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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政府來源一般屬於可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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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收录标准》有云:

於是,有一些維基人基於某事物之監管者與其有「緊密聯繫」而(再三)提刪條目,又或是提存廢覆核,並對條目之存廢以及其來源抱持過分嚴格的標準。對於以上條文,維基百科行政員J. Wong君在有關香港交通運輸方面的條目的收录标准,有以下解釋:

故而,我們不應將政府來源視為不可靠來源,並且因條目只有政府來源或議會來源而提刪(當然,這並不意味著鼓勵維基人創立只有政府和議會來源的條目,條目的來源越具多樣性越好)。《刪除方針》亦有云: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嘗試盡力挽救條目只有在無任何可靠來源,且不符任何方針、指引或广为接受的論述時,再考虑作出提刪。

當然,以上內容並不是只適用於香港;它適用於任何能夠使用可靠的政府的來源的條目。

但政府来源也不是必然可靠和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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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来源涵盖多种类型,例如法律文件、统计数据、公告及宣传材料等。由于其写作目的与发布机制不同,其可靠性亦应分别判断,而不应一概而论。

同时,“可靠来源”并不等同于“内容必然正确”。维基百科的要求是可供查证性,而非追求绝对真理,可靠来源的职责在于提供可追溯的记录,而内容本身的争议应通过中立的叙述来解决。因此,在引用政府来源时,应根据其性质进行适当归因,例如“某政府报告指出……”。

对于带有明显立场或宣传性质的内容,应审慎使用,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结合其他独立来源进行平衡呈现。当不同来源之间存在分歧时,应反映各方观点,而不应仅因对某一来源内容的质疑而完全否定其引用价值。

對於想寫優特條目的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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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論述主要是想替部分條目“保命”,而不代表維基百科鼓勵整個條目都只有政府的來源。如果你是想寫優特條目的話,你寫著寫著就會自然發現只有政府的來源是根本不夠你去寫好的條目的,所以自己寫條目的時候對來源的標準嚴格一些不是壞事,整個條目都只有政府的來源只是無可奈何的情形。如果可以的話,就算你真的成功用政府的來源來確保條目主題符合收录标准,請你還是找些其他的來源來寫條目,這樣條目能涵蓋的東西肯定只會多而不會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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