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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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微小修訂簡易規定的條文
[编辑]通過: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雖有以上規定,惟如該提案:
- 為提議對既有方針指引等規定發起內容調整提案(不包括新增與廢除完整方針指引或章節方針指引等規定的提案);且
-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為對方針指引等規定的單純語法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且無人對相關修訂提案是否單純語法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提出合理質疑;或
- 並未實際更動方針指引文本,
提議條文
雖有以上規定,惟如該提案:
- 為提議對既有方針指引等規定發起內容調整提案(不包括新增與廢除完整方針指引或章節方針指引等規定的提案);且
- 符合以下至少一個條件:
- 為對方針指引等規定的單純語法調整、單純格式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且:
- 無人對相關修訂提案是否單純語法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提出合理質疑;或
- 無人對相關修訂提案是否單純格式調整提出合理質疑,且無人對相關修訂提案的必要性提出合理質疑;
- 並未實際更動方針指引的有效用詞,
- 為對方針指引等規定的單純語法調整、單純格式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且:
將“單純格式調整”列為可適用微小修訂簡易規定的情況之一,並引入“有效用詞”的概念,避免顯然不可能影響文本意思的文本(包括但不限於文字、標點符號等)更動妨礙提案適用微小修訂簡易規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4日 (三) 08:51 (UTC)
- 依下方意見於2025年12月26日 (五) 00:41 (UTC)調整一處用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6日 (五) 00:41 (UTC)
- 支持这一调整,但是这个提案本身的内容可能有一些语病,比如阁下增添了
无人对相关修订提案是否单纯格式调整提出合理质疑,且无人对相关修订提案的必要性提出合理质疑
,其应该属于2所列出的第一个条件的条件之一,按你表述的意思应当是无人对相关修订提案是否单纯语法调整、错别字更正或现实性对应调整(事实性修订)提出合理质疑;或无人对相关修订提案是否单纯格式调整提出合理质疑,且无人对相关修订提案的必要性提出合理质疑
属于子条件,然而却用了符合以下至少一个条件
,这里一般会理解成,从2.1、2.2、2.3之中至少一个,但是从之一修改到至少一个,人们会发现没有2.3。实际情况是2.1.1、2.1.2之中满足一个达成2.1、以及单独的2.2,实际上还是原条案之一中描述的一部分。 - 然而我认为2.1.2应当与2.1.1同时满足,且无需单列,故我提议改为下:
- --Luoniya(留言) 2025年12月24日 (三) 23:18 (UTC)現行條文雖有以上規定,惟如該提案:
- 為提議對既有方針指引等規定發起內容調整提案(不包括新增與廢除完整方針指引或章節方針指引等規定的提案);且
-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為對方針指引等規定的單純語法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且無人對相關修訂提案是否單純語法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提出合理質疑;或
- 並未實際更動方針指引文本,
- 該修訂提案可立即執行,而毋須跟從基本規定。如該修訂提案有實際更動方針指引文本,修訂者在立即執行修訂後應在{{Bulletin}}的「公告」欄位加入連結宣告該修訂已獲通過。
提議條文雖有以上規定,惟如該提案:- 為提議對既有方針指引等規定發起內容調整提案(不包括新增與廢除完整方針指引或章節方針指引等規定的提案);且
-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無人對相關修訂提案的改动或必要性提出合理質疑:
- 為對方針指引等規定的單純語法調整、單純格式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或
- 並未實際更動方針指引的有效用詞:
- 該修訂提案可立即執行,而毋須跟從基本規定。如該修訂提案有實際更動方針指引的有效用詞,修訂者在立即執行修訂後應在{{Bulletin}}的「公告」欄位加入連結宣告該修訂已獲通過。
- 本人的语法中,也未强制要求 语法调整、错别字更正与现实性对应调整需证明必要性,采用的是
相关修订提案的改动或必要性提出合理质疑
中的或的说法,不过承认可能会造成一定歧义。 - 本人发现本人早上的论述中,没有很好以及完全的表达我真正想表达的语病,本人实际的意思如下:
- 一、2.2没有任何限制,实际上单纯更改其他用词,可能会涉及到个人喜好,会有人提出必要性和合理性质疑,阁下对2.1分别有2.1.1限制和2.1.2限制,却没有对2.2进行限制。本人通过改动,将2.1.1和2.1.2合并,并覆盖到整个第二条
- 二、“而”的用法,而在此处指并列关系,即和。但中文中而可以表转折即然而,故应当避免用歧义用词。
- 本人的语法中,也未强制要求 语法调整、错别字更正与现实性对应调整需证明必要性,采用的是
- 三、2.1和2.2的互斥性,即
单纯语法调整、单纯格式调整、错别字更正或现实性对应调整
是不可能会改动方针实际有效用词的,故应当用之一,而不是至少一个条件。即一笔编辑中,就算同时更改了这两件事,也该拆分来看。--Luoniya(留言) 2025年12月25日 (四) 11:56 (UTC)- @Luoniya:(1)2.2的情況一般不會有人特別管,又或許我這樣說,一般不會有人故意地不斷觸發2.2,因此限制2.2是不必要的。(2)在現代白話文中單獨使用「而」表達轉折關係的情境非常罕見,而且規則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中文維基百科規則文本)向來不會單獨使用「而」表達轉折關係,因此「歧義」之說不成立。(3)這說明你不理解「有效用詞」的概念,「有效用詞」指會(理論上或實際上)影響條文意義的用詞。比如「無人對相關修訂提案是否單純語法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提出合理質疑」中的「合理」是有效用詞,因為去除此詞會導致只要提出質疑,不論質疑是否合理,均不能適用微小修訂簡易規定。尤其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會因應社羣現實的執行情況而調整條文的字面意思,此時不可能存在沒有任何有效用詞被更動的情況(注意:增加也算更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5日 (四) 12:19 (UTC)
- 一、无人做不代表无必要限制。
- 二、实在不能苟同阁下的观点,强烈建议保留“且”而不是换成“而”。毕竟除转折外,而还可以表递进,实在无法代替此处的且。
- 三、理解阁下的意思,撤回之前观点。但进而认为2.2有单列必要,因为第二条必须满足2.2。--Luoniya(留言) 2025年12月25日 (四) 13:47 (UTC)
- @Luoniya:(1)中文維基百科向來不認可這種性質的規制。(2)無法同意你對「而」字的錯誤見解,但我個人分析文意後不反對用回「且」。(3)反對,這會對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造成額外約束,違反了社羣當初制訂微小修訂簡易規定的用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5日 (四) 14:59 (UTC)
- 一、不太了解。既然如此,不再坚持。
- 二、略。
- 三、那本人可能确实对此有一定误读。撤回本人“
但进而认为2.2有单列必要,因为第二条必须满足2.2。
”。 - 即不再坚持对2.2加以限制。撤回可能会导致误读的2.1.1和2.1.2的合并。保留,用“且”而不是用“而”。撤回因误读而导致的2.1和2.2的互斥性问题。撤回可能会导致额外约束的2.2单列问题。--Luoniya(留言) 2025年12月25日 (四) 15:37 (UTC)
- @Luoniya:(1)中文維基百科向來不認可這種性質的規制。(2)無法同意你對「而」字的錯誤見解,但我個人分析文意後不反對用回「且」。(3)反對,這會對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造成額外約束,違反了社羣當初制訂微小修訂簡易規定的用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5日 (四) 14:59 (UTC)
- @Luoniya:(1)2.2的情況一般不會有人特別管,又或許我這樣說,一般不會有人故意地不斷觸發2.2,因此限制2.2是不必要的。(2)在現代白話文中單獨使用「而」表達轉折關係的情境非常罕見,而且規則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中文維基百科規則文本)向來不會單獨使用「而」表達轉折關係,因此「歧義」之說不成立。(3)這說明你不理解「有效用詞」的概念,「有效用詞」指會(理論上或實際上)影響條文意義的用詞。比如「無人對相關修訂提案是否單純語法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提出合理質疑」中的「合理」是有效用詞,因為去除此詞會導致只要提出質疑,不論質疑是否合理,均不能適用微小修訂簡易規定。尤其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會因應社羣現實的執行情況而調整條文的字面意思,此時不可能存在沒有任何有效用詞被更動的情況(注意:增加也算更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5日 (四) 12:19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