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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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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Bluedeck在話題2i與3i不能比較大小的理由(註一)不具說服力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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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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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物理科學與工程學 - 數學,提名人: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5年5月30日 (五) 05:36 (UTC)回覆
投票期:2025年5月30日 (五) 05:36 (UTC)至2025年6月6日 (五) 05:36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5年7月6日 (日) 05:37 (UTC)起
請記得為當選條目撰寫簡介頁面,如此當選條目才有可能出現在首頁。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近期,−2通過了優良條目評選,而本條目是與−2主題類似,且以相近規格撰寫的作品,並在WP:AFC中已被認為達到乙級 乙級標準;而後續的編輯相信已經讓本條目符合標準。邀請當時相關討論的維基人User:Leiem參與討論。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5年5月30日 (五) 05:36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達標。--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5年5月30日 (五) 06:30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金色黎明留言2025年5月30日 (五) 09:54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Banyangarden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02:30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質量過關,主題)--__Don't bite! 2025年5月31日 (六) 03:02 (UTC)回覆
  • (!)意見:「相鄰的高斯整數」一章只有一個來源?--WiiUf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04:14 (UTC)回覆
  • (!)意見,我覺得有病句(2i是一個高斯整數、所有複數可以表達為2i之冪的線性組合)--Wolfch (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58 (UTC)回覆
    • (:)回應:已經改成所有的複數皆可以表達為2i之冪的線性組合@Wolfch麻煩看一下合不合適。感謝。--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5年6月1日 (日) 13:37 (UTC)回覆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花開夜 留言 ·簽名 ·貢獻 2025年6月1日 (日) 13:58 (UTC)回覆
  • (!)意見我對條目的疑慮是在是否符合收錄標準。照理說,之前通過新條目推薦的條目,這方面應該已符合標準,此條目也有許多的參考資料。不過,目前參考資料的放法,不太容易看出哪個參考資料可以佐證此條目收錄標準。(若在條目定義句有一個或兩個參考資料,就比較容易看出這個參考資料是要佐證條目符合收錄標準的)。還請大家再協助確認,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2:11 (UTC)回覆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8張,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0張,無效票0張,入選 入選優良條目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5:40 (UTC)回覆

優良條目存檔的字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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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569875:目前Wikipedia:優良條目/2i使用的{{math}}模板在wikilink中似乎無法正常以襯線字體顯示,可否使用以下LaTeX排版?

'''[[2i|<math>\definecolor{wikilink}{rgb}{0.2, 0.4, 0.8}\color{wikilink}2i</math>]]'''

顯示效果:是在虛數軸正向距離原點兩個單位的純虛數。--Steven Sun留言2025年8月24日 (日) 04:36 (UTC)回覆

2i與3i不能比較大小的理由(註一)不具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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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與3i不能比較大小的理由(註1)不具說服力,且無來源,可以說是原創研究。

就算2i與3i真的不能比較大小,理由也不應是如註1所言,因為如果這個理由成立,則基於同樣的理由,(-2)與(-3)也不能比較大小:

  • 若(-3)比(-2)大,則(-3)-(-2)>0,即-1>0,矛盾
  • 若(-2)比(-3)大,則(-2)-(-3)>0,即1>0,不等號兩邊同乘以(-1),得-1>0,依然矛盾

當然一定有人會說:不等號兩邊同乘以負數(-1),不等號方向要改變。那請問為什麼不等號兩邊同乘以(),不等號方向就不需要改變?

所以註1不足以說明2i與3i不能比較大小。---游蛇脫殼/克勞 2025年8月29日 (五) 10:27 (UTC)回覆

如果無來源就可以直接移除;如果有來源,則編者不可按自己的判斷妄言「不具說服力」,應按來源比重說明各方觀點。--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8月29日 (五) 12:30 (UTC)回覆
我猜編者想說的東西可能是虛數不是有序域。不過我沒學過這塊的數學,所以不便評論。--Srapoj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12:45 (UTC)回覆
@A2569875我移除了版本87581393加入的這個腳註。抱歉是我沒想清楚,先復原了。撤回於2025-08-29 13:38 (UTC)--Srapoj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13:02 (UTC)回覆
或者替換來源,虛數能不能比較,應該很多教材裏面都有寫--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3:14 (UTC)回覆
怎麼虛數用的也是這個不等式兩邊乘i的證明🤦(加入於版本42303163撤回於2025-08-29 13:38 (UTC)--Srapoj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13:22 (UTC)回覆
因為這個證明太經典了。--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3:23 (UTC)回覆
證明如果有瑕疵,再經典也不行。(-2)與(-3)就是能比較大小,所以這個證明有瑕疵。況且它真的沒有來源。---游蛇脫殼/克勞 2025年8月29日 (五) 14:16 (UTC)回覆
?你最好不是打錯字。(-2)與(-3)就是能比較大小你確定能推出(-2i)與(-3i)就是能比較大小的結論嗎?--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5:24 (UTC)回覆
我可以把話說的再明白點 複數域和實數域不等同。明白了嗎?至於他為什麼不等同,因為本來定義就不一樣。你在一個系統上面,你要先把比較這個概念給定義清楚。問題來了,你在實數域裏面可以定義比較這個概念,真的意味着你在複數域裏面可以定義這個概念嗎?--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5:26 (UTC)回覆
想了一下,這樣反證也不是說不通,因為已經通過假設推導出了i與0的大小關係,所以不等式兩邊同乘時就採用了實數不等式的變號規則。我不清楚教材里是怎麼寫的(當我沒學過在胡扯吧)。--Srapoj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13:38 (UTC)回覆
各位別討論這個陳述的正確性了……我們作爲編者,沒有必要苦惱於來源外資訊的正確性。倒不如看看有沒有來源談過這事。--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8月29日 (五) 15:27 (UTC)回覆
有,而且很多。比如這個。所以準確來講,取決於"比較"這個概念的定義。一些人定義系統的時候不會定義"比較"這個概念。一些人按照自己定義的比較規則來進行比較,畢竟他是在一個複平面上。--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5:38 (UTC)回覆
換句話說,目前為止,數學界沒有對虛數的"比較"形成共識--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5:40 (UTC)回覆
然而實數有--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5:41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建議在複數 (數學)介紹這一點,未必需要在這裏單獨說明。--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8月29日 (五) 15:50 (UTC)回覆
感覺...沒有形成共識的結論能寫在wiki上面嗎?()不過確實沒有必要在這裏單獨說明。--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5:52 (UTC)回覆
感覺唯一能形成共識的就是這玩意沒有形成共識--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5:53 (UTC)回覆
當然可以,「共識」就是無共識,照來源實說即可。也就是說——
  1. 如果有來源明確說過「數學界沒有共識」:可以在條目說「數學界沒有共識」,並列明來源,可同時按比重敘述雙方觀點;
  2. 如果沒有來源明確指出:不可以原創總結出「無共識」的結論,只可按比重敘述雙方觀點,讓讀者自行理解。
--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8月29日 (五) 15:55 (UTC)回覆
已完成。虛數 2i--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6:15 (UTC)回覆
我認為這個NI LabVIEW文檔描述的功能是給工程中一定要給一些複數排個序的場景用的,並不代表它是嚴肅的數學概念。--Srapoj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21:35 (UTC)回覆
這話確實,所以俺寫的是算法這種工程概念,而不是定理,定律等數學概念--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30日 (六) 07:04 (UTC)回覆
比如說實信號經傅里葉變換得到的覆信號,其中的某個複數代表的是該頻率下的幅度和相位角(由歐拉公式;而實部虛部沒有明確的物理意義)。此時比較的自然是幅度。這裏的複數是一種在變換域為了將兩個相關的屬性塞進一個數而使用的數學工具,但這無關本文描述的「數學裏的複數」。我感覺我成了胡言亂語的LLM。--Srapoj留言2025年8月30日 (六) 10:14 (UTC)回覆
其實就是實數才是有序域/en:Ordered field,我不認同能稱虛數/複數不能比較大小為「沒有共識」,然而我沒有學過這塊的數學(以及如實數的公理系統)所以不敢下更多斷言了
另一點是關於這個證明的爭議,如上面說的,我沒有去尋找來源。--Srapoj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15:57 (UTC)回覆
它不能比較大小是因為沒有定義"比較"這個概念。而沒有定義,不就是沒有共識嗎..如果真的定義不了,那為什麼一些人自己去定義了..實數有序,是因為大家已經對二元關係形成共識,但是虛數大家還沒有形成共識--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6:00 (UTC)回覆
換句話說,不同的定義,不同的公理導致不同的結果。比如歐式幾何非歐幾何。--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6:01 (UTC)回覆
common sense是複數/虛數沒法比較大小,工程中一般取複數的模來比較(依場合有自己的物理意義)。我相信代數領域不會有人認真地研究怎麼給複數排序這種問題,因為早已有ordered field的概念了。--Srapoj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21:35 (UTC)回覆
這話確實--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30日 (六) 06:58 (UTC)回覆
兩個完全不懂數學的編者達成了所謂的「共識」,根據網絡搜索的「參考來源」(而且是計算機領域,和數學完全無關)修改原本內容正確的條目。其實「非原創研究」方針已經寫明了並不限制日常計算的內容,只要其算法和計算是正確的。--12З4567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16:46 (UTC)回覆
「倘若眾編者同意其算法和計算是正確的。但須確保這類計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一個來源中全部得到查證」我找了半天,愣是沒找到有個可靠來源的論證方式跟他差不多的,況且現在還有人提出質疑了...
而且你就說是不是排序要不要比大小吧()--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29日 (五) 16:54 (UTC)回覆
「複數不能比較大小」的證明過程為:由「有序域」的定義,若0≤a且0≤b,則0≤a⋅b。令a=b,則0≤a2。假設a=i,由i2=-1得0≤-1,矛盾,故複數不是有序域,不能比較大小。證明過程中屬於日常計算的部分無需參考來源,非日常計算所需的信息包括「有序域」的定義,只需要找到「有序域」的參考來源,把正確內容刪除是沒有必要的。條目中原證明過程有誤,因此僅需修改證明過程即可。--12З4567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17:47 (UTC)回覆
我對在此引入「有序域」有所保留(主要因為我沒學過),使用它的性質還需要向讀者解釋為什麼在有序域裏才能排序(?)。我其實覺得原來的證明沒錯,但不確定能否符合WP:CALC。--Srapoj留言2025年8月29日 (五) 21:35 (UTC)回覆
我其實也覺得原來證明沒錯,但是.."倘若眾編者同意",而現在有人不同意。--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30日 (六) 06:59 (UTC)回覆
確實原證明沒錯,因為有假設i>0和-i>0,兩邊同乘不變號。--12З4567留言2025年8月30日 (六) 07:33 (UTC)回覆
複數領域的內容應該已經不屬於日常計算了吧。而且既然有人質疑,即非「眾編者同意」(或暫非如此),不宜以日常計算爲由認爲無需來源。--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8月30日 (六) 05:33 (UTC)回覆
有人刪除掉這個「證明」並給出來源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5年8月30日 (六) 06:05 (UTC)回覆
工程學參考文獻在數學領域應判定為不可靠來源。--12З4567留言2025年8月30日 (六) 06:33 (UTC)回覆
這句話請求來源 Wikipedia:可靠來源裏面好像沒有寫一個領域的可靠來源,在另外一個領域就不是可靠來源--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30日 (六) 07:02 (UTC)回覆
採用來源應審慎評估來源的可靠性。來源作者顯著缺乏數學專業領域知識,因此不應使用這些來源。--12З4567留言2025年8月30日 (六) 07:33 (UTC)回覆
「LabVIEW是一種程序開發環境,由美國國家儀器(NI)公司研製開發的,類似於C和BASIC開發環境"[1]我很難想像這個官方api文檔的作者缺乏數學專業領域知識...--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8月30日 (六) 09:02 (UTC)回覆
在上面回應了。--Srapoj留言2025年8月30日 (六) 10:14 (UTC)回覆
我鄭重再向各位強調一遍,我從來沒有認為「(-2)與(-3)就是能比較大小能推出2i與3i就是能比較大小」的結論。我一開始就說了「就算2i與3i真的不能比較大小,理由也不應是如註1所言,因為如果這個理由成立,則基於同樣的理由,(-2)與(-3)也不能比較大小」,亦即「因為(-2)與(-3)就是能比較大小,所以2i與3i不能比較大小不是基於這個理由」。-游蛇脫殼/克勞 2025年8月30日 (六) 02:35 (UTC)回覆
本人在[↑],以及@12З4567在[↑]表達了對原證明的肯定,即利用實數不等式兩邊同乘正數不變號、同乘負數需變號的性質,通過反證法說明其與虛數單位i2=-1的定義不相容。您首條留言裏的例子忽略了這個實數不等式的基本要求。至於實數不等式為什麼要這樣變號,如果拋開初中數學裏的定義,好像又需要繞回ordered field了,但顯然目前出現的幾個人都不懂。
此外本人已經在上面說明了我不認同使用工程領域的資料來佐證複數可以比較,所以先把那兩筆編輯撤銷了。但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個腳註了--Srapoj留言2025年8月31日 (日) 00:10 (UTC)回覆
所以化簡得到就表示「是正數」嗎?化簡得到就表示「是正數」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5年8月31日 (日) 01:09 (UTC)回覆
我承認寫這段的時候有意識到造句偷懶帶來的漏洞,因為我指的實際上是>0或<0(好像又是ordered field的性質);說一個虛數是正/負數固然是無稽之談(),但證明過程中的i>0確實是來自起初的假設。不過我此前也表明了我拿不準這樣的證明在數學上是否是完備的。--Srapoj留言2025年8月31日 (日) 01:42 (UTC)回覆
我想您可能誤會了,我上一則意見的兩個問句都是真實的問句,不是「表達相反意思的假問句」(例如用疑問句「你聰明嗎?」來表達否定句「你不聰明」),我並沒有否定你的話。
我有再細想過,原先的證明是合理的,反倒我才是錯的。只不過,如果化簡得到就表示是正數的話,那麼到這一步就已經得到矛盾了(因為不是正數),似乎無須再兩邊同乘以得到矛盾?的情況也是一樣。---游蛇脫殼/克勞 2025年8月31日 (日) 02:18 (UTC)回覆
我總算反應過來我拿不準的是什麼了😓:「不等式兩邊同乘負數要變號」是初中數學,然而如果乘的是「小於0的數」,那依據的又是什麼規則呢?當它是實數然後推導出矛盾的結果,這樣的反證過程在數學上嚴謹嗎?(又繞不過ordered field了)
誠然i>0已經很離譜了,但我覺得後續過程不至於說畫蛇添足,因為到這一步只是簡單地消係數,與起初的假設沒有發生衝突(i代表虛數單位,如果沒有用上i2=-1的定義,那不妨將i看作某個普通的未知數?)。需要兩邊同乘i後才能得到-1>0這種不成立的結果。--Srapoj留言2025年8月31日 (日) 12:18 (UTC)回覆

因為乘以-1後不等號方向要改變,而乘以-i不需要,因為乘以-i 等於乘以 i^3。另一方面,如果你定義乘以-i不等號方向要改變(即「-i<0」),則有更明顯的contradiction(導致i<0,進而導致-1>0)。總之就是不論怎麼定義,都有contradiction,所以無序。不像R,我定義-1<0, 1>0,則得出乘-1不等號方向改變,乘1不等號方向不改變的結論,然後就整體自洽了,你的例子就沒用了。Bluedeck 2025年9月1日 (一) 05:0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