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ON
ITU-T G.984 是實現千兆PON(Gigabit Passive Optical Network,GPON)的一系列標準。它通常用於光纖入戶(fibre-to-the-premises,FTTP)的最後一公里。
GPON 對光介質和用於接入的硬件提出了要求,並定義了以太網幀轉換為光信號的方式,以及該信號的參數。OLT(光線路終端)與 ONT(光網絡終端)之間的單條連接帶寬為下行 2.4 Gbit/s、上行 1.2 Gbit/s,少數情況下為對稱的 2.4 Gbit/s,並通過由標準定義的時分多址(TDMA)協議在最多 128 個 ONT 之間共享。GPON 規定了錯誤糾正(Reed–Solomon)和加密(AES)協議。GPON 還定義了一種線路控制協議(OMCI),其中包括認證(GPON 序列號和/或 PLOAM 密碼)。與此前拓撲更簡單的 EPON 標準不同,GPON 通過 OMCI 將以太網數據包封裝到虛擬 GEM 端口、TCONT 隊列和 VLAN ID 中。
GPON 所使用的光纖電纜和連接器類型並沒有嚴格規定,但通常採用 SC/APC 連接器。
主要的光信號發射端稱為光線路終端(OLT),位於電信運營商的機房內。OLT 內的激光器會將光子從機房發送到由玻璃和塑料組成的光纖電纜中,最終終止於無源光分路器。分路器會將來自機房的單一信號分成多個信號,可發送給多達 64 位用戶。單個激光器服務的用戶數量由運營商的網絡設計標準決定,運營商也可以選擇將用戶數減少到 32 個。此外,運營商還可以選擇進行兩級分光,例如先分為 8 路,然後在更遠的線路上再次分光。中央機房與用戶站點之間的最大距離可達 20 公里,但為了保持較高的服務質量,運營商通常會將其限制在 16 公里以內。
與 ADSL 技術不同,ADSL 在機房與家庭之間的距離增加時會出現性能下降,距離超過 3 公里時信號損失嚴重;而光纖機房可以覆蓋高達 16 公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