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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收錄標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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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立列表收錄標準為正式指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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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討論出現了對於草案條文過於寬鬆的反對意見。雖然我在當時的討論中提到條文過嚴可能會使各種歷任公職人員列表、各種政區列表等誤中副車,但遺憾地並未獲得所有表達反對意見者的回應。因此,我方才重新調整一次草案條文,將“存在可靠來源以列舉、表格等方式羅列、討論了某一項目集合”且“存在獨立可靠來源介紹了該集合中的至少一個項目”變更為須由社羣經討論個別確定是否滿足收錄標準的情況。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17日 (六) 12:44 (UTC)回复

方才在草案中加入了“列表條目不因滿足本指引的要求而無須遵守列表格式手冊屬章節方針/指引的部分的要求”一句,特此通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18日 (日) 14:12 (UTC)回复
那就相當于回退到版本85977544,反正「须由社群经讨论个别确定是否满足收录标准的情况」的意思就是专题收錄标準。不过,如果有些「公职人员列表」没有独立可靠来源介绍,是否需要想办法收錄之可能需要打個问号。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1月17日 (六) 13:12 (UTC)回复
@魔琴“‘須由社羣經討論個別確定是否滿足收錄標準的情況’的意思就是專題收錄標準”不太對,我的意思是社羣到了AFD(或另外的客棧、RFC討論)的時候要就該等列表個別商討是否滿足收錄標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17日 (六) 13:19 (UTC)回复
这樣的流程感觉有点奇怪。等等其他人的意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1月20日 (二) 19:31 (UTC)回复
@魔琴這確實是前所未見的安排,但考慮到列表條目本身的複雜情況,這種另類的安排其實還是值得嘗試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21日 (三) 01:45 (UTC)回复
不认可这种改法。没有意义。notability本来就是指引,且能走到AfD,必然是个案争议具体分析。要这样写,升指引与否没有意义,甚至建这个页面也没有什么意义。我和刘君一样,希望把WP:独立列表更新一波,不然内容组织太乱了。之前考察过列表相关指引,英维版本已经领先中维了。如列表可以有“列表之列表”(列表索引)套娃,timeline和outline技术上也是列表。所以英维不谈列表的notability,这件事本身没什么意义。想象“WP:Notability/条目”,好像是GNG,但是GNG不会叫“WP:Notability/条目”。--PexEric 2026年1月22日 (四) 19:15 (UTC)回复
GNG和其他专题收录标准本来就能管列表。如果是仿照GNG搞个“通用独立列表收录标准指引”,和英维一样,直接扩充进WP:N不好吗?--PexEric 2026年1月22日 (四) 19:22 (UTC)回复
条目和列表祗是内容组织形式不一样。同一个主题有notability自然有notability。比如“某某建筑群”是一个文保单位(有notability),我可以写成条目(历史沿革、保护经过等成段语言),也可以写成列表(用一个大列表罗列建筑群中建筑物的名称、坐标,还能放图片)。这其中notability不以内容展示形式变化而变化。总之“独立列表”是一个大筐,能放很多东西(至少从英维来看);条目的notability和列表的notability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可靠来源以列举、表格等方式罗列、讨论了某一项目集合”和“存在独立可靠来源介绍了列表集合中的至少一个项目”两条标准,本质上都是在定义GNG中“有效介绍”这件事(像是“有效介绍(列表)”而不是“收录标准(列表)”),即能写成列表的主题,你说它有notability(获得有效介绍→符合GNG),根据了什么。那么首先,列表中的表格要被有效地介绍,其次,表格的项要被有效介绍来保证WP:LISTD。这是自然产生的;更深意义上,不是新的标准或特定领域的细分特例。--PexEric 2026年1月22日 (四) 19:45 (UTC)回复
(你這留言的排列方法一開始讓我以為你被盜號了)“要這樣寫,升指引與否沒有意義,甚至建這個頁面也沒有甚麼意義”不正確,「存在可靠來源以列舉、表格等方式羅列、討論了某一項目集合」且「存在獨立可靠來源介紹了該集合中的至少一個項目」的列表在嚴格執行現行GNG的情況下不可能被提AFD而還能獲得保留,管理員如果真判保留了,那就是管理員怠職了。「須由社羣經討論個別確定是否滿足收錄標準的情況」把嚴格執行現行GNG的情況下不可能的情況變為可能,為社羣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與自由度。我自己的意見是如果沒有一個現成的en:Wikipedia:Stand-alone lists的譯本,那談更新WP:独立列表之事只能淪為空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23日 (五) 13:56 (UTC)回复
代為調整排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2月3日 (二) 13:14 (UTC)回复
我只能說,現在的風氣讓我覺得,即使在英維那25個列表得到維基媒體基金會推薦,這些列表在中維很容易面對存廢討論、甚至難以存留:例如畫家列表,即使是更限縮的成人另類藝術家列表都有問題了;更廣泛的「畫家列表」會不會被保留都是未知數。
這很難讓人鼓起信心撰寫。
我期待的,有關列表的政策或指引,最低限度,要讓人能有信心透過該政策,保留那25個列表。--Saimmx留言2026年1月23日 (五) 16:35 (UTC)回复
前一個版本的提案直接容許所有「存在可靠來源以列舉、表格等方式羅列、討論了某一項目集合」且「存在獨立可靠來源介紹了該集合中的至少一個項目」的列表滿足收錄標準,但當時被批評過於寬鬆,就更別說你提的那些相當可能無法滿足「存在可靠來源以列舉、表格等方式羅列、討論了某一項目集合」且「存在獨立可靠來源介紹了該集合中的至少一個項目」的條件的列表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24日 (六) 01:09 (UTC)回复
唉…我也很無奈啊。目前如此苛刻的標準是要怎麼寫列表。但是聽你這樣說,也許該把期望降得更低,再等到未來會有什麼轉機?總之希望這次能先人種樹吧。--Saimmx留言2026年1月24日 (六) 05:45 (UTC)回复
  • 我仍然認為,常見的歷任公職人員列表、各種政區列表屬既有習慣,應該另設專屬標準。
  • 列表與「列表的列表」(就如列表的索引)屬不同性質。
--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1月29日 (四) 11:04 (UTC)回复
en:Wikipedia:Stand-alone_lists#Notability的段落很耐人尋味。儘管英維有「Lists that fulfill recognized informational, navigation, or development purposes often are kept regardless of any demonstrated notability.」的慣例,但這斷言在中維的挑戰遠遠高於英維。--Saimmx留言2026年1月29日 (四) 13:45 (UTC)回复
給一點想法,我對enwiki的列表觀察是,幾乎看過的enwiki的列表,不會有大量的紅連,而本地的列表,通常是利用列表內部分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或是一個大主題假設此列表內的內容都預期可以符合關注度。若方向能夠定位為,一個列表都是藍連或是包含綠連組成的,即使收入紅連也要附上來源,若是都由符合收錄標準的內容總成列表,沒有來源也是允許的。但若是如乾隆六十年乙卯恩科浙江舉人列表這樣的列表,大量紅連且無參考來源(請注意這是有巡查豁免資格的使用者建立的),那就不應該建立。--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29日 (四) 14:37 (UTC)回复
我認為如某列表有擴充至特色列表的潛力,或存在已為特色列表的同類列表,而該列表仿照該等特色列表編寫,則可斷定該列表符合收錄標準。皇家水手 2026年1月30日 (五) 01:43 (UTC)回复
感覺這標準有點循環論證,而且對冷門領域的列表不太友善。但我懂你的意思。--Saimmx留言2026年1月30日 (五) 02:09 (UTC)回复
嗯……所以,有共識嗎,目前?--Saimmx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6:40 (UTC)回复
沒有。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4日 (三) 12:20 (UTC)回复
唉……我前幾天才在英維受過一次AFD洗禮:那次我把定義弄得太過狹隘,被他人指有WP:CROSSCAT之虞──當初是因為你維太苛刻,所以想出這種夠限縮的定義,結果這定義反而被說太狹隘。開了眼界。--Saimmx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2:31 (UTC)回复
雖然應該是沒辦法訂定新的收錄標準了,但留下幾個能參考的點:
  1. 支持修改方認為,目前社群對列表類條目過度苛刻。因此需要有獨立於GNG的收錄標準。
    1. 原因是列表性質與GNG不相同,但是在嚴格執行GNG的前提下,列表容易被刪除。
  2. 反對修改方認為,列表也是條目,因此可以用GNG的邏輯考慮。
  3. 中维的列表政策落後英维版本一大截。
  4. 或許考慮大修WP:独立列表的內容。
  5. 列表定義或許需要社群以具體條目討論。
  6. 英维的列表連結通常是藍連。中维應考慮以藍連與綠連(外文有但這裡沒有翻譯)為主的列表。
  7. 可考慮以特色列表類推。
--Saimmx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3:31 (UTC)回复
對6這點有些疑問。
當列表列出的項目不符合收錄標準時應如何看待?
例如巴士線列表(List of bus routes in Penang英语List of bus routes in Penang),該列表的所有巴士線均沒有條目,藍連只在介紹巴士線途經地點時出現,但列表本身可能符合收錄標準。
又例如詞語列表(Glossary of 2020s slang英语Glossary of 2020s slang),WP:維基百科不是詞典,所以不可能每個詞語均符合收錄標準,但詞語列表本身就可能符合收錄標準(?),當然每個詞語的介紹會有一些藍連。
又例如這個List of airline codes英语List of airline codes,這種比例又是否算是太多紅連?
我感到的疑惑是,有多少藍連、綠連或紅連,似乎與列表是否應該收錄並沒有太大關係,如果某列表列出的項目不加連結,自然就沒有紅連問題了,但理論上一個沒有連結列表,亦有可能符合收錄標準的,例如列出的人物其實每位都符合收錄標準,只是現在這些人物都未有條目。--有線耳機(留言) 2026年3月6日 (五) 16:34 (UTC)回复
第六點擷取自Tisscherry的意見。但你的反例確實能挑戰他「enwiki的列表,不會有大量的紅連」的斷言。
他這點似乎是想強調列表中「收錄標準」與「可驗證性」的重要性,並把連結與參考資料多寡與列表收錄標準掛勾;按照他的說法,當列表列出的項目不符合收錄標準、且無參考來源時,這個列表確實該被刪除。
本人對此點不置可否,但因為以目前條件而言,不可能在討論新定義有什麼進展,因此只能暫時總結目前的討論要點。總之,感謝你的意見。當後人有討論的條件時,你對於第六點的意見也很重要。--Saimmx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6:50 (UTC)回复
我想到了WP:闖紅燈,我表達不好讓人覺得斷言抱歉w,我主要的用意是,若要修訂個本地的標準,那是不是能參考別人家好的地方來看看,兩個列表嘛都有維護模板,第一個我覺得好的地方是,沒有大量的紅連造成假象預期這些都可以被建立條目只是沒空,第二個列表好的地方是,幾乎是能給來源都給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7:40 (UTC)回复
“沒有大量的紅連造成假象預期這些都可以被建立條目只是沒空”是否成立我有些疑問。我記得有人提過在FL標準改為看紅色連結比例後,有列表因為完全沒有紅色連結(但也幾近完全沒有連結)而成功當選FL的,但從那篇列表的內容來看,不會有人預期那些列表項都(應該)有條目。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7日 (六) 00: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