个,其中200多个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在这其中又以23个社会团体最为特殊,他们虽是非政府组织,但实际上具备一定政府职能。而在这23个社会团体中,又以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影响最为广泛,这三个团体为社会群团组织,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全国各级工会、青少年、妇女开展协调服务,故在中国有很大的影响力。

中央编办管理机构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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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範圍規定》第八條規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各級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列入公務員範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組通字〔2006〕28號)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等21個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機關工作人員,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範圍。[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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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该省部级单位目前由党和国家领导人兼任正职负责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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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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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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