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草稿命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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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性修訂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鑒於草稿化實際上可以將頁面移動為頁面建立者的用戶子頁面,現建議將WP:草稿命名空间#草稿化的標準中的兩處“草稿命名空間”、WP:草稿命名空间#草稿化操作指南中的一處“草稿命名空間”與WP:草稿命名空间#異議中的一處“草稿空間”更改為“草稿命名空間或條目主要實際貢獻者的用戶子頁面”。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9日 (一) 15:18 (UTC)
- 修改於2025年12月30日 (二) 06:34 (UTC)。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30日 (二) 06:34 (UTC)
- @魔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9日 (一) 15:18 (UTC)
- 或許寫「條目主要貢獻者」比較適合,畢竟有些條目創建者可能不是主要貢獻者--象象🐘(留言|貢獻) 2025年12月29日 (一) 16:05 (UTC)
- 那比照G20改為“草稿命名空間或條目主要實際貢獻者的用戶子頁面”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30日 (二) 02:32 (UTC)
- 我觉得公共条目改成公共草稿比较優雅一点,改成私人草稿就引入了用户自治空间的限制,可能对其他用户有一定阻碍。(比如能否编辑、对草稿化有异议能否移动等。)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2月30日 (二) 05:41 (UTC)
- 頁面內容若位於草稿空間,不會因違反基本方針而被快速刪除(例如屬破壞、明顯廣告或具攻擊性)
- 该条目的质量明显不符合标准,
- 短時間內不能預期有编者在條目命名空間改善該頁面,且
- 该條目没有侵犯著作权的内容。
或者,若该条目的作者明顯有利益冲突,須依而未依Wikipedia:利益衝突#利益衝突的種類和編輯指引提請{{AFC submission}},巡查者亦得将其移至草稿命名空间,此時應提醒作者遵守利益衝突編輯之規定。
(略)
- 將目標頁面移動到草稿命名空間。
- 如移動者是管理員、巡查員或回退員,請使用「移動不留重新導向」功能。
- 如移動者沒有以上權限,請對移動所產生的重新導向頁按WP:CSD#R2提請快速刪除。
(略)
頁面僅能單方面移動到草稿空間一次。若有人提出反對就不再是無爭議的移動,此時該頁面必須透過其他流程處理,如刪除、小作品化、加上維護清理標記等,但任何剪貼移動操作不得視為合理反對與爭議。- 頁面內容若位於草稿命名空間,不會因違反基本方針而被快速刪除(例如屬破壞、明顯廣告或具攻擊性)
- 该条目的质量明显不符合标准,
- 短時間內不能預期有编者在條目命名空間改善該頁面,且
- 该條目没有侵犯著作权的内容。
或者,若该条目的作者明顯有利益冲突,須依而未依Wikipedia:利益衝突#利益衝突的種類和編輯指引提請{{AFC submission}},巡查者亦得将其移至草稿命名空間或條目主要實際貢獻者的用戶子頁面[1],此時應提醒作者遵守利益衝突編輯之規定。
(略)
- 將目標頁面移動到草稿命名空間或條目主要實際貢獻者的用戶子頁面[1]。
- 如移動者具備「移動不留重新導向」權限,請使用該權限。
- 如移動者沒有「移動不留重新導向」權限,請對移動所產生的重新導向頁按快速刪除方針R2條提請快速刪除。
(略)
頁面僅能單方面移動到草稿命名空間或條目主要實際貢獻者的用戶子頁面[1]一次。若有人提出反對,就不再是無爭議的移動,此時該頁面必須透過其他流程處理,如刪除、小作品化、加上維護清理標記等。
然而,任何剪貼移動操作不得視為合理反對與爭議,而如果草稿化是頁面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請求的處理結果,任何人均不得以移動頁面的方式提出異議,有異議者須在存廢覆核請求提出。
暫定擬議條文如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1日 (四) 00:39 (UTC)
- 公示1月1日的擬議條文7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9日 (五) 05: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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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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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Srapoj的这则意见,《草稿化》指引实际上没有规定草稿化的期限。如果草稿化没有期限,那麼巡查员相當于能在条目命名空间执行删除权,且在快速删除标準O7的配合下能够事实上慢速删除一個条目,因此建议规定草稿化的期限。
新条目巡查在技術上的失效时间是30日,但是先前英文维基百科讨论认为90日内建立的条目也够新,因此规定「90日以前建立的条目」不得草稿化。不知道这樣的限制是否適用于中文维基百科。
通知先前相关讨论參与者@1F616EMO、GZWDer、MilkyDefer、S8321414、Sanmosa、日期20220626、自由雨日。额外通知@Hzt0208042508415531 tw。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1月3日 (六) 05:23 (UTC)
- 如果草稿化是頁面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請求的處理結果,應不受此限。除此以外無其他意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3日 (六) 05:32 (UTC)
- 目前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草稿化只說“舊條目.....不應直接草稿化”,確實沒有規定多少天,但實際在檢查時發現有人將建立了幾個月且天數大於30天的新條目移動到草稿。所以90日可以接受吧。--日期20220626(留言) 2026年1月3日 (六) 05:34 (UTC)
- 重提此事是因为2025年10月已经发生过关于草稿化期限的争论(不过当时社群的注意力被后来的事件分走了)。另@Kurgenera。--Srapoj(留言) 2026年1月3日 (六) 05:43 (UTC)
- 但英文維基百科關於不應草稿化的理由的段落寫的是
Editors should generally avoid moving an article to draftspace in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我暫時不覺得需要設定硬性期限,但可以將90天寫成建議的期限就是了。--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6年1月5日 (一) 01:51 (UTC) - “如果草稿化是页面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请求的处理结果,应不受此限。”我認為此意見可行,維持30天的期限比較好,如果30天后仍有考慮草稿化,務必通過討論提出申請為宜(我之前犯了錯誤,草率地移動到草稿之前,看到說30天后需要提出討論申請草稿化、但TW未有此功能,我也不知道怎麼操作)。辱包专家(V • T • C) 2026年1月3日 (六) 14:23 (UTC)
- 反對設置任何期限。內容若通篇嚴重不符社群內容規範,但沒有刪除的必要,則應被移離條目空間,讓編者先於草稿空間改善內容再恢復至條目空間;但此須停止刪除廢棄草稿配合。容許此等內容繼續存在於條目空間像是表示只要未被發現(熬過了30/90天),多麼差質素的內容(但又未至有直接刪除的必要)都可以繼續存留在條目空間,內容規範恍如形同虛設。--路西法人 2026年1月4日 (日) 11:30 (UTC)
- 一個2010年建立的條目,有人覺得素質差,就可以直接丟到草稿?那afd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反正覺得條目不行,直接丟草稿,也不用提刪了,而且就目前草稿會被自動刪除的情況下實際上就留下給人鑽空子的空間把舊條目變相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6年1月4日 (日) 11:57 (UTC)
- 是,內容質素差到一個點(但又不是應該完全刪除無可改善的條目)就應該發還草稿。
但此須停止刪除廢棄草稿配合
,前面説過了。--路西法人 2026年1月5日 (一) 01:57 (UTC)
- 是,內容質素差到一個點(但又不是應該完全刪除無可改善的條目)就應該發還草稿。
- 我认为明显不能成为条目(包括但不限于无来源、照搬机器翻译等)可以无期限限制,直接移到草稿或个人页面,又或经讨论移动,不受限制。辱包专家(V • T • C) 2026年1月4日 (日) 17:19 (UTC)
- 可以通過AfD執行草稿化。不是說只有巡查員纔能移動。移動到草稿相當於「在條目空間中刪除」,並不是說我們不自動刪舊草稿就好像沒有害處一樣。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日 (一) 09:10 (UTC)
- 要從條目空間移動至草稿的條件,自然應該是常人能同意內容質素不適合保留在條目空間。內容質素差劣、缺乏更新、無法查證是否事實等內容反而是損害維基百科公信力的問題,存在已久而未被巡查的劣質內容並非保留損害維基百科可信度的內容的合理原因。只要有空間可以直接基於既有內容改善(即基礎符合要件但僅是內容質素不佳),就不應該被移動(或可以提出合理異議移回)。既然設有異議機制,在被草稿化後若有用户有合理理據認為條目適合繼續保留在條目空間,自可提出異議並移回。自動將草稿化操作通過過濾器標記以便複檢即可。--路西法人 2026年2月24日 (二) 06:42 (UTC)
- 过滤器確实是审查巡查员是否合规移动的解决方案,但是这個提案根本没有说要去「
保留損害維基百科可信度的內容
」,而是说「超过30/90天的条目,不应该(或者按照S8321414的说法,不建议)走草稿化程序,应该(或者建议)走AfD」。英维存在90天的期限,也没见他们的条目会怎麼损害维基百科的可信度。超过一定期限的老条目可能有excerpt引用、重定向、合併关係、非自由媒体等等,我觉得还是走AfD更加安全。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4日 (二) 16:18 (UTC)- AfD是「提報刪除的條目」,草稿化不是刪除內容而只是取消公開發佈,草稿化可以作為AfD的結果(也就是「不刪除」的結果之一),但AfD不應該成為處理所有質量不合格但不至於要刪除的條目的平台。可能有XXX等各種情況的陳舊條目就該由巡查員在草稿化前檢查,合理情況的移動不應該禁絕。--路西法人 2026年3月12日 (四) 04:13 (UTC)
- 目前的情況是非巡查員也可以做到將舊條目移動到草稿,所以是否要在技術上限制非巡查員的這一權限。--日期20220626(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7:12 (UTC)
- 魔琴提议时说这样的效果是未经讨论的“慢速删除”——考虑到通常最可能为条目完善花时间或为其辩护的是条目的创建者,而他们的兴趣很可能被时间消磨,条目被悄悄草稿化之后很可能没人会捞。存废讨论起码提供了多一点的机会。--Srapoj(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1:31 (UTC)
- 條目創建人要是不同意移動,可以自己移回條目空間。我倒是擔心隨意移動到草稿的話,會被擾亂的老用戶鑽空子,比如他只是單純討厭條目的內容,就擅自移動到草稿,而且也不通知條目創建人。--日期20220626(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1:44 (UTC)
- 所以可設過濾器為所有草稿化移動操作添加標籤,以便複檢。不符合草稿化標準或未盡通知義務的自然可以退回。--路西法人 2026年3月12日 (四) 16:07 (UTC)
- 條目創建人要是不同意移動,可以自己移回條目空間。我倒是擔心隨意移動到草稿的話,會被擾亂的老用戶鑽空子,比如他只是單純討厭條目的內容,就擅自移動到草稿,而且也不通知條目創建人。--日期20220626(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1:44 (UTC)
- AfD是「提報刪除的條目」,草稿化不是刪除內容而只是取消公開發佈,草稿化可以作為AfD的結果(也就是「不刪除」的結果之一),但AfD不應該成為處理所有質量不合格但不至於要刪除的條目的平台。可能有XXX等各種情況的陳舊條目就該由巡查員在草稿化前檢查,合理情況的移動不應該禁絕。--路西法人 2026年3月12日 (四) 04:13 (UTC)
- 过滤器確实是审查巡查员是否合规移动的解决方案,但是这個提案根本没有说要去「
- 我短時間內會休假,基本上不會上線,請不需要ping我。--路西法人 2026年2月24日 (二) 06:42 (UTC)
- 要從條目空間移動至草稿的條件,自然應該是常人能同意內容質素不適合保留在條目空間。內容質素差劣、缺乏更新、無法查證是否事實等內容反而是損害維基百科公信力的問題,存在已久而未被巡查的劣質內容並非保留損害維基百科可信度的內容的合理原因。只要有空間可以直接基於既有內容改善(即基礎符合要件但僅是內容質素不佳),就不應該被移動(或可以提出合理異議移回)。既然設有異議機制,在被草稿化後若有用户有合理理據認為條目適合繼續保留在條目空間,自可提出異議並移回。自動將草稿化操作通過過濾器標記以便複檢即可。--路西法人 2026年2月24日 (二) 06:42 (UTC)
- 一個2010年建立的條目,有人覺得素質差,就可以直接丟到草稿?那afd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反正覺得條目不行,直接丟草稿,也不用提刪了,而且就目前草稿會被自動刪除的情況下實際上就留下給人鑽空子的空間把舊條目變相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6年1月4日 (日) 11:57 (UTC)
- @Hzt0208042508415531 tw、LuciferianThomas、S8321414、Srapoj、日期20220626,请求跟进。不再通知「无其他意见」的Sanmosa。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4日 (二) 05:53 (UTC)
- 如果僅考慮草稿化期限這個議題的話,我現在的想法是,可以把30天或90天的期限寫為建議(非硬性規定),此期限內若符合草稿化要件可直接移動,超過則視移動者判斷要移動還是送AFD處理(可能須註明建議走AFD)。--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6年2月24日 (二) 06:04 (UTC)
- 支持S8321414的提議。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8日 (六) 13:07 (UTC)
- 我認為S8321414的提议有道理。我希望明確請求移動至草稿的流程,能TW一鍵申請就最好。--辱包专家(V • T • C) 2026年3月3日 (二) 13:59 (UTC)
- 如果僅考慮草稿化期限這個議題的話,我現在的想法是,可以把30天或90天的期限寫為建議(非硬性規定),此期限內若符合草稿化要件可直接移動,超過則視移動者判斷要移動還是送AFD處理(可能須註明建議走AFD)。--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6年2月24日 (二) 06:04 (UTC)
- 这裏应该有写入90天的建议期限(而非強制期限),並设置过滤器监视90日以上的草稿化操作的共识。@LuciferianThomas认为:
- 旧条目亦应草稿化(目前指引明確写「旧条目[……]不应直接草稿化」,这裏没有更改这句话的共识)
- 同时配合删除废弃草稿(目前没有这樣的措施,先前提案共识不明確)
- 我认为更適合另案处理。若无其他意见将择日公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18日 (三) 14:15 (UTC)
- @魔琴:目前其實有過濾器101可以用於阻止超過7日的草稿化,然而因為誤用page_age變數而失效,因此建議可以將page_age變數替換為moved_from_age變數,並將期限改為90日,以及改為警告、標籤或純監視。--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19日 (四) 14:36 (UTC)
- 晕晕……这種事居然七年纔發现……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19日 (四) 14:47 (UTC)
- 阻断某些「一般用户」的草稿化可能还是有用的。先就101的问题提出了Wikipedia talk:防滥用过滤器#修复过滤器101。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19日 (四) 15:17 (UTC)
- @魔琴:目前其實有過濾器101可以用於阻止超過7日的草稿化,然而因為誤用page_age變數而失效,因此建議可以將page_age變數替換為moved_from_age變數,並將期限改為90日,以及改為警告、標籤或純監視。--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19日 (四) 14:36 (UTC)
草稿化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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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见All of You的修订歷史。管理员根據WP:G19将条目合併回草稿之後,执行剪切移动的用户改用移动功能将草稿移动到主页面。这樣反覆操作没有意義,一定程度上违反WP: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应该直接承认剪切移动是有效的反对,並且管理员应该将草稿合併到条目。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4日 (二) 04:34 (UTC)
- @1F616EMO、2001:B400:E2D3:F8DD:5E35:64D8:3F48:8FC8、Cwek、GZWDer、HTinC23、LuciferianThomas、MilkyDefer、S8321414、Sanmosa、ShuQizhe、SunAfterRain、WiTo7946、YFdyh000、日期20220626、暁月凛奈、林天蓬、自由雨日。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4日 (二) 04:43 (UTC)
- 如果說反對草稿化,那麼是否由創建者提出異議會比較適當?而不是由其他用戶直接不適當的移動或者僅是主觀的認為「AFC草稿審核過於嚴苛不合理」就直接移動(如:Special:Diff/91648391與Special:Diff/91648362對話內容),這在程序上可能也有瑕疵性,或者也有擾亂成分存在。--薏仁將🍀 2026年2月24日 (二) 04:45 (UTC)
- 目前《草稿化》指引的规定就是「若有人提出反对,就不再是无争议的移动」,而且规定所有人都可以提出(除非涉及利益衝突),另外也並没有要求反对意见应该长什麼樣。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4日 (二) 04:58 (UTC)
- 我記得條目如果符合快速刪除標準是可以提出刪除申請,同樣的若有異議可以使用「Hang on」模板陳述反對或者異議聲明,我覺得如果反對草稿化是否可以引用類似的刪除異議機制?包括不限於在涉事草稿討論頁面做出陳述,說明為何拒絕草稿化,而不是無條件的接受拒絕草稿化,讓管理員做出審核並且移動?另外草稿化拒絕的提出申請是任何用戶皆可提出?還是僅限縮至草稿建立者才能提出異議?那麼如果用戶未能具體提供合理理據,是否仍然視為拒絕草稿化?我個人覺得應該要一併討論。以上個人意見。--薏仁將🍀 2026年2月24日 (二) 05:07 (UTC)
- 目前《草稿化》指引的规定就是「若有人提出反对,就不再是无争议的移动」,而且规定所有人都可以提出(除非涉及利益衝突),另外也並没有要求反对意见应该长什麼樣。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4日 (二) 04:58 (UTC)
- 如果该条目因为质量问题,无法通过AFC审查,移到草稿空间的话,应该跟该条目主要编辑介绍和讨论清楚条目的问题,而不能让这样反复拉锯。如果草稿改出来的质量仍不符合且编辑坚决移入条目空间,或者考虑锁条目白纸先,再跟他“说道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2月24日 (二) 05:22 (UTC)
- 這種情況下不是應該封鎖用戶嗎?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4日 (二) 05:24 (UTC)
- 有提報對方,而且對方的理由實在太牽強,見:WP:ANO#勳薫赫鶴錡相關提報資訊。--薏仁將🍀 2026年2月24日 (二) 05:35 (UTC)
- 這種情況下不是應該封鎖用戶嗎?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4日 (二) 05:24 (UTC)
- 已向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發送討論邀請。TalkInvite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4日 (二) 05:26 (UTC)
- 反對草稿化是一回事,其他人若覺得不恰當或許可以直接送WP:AFD。--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6年2月24日 (二) 05:30 (UTC)
- @S8321414:由于G19是最初是为了解决您提出的问题而设置的,想问一下您对「废除G19」的看法是?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18日 (三) 21:36 (UTC)
- 要廢除要有配套,但看目前的討論……我還不是很確定這個配套有沒有共識。--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6年3月19日 (四) 01:41 (UTC)
- @S8321414:由于G19是最初是为了解决您提出的问题而设置的,想问一下您对「废除G19」的看法是?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18日 (三) 21:36 (UTC)
- 我的理解来说,G19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在于避免重复和剪贴移动,维护版本历史完整性。这项工作就算没有G19,本来也应该做,但是用G19强化了这个流程,这是好的。重复和剪贴移动被修复(管理操作完成)之后,其实是单纯的草稿化(以及AFC)流程问题,相当于执行草稿化之后很快被移动回去,这就是WP:草稿化中“有人反对草稿化”的情况,也不见得有“反复操作”,所以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问题。反对草稿化之后,就应该按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異議中描述的,该提删就提删,没问题就留在条目空间。--Tiger(留言) 2026年2月24日 (二) 06:32 (UTC)
- @Tigerzeng:啊,我的意思是说,當前的流程多了最後没有意義的一步。
- 前提:G19的条件是「被草稿化」,说明已有「条目(移动)草稿」的操作。
- 剪贴移动:被G19的页面是「以剪贴移动的方式再度发布」的新页面,即「草稿(複製)条目」。
- 按照英维草稿指引,这已经構成草稿的反对。
- 修復剪贴移动:按照G19的要求,管理员需要合併歷史到草稿。
- 按照英维草稿指引,管理员需要把草稿合併到新条目页面,这一切就结束了。
- 草稿化的真正反对:由于剪贴移动未構成「草稿化的反对」,所以用户可以执行「草稿(移动)条目」。
-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18日 (三) 14:42 (UTC)
- 这就明白您的意思了。这样理解的话,我会觉得不要把这个过程做成一个CSD,而是做成“反对草稿化”的操作指引比较合适,毕竟不是为了删掉什么东西。(虽然我会理解实操方面做成CSD更容易被管理员看到,会比较方便)。--Tiger(留言) 2026年3月18日 (三) 15:24 (UTC)
- @Tigerzeng:新的想法:如果继续用CSD来强化这个程序,可以把G19改成「仅需要合并历史的页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19日 (四) 04:48 (UTC)
- 这个想法看起来不错。至少把一些容易导致误解的概念和点理清了一些。--Tiger(留言) 2026年3月23日 (一) 01:36 (UTC)
- @Tigerzeng:新的想法:如果继续用CSD来强化这个程序,可以把G19改成「仅需要合并历史的页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19日 (四) 04:48 (UTC)
- 这就明白您的意思了。这样理解的话,我会觉得不要把这个过程做成一个CSD,而是做成“反对草稿化”的操作指引比较合适,毕竟不是为了删掉什么东西。(虽然我会理解实操方面做成CSD更容易被管理员看到,会比较方便)。--Tiger(留言) 2026年3月18日 (三) 15:24 (UTC)
- @Tigerzeng:啊,我的意思是说,當前的流程多了最後没有意義的一步。
- 另外我想到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 拒絕草稿化異議的提出時間點,是一開始原建立者收到相關移動通知後提出?或者在進入草稿化並且也經過多位審稿員審核點評未能通過可提出異議?我想這可能會衍生相關有可能的投機情形(可能藉由合理程序意圖使不符品質的草稿內容借此轉正為條目),我先前遇到的有用戶建立「陸軍步兵第一九五指揮部」條目,但品質不佳被草稿化,而建立者屢次無法通過草稿審核而自行懸掛G10要求刪除,而後又續建同內容的「陸軍步兵第一九五旅」條目,當然品質欠妥再次被草稿化,再次屢次草稿被審核員打「回票」,該用戶又再次以G10要求刪除,雖然我提出「有濫用合理程序遊戲維基百科的疑慮」,最終管理員同意刪除獲准,但該建立者也同時收到管理員鄭重提醒,如果相關草稿化異議程序將來可能會在做研議或者修訂,我個人傾向這個程序希望周延些會較好,避免遭到用戶濫用。--薏仁將🍀 2026年2月24日 (二) 08:26 (UTC)
- G10要求“提請須出於善意,並附有合理原因”,你說的這種G10是不滿足這條要求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4日 (二) 08:38 (UTC)
- 這就是我所說的「用戶的投機心態」…--薏仁將🍀 2026年2月24日 (二) 08:56 (UTC)
- @薏仁將:提出异议之后,如果负责巡查的用户觉得有问题,可以交AfD的,所以不成问题。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18日 (三) 21:39 (UTC)
- 感謝說明--薏仁將🍀 2026年3月18日 (三) 21:41 (UTC)
- G10要求“提請須出於善意,並附有合理原因”,你說的這種G10是不滿足這條要求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4日 (二) 08:38 (UTC)
- 我覺得問題的關鍵在於,「剪切移動」不能視為有效的反對,因為破壞了貢獻的署名。維基百科使用的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分享 4.0協議,明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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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切移動」破壞了貢獻署名,應當用G19修復。雖然「反向修復」即「把草稿合併到條目」技術上也修復了貢獻署名,但不尊重署名的「剪切移動」行為不應被鼓勵⸺管理員管不過來,要是哪一筆「剪切移動」看漏了呢?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2月24日 (二) 08:47 (UTC) - 在實踐上看到有已改善的已移動到草稿而重新建立的條目,往往獲G19提請速刪。我覺得是要鼓勵用戶協助比較哪個版本適合,而一刀切速刪不是那麼恰當。尤其是新人不懂那麼多規條。--千村狐兔(留言) 2026年2月24日 (二) 10:32 (UTC)
- 我想的话,如果页面被移回草稿后又在原处被创建了,那么不妨直接就将在原处被重建的内容和草稿一起提删,毕竟我记得是条目只能被草稿化一次,如果被移回去了就不能再草稿化了而只可以考虑提删。那么剪贴移动也差不多就是这种情况,因此两者一起提删便可。
- 另外就没必要pingIP地址了吧,毕竟现在都临时用户了,IP地址ping是收不到消息的(--浅村しき(留言・签名) 2026年2月25日 (三) 09:05 (UTC)
- 进一步说明:既然有编者会进行草稿化,那么就说明那位编者认为这篇条目不达标准;那么既然草稿化后又通过剪贴恢复了原先的条目,那么就拿“认为不达标准的理由”将条目和草稿一并提删就是了。--浅村しき(留言・签名) 2026年2月25日 (三) 10:32 (UTC)
- 有一天我會回家,不是第一次類似這種情況。移動到草稿後重新建立的條目可能可以獨立成條,但往往仍被提請刪除。一如魔琴提及的「這樣反覆操作沒有意義,一定程度上違反WP: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千村狐兔(留言) 2026年2月25日 (三) 11:15 (UTC)
- 有一天我會回家這個條目是我發現的,查詢過後因為主題是電影,所以在我移動至與電影相關的條目名後special:Diff/91640044,才發現是繞過草稿,但既然單一用途帳號們很努力(?),條目空間的版本看來也比草稿好很多(現在就不確定了),於是我請問了另一位管理員能否協助合併special:Diff/91640124,但可能描述不清或是不符合方針指引於是擱置我猜。我的想法及建議是,能不能夠若是在雖然不符合指引的情況下又被繞過了,而被進入條目空間的條目確實符合最低標準的情形下,那就讓草稿反併入條目空間的,這個情形能不能夠藉由存廢討論或是合併模板實現呢?--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2月25日 (三) 12:35 (UTC)
- 理論上是可以的,而且也可以通過修訂G19來處理。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7日 (五) 13:19 (UTC)
- 所以讓G19成為雙向執行的功能,這樣的意思?感覺很不錯耶--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3:26 (UTC)
- 是的,其實這本來也無不可。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7日 (五) 13:41 (UTC)
- 雖然不過概念模糊,但感覺是好的,也能減少廢棄草稿,管理員們執行起來更便利吧。(+)支持修訂G19。--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4:13 (UTC)
- 修訂完G19就變成空殼了,本身合併的工作就有程序可以處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8日 (六) 13:06 (UTC)
- 改完就是一个草稿化后重建,一个重建而被草稿化是吗--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12日 (四) 11:37 (UTC)
- 能不能修改,若看到是草稿化重建,但在條目空間的已經合乎標準,改於草稿放置G19,然後請求合併?Sanmosa的意思不知是不是如此。--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9日 (四) 02:45 (UTC)
- 改完就是一个草稿化后重建,一个重建而被草稿化是吗--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12日 (四) 11:37 (UTC)
- 是的,其實這本來也無不可。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7日 (五) 13:41 (UTC)
- 所以讓G19成為雙向執行的功能,這樣的意思?感覺很不錯耶--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3:26 (UTC)
- 理論上是可以的,而且也可以通過修訂G19來處理。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7日 (五) 13: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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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取消快速刪除方針G14條的14日等待期提及修訂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草稿化的可能性,特此通知。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7日 (二) 13:25 (UTC)
誠邀參與Wikipedia talk:防滥用过滤器§修复过滤器101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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