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積壓討論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Wikipedia:AFD/B
Tony85poon在话题“廢物再利用”中的最新留言:1小时前

本頁列出了超過一週前展開但仍然未解決的頁面存廢討論,這些討論由於意見非常不一致或者管理员需要休息,因而積壓。請多多關注,儘早解決。

根據Wikipedia:删除方针,如果討論最終達成共識,可即時處理並關閉。否則,討論會在提報起計五個星期後(即2月18日之前提报的内容),或者討論裡的最後意見發表一星期後(即3月18日后无新的讨论),取以上兩者中較早者為準,作無共識保留處理並關閉。依據關閉存廢討論指引討論已超過五週(即2月18日前)的提案,則以無共識保留。

刷新緩存

頁面存廢討論  提報新頁面積壓討論 [编辑] · 綜合全部記錄分拆前)-刷新
按月 10月11月12月1月2月3月4月
兩週前 3月5日 3月6日 3月7日 3月8日 3月9日 3月10日 3月11日
一週前 3月12日 3月13日 3月14日 3月15日 3月16日 3月17日 3月18日
一週內 3月19日 3月20日 3月21日 3月22日 3月23日 3月24日 今天

木柵線內湖線

[编辑]

(±)合併文湖線,合併建議放了5個月,代為提出是否整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3日 (一) 08:2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3日 (二) 02:5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2 (UTC)回复
@Tem Bary Palit,我看了下內容,應沒有附有來源的內容需要補充進文湖線的內容,想麻煩您抽空確認是否直接重定向即可,下同。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2:33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部分有可能可以直接以重定向處理,就等其他人對此方法是否具有其他意見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3:28 (UTC)回复
我看了一下,合併不是易事。如果拖到以年為單位完成合併也不意外的程度。--Saimmx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7:41 (UTC)回复
兩條路線合併後可能未必需要合併條目。如此處理的話,情況就有點像因為臺北縣變成新北市後,要將臺北縣時期的所有資料合併至新北市條目。
不過似乎其中有一條是從未獨立存在,這條目合併的難度可能較低,另一條曾獨立存在的路線則較難合併,而如果直接重定向就形同將條目內容刪除。--有線耳機(留言) 2026年3月19日 (四) 08:43 (UTC)回复
合併用意是把內容整理過後併入主條目,也不是真的刪除,只是將可視狀態變為重定向,而且認真說很多是重複及瑣碎內容,不一定非要全數保留併入。--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7:39 (UTC)回复

板橋線南港線土城線土城線延伸頂埔段

[编辑]

(±)合併板南線,合併建議放了5個月,代為提出是否整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3日 (一) 08:3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3日 (二) 02:5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2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部分有可能可以直接以重定向處理,就等其他人對此方法是否具有其他意見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3:29 (UTC)回复

淡水線信義線

[编辑]

(±)合併淡水信義線,合併建議放了5個月,代為提出是否整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3日 (一) 08:4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3日 (二) 02:5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2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部分有可能可以直接以重定向處理,就等其他人對此方法是否具有其他意見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3:29 (UTC)回复

松山線新店線小南門線

[编辑]

(±)合併松山新店線,合併建議放了5個月,代為提出是否整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3日 (一) 08:4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3日 (二) 02:5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2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部分有可能可以直接以重定向處理,就等其他人對此方法是否具有其他意見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3:29 (UTC)回复
@Sinsyuan,詢問您的意見,看您有整理過,感覺上是重定向就可以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1:41 (UTC)回复
雖可(►)重定向至母條目松山新店線((▲)同上(▼)同下有關類似操作),但母條目整個內容(概要章節)幾乎WP:ORWP:FAN,因此只能先移除該內容。--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1日 (六) 01:44 (UTC)回复
主要是我想把少部分松山線的內容複製過去,但看您已經移除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1:47 (UTC)回复
沒辦法,無來源,且有WP:OR可能。(若覺得不妥,撤銷我的版本。)--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1日 (六) 02:53 (UTC)回复
我認為您的整理是好的,我本來要複製過去的關於路線描述的內容也確實無來源,所以我認為這幾個要合併的條目,其實都重定向處理即可。--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3:03 (UTC)回复

中和線新莊線蘆洲線

[编辑]

(±)合併中和新蘆線,合併建議放了5個月,代為提出是否整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3日 (一) 08:4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3日 (二) 02:5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2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部分有可能可以直接以重定向處理,就等其他人對此方法是否具有其他意見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3:29 (UTC)回复

批量刪除(王炯浜不當重定向:帶消歧義字尾的外文重定向批次五)

[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違反Wikipedia:重定向 § 非中文重定向問題中「原則上不允許建立帶消歧義字尾的外文重新導向」規定的重定向,因此符合WP:R#DELETE第八款、WP:DP#REASON第十二款。通知@王炯浜。稍後補上刪除模板並同時消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11日 (三) 10:33 (UTC)回复
(×)删除。--Sakurase留言 2026年3月11日 (三) 10:58 (UTC)回复
(×)删除--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11日 (三) 14:13 (UTC)回复
均可(×)删除。--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12日 (四) 10:09 (UTC)回复
(×)删除--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7:03 (UTC)回复
(×)快速删除:似乎符合CSD R8?-- Sun8908 2026年3月15日 (日) 18:20 (UTC)回复

快速刪除:Iokseng以WP:R8為由批量刪除。非管理員關閉--Saimmx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4:45 (UTC)回复

批量刪除(王炯浜不當重定向:帶消歧義字尾的外文重定向批次六)

[编辑]

批量刪除(王炯浜不當重定向:帶消歧義字尾的外文重定向批次七)

[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違反Wikipedia:重定向 § 非中文重定向問題中「原則上不允許建立帶消歧義字尾的外文重新導向」規定的重定向,因此符合WP:R#DELETE第八款、WP:DP#REASON第十二款。通知@王炯浜。稍後補上刪除模板並同時消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13日 (五) 01:31 (UTC)回复
均可(×)删除,违反外文重定向要求。--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13日 (五) 10:16 (UTC)回复
(×)删除。--Sakurase留言 2026年3月15日 (日) 13:41 (UTC)回复

快速刪除:Iokseng以WP:R8為由批量刪除。 非管理員關閉 Saimmx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5:39 (UTC)回复

巴西松子

[编辑]

(±)合併西藏白皮松。种子的信息写在物种条目内部即可,无需成独立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formerly U.T. 2026年2月26日 (四) 05:5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6日 (五) 03:00 (UTC)回复

同意合併。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2:2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4日 (六) 12:44 (UTC)回复

这个条目主题本身或许可以写出一些内容,但现有条目内容太单薄了,不足以支撑整个条目,可以暂时合并,除非有人愿意打捞条目。—FradonStar丙午春安🎆 2026年3月14日 (六) 12:50 (UTC)回复

我將兩條目 合併好了。--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0:30 (UTC)回复

批量刪除(王炯浜不當重定向批次九)

[编辑]

FC-31

[编辑]

(×)删除理據:FC-31是歼-35的原型机,建议删除和合并。另外,苏-57的原型机T-50,和F-22的原型机YF-22,原本也都有单独条目,但后来都相继删除或合并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喵李老师的知识小屋留言2026年2月20日 (五) 07:3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2月28日 (六) 01:4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8日 (日) 08:10 (UTC)回复

(►)重定向en:Shenyang_FC-31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0:1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16日 (一) 17:25 (UTC)回复

Draft:鷄鐮

[编辑]

(×)删除理據:AI生成内容,参考文献1网址404,这个网页不太可能半个月就404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2月25日 (三) 08:2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此討論為延遲重新提交的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1:37 (UTC)回复
(×)删除:內容過於接近於辭典格式,涉及WP:NOTDIC。--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1:41 (UTC)回复
(!)意見 理由不充分。链接1格式异常,搜标题可发现文章仍存在[1],自媒体。属于短兵械可见于《传统武术文化导读与实用技法学练》 2011,“兼具双兵械属性”未找到来源。习云泰主编. 《简明中国武术辞典》 1990 有简单介绍该事物[2]。看不出所谓过于辞典,类似辞典但兼具百科内容完全可接受。“主要流传于心意拳与少林拳等武术流派中”未能查证。我无法断定这是AI生成。--YFdyh000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1:53 (UTC)回复
之所以會說此條目太過辭典化,是因其本身為除了定義之外,完全不具有其他百科內容,外加其內容過於接近字典式定義,因此個人才會說在本人認為其不容易得以獲得擴充的情況下,不建議將其留於維基百科中,(~)補充:而適合移送至維基辭典。--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0:06 (UTC)回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

[编辑]

(±)合併解放台湾。根据讨论页意见提删,且条目名本身长期违反MOS:CS4DWP:NPOV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inet讨论 2025年11月18日 (二) 07:18 (UTC)回复
同意應予(±)合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18日 (二) 14:48 (UTC)回复
( ✓ )同意 严格来说,两地宪法框架都认为对方为自己领土(大陆一方固然,其实台湾一方也是如此),不是“国与国”的关系。该标题有“一个国家入侵另一个国家”的感觉,确实有违反MOS:CS4D之嫌。--ChenSimon留言2025年11月19日 (三) 07:41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巴勒斯坦以色列是不是也是如此,两地宪法框架都认为对方为自己领土?--Forza Ferrari --Tifosi 2025年11月19日 (三) 23:46 (UTC)回复
巴勒斯坦应该已经接受了67年边界…--GrandCeres留言2025年11月20日 (四) 13:16 (UTC)回复
這個意見只考慮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具有地域偏見,為原創研究,違反MOS:CS4D。--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5年11月23日 (日) 15:28 (UTC)回复
合併到解放台灣,沒有足夠來源支持這兩個說法是相同事實,屬於原創總結,不符合維基常規。--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5年11月23日 (日) 15:29 (UTC)回复
(-)反对:合併到解放台湾違反MOS:CS4DWP:NPOV。原條目名稱有可靠來源支持,被新聞媒體使用,有重要性,符合維基規則,不能因為少數編輯政治傾向就進行刪除。--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5年11月23日 (日) 15:24 (UTC)回复
引述地域偏見:「由於世界上存在許多爭議中的政權及領土,若參採法理論述必然會傾向某一方的主權聲張,而牽涉中立性問題。維基百科為保持中立觀點,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論述(de facto disclosure)為主,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應客觀描述其存在事實。法理論述(de jure disclosure)若與事實論述相衝突時,需優先採用事實論述,並可以內文或註腳詳細描述衝突情境,避免地域中心。」。--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5年11月23日 (日) 16:03 (UTC)回复
重新編修,已補足來源,提供來源可供參考。--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5年11月23日 (日) 17:05 (UTC)回复
如果條目最終沒有合併,首段還是有必要提一下解放台灣這個條目的,解放台灣等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的另一種觀點。--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1月25日 (二) 00:41 (UTC)回复
那你相当于说这是WP:POVFORK,POVFORK需要合并进原条目。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6日 (三) 14:11 (UTC)回复
^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6日 (三) 20:33 (UTC)回复
已加入,請參閱。--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5年11月26日 (三) 16:06 (UTC)回复
同意與解放台湾或者兩岸關係(±)合併。條目名稱違反MOS:CS4DWP:NPOV,而且條目描述的是一件尚未發生的潛在衝突,條目名稱卻讓人覺得是已經發生的衝突,會讓讀者混淆。建議與上述條目合併並刪除此條目。--User:RAZOR91留言2025年11月25日 (二) 11:59 (UTC)回复
(接上)此條目為虛構的武裝衝突。而且即使在虛構情境中這類武裝衝突即使發生,此類衝突可能會被歸類為「內戰」的延續而非「入侵」,故「入侵」一詞明顯非中立描述。所以這是一條名稱中立性有爭議、且尚未發生虛構事件,且有其他條目已經涉及到相關內容,綜上建議與解放台湾或者兩岸關係(±)合併。--User:RAZOR91留言2025年11月25日 (二) 13:1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1月26日 (三) 07:02 (UTC)回复
(○)保留,對於以上意見,引述維基可靠來源:「觀點是某人持有的看法,這個看法的內容可能是可供查證的,也可能不是。然而,特定的一個人或者一群人表達過的特定觀點卻是一個事實(也就是說,這個人真的表達過這個觀點)。於是如果一個觀點可供查證,或者說如果你能引證一個好的來源說明一個人或者一群人表達過這個觀點,那麼這個觀點就可以被包含在維基百科之中。」基於可靠來源,雖然並未發生,但這個觀點真的被表達過,就可以包含在維基百科中。--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5年11月26日 (三) 16:09 (UTC)回复
合併本來也不是刪除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6日 (三) 20:33 (UTC)回复
合併在四個條件下成立
  1. 完全相同的主題
  2. 內容很大重複
  3. 無關注度,難以擴充
  4. 過於短小
3.4. 二項可以先排除,因為兩個條目本身長度都很長。內容很大重複,中國的解放台灣,主要在講中國的,跟侵犯台灣是兩個不同主題,重複的部份也不多。合併沒有意義,合併之後也很難處理比重問題。以上,反對合併。合併只是為了清洗不利中國的內容,為中國侵略尋找理由,違反MOS:CS4DWP:NPOV。--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5年11月27日 (四) 14:59 (UTC)回复
「合併只是為了清洗不利中國的內容,為中國侵略尋找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8日 (五) 09:20 (UTC)回复
說起來,其實若問題在條目偏向單方觀點,予以合併反而倒可互補充實吧?連同前面提到的POVFORK問題,正證明兩條目合併有利之處。其他人也提過,就不再重複。存廢討論的處理目標是達成原則共識,至於具體怎麼合併,方法多得是,也不總是會刪減篇幅,或造成如你所擔憂的比重問題;這些都是社群可以詳細商討的內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8日 (五) 09:24 (UTC)回复
最後一句是典型的惡意推定,據我站內外對Eric Liu的觀察他從未有發表過支持PRC、CCP或者支持PRC消滅ROC的言論。--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1月28日 (五) 09:45 (UTC)回复
刘他连大陆政府都不承认,怎么可能支持cpc…--GrandCeres留言2025年11月28日 (五) 10:42 (UTC)回复
其實我覺得他那句話是指責所有合併支持者,不純是我。不過他如此假定惡意,本來也不是第一次;記得那時候他還在Threads上罵過我,就不附連結了,挺難看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11 (UTC)回复
支持合并到解放台湾。如果A君嫌这个名字不中立,可以移动到台海战争再合并。--GrandCeres留言2025年11月28日 (五) 10:43 (UTC)回复
补充:将“解放台湾”移动到台海战争--GrandCeres留言2025年11月28日 (五) 10:45 (UTC)回复
其實有關實質戰爭設想的內容,更應該併入「臺灣海峽危機」,與「解放臺灣」或「和平統一」這類「中共」的政策宣示分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30日 (日) 06:02 (UTC)回复
(*)提醒:目前Talk:解放臺湾正在考慮将整個条目回退到最初的版本,请參与讨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8日 (五) 11:15 (UTC)回复
(±)合併。建議與解放台湾兩岸關係或者如上面Eric所建議的臺灣海峽危機(±)合併。因為此條目為虛構的武裝衝突。而且即使在虛構情境中這類武裝衝突即使發生,不同方對此類衝突的性質定義而不同,例如大陸方以及其他方可能會定義為「統一」,或「內戰」的延續而非條目所稱的「入侵」,故「入侵」一詞非中立描述,違反MOS:CS4DWP:NPOV。--User:RAZOR91留言) 2025年12月1日 (一) 9:01 (UTC)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2月4日 (四) 02:31 (UTC)回复
我可能會更傾向於解放台湾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兩者(±)合併臺海戰爭臺灣海峽戰爭,現在“臺海戰爭”被重新導向至“臺灣海峽危機”本來也有些不太恰當。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4日 (四) 05:35 (UTC)回复
「解放臺灣」是政策,不應與「臺海戰爭」這類假設情況合併。詳見相關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5日 (五) 03:45 (UTC)回复
然而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條目併入解放台湾條目也同樣欠缺正當性,因為這做法也同樣符合你所說的“政策(的條目)不應與……假設情況(的條目)合併”。現在可能比較需要確定解放台湾條目寫的到底是“解放”政策本身還是“武統”的情境。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5日 (五) 07:34 (UTC)回复
理論上應該拆分,因為不像其他「解放」條目(如「北平和平解放」),「解放臺灣」並不是歷史事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9日 (二) 03:39 (UTC)回复
话说其他城市的解放条目,大多都是战役名,如上海解放对应的是上海战役。北京和平解放是否也可以说是偏向中共的条目名。--Luoniya留言2025年12月9日 (二) 03:43 (UTC)回复
同意(±)合併台灣海峽危機,軍事衝突是兩岸關係的一種體現,並不是新事,過去的衝突和未來的潛在衝突都應在台灣海峽危機條目中表述。同樣繼續指出對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條目之問題:第一:定義此類軍事衝突為“入侵”,預設性質為國與國之間的侵略,違反中立性WP:NPOV;第二:條目名稱違反WP:CS4D;第三:將在其他條目中已經涵蓋的虛構未來軍事衝突單獨作為條目列出,造成讀者誤會。故應合併。--RAZOR91留言2025年12月8日 (一) 02:10 (UTC)回复
(±)合併兩岸關係。实话说我对条目想表达的主题感到困惑。“入侵意图”和“军事威胁”用管道链接指向“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是不是en:WP:EASTEREGG?我反正是觉得很无聊😂,因为我知道“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前有一句“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把“美国行动”从“国际社会”孤立了,感觉还是日本也独立吧,毕竟日本确实有点事。如果是写原创总结、元分析、研究报告,真心诚意建议去学院。--PexEric 2025年12月6日 (六) 14:38 (UTC)回复
說起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也有條目(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9日 (二) 03:3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2月12日 (五) 02:20 (UTC)回复
(!)意見(►)移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能发起的台湾海峡战争,即可避免“入侵”二字的中立问题。--Vack Xu留言2025年12月12日 (五) 11:01 (UTC)回复
名字過於冗長。
應當(±)合併台灣海峽危機,而且條目本身已經是與台灣海峽危機重複。兩岸關係的體現之一就是潛在的軍事衝突,這種衝突,無論是過去還是未來,都應在台灣海峽危機條目中表述。
重申當前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條目之問題:預設此類軍事衝突性質為“入侵”,及一國對另一國的侵略,明顯違反中立性WP:NPOV以及WP:CS4D;將在其他條目中已經包括的虛構未來軍事衝突單獨作為條目列出,造成讀者誤會。
建議合併至台灣海峽危機。--RAZOR91留言2025年12月12日 (五) 16:00 (UTC)回复
阁下认为(►)移动至“未来可能发生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台湾政策导致的台湾海峡战争”如何?这样绝无中立问题了吧--Vack Xu留言2025年12月14日 (日) 17:07 (UTC)回复
特意把相關內容已經涵蓋在了台灣海峽危機的假想的潛在衝突單獨列為條目,然後為了解決名稱造成的中立性爭議,來用32個字作為條目標題?這樣冗長標題的條目,被台灣海峽危機所涵蓋,為什麼不直接合併至台灣海峽危機?--RAZOR91留言2025年12月16日 (二) 12:16 (UTC)回复
好,我撤回意见。--Vack Xu留言2025年12月16日 (二) 14:21 (UTC)回复
真的不是在写研究报告?搞半天,根本没有这个概念,没有notability。--PexEric 2025年12月15日 (一) 07:16 (UTC)回复
現在覺得入侵或戰爭根本沒發生,標題不能這麼取,典型的水晶球。--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2月14日 (日) 17:41 (UTC)回复
第三次世界大戰也没发生。--Vack Xu留言2025年12月14日 (日) 17:47 (UTC)回复
第三次世界大戰七個字的標題言簡意賅,無中立性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標題存在中立性爭議,違反WP:NPOV以及WP:CS4D。那麼若保留此條目,則需要像閣下所建議改成“未来可能发生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台湾政策导致的台湾海峡战争”則又違反維基百科命名規則裡的簡潔原則,同時有另外的簡潔且名稱無中立性的條目台灣海峽危機。所以(±)合併台灣海峽危機是最優的處理方法。--RAZOR91留言2025年12月16日 (二) 12:35 (UTC)回复
(►)移动台灣海峽軍事衝突 (21世記)。「解放台灣」條目名稱預設了PRC的立場,此條目只能用來介紹PRC的政策,否則不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不只是「入侵」一詞預設ROC立場,而且把「中華民國」稱為「臺灣」就算在ROC境內也不中立(金門人和澎湖人?)。目前的「臺灣海峽危機」條目範圍包括過去的衝突,併入的話可能難以維持合適的比例。至於WP:水晶球的問題,那指的是編輯自己推測,「若未來的事件或提案等主題有相當的引證,則可收錄對其是否發生、或前景如何的相關討論」。未來潛在的台灣軍事衝突是全世界很多人都關注的議題,有軍事分析和兵推,有眾多可靠來源在討論此議題,所以可以作為條目介紹。--C9mVio9JRy留言2025年12月16日 (二) 12:54 (UTC)回复
( ✓ )同意此建議,理由已於上多次贅述,不再重複--RAZOR91留言2025年12月18日 (四) 04:34 (UTC)回复
同意移动到台湾海峡军事冲突 (21世记)--伽洛留言2025年12月24日 (三) 16:14 (UTC)回复
确实,该说法明显支持台湾是一个国家,而实际情况看,它并不是一个国家,既然要保持中立,就应该合并到解放台湾中去。--Zjx947815留言2026年2月14日 (六) 18:22 (UTC)回复
(-)反对,合併之後長度太長,不易閱讀。而且缺少來源支持,形成原創研究。--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6年1月18日 (日) 17:03 (UTC)回复
討論未完成,依照常規,先回復原標題。--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6年1月18日 (日) 17:06 (UTC)回复
不會整個討論又要重來一遍吧⋯⋯這樣拉布是不是有點離譜?副知@FlyinetChenSimonNanoKidGrandCeres魔琴RAZOR91日期20220626SanmosaLuoniyaPexEricVack XuC9mVio9JRy伽洛;並前次存廢討論參與者@AhfoshSaimmx自由雨日夢我阿須羅鳳凰暁月凛奈Trz1118珂尔可MilkyDefer,希望這次能確認(一)是否合併條目、(二)有關條目內容分配或標題調整,如果一時談不攏全部,至少也應該先得出某種階段性結果,不然一直輪迴沒完沒了啊。另請參見先前條目標題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19日 (一) 07:34 (UTC)回复
(再副知過往移動請求討論參與者@Kanshui0943SoloChrisLee神秘悟饭)——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19日 (一) 07:39 (UTC)回复
啊,我很頭痛。這變成了要如何中立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動武」這件事。我認為「解放台湾」可能不是中立的標題:因為就臺灣而言,臺灣是被誰壓迫?中國的行為也不是「解放」而是侵略;但是對中國而言,可能事情就是相反:臺灣就是被外族統治、又在外國勢力範圍的地方。我不確定這有沒有妥協方案?
長期而言,我認為「對臺動武」遲早會變成獨立的條目:畢竟把所有條目東西放在解放台湾臺灣海峽危機不太實際。但如何合併加拆分,我還沒有點子。
至於標題,前面的妥協問題就不說了,但我會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軍事構想」,雖然這有點長。--Saimmx留言2026年1月19日 (一) 07:59 (UTC)回复
另外本人也支持SanmosaGrandCeres合併至台海戰爭的提議,或是以拆分的前提下執行合併決議。--Saimmx留言2026年1月19日 (一) 08:05 (UTC)回复
没有发生的事情下定论属于水晶球。如果本条目可以存在,那我就可以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入侵俄罗斯”“乌克兰入侵基里巴斯”“马达加斯加入侵加拿大”,反正不存在没发生的事情都可以写--Forza Ferrari --Tifosi 2026年1月19日 (一) 15:12 (UTC)回复
WP:BALL並不禁止有足夠來源介紹的未來猜想:宇宙的終極命運不存在、沒發生,也遠遠超出我們在座各位的未來人生;但因為有足夠來源說明這樣的東西,所以不算水晶球。第三次世界大戰也是如此。因此只以「不存在沒發生的事情不能寫」這原因來說,並不成立:

作為例外,某個未來相關的主題只要有可靠來源介紹,即使其本身屬高度臆測,也可能值得收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侵俄罗斯目前寫不了,是因為沒有足夠的可靠來源,能做出能不靠原創研究,就能做出結論的文章。但這並不是「入侵臺灣」一事的情形:2026年,CIA局長就已經有「2027年之前中國希望能攻台」的說法;日本的台灣有事發言也是為了這「不存在沒發生」的事情做出預備回應。因此,「中國入侵臺灣」的主題,已有足夠的來源說明可能猜想。
這方面而言上面的Vack Xu其實說得很好,但是在命名方面似乎沒有回應。我的回應會是:命名可以換成類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用兵猜想」等標題;但作為有足夠來源說明的條目,我認為應該符合收錄標準。--Saimmx留言2026年1月19日 (一) 15:52 (UTC)回复
那標題不太好直接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如果未來真的發生了,現在的條目又要怎麼算?可以類比一下其他情況,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之前,有個講述俄羅斯準備入侵的條目是叫2021年—2022年俄乌危机。所以目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我傾向是合並到台海危機裡面。--日期20220626留言2026年1月20日 (二) 01:28 (UTC)回复
標題方面有道理,值得討論。但是按照目前的條目幅度,如果執行合併結果的話,我認為遲早還是會被拆出去,而且內容極可能與現在的版本相似,如果不是雷同的話。另外見到Gohan的意見後,我會修正上面的意見,傾向保留條目,並討論如何更名。
然後,俄羅斯準備入侵的那個「2021年—2022年俄乌危机」似乎是在2021年底出現、而且已經有軍事跡象了;但是現在兩岸的緊張關係還在政軍挑釁和軍演階段,離俄羅斯那種具體軍事佈署還蠻遠的,媒體反應也沒用上「危機」一詞。我懷疑這樣的灰色地帶衝突能否稱為「危機」。--Saimmx留言2026年1月20日 (二) 06:21 (UTC)回复
「合并到臺灣海峽危機或解放台灣」是截然不同的取態,怎能混爲一談?主張合并到「臺灣海峽危機」或「台灣海峽軍事衝突 (21世記)」等的人不乏不忍受「解放台灣」者。重新整理2條思路:
  • 解放台灣」條目主題爲中共當局的政策:
    • 則必然可以存在脫離任何一方政策、論述雙方軍事對策的條目。
  • 解放台灣」條目主題爲軍事行動或其企圖、計劃:
    • 循此思路的人大多認爲「解放台灣」標題亦不妥,若合併則需易名或并至別處。
鑒於具體政策寥寥、中國大陸單方面的和平統一方針獨成條目、似無爭議,攻臺行動或中共當局軍事企圖顯然都更有著墨空間,更可獨立條目。建議:
另一方面,「臺海戰爭」、「臺灣海峽戰爭」、「台灣海峽危機」、「台灣海峽軍事衝突」等顯然不合適:台灣海峽海面上的戰事或劫持金馬公認地被排除出此等語詞的含義範圍之內了嗎?倒不如説比攻臺戰爭更符合其中部分語詞的意義。台灣海峽海面上的戰事或劫持金馬顯然不是解放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所述,四詞均偏離甚遠。「台灣海峽危機」早已是指緊張局勢的成語,且多指已發生之事,未見站外有指未來的攻臺戰爭,也無理由相信未來會有可靠來源用以指攻臺戰爭——現代哪一場大規模戰爭被冠以「危機」之名?兩岸關係則顯然無法收容如此之多的內容,和平統一方針獨成條目亦可鏡鑒。
另外,「解放台灣」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標題都沒有違反MOS:CS4D。若二條目皆非以單方面政策為主題,「解放」比「入侵」更偏頗、不中立,從世界各地戰爭命名「入侵」遠多於「解放」就可見一斑。--— Gohan 2026年1月19日 (一) 09:21 (UTC)回复

现代哪一场大规模战争被冠以“危机”之名?

俄乌战争,大陆官媒有的时候用“乌克兰危机升级”。--GrandCeres留言2026年1月19日 (一) 13:13 (UTC)回复
其實「中共」到現在都還用「俄烏衝突」,迴避戰爭稱呼(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20日 (二) 23:35 (UTC)回复
这种用语肯定不是主条目名,重定向就好。--GrandCeres留言2026年1月21日 (三) 23:37 (UTC)回复
“危机升级”不是標准的“危机”;似不存在“危机升级持續◯年◯月”之説,故非持續狀態,而指瞬間動作。--— Gohan 2026年1月27日 (二) 08:14 (UTC)回复
首先,金门马祖在地理上仍然属于台湾海峡相关海域。
其次,“台海”一词更强调的是海峡两岸双方政权之间事务,而非严格的地理概念,参考海峡两岸关系
再次,参考同被成为第二次台海危机的金门炮战,所以金门和马祖相应战事被冠以“台海”相关的战事是有先例的。--RAZOR91留言2026年1月22日 (四) 00:43 (UTC)回复
“台海”的中心語就是海峽,至今在實務中未曾改變。「海峡两岸关系」不是「海峡关系」或「台海的关系」,是以「岸」為中心語的关系。金门和马祖相应战事當然可被冠以“台海”,但是兩個條目都聚焦於海峽以東的台灣島,所以「台海戰爭」才不妥。--— Gohan 2026年1月27日 (二) 08:20 (UTC)回复
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的政治口号”,那么应该(±)合併解放台湾,但如果是“预想的台海两岸军事冲突”,那么应该(►)移动台海战争或类似名字。考虑到台湾并未宣布独立而是使用“中华民国”名义,法理上而言仍是内战,“入侵”和“解放”都不太合适,且有违WP:NPOV之嫌。--珂尔可🇺🇦Freedom is not free🇵🇸 2026年1月20日 (二) 08:29 (UTC)回复
這樣看來,將此條目更名為「臺灣海峽戰爭」,然後跟「臺灣海峽危機」、「解放台灣」條目協調內容,應該可行?另外Alfredo ougaowen移動條目時一併回退了大量更改,也請社群查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20日 (二) 23:35 (UTC)回复
大體支持Eric的觀點,只是條目名稱應該(►)移动台灣海峽衝突(21世紀),因為衝突定義比軍事衝突和戰爭更廣泛,能保證命名的言簡意賅和中立性要求(反復提及很多次)。以及和其他條目有足夠的區分度。
入侵為非中立用法,因為法理上大陸和台灣並不屬於不同國家。解放一詞亦非中立。此類觀點已提及多次無須贅述。
另外,前段時間的討論本有相當足夠的時間,而Alfredo ougaowen在有足夠時間的情況下並未對之前的討論結果提出異議,卻在近期突然重新移動至有爭議的條目名稱,並連帶退回很多編輯操作,這種行為是否違反相應規則?望社群明察。--RAZOR91留言2026年1月21日 (三) 00:17 (UTC)回复
私认为,“危机”应该用于描述非战争之紧张局势,就像过去的台湾海峡危机。“冲突”应该用于描述非战争或实质战争(如俄罗斯入侵乌克兰)的军事冲突,如中国大陆的一些灰色地带行动。--珂尔可🇺🇦Freedom is not free🇵🇸 2026年1月21日 (三) 02:31 (UTC)回复
未來可能戰爭也可用「戰爭」命名,見第三次世界大戰,而「臺灣海峽戰爭」(臺海戰爭)或「臺灣海峽危機」(臺海危機)本身都算既有中文來源常用標題,均可以選用;其他命名恐怕要反對。至於怎麼消歧義,亦得另外討論,但我認為在「21世紀」以外理當有別的選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21日 (三) 12:42 (UTC)回复
如果合并至“台湾海峡危机”,则会因为篇幅过长造成比重问题,最终还是要拆分为新的条目。所以不如直接移动至“台湾海峡危机(21世纪)”。至于如何与之前的几次台海危机相区分,还是觉得(21世纪)的尾缀最贴切。所以建议(►)移动台湾海峡危机(21世纪)
第三次世界大战是讲述一个概念性的战争,探讨推测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作战方式等等的学术性的探讨,可以有具体的条目介绍这些设想。但具体潜在的战争则不宜用战争一词作为条目单独列出,否则大家应该被允许基于近期世界时事建立类似于美国-格陵兰战争美国-伊朗战争等等条目,而更应用危机一词,比如格陵兰危机。--RAZOR91留言2026年1月21日 (三) 13:51 (UTC)回复
「(未來的)臺海戰爭」也是「概念性戰爭」,跟你所說的「三戰」性質沒有區別。另外,有關條目之所以無法合併至「臺海危機」,主要是因為篇幅可能不平衡。本人認為「21世紀」之消歧義不妥,則是基於坊間幾乎沒有以此區別臺海衝突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21日 (三) 20:43 (UTC)回复
关于使用台湾海峡战争我并无太大的争议,因为的确此战争的相关概念和时间的讨论由来已久。如果阁下认为使用此条目名称更贴切,那么我(+)支持(►)移动台湾海峡战争。--RAZOR91留言2026年1月22日 (四) 00:18 (UTC)回复
(+)支持(►)移动台湾海峡战争--Luoniya留言2026年1月22日 (四) 01:26 (UTC)回复
(○)保留,或(◇)到時重建。--Gedu11539381留言2026年1月21日 (三) 22:30 (UTC)回复
(-)反对,无论从各冲突方用词,还是“入侵”一词,该条目名称都明确违反了WP:NPOV以及WP:CS4D,不可以保留--RAZOR91留言2026年1月22日 (四) 00:04 (UTC)回复
(►)移动台湾海峡战争:名称言简意赅,有可以保证中立性和用词规范。--RAZOR91留言2026年1月22日 (四) 00:35 (UTC)回复
可以把解放台湾和这个合并成台海战争/台湾海峡战争,两个都是重定向,相对中立。--GrandCeres留言2026年1月22日 (四) 11:55 (UTC)回复
最近又有個條目格陵兰危机,顯然在入侵發生前這個條目不能叫美國入侵格陵蘭。--日期20220626留言2026年1月24日 (六) 10:45 (UTC)回复
补充加一句:“入侵”一词用在两岸语境上就会有中立性和两岸四地用此标准问题,与美国入侵格陵兰性质又不同。--RAZOR91留言2026年1月24日 (六) 11:14 (UTC)回复
不適宜類比。「格陵蘭危機」此前不存在(或者説能指任何會被維基百科收錄的顯赫事物),而「台灣海峽危機」早已是指其他事物——非武裝攻占——的成語。而且,存在「格陵蘭危機」也不能説明「美國入侵格陵蘭」不能成立;如果各國智庫多年不斷研究、推演「美國入侵格陵蘭」,想必也顯赫到維基百科可收錄。--— Gohan 2026年1月27日 (二) 08:11 (UTC)回复
(=)妥協:只要在序言或頁頂消除歧義,不反對有關預想的攻臺行動的條目定名爲「台海战争」,仍然支持最無歧義、易於識別且常用的「◯◯◯攻臺」,但繼續反對原來所反對的其他名稱。值得一提的是「台湾海峡战争」,Google搜尋前十,幾乎或出於不可靠來源,或非六字連用,顯然遠不如「台海战争」在可靠來源中常用。另外,如果「台海战争」條目包含「純海戰或劫持金馬」的內容,也可不消歧義。--— Gohan 2026年1月27日 (二) 08:12 (UTC)回复
本人对以“台海战争”命名并无异议,若有助于达成共识,之前上面本人的移动建议亦可改为“台海战争”。--RAZOR91留言2026年1月28日 (三) 00:36 (UTC)回复
「臺灣海峽戰爭」題目主要是對標「臺灣海峽危機」、「臺灣海峽現狀」等條目,較為正式;條目內則可以多用簡稱「臺海戰爭」。——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28日 (三) 15:23 (UTC)回复
另外,還要確定哪些部分要移去「臺灣海峽危機」及(或)「解放臺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28日 (三) 15:24 (UTC)回复
我觉得条目整体可以全部保留,但是条目内容需要进行中立化改善以符合WP:NPOV以及WP:CS4D,并在其他相关条目中作为协调内容参考。--RAZOR91留言2026年1月31日 (六) 13:18 (UTC)回复
要不我幫忙擬個重組方案?我沒怎樣參與這裏的討論,算局外人。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2月3日 (二) 08:22 (UTC)回复
(○)保留,本條目已經有足夠來源支撐條目,強烈反對合併到解放台湾,本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臺灣是客觀事實陳述,如同俄羅斯入侵烏克蘭,解放台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官方的說法,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觀點與主張,不中立,如同俄羅斯官方的說法,俄羅斯入侵烏克蘭說成是〔烏克蘭特別軍事行動〕,入侵烏克蘭說成是/美化成特別軍事行動,如出一辙,不遑多讓。——Andyier留言2026年2月7日 (六) 00:49 (UTC)回复
(-)反对反对保留。若阁下能稍微翻阅上述大量留言,定会看到大家提及条目名称有诸多问题,例如”入侵“一词在两岸语境里为非中立表达,因为无论从任何一方的法理上,此类战争乃是内战,并非入侵战争,定义为“入侵”则涉嫌将两岸关系的尚未明确的复杂政治关系武断定义为”国与国“的关系,为带有强烈主观个人政治观点,违反WP:NPOV;条目名称关于两岸各方用词亦有违反WP:CS4D之嫌。
同样若阁下能稍微翻阅上述留言,可看出大多数的人并非要删除此条目,围绕着上述方针,改善条目使其满足维基百科精神。例如本人以及众多其他人均建议改名(►)移动台海战争台湾海峡危机等条目。
解放台湾阁下所谓宣称其“美化“,”入侵“,仍有个人主观政治观点,并非中立之表达。但对于此条目的讨论以及处置方法,因为其为非本条目之问题,建议另行讨论决定。--RAZOR91留言2026年2月7日 (六) 04:26 (UTC)回复
老實說,同樣的「非中立」也能放到「解放台湾」的說法:這個詞我也可以說涉嫌將兩岸關係定調為「內戰」關係。
事實上,臺灣這邊有個法理,認為日本只有放棄臺灣,但沒有說明要還給中國。因此事實上,臺灣是塊無主地,只是被國民政府佔領了——這稱之為臺灣主權未定論,也是不少臺灣民族主義者的核心論述。依照這個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的軍事行動並非內戰,而是確實的入侵戰爭。當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不可能同意這個法理論述,但是就維基百科而言,這不完全是個人主觀的論點。
嘛,雖然合併也不是不行,但我很懷疑這樣的內容,如果加上「解放台湾」的內容,這篇幅會有多少。--Saimmx留言2026年2月7日 (六) 04:41 (UTC)回复
阁下须区分“论”与“法理”的概念,须严谨措辞。法理上,中华民国宪法未放弃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认定自己为中华民国的继承者拥有包括台湾在内的主权。台湾部分人持有是“台湾主权未定”,乃支撑观点之理论,而且并非所有人均持有(参考台湾光复条目内容)。而且此为“论”,属支撑部分人观点之理论,而非法理。当然这部分人可以持认为是“入侵”的观点,但此“论”却不可与“法理”相混淆。本问题条目名称在维基百科这样追求中立的平台上,明显有违WP:NPOVWP:CS4D方针。
当然这样的讨论已经涉及到台湾问题的讨论,如果继续就此发散讨论是没有尽头的,还望回归本条目的处置上。
本人观点仅涉及如何处置此条目,至于阁下若认为解放台湾条目内容有问题,可以另行讨论。--RAZOR91留言2026年2月7日 (六) 05:30 (UTC)回复
我同意討論臺灣問題與目前條目的去留無關,因此我只回一句:WP:NPOVWP:CS4D的討論不會只有憲法,其他可靠來源也要算進去。--Saimmx留言2026年2月7日 (六) 05:49 (UTC)回复
法理为质疑此条目名称中立性之一,除此之外亦可能有其他来源。
对阁下观点,本人提出稍微更严谨的观点:将可靠来源整合并在维基百科内编撰时,应该以维基百科方针为指引,其中包括WP:NPOVWP:CS4D。--RAZOR91留言2026年2月7日 (六) 06:01 (UTC)回复
對於管理員閣下說我刪除大量內容,從歷史可知,主要是先被刪了大量來源,只是先把有來源的內容補回,之後把沒來源的大篇內容縮減,修改皆根據可靠來源。再者,雖然管理員閣下一直說條目內容原創,但無視於大量引用來源,硬要把條目併到其他的條目,一個可靠來源都沒給,把有來源的中立內容改掉,用無來源的原創研究來取代,之後說這才叫中立。所以中文維基內容越來越差。--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6年2月8日 (日) 16:35 (UTC)回复
不同意阁下声称所谓的“一个可靠来源都没给”。之前条目的中立性问题在于来源单方的观点表达过于另一方的表达(详见WP:NPOV)。我们来看一下在2025年12月29日的版本(本人修改版本),可以看到在原来条目基础上仅对引言部分进行了中立化改善和排版。可见相关内容来源均以维基百科内部引用,以及提供了相应的来源。阁下何谈的“无来源的原创研究”和“一个可靠来源都没有”?若阁下真的认为还是缺失来源,或者其他的问题,阁下本可以基于当下内容补充来源。但阁下反而无视这些,却以此为由退回所有的编辑,将引言部分退回到了原不符合WP:NPOVWP:CS4D的版本。
以下是引言部分2025年12月29日的版本,供诸君查验:

是指自2000年以來的海峽兩岸關係軍事與國際地緣政治情境以及潛在的軍事衝突風險。不同方面對於危機的起因有不同看法。有觀點認為由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奉行統一的政策立場,且在台灣問題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存在改變台海现状的意圖,並認為中國政府可能會採取军事行動進攻臺灣,取消台灣政治獨立民主制度以解決台灣問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和平統一一国两制為對台政策基礎,認為臺灣民进党政府奉行“臺灣獨立”的政策立場,亦圖改變台海现状解放军相關軍事演習與部署為維護國家主權領土所需,且認為海峽兩岸局勢升高歸咎為民進黨政府。[1][2]

20世紀中葉,国共内战後,中國共產黨於1949年於中國大陸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已經取代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解放台灣成為國家正式方針,且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並對台灣施以軍事壓力,希望與台灣走向統一。中華民國政府認為大陸當局可能發動战争,消滅中華民國併吞台灣[3][4],中華民國政府亦曾有反攻大陸的統一政策,但在臺灣民主化之後已放棄實現此政策。20世紀裡,兩岸軍事對峙造成多次海峽軍事衝突,亦曾於1954年1996年爆發過兩次主要的臺海危機

進入21世紀,中國大陸認為臺灣在民進黨執政之下追求獨立,於2005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以和平統一和一国两制為對台政策,但同時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實現統一;而後自2012年習近平出任中國共產黨總書記執政後,致力於核武器擴張以及增強海空軍實力,[5]並越過臺灣海峽中線[6],引發美國與世界各國智庫預測中國大陸很有可能對台灣發動台海戰爭。[7][8][9]中華民國國軍以這個假想情境作為防禦作戰的主要目標。[10]

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等法案,長期關切台海安全。在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美國智庫的主流評估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能在2027年具備入侵台灣的能力。中華民國國防部推估中華人民共和國在2035年擁有足以攻擊台灣的軍力[11]。習近平曾宣稱不放棄對台灣動武,但也向美國與歐盟保證不會進攻台灣。不同的機構,對中國大陸對台灣發動戰爭的可能性有不同的評估推測。以美國為首的西方民主國家,願意支持台灣保持現狀,希望中國大陸能與台灣進行政治談判,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但多數國家傾向於不介入這場紛爭。

--RAZOR91留言2026年2月8日 (日) 23:58 (UTC)回复
这玩意真的有共识吗,注意到已经有人对该页面移动到中国大陆进攻台湾--Luoniya留言2026年2月15日 (日) 04:43 (UTC)回复
@Urlgn 通知移动者--Luoniya留言2026年2月15日 (日) 04:44 (UTC)回复
回顾讨论,怎么说也不应该移动到中国大陆进攻台湾,已经回退--Luoniya留言2026年2月15日 (日) 04:49 (UTC)回复
说实在话,Urlgn建议的“中国大陆进攻台湾”比起当前条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入侵台湾”已经是在中立性上的一大进步了,当然还有更好的条目名称建议已经包含在上述讨论中--RAZOR91留言2026年2月25日 (三) 15:21 (UTC)回复
有一说一,进攻台湾可能已经是当下较好的选择--Luoniya留言2026年2月25日 (三) 15:25 (UTC)回复
如果更名为解放军攻台,其实也未尝不可,的确也有人在上面的讨论中提出过。
总结一下目前大家讨论过更名的建议,大多集中在:解放台湾、台海危机与战争类命名、解放军攻台。
其中本人认为名称可以满足WP:CS4DWP:NPOV的有三个:台海危机与战争类命名(台湾海峡危机有共识)、解放军攻台。
其实我觉得可以在选定一个作为命名,然后用其他的作为重定向指向这个条目--RAZOR91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15:12 (UTC)回复
雖然我也覺得「攻台」或「进攻台湾」的命名最中立、最不易引發爭議,但這命名也有水晶球之虞──如果解放軍真的打臺灣了怎麼辦?--Saimmx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15:16 (UTC)回复
这样说整篇条目就不该存在。因为入侵台湾也未发生--Luoniya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15:28 (UTC)回复
这种观点上面讨论也提到过。当时有些人的观点是,因为这个有足够的关注度和讨论度,即使尚未发生的,也似乎可以满足到收录标准,我想这个也适用于Saimmx刚刚的关于“攻台”类名称命名的考虑。
除此之外,条目名称被多次提及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中立性。在这里“入侵”一词适用于国与国之间,而将其应用在两岸场景中必然会导致中立性争议,详情上面已多次提过,不再赘述。
补充:维基内有一些真正属于一国入侵另一国的战争的条目名称都甚至未曾以“入侵”命名(参见柬越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等),乃是以“战争”命名。对于“入侵”一词的应用应该慎之又慎,尤其是在中文语境下两岸政治争议的场合。
所以本人认为,如果真的需要保留此条目,那么应当采纳台海战争类的命名,消除中立性问题,攻台类命名则可作为重定向至此条目。--RAZOR91留言2026年2月27日 (五) 02:29 (UTC)回复
其实这样讲,战争的说法确实不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说法矛盾,对中国大陆来说,这可以算做解放战争的一部分,对台湾来说更不用说。--Luoniya留言2026年2月27日 (五) 07:10 (UTC)回复
有新的提議嗎?目前看來條目更名是可行選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3月11日 (三) 06:43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国台办:“联合利剑-2024B”演习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之举-新华网. www.news.cn. [2025-12-29]. 
  2. ^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www.gwytb.gov.cn. [2025-12-29]. 
  3. ^ 蔣中正.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1949-10-09 [2025-11-09]. 
  4.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 (编). 金門保衛戰的勝利. 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 卷三十九 談話. 1984: 122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4) –通过中正文教基金會. 
  5.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美軍警告:中國為2027具備奪台能力 大幅擴建核武庫規模 - 自由軍武頻道.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25-08-20 [2025-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9-11) (中文(臺灣)). 
  6. ^ 中央通訊社. 共軍越海峽中線 美官員:目的在恐嚇台灣 | 國際. 中央社 CNA. 2019-04-03 [2025-12-29] (中文(臺灣)). 
  7. ^ 聚焦台海 - 中國正積極提升對台發動突襲的能力 期望在2027年前具備侵台能力.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25-05-28 [2025-12-29] (中文(繁體)). 
  8. ^ Chen, Alan. 首度公開聲明,美國防部長:中國侵台威脅可能迫在眉睫. TechNews 科技新報. [2025-12-29] (中文(臺灣)). 
  9. ^ 中央通訊社. 美智庫報告:嚇阻中共犯台 制裁可作為重要工具之一 | 政治. 中央社 CNA. 2025-11-23 [2025-12-29] (中文(臺灣)). 
  10. ^ 國際媒體視野中的《110年國防報告書》. 國防安全研究院-即時評析. [2025-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4-28) (中文(繁體)). 
  11.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Chang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此討論為延遲重新提交的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1:47 (UTC)回复

九二式魚雷

[编辑]

(×)删除理據:怀疑AI生成及虚构文献。例如文中引用参考文献4讨论“九二式改二型”来自德国,且未完成[3],但来源中最贴近的就是“45 cm (17.7") Type 2 (1942) and Type 2 Special”部分,可其中并未提到德国,且在1943年服役,条目内容与来源完全不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2月15日 (日) 12:08 (UTC)回复
(×)删除,AI生成文,檢查不完全。—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2月23日 (一) 07:00 (UTC)回复
(×)删除:日文版只有jp:九一式魚雷但沒有此條目。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03:4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此討論為延遲重新提交的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2:09 (UTC)回复
(×)删除 per 时昭桑和Tisscherry君。--浅村しき留言签名2026年3月18日 (三) 16:37 (UTC)回复

大和 (火影忍者)

[编辑]

(×)删除理據:关注度过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randCeres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0:03 (UTC)回复
(±)合併火影忍者角色列表,参照英文维基做法。--musicca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3:18 (UTC)回复
并入也可。--GrandCeres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3:38 (UTC)回复

批量提刪(Lang-xx模板)

[编辑]

(×)删除理據:現未被任何條目使用且已被同類模板取代的模板。

提报以上頁面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19日 (三) 02:26 (UTC)回复

致管理員:藍框為集中討論所涉及的範圍,請處理結果時同時處理。

移動、整理by ---Zest 2025年11月23日 (日) 03:47 (UTC)回复

原本此串
全部(○)保留:不保證以後不會有人使用,且本應留為兜底,確保諸多條目歷史版本正常顯示,故明顯不屬於刪除方針所述「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35 (UTC)回复
「條目歷史版本正常顯示」不是有效的保留理據,模板的存廢看的是頁面當下的狀態的需求。而且保留模板才會使人繼續誤用Lang-xx系模板,刪除後用戶自然意識到該改用{{langx}}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19日 (三) 23:53 (UTC)回复
此外,我必須再度重申DP#9不是拿來充當保留理由的,刪除任何頁面的理由不限於該14款的說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19日 (三) 23:59 (UTC)回复
「繼續誤用」不成立,一則模板正常運作即難稱「誤用」,二來亦已有機器人定期運行,調整為最新用法;若有必要,也可改動模板說明,或加強宣傳。除此之外,刪除模板沒有任何利益,唯有損害讀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33 (UTC)回复
且不論有關理由不屬實,此系列模板既廣為使用,最符合該款說明,本也大於其他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44 (UTC)回复
我之前也不是沒有爭議過DP#9的現狀的合理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3日 (日) 01:10 (UTC)回复
全部(×)删除,已被Template:Langx取代,先前的部分模板也已经被删除。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1月20日 (四) 10:58 (UTC)回复
提刪者未考慮十餘年來條目歷史問題,宣稱刪除可以解決「誤用」亦不屬實,近來仍屢見條目使用已刪除模板,唯有損害讀者權益;此前所有刪除模板,均應考慮提交存廢覆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35 (UTC)回复
註:此處請求應與其他三處近期討論()整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8:01 (UTC)回复
在引入英维{{Deleted template}}模板前一律按照DP#9(○)保留。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2日 (六) 18:06 (UTC)回复
這不能解決問題,因為用戶仍然可以回退模板頁面上的編輯。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3日 (日) 00:53 (UTC)回复
2025/11/19#批量提刪(Lang-xx模板)
全部(○)保留:不保證以後不會有人使用,且本應留為兜底,確保諸多條目歷史版本正常顯示,故明顯不屬於刪除方針所述「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34 (UTC)回复
「條目歷史版本正常顯示」不是有效的保留理據,模板的存廢看的是頁面當下的狀態的需求。而且保留模板才會使人繼續誤用Lang-xx系模板,刪除後用戶自然意識到該改用{{langx}}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19日 (三) 23:55 (UTC)回复
此外,我必須再度重申DP#9不是拿來充當保留理由的,刪除任何頁面的理由不限於該14款的說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19日 (三) 23:59 (UTC)回复
「繼續誤用」不成立,一則模板正常運作即難稱「誤用」,二來亦已有機器人定期運行,調整為最新用法;若有必要,也可改動模板說明,或加強宣傳。除此之外,刪除模板沒有任何利益,唯有損害讀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35 (UTC)回复
且不論有關理由不屬實,此系列模板既廣為使用,最符合該款說明,本也大於其他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44 (UTC)回复
我之前也不是沒有爭議過DP#9的現狀的合理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3日 (日) 01:11 (UTC)回复
全部(○)暫時保留 - 此舉為期尚早, 新模板建成才剛滿一年, 還有很多條目等待bot去改動, 以及無數活躍或非活躍的編者去慢慢適應, 所謂 "自然意識" 顯然過於主觀判定, 誤用舊模板將依然存在, 完全依賴預覽過程的系統告警提示, 而當下編輯習慣僅用戶自身可知, 基本跟保留與否沒有必然關聯, (!)意見 - 應當安排緩衝期限, 至少兩三年後由管理員調閱系統數據並詳細核查, 方能決定最佳刪除時機. Gzyeah留言2025年11月20日 (四) 01:28 (UTC)回复
@Gzyeah這裏提刪的模板的連入全數均被User:Zestbot/Bot17處理,而且我在提刪前也有再次檢查連入,未完成處理連入的模板我都沒有提刪,再者提刪已無連入的Lang-xx模板也不是現在才有的事。還有,過濾器會阻擋用戶立即作出加入不存在的模板的編輯,因此刪除模板確實可以使用戶意識到不能繼續用Lang-xx模板。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0日 (四) 02:25 (UTC)回复
全部(×)删除,已被Template:Langx取代,先前的部分模板也已经被删除。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1月20日 (四) 10:14 (UTC)回复
提刪者未考慮十餘年來條目歷史問題,宣稱刪除可以解決「誤用」亦不屬實,近來仍屢見條目使用已刪除模板,唯有損害讀者權益;此前所有刪除模板,均應考慮提交存廢覆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35 (UTC)回复
另外,剛剛有人提醒我,可以使用「Deleted template」模板,同時解決追蹤現有使用、阻止誤用及維持歷史版本正常顯示的問題,不需要手動「製造」紅色連結。在此前提下,本人認為更沒有刪除此類重要模板的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9:51 (UTC)回复
這不能解決問題,因為用戶仍然可以回退模板頁面上的編輯。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3日 (日) 00:54 (UTC)回复
註:此處請求應與其他三處近期討論()整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59 (UTC)回复
2025/11/20#批量提刪
(○)保留:模板已妥善標記停用。——留言 2025年11月20日 (四) 09:05 (UTC)回复
考慮到社羣過往的慣性,這無法杜絕模板被誤用的機會,只有刪除才能做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1日 (五) 01:44 (UTC)回复
「繼續誤用」不成立,一則模板正常運作即難稱「誤用」,二來亦已有機器人定期運行,調整為最新用法;若有必要,也可改動模板說明,或加強宣傳。除此之外,刪除模板沒有任何利益,唯有損害讀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37 (UTC)回复
全部(○)保留:模板已標記停用,亦可確保諸多條目歷史版本顯示正常。提刪者未考慮十餘年來條目歷史問題,宣稱刪除可以解決「誤用」亦不屬實,近來仍屢見條目使用已刪除模板,唯有損害讀者權益;另此前所有類似刪除模板,均應考慮提交存廢覆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37 (UTC)回复
註:此處請求應與其他三處近期討論()整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8:02 (UTC)回复
另外,剛剛有人提醒我,可以使用「Deleted template」模板,同時解決追蹤現有使用、阻止誤用及維持歷史版本正常顯示的問題,不需要手動「製造」紅色連結。在此前提下,本人認為更沒有刪除此類重要模板的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9:51 (UTC)回复
這不能解決問題,因為用戶仍然可以回退模板頁面上的編輯。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3日 (日) 00:53 (UTC)回复
全部(×)删除,已被Template:Langx取代,先前的部分模板也已经被删除。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1月23日 (日) 02:20 (UTC)回复
2025/11/21#批量提刪
( π )题外话:不知道有沒有打算對那些{{Link-xx}}模板作類似的處理呢?--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25年11月22日 (六) 07:01 (UTC)回复
兩類模板性質不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3日 (日) 00:47 (UTC)回复
全部(○)保留:模板已標記停用(且有機器人定期清理),亦可確保諸多條目歷史版本顯示正常。提刪者未考慮十餘年來條目歷史問題,宣稱刪除可以解決「誤用」亦不屬實,近來仍屢見條目使用已刪除模板,唯有損害讀者權益;另此前所有類似刪除模板,均應考慮提交存廢覆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38 (UTC)回复
註:此處請求應與其他三處近期討論()整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58 (UTC)回复
另外,剛剛@魔琴提醒我,可以使用「Deleted template」模板,同時解決追蹤現有使用、阻止誤用及維持歷史版本正常顯示的問題,不需要手動「製造」紅色連結。在此前提下,本人認為更沒有刪除此類重要模板的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2日 (六) 19:48 (UTC)回复
這不能解決問題,因為用戶仍然可以回退模板頁面上的編輯。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3日 (日) 00:52 (UTC)回复
全部(×)删除,已被Template:Langx取代,先前的部分模板也已经被删除。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1月23日 (日) 02:17 (UTC)回复

移動、整理by ---Zest 2025年11月23日 (日) 03:47 (UTC)回复

回覆以上意見:若有人有意無意間回退,那應該是提醒他社群共識推薦用法已經修改,多次執意回退亦可按違反編輯規則處置,怎麼會是反過來直接把模板刪掉呢?為了虛無飄渺的「阻止誤用」,損毀幾十萬篇條目歷史版本,根本就是本末倒置。至於阿南之人的論點,此前已予駁斥,不再重申。——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3日 (日) 12:41 (UTC)回复
簡而言之:(一)刪了沒有好處可言,反倒弄壞為數龐大的歷史版本,所謂「已取代」不過是表面;(二)現行版本添加使用可能衍生問題,已因機器人定期運行清理而消解;(三)已有技術方案可額外追蹤模板使用,並加強提醒編者更新用法;(四)若個別編者蓄意阻礙前述調整作業,自有方針與指引處置(真有必要亦可使用過濾器,反正方法很多)。況且本站的「刪除」又不是真正刪除,其他有些模板真的罕用就算了,我實在不知道提案人為什麼如此堅持,非要把lang這一系列模板砍點皮毛來求痛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3日 (日) 12:54 (UTC)回复
同上。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3日 (日) 13:24 (UTC)回复
(留言位置問題,這裏我回應的是Ericliu1912)上面你說“不保證以後不會有人使用”,但這裏你又說“社羣共識推薦用法已經修改”,我的理解是前句代表你認為社羣並無調整語言模板用法的共識,我現在實在是弄不清楚你到底在想甚麽了。“刪了沒有好處可言”本質上是錯誤的,維護一個模板的工夫總比維護上百個模板小,而且現在的情況是不同的Lang-xx模板有不同的格式(多數Lang-xx模板引用Lang模組並套用lang_xx_inherit格式,但部分模板用的是{{Language with name}}或其他模板),如果要一個個維護的話,不止要逐個模板頁面看,還要看相關模組與其他相關模板的頁面,徹底的統一可以減省後續的維護成本(僅Langx模板與相關模組的頁面),這點我從有效化Langx模板的討論的時候就已經有提過了。“條目歷史版本顯示”不是社羣該考慮的事情,也不該是保留任何頁面的合理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4日 (一) 10:36 (UTC)回复
(留言位置問題,這裏我回應的還是Ericliu1912)此外,針對你在上面的留言的說法,我想看一看證據,以便判斷誤用的情況是否真的如你所說的一般“屢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4日 (一) 10:38 (UTC)回复
模組既已停止更新,後續僅在維持原狀;考慮到模組本身相當成熟,也不會再有多少維護需求,除非站點技術大幅變更。公開保留編輯歷史是包含本站在內MediaWiki站點的營運基礎,也是有利於後來編者檢閱及利用過往內容的措施,恕不能苟同閣下短視近利的有關謬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4日 (一) 12:42 (UTC)回复
“公開保留編輯歷史是包含本站在內MediaWiki站點的營運基礎”這種說法我未曾聽聞,還請給出出處。而且,你好像也沒看清楚我上面的留言,模板存廢主要影響的是模板的維護需求,而不是模組的維護需求。此外,我還是希望尋求有關「屢見」的證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4日 (一) 13:52 (UTC)回复
多數lang系列模板均仰賴特定模組,且格式相當一致,到底有多少維護需求可言?真要說有些特例,閣下在此提刪也是不分青紅皂白啊。還是前面說的,既然換了新用法,以後那些模板或模組不必再添加功能,額外維護成本自然就低了。實際上,除了同樣虛無的維護問題,閣下根本沒有真正可以用作提刪理由之事。編輯歷史嘛,你試著自己寫條目或處理站務工作都不參考任何歷史版本?至於「屢見」,我明確告訴你不能詳細舉證,因為現在是模板混用的所謂「過渡期」,也沒有一種機制可以偵測編者新增模板的意圖。不過,我相信不管使用多寡,機器人定期任務可以處理。唯一要指出者,不過是閣下所謂「阻止誤用」的土法煉鋼全無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4日 (一) 14:15 (UTC)回复
那就是說你的「屢見」沒有證據了,而且你還是沒有給出「公開保留編輯歷史是包含本站在內MediaWiki站點的營運基礎」這種說法的出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6日 (三) 10:04 (UTC)回复
倒是lang模組自從更新以來這麼多個月,問題可是有增無減,要談什麼維護需求還是先去那談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4日 (一) 14:15 (UTC)回复
見下,你們把問題錯誤歸因了。而且如果你真的如此關心Lang模組的事情的話,那還請你盡快處理Module talk:Lang/data#編輯請求(整合)的編輯請求。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5日 (二) 11:06 (UTC)回复
不會有人天天路過模組討論頁,況且近來該模組編輯請求大部分都是本人協助處理,我想你要合理催促也沒關係,畢竟問題影響讀者,直接ping我就好,但放在這裡就未免顯得不倫不類,你是想表達什麼?倒打一把嫌人做事不夠?你就繼續嫌沒關係,看以後有人願不願意來幫。至於其他專業技術問題就交給專業,確保現有模板面向讀者正常運作,也是維護工作的一部分。我想閣下沒有做到這一點。大家指出新模組或模板這幾個月來解決不完的問題,不過是要說明並非「改革」之後就可高枕無憂,乃至認為已可盡棄既有方案於不用,相當不明智,更別提其他歷史因素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6日 (三) 01:28 (UTC)回复
問題在於你主動提到“先去那談”Lang模組的事情,那我自然會合理預期自會非常關注Lang模組那邊的情況,我當時不滿的事情是你一邊說“先去那談”Lang模組的事情,一邊又對Lang模組的事情置之不理,這種情況下我無法確定你是否真的有心處理Lang模組的事情,不過既然你在那邊說了可以隨時ping你處理的話,那這問題也算是解決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6日 (三) 10:07 (UTC)回复
「置之不理」,amazing comment。——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7日 (四) 00:26 (UTC)回复
(○)保留,langx遷移問題一大票,那邊根本還沒處理完這邊就在瘋狂提刪,這分明是本末倒置增加維護成本。因為用戶仍然可以回退模板頁面上的編輯這種理由就更好笑了,你要不要說禁止任何人編輯你主編所有頁面,因為別人可能會回退掉你的偉大編輯?--SunAfterRain 2025年11月25日 (二) 04:21 (UTC)回复
勇於更新頁面適用於條目,但不適用於模板,因此“回退模板頁面上的編輯”是一個需要的考量。相當一部分的模組相關問題實際上是模組既有,但是在Langx模板有效化後才得以顯現的,也就是說問題在Langx模板有效化之前一直存在,由此可見“‘增加’維護成本”並非Langx模板有效化導致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5日 (二) 11:05 (UTC)回复
我從頭到尾都沒看懂你在說啥,真怕被錯誤回退,確定要用Deleted template處理的話改完加個過濾器甚至上保護禁止瞎改就好,你怕不是看到Wikipedia:勇於破壞頁面去了?後面更不明所以了,沒壞別修,但現在因為你這個舉動反而修壞了。--SunAfterRain 2025年11月26日 (三) 13:44 (UTC)回复
你特意以粗體標示的文字進一步證明了你持續地把問題錯誤歸因。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29日 (六) 15:18 (UTC)回复
依最新情况来看,bug已经解决,而且全部条目都能正常显示。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1月30日 (日) 11:1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1月27日 (四) 01:14 (UTC)回复
刚看到U:Shizhao删了11月20日21日的两批。是否应该等这里讨论完再说?不过如果决定保留的话事后再恢复也行,目前只会影响预览历史版本。--Srapoj留言2025年11月28日 (五) 09:53 (UTC)回复
@Shizhao-ZestSrapoj我想還是要抗議原則問題:前述討論本來純粹是為了方便而合併,正在商酌共識,既然此處Shizhao君予以重新提交,怎麼會在另外兩處給出不同處置?無論如何,這應該不是-Zest君整理討論時所預期的結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9日 (六) 02:2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2月5日 (五) 05:30 (UTC)回复
不會造成後來者使用上的困惑嗎?--自由米花🌾🌼 2025年12月5日 (五) 08:19 (UTC)回复
不會,現在絕大部分條目裏用的模板都改成{{langx}}了,其他用戶就算是模仿其他頁面,模仿出來的模板也只可能是{{langx}}。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8日 (一) 05:24 (UTC)回复

替换工作完成后,错误分类的页面数量也没有增加过,因此目前可以认为langx不会引发更多的问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2月13日 (六) 09:44 (UTC)回复
此與保留既有停用模板沒有任何衝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13日 (六) 11:0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2月13日 (六) 12:01 (UTC)回复
(○)保留,同上。个人认为langx使用不方便(尤其对于移动端用户)。--__( •̀ ω •́ )<✧ 2025年12月13日 (六) 15:30 (UTC)回复
@Kurgenera 不论Template:Lang-xx会否删除,使用Langx取代旧有模板已成共识。无论任何情况,请不要使用旧模板。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2月13日 (六) 15:38 (UTC)回复
其實用舊模板也沒什麼問題,因為機器人會自動替換。當然新模板還是「推薦」用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13日 (六) 19:52 (UTC)回复
bot那邊是一次性任務,“機械人會自動替換”不成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14日 (日) 03:04 (UTC)回复
那推動經常或定期替換就好,不是什麼大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14日 (日) 14:55 (UTC)回复
這個理由需要特殊的論證,還請詳細說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14日 (日) 03:07 (UTC)回复
(移動十二月五日及十三日兩批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13日 (六) 19:52 (UTC)回复
(○)保留:影响查阅海量条目的历史版本。--Tim留言2025年12月15日 (一) 15:31 (UTC)回复
反對此不當的主張保留理由,這理由如果屬於有效理由,這相當於使所有模板均不得被刪除。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17日 (三) 13:20 (UTC)回复
明顯滑坡謬誤,此系列模板是本站使用相當廣而久的模板,顯然不能與一般模板一概而論;主張保留此種模板,更不代表同意什麼「所有模板均不得被刪除」之類誇大其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20日 (六) 18:49 (UTC)回复
這仍然不是合理的保留理由,{{Infobox road/old}}也曾經是“使用相當廣而久的模板”,但因為被現{{Infobox road}}取代而且參數不兼容而還是被刪除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1日 (日) 10:24 (UTC)回复
英维那边规模更加庞大,条目也更多,但为什么英维的删除请求几乎全员支持,没有一人以这些理由反对删除?难道英维的人就喜欢破坏历史、喜欢损害编者方便性?反过来说,英维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因此出现过什么问题,证明了此次删除的合理性,所以此删除请求本应通过。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2月21日 (日) 10:39 (UTC)回复
enwiki的意見是lang-xx系模板的存在會增加維護成本,我之前也不是沒有提過這個觀點,只不過從提議有效化langx模板之初就一直有人無視這點而已。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1日 (日) 10:46 (UTC)回复
不同站點自然不能互相比較,尤其他們有更完善的技術體系應對模板問題。至於為什麼英文維基百科社群喜歡刪除模板,恕本人不能評價。在本站,從以上討論可以見到,目前刪除此種模板,比保留模板付出的維護成本顯然要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28日 (日) 05:35 (UTC)回复
「他們有更完善的技術體系應對模板問題」這句話需要特殊的論證,至少我看不到enwiki處置相關模板的方式與zhwiki此前處置已被刪除的相關模板的方式有任何的分別。也容我重申一次:把問題一味地推給{{langx}}的這種論述除了掩耳盜鈴甚麽都不是。而且我近日的觀察是即使Lang-xx模板已被宣告停用,仍持續有新頁面無視停用的告示而使用Lang-xx模板,這反過來證明了不刪除Lang-xx模板在未來會引發的維護問題無窮無盡,「刪除此種模板,比保留模板付出的維護成本顯然要大」的說法完全悖離事實。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9日 (一) 04:34 (UTC)回复
參見有關客棧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20日 (二) 23:15 (UTC)回复
(○)保留,不應特別規限用戶強制全面改用。--Gedu11539381留言2026年1月21日 (三) 22:25 (UTC)回复
(○)保留,不應特別規限用戶強制全面改用。--Gedu11539381留言2026年1月21日 (三) 22:26 (UTC)回复
(×)删除:這批模板在停用前均不常用,刪除模板不會導致歷史版本大量錯誤的問題,應可刪除。--Nebulatria 2026年1月26日 (一) 01:3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此討論為延遲重新提交的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1:5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重新提交说明:統一兩組討論的顯示版面 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7日 (二) 02:02 (UTC)回复
(○)保留 不认为存在必要性和迫切性。--YFdyh000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9:00 (UTC)回复
請不要單純憑感覺作評論。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7日 (二) 13:53 (UTC)回复
显然不是我一个人这样感觉,并且我感觉“需要删除”的意见更少一些。--YFdyh000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09 (UTC)回复
我上面那句話也不是只說給你一個人聽的,他們大多也只是在單純憑感覺作評論而已。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7日 (二) 14:14 (UTC)回复
(○)暫時保留:這個「第二批」應在上面那#批量提刪(Lang-xx模板)有共識後才應繼續重新提交討論--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26年3月18日 (三) 05:40 (UTC)回复
兩者實際上是同一天提交到AFD的,因此實際上屬於同一個討論串。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8日 (三) 08:56 (UTC)回复

批量提刪(Lang-xx模板(第二批))

[编辑]
大规模替换之前能不能先看看这個模板可是引用了Template:Script/styles greek.css,我请问{{langx}}是想怎樣替代这個模板。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23日 (一) 15:01 (UTC)回复
不套用Template:Script/styles greek.css不會導致字元無法被正確顯示,而且套用了Template:Script/styles greek.css的格式其實反倒在易讀性上不如不套用。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日 (日) 09:27 (UTC)回复

(×)删除理據:現未被任何條目使用且已被同類模板取代的模板。

提报以上頁面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19日 (三) 10:2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1月27日 (四) 01:1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2月5日 (五) 05:3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2月13日 (六) 12: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7日 (二) 02:01 (UTC)回复

(×)删除理據:以當前破壞者持續進行的單一行為認為並不需要建立其專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雨朝Talk#T-G-W😃👐Group♡ 2026年3月17日 (二) 03:20 (UTC)回复
(○)傾向保留:似乎留着不妨?至少可以留个页面让人们知道这个LTA的行为,以及在提报到SRG的时候链接到有关页面。--浅村しき留言签名2026年3月17日 (二) 04:10 (UTC)回复
(×)删除,這個LTA的破壞是可以經由設置過濾器阻止的。這是頁面是Lexxicon123建立的。--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3:12 (UTC)回复

批量刪除(王炯浜不當重定向批次十一)

[编辑]
(○)快速保留:此為官方樂團名稱,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官方樂團名稱,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官方樂團名稱,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官方樂團名稱,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電影原名,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電影原名,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古諾斯語重定向,且為北歐國家官方語言,符合WP:RFAL。--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删除理據:違反Wikipedia:重定向 § 非中文重定向問題中「原則上不允許建立帶消歧義字尾的外文重新導向」規定的重定向,因此符合WP:R#DELETE第八款、WP:DP#REASON第十二款。通知@王炯浜。本列表部分頁面應該符合快速刪除要件,將會在半自動腳本運行完成後修訂列表。稍後補上刪除模板並同時消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17日 (二) 03:51 (UTC)回复
移除數個使用快速刪除處理的頁面。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17日 (二) 06:38 (UTC)回复
我覺得這波重定向存廢理據有過當之虞,因為目標物或傳主大部分是使用原文英文,因此這些重定向照理來說是不該提出存廢的。(括號內非中文不可,因此無庸置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37 (UTC)回复
@1F616EMOSinsyuan提快速保留意見的那些提刪項裏的非中文部分實際上形同中文,以非中文重新導向的理由來提刪是不合理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8日 (三) 03:17 (UTC)回复
同意保留該等重定向,但對條目內並無使用轉換組處理部分地區使用原文稱呼的情況感到困惑。--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18日 (三) 06:07 (UTC)回复

廢物再利用

[编辑]

(±)合併資源回收。介绍内容相同的页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6年3月17日 (二) 04:46 (UTC)回复
同意合併。--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5日 (三) 00:20 (UTC)回复


双壳藻目无壳藻目

[编辑]

(×)删除理據:不符合通用收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06:00 (UTC)回复
單殼藻目短殼藻目管殼藻目,應該是一樣的情況,是否一起提報?--ZephyrChen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08:20 (UTC)回复
支持一併(×)删除雙殼藻目無殼藻目單殼藻目短殼藻目管殼藻目
根據條目矽藻#分類矽藻綱下的傳統分類為中心矽藻目(Centrales)和羽紋矽藻目(Pennales)。而近期的分類則是將矽藻分為中心矽藻(亞)綱無殼縫(亞)綱有殼縫(亞)綱亞綱)下的各個中也都沒有以上五個的名稱出現。(請參見矽藻條目第57行~第1,004行)
另外,請特別注意,矽藻不是植物矽藻屬於原生生物,條目中使用有嚴重錯誤。3.14圓周率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5:3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7日 (二) 06:50 (UTC)回复
(×)删除:維基百科不是單純的物種列表。--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5:30 (UTC)回复

八仙与跳蚤

[编辑]

(±)合併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作品列表。應該是重定向即可。劇情簡介看是豆瓣來的。或是有編輯君能找到符合收錄標準的來源也可保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日 (日) 07:0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9日 (一) 07:11 (UTC)回复
(►)重定向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作品列表可。--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07:59 (UTC)回复
(○)保留中国剪纸动画史213-214頁對此片有詳細介紹,增加中--Luwai2366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1:22 (UTC)回复
另外移除侵權內容。目前應可(○)保留。--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5:1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7日 (二) 06:50 (UTC)回复
(○)保留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6:13 (UTC)回复

批量提刪

[编辑]

(×)删除理據:已依決議被整合至{{Family name explanation}}。

提报以上頁面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日 (日) 09:38 (UTC)回复

仅就{{葡萄牙语姓名}}和{{西班牙语姓名}}来说,目前翻译条目主要来源于英文,而英维并未删除这两个模板且仍在使用,直接删除会导致用户在翻译条目时出现不存在模板,因此对于这两个模板选择(○)保留。--东风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04:46 (UTC)回复
或許可以弄個類似{{Deleted template}}的模板提示,讓用戶在看到模板提示後subst掉模板(比如{{葡萄牙语姓名}}改為{{subst:葡萄牙语姓名}}),然後再補個{{Needsubst}}({{Vietnamese name}}、{{泰语姓名}}與{{满族姓名}}不適用)。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日 (一) 05:33 (UTC)回复
我覺得不如找機器人定期跑任務會比指望用戶自己subst好點。--SunAfterRain 2026年3月3日 (二) 05:09 (UTC)回复
附议--木平。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2:53 (UTC)回复
如果顯示紅字警告而非模板內容的情況下還是不能指望用戶自己subst的話,那我還是傾向於直接刪除模板。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3日 (二) 14: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9日 (一) 07:12 (UTC)回复
(○)保留,有条目使用。--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9日 (一) 17:28 (UTC)回复
剛才重新把用例給subst掉了,現在這理由已經不成立了。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0日 (二) 10:39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还是偏向于让bot定期跑任务,好奇为什么要删除模版呢?如果有编者添加相关模版还要多此一举,更替至新模版,有点麻烦(无恶意)--木平。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3:45 (UTC)回复
同意 找機械人定期跑任務。--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03:58 (UTC)回复
@愛子棋枰你還得考慮部分用戶不想用hatnote而傾向用footnote的問題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3日 (五) 00:43 (UTC)回复
(×)删除此前因为尚有使用而结案,现在问题已解决,应予删除。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6年3月13日 (五) 11:0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7日 (二) 06:50 (UTC)回复

鼓浪屿行政公署鼓浪屿区鼓浪屿街道

[编辑]

(±)合併鼓浪屿。內容不足,宜由主條目一併介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日 (日) 09:58 (UTC)回复
(=)中立 本身就是三个行政区划单位,其中行政公署、区为历史行政区划,街道为现代行政区划,保留或合并的话个人觉得都没有什么问题。--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1日 (日) 10:30 (UTC)回复
可選的替代方案是前兩者併入後者。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日 (日) 14:00 (UTC)回复
宜將前兩者併入後者,專門介紹鼓浪嶼的行政區劃史和一些純統計數據。--🎋🎍 2026年3月1日 (日) 15:5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9日 (一) 07:12 (UTC)回复
鼓浪嶼行政公署、鼓浪嶼區 (±)合併鼓浪屿街道#歷史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3:2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7日 (二) 06:50 (UTC)回复

蝉纹

[编辑]

(×)删除理據:怀疑AI生成内容及虚假参考文献。例如“华文图景收藏项目组. 铜镜收藏实用解析. 北京: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7: 34 ISBN 978-7-5019-5994-3”,经查原书,页码虽对,但是ISBN号不对(正确应为 9787501959945);参考文献7[4]中并未提及“蝉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2月25日 (三) 08:49 (UTC)回复
@Shizhao管理員你好,我想你是在追蹤某一用戶的可疑編輯,請留意此條非他一人所建,他在2025年加入了許多內容,貝聿銘設計蘇州博物館及關聯的參考文獻7是他所加,但銅鏡收藏實用解析等書是我加的,為的就是改善現狀,也刪去了他那些有商業宣傳味的內容。我沒有使用AI,其時幾本ISBN不對的書都是在圖書館內一面用讀秀一面登入維基百科,直接從讀秀複製書名和編號的,沒有深究為何錯,你說的書只是最後一個號碼3和5的分別,怕是有些字形3和5相近。蘇州博物館那個參考文獻我當時沒看過,不知是否有變。--Luwai2366留言2026年2月27日 (五) 06:21 (UTC)回复
(!)意見 不像是AI生成內容,因為 https://chat-deep.ai/deepseek-chat/ 回答"什么是蝉纹?" 完全不像似。--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03:45 (UTC)回复
不排除上述所说读秀录入错误,遇到过录入错误。文献7含义不明,不排除指的是某张照片。藻井在中国现代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研究图三叙述似乎能部分支持文献7的表述。其他未细查,是否还有别的提删依据?--YFdyh000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2:1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9日 (一) 13:3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1 (UTC)回复

北橫快速道路

[编辑]

(×)删除理據:公路路線連個基本的交流道周邊資訊都沒有,代表其連根本的骨架完善程度非常低,非常缺乏「可用資訊」,個人認為不須透過確認關注度,即可直接提報刪除—等到路線進入綜合規劃階段再進行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19:34 (UTC)回复
(○)保留:請說明何謂「可用資訊」?上次討論甚至連是否符合收錄標準也沒討論過。作為一個「被放棄的計劃」,我認為目前的資訊已經合用。如果要到所謂「綜合規劃階段」才要的話,那麼在規劃階段有討論,但中途放棄的工程,保留方面就會出現很大的問題。--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3:14 (UTC)回复
「可用資訊」指的是能夠用來說明該項目的詳細內容的資訊,以車站來說,包含車站構造、車站歷史、現況紀載、周邊資訊等訊息,以交流道來說,包含位在路線的位置(公里數與所在縣市、區域)、銜接道路、交流道型式、啟用日期等項目,以公路來說,則包含其概述、發展歷史、涵蓋之交流道項目及對應公里數、隧道及服務設施、車種限制等項目。
並不是只要符合維基百科規範下限的項目都適合被立即建檔,維基百科的指引只是提供一個最底層的下限,沒有違背它們並不代表該事物一定適合被長期保留(如果確實如此的話,那麼維基百科應該要就此規定沒有符合Wikipedia:删除的項目都「不能」被刪除),更何況正如同你所闡述的「規劃階段有討論,但中途放棄的工程,在保留方面就會面臨很大的問題」這點,依照這邏輯,那麼在去年10月有被討論過的林口輕軌等路線是否也應該被建檔或被送WP:存廢覆核(其相關連結為[5]),由此可見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只是最低下限,要如何維護維基百科的品質才是更重要的事情(相關代表句包含「可行性報告未通過就不寫不建立,紙上談兵的事先別捕風捉影。當然認為可以建立的使用者觀點能是,這些來源都是官方釋出所以99.9%能寫,可因為如此就會成為WP:OR的放置區,交通迷的沒有極限懂得的就懂」(出自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以及「WP:BALL,等可行性報告通過後再重建也不遲,放著只是滿足交通迷幻想」(出自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11/04#北橫快速道路)),因此符合基本的收錄標準,不代表該項目一定適合被長期留存(收錄標準等規範常常要等很久才會被更新,共識都已經改變多久了規範或標準還沒能跟上當時所需),更不代表社群不能考慮刪除它,而只代表社群不會認為建檔的維基人具有惡意罷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7:34 (UTC)回复
首先,我認為該條目的前提為「一條被胎死腹中的政策,其提案的經過與概述」,條目的主軸也是照著這個前提去走。大體上類似臺灣海峽隧道的感覺。按照這個前提,本人完全不同意閣下定義的「可用資訊」──我認為,只要說明有提案、提案的具體大要與/或路線、以及提案發展大略經過與廢案原因,這樣就夠了。那就是我認可的「可用資訊」:給臺灣海峽隧道講歷史概述或許可以,但說明交流道、隧道、設施、車種等東西,我只能說,這是強加多餘的限制。
再來,你針對的我的論點,回應說「……那麼在去年10月有被討論過的林口輕軌等路線是否也應該被建檔或被送存廢覆核」──對,本人同意這個說法:只要來源足夠讓讀者不靠原創研究,就能得出基本的概念,為什麼不?按照這個前提,林口輕軌雖然可能可以寫,但我有其他事情,暫時無暇管到那邊。
品質的重要性確實要緊,但是想維護維基百科的品質,可透過小作品化與/或維護模板改善;如果條目合政策的話,刪除並不必要。事實上Wikipedia:删除也有提到不刪除就能維護品質的方法。所以用品質這個理由提刪條目,除非嚴重違反內容方針,否則不能說服我支持刪除。這個案例,我認為並沒有嚴重違反的情形。
最後,如果你看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11/04#北橫快速道路的話,那你也應該知道,我反對「交通迷幻想」的說法(『作為一個相似但討論更多的例子,台湾海峡通道也沒有正式計畫,但由於有充分來源討論這些問題,所以不妨害條目的存留。也沒有人會認為條目「放著只是滿足小粉紅幻想」。』)--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9:56 (UTC)回复
一個一個點回應你:
我所闡述的「可用資訊」並不是一定要全數涵蓋才適合被長期留存,但也不宜在可用資訊僅包含其中的非常少數項目時就被長期留存(通常要超過一半,不符合的內容要嘛適合暫時刪除((◇)到時重建)或永久刪除,要嘛很可能更適合被送到維基新聞維基旅遊等專門記錄該片面項目的地方進行留存),而你所舉例的台湾海峡通道本身並不足以跟這條資訊量少得可憐的北橫快速道路進行比擬,畢竟台湾海峡通道的可用訊息量是非常多的,跟這條可用資訊很少的北橫快速道路相差甚遠。
你所說的社群希望能夠說明「交流道、隧道、設施、車種等東西」是強加多餘限制的這點,本身其實不是那麼能成立,原因是當一個項目涵蓋內容過少時,將該項目轉換成百科全書進行銷售的成效幾乎一定是非常慘不忍睹的,維基百科之所以稱為維基「百科」,本身就意味著它是一種「百科全書」,是可以跟真實的百科全書進行比擬的,因此在此願您能思考一下這些東西如果轉換成百科全書那去賣,其結果會是怎樣呢?結果一定很慘不忍賭吧。
而你所說的你覺得林口輕軌應該被建檔或被送存廢覆核這點的認同,個人高度懷疑您是口是心非的,畢竟連之前曾經專注於交通項目維護的,且不贊成刪除很多近期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的交通項目被刪除的User:Sinsyuan都基於該項目的存廢討論一直通過(此理由涵蓋部分猜測成分),因而不敢在路線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前貿然直接建檔或送存廢覆核,如果您還是認為自己是有理的話,懇請您拿出真的行動,將那些路線直接建檔或移送存廢覆核。
你所說的維護百科的品質可透過小作品化或維護模板進行改善這點,其實是很難用於交通上的,畢竟交通本身就是個大項目,它不是專屬於個人的事項,因此這條路線亦並不太能透過小作品化或維護模板來進行改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0:32 (UTC)回复
「當一個項目涵蓋內容過少時,將該項目轉換成百科全書進行銷售的成效幾乎一定是非常慘不忍睹的……因此在此願您能思考一下這些東西如果轉換成百科全書那去賣,其結果會是怎樣呢?結果一定很慘不忍賭吧。」銷量與品質不一定有關,否則麥當勞就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漢堡了。你叫人去臆測紙本銷量,但人能怎麼回答臆測性、甚至經營相關的問題?現在幾乎沒人買百科全書了。很多百科全書的條目,篇幅不一定都很多。由於你這種「把條目品質與紙本銷量掛勾」的論點與前提,建立在高度臆測的性質上、也和這裡的收錄標準無關,因此,恕我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個人高度懷疑您是口是心非的」雖然開草稿了,但首先,我目前沒做是因為我要寫日本氣候,其他條目暫時無暇顧及;再來,我對你質疑我的編輯動機或行為,而非論點的行為,表達抗議。
最後,本人反對將交通條目排除在小作品的範疇之外,所有條目都可以是小作品:「维基百科的每篇条目不管从哪种方式看都是起源于某种“小作品”」因此,「非常少數項目」的論點我也高度質疑是否成立。--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6:25 (UTC)回复
那想請問您對於這個條目比較適合(○)保留,還是(◇)到時重建的判斷依據是什麼?畢竟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中存在這二種處理方式的選項,而個人認為基於WP:BALLWP:NOTNEWSWP:NOTIINFO,因此這個條目更適合以(◇)到時重建的方式進行處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6:39 (UTC)回复
很高興你以方針討論相關理據。這樣,我們就能有共同的聚焦點。
---
首先,我決定保留與否的主要依據為收錄標準:一般而言是通用收錄標準,但不合的話會考慮其他收錄標準。其他對應的內容方針,如果有嚴重違反的話(例如傳記類我會考慮是否符合生者傳記誹謗),會考慮刪除。
而到時重建這個票,我很少用所以不確定,不過我會盡可能砍掉來源沒有說的斷言、或是合併到其他可能合適的條目,例如提案中的臺灣交通建設──如果這樣精簡後,還是無法滿足收錄標準、或是只能寫成小小作品,這時才會考慮刪除。
---
然後對於你提出的方針,我的回應是:
  • WP:BALL
    • 條目的主題是回顧1990年的廢案,介紹這廢案也沒有多少臆測色彩,而是講述1990年代的資料。這些資訊都能透過自由的新聞驗證:即使是與未來相關的預言,也只有宜蘭縣政府討錢的回應。我不認為自由的報導是「未經證實的說法」、「個人觀點或分析」或「原創研究」。基於這個理由,如果有人給這條目掛上Category:未来建设模板也不適當。
  • WP:NOTNEWS
    • 該新聞來源記載的是「宜蘭縣議會要求縣府爭取興建第二條高速公路」、以及「台灣區快速道路系統整體路網規劃總報告」這兩件事。我不認為是揭發故事的一手來源,也不認為是突發新聞或「詳盡的細節和記述」:該條目也說明了高速公路的事件的源由、過程概要和後續結果。
    • 來源可能還需要新聞提及,國道新建工程局在於1992年的「台灣區快速道路系統整體路網規劃總報告」。這樣應該就能夠拔掉來源單一的問題了。
  • WP:NOTIINFO:我不認為這條目是「不經篩選的資訊」,因此不多談。
--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8:51 (UTC)回复
有關前述三點與此路線的關聯性,個人認為值得被商榷之處分別是:
WP:BALL:這些將來事件成為過去後,都必須有值得記載的價值—這條路線的可用資訊其實偏少,其可用資訊與記載的價值有待社群對其的商榷。
WP:NOTNEWS:所有維基百科條目都應包含最新資訊—此路線自從2019年後已查無消息更新,因此不太能滿足此條定義。
WP:NOTIINFO:某些類別的條目是否值得收錄尚在爭議中—這條路線當然不能算是很根本的「不經篩選的資訊」,但它本身的屬性(其一重要屬性為此路線屬於還未通過由行政院核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路線,屬於缺乏骨架的路線)至今在社群討論中是存在很大的爭議的,畢竟目前社群比較多人認為「可行性報告未通過就不寫不建立,紙上談兵的事先別捕風捉影。」,但認為可以建立的使用者觀點主要是:「這些來源都是官方釋出,符合收錄標準,所以99.9%能寫,可因為如此就會成為WP:OR的放置區,交通迷的沒有極限懂得的就懂。」,因此到底這條路線是否可以或適合立即被建立,其實還存在滿多有待社群討論來定義的爭議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21:45 (UTC)回复
  • WP:BALL:BALL重點是「不可臆測未來的事物」。北橫快速道路,就目前所見,確實多屬過去的資訊。你的發言,「這條路線的可用資訊其實偏少,其可用資訊與記載的價值有待社群對其的商榷」,也不是著重於這點的話,那我就不繼續展開了。
  • WP:NOTNEWS:方針說的是重大時事不要倉促更新、表列過度詳細的訊息。不是說過去的事情應該更新。而且強說應該更新已經過去的事情,似乎也很奇怪。說六年國建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或亞細亞支線這種現在已經沒有做的東西要更新,我覺得有點怪。
  • WP:NOTIINFO:你這個「可行性報告未通過就不寫不建立」的觀點,是Tisscherry的說法,不是所有人同意的。如果我能像「北橫快速道路」那樣討論,我不會同意他的觀點,也不會同意這是「捕風捉影」的事情。
    • 至於「到底這條路線是否可以或適合立即被建立,其實還存在滿多有待社群討論來定義的爭議的」,我同意你的說法,否則不會再被放到AFD了。就我的想法,依照WP:GNG而言,我認為沒什麼問題。
--Saimmx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6:12 (UTC)回复
@Tisscherry--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3:32 (UTC)回复
(×)删除,等行政院通過綜合規劃再重建也不遲。現在的資訊不是合用,退一萬步來說,只不過是看到宜蘭送報告了,涉及三個縣市的工程,只有一邊想要跟中央拿錢蓋。--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3:40 (UTC)回复
身為一位對交通沒有太多涉及的人,我只能說,我對社群對所謂可行性研究的看法、以及其與收錄標準的關聯,感到不可思議,而且似乎與現行的收錄標準有矛盾。--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3:47 (UTC)回复
有關您認為社群對於在交通方面的可行性研究的看法與其收錄標準的關聯感到不可思議這部分,基本上是這樣子,維基百科要的是適合製作為百科全書的內容,它並不是單獨新聞的放置處(有關單純新聞內容由專門收錄新聞的維基新聞進行收錄),有關這點,您可以想像成是只有當那些項目能夠製作成一本百科學書並且能夠獲得銷量時,該事物才真的值得被長期留存,缺乏良好銷量的事物被汰除本來就是幫助維基百科的正道,願您能理解。--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7:40 (UTC)回复
我先前提刪想法差不多,而就WP:NOTNEWS來看,僅只是因為發生了可供編寫的新聞材料而被新聞記錄了,我認為是需要經過觀察以及資料收集後再決定是否有百科的價值。百科應該要看重事實發生,是滯後而不求快的,更不用說這個新聞僅只是提宜蘭縣政府函請中央再考慮。--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8:10 (UTC)回复
我覺得「百科的價值」是很主觀、甚至有點搬龍門的說法,所以我通常避免這麼說。這是因為各人對「百科」的看法極為不同、行文方面也可天差地別。內容品質確實重要,但能好好介紹的話,我認為沒什麼問題。--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0:20 (UTC)回复
這才正是那些項目的刪除與否應該要尊重社群的共識的根本原因啊,畢竟怎樣的百科具有最高價值在沒能夠透過轉化成實體書銷售來觀察其實際銷量的情況下,應該暫時以多數決的方式進行處理。
至於你所說的「內容品質確實重要,但能好好介紹的話,我認為沒什麼問題」這點,本身就如同我前面提過的,只意味著社群不會認為建該檔的維基人具有惡意罷了,而不能代表該項目一定該被保留於維基百科中。--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0:38 (UTC)回复
百科價值這話、我是借用來的,但我忘記出處需要來源請求見諒w。交通類型的條目常見問題是會順勢虛構,例如推測車站的站名,或前陣子遇到頻繁「未定工程期」交流道。這個條目裡,雖然這是LTA:SYA的破壞(我一開始沒有發現是),不過說明一下他虛構了路名和地圖special:Diff/89483072,這是很容易被認為是正確而只是缺來源的內容,並以為有進展了。我還是認為,沒有能夠證明可行性研究報告即將通過前,是應該先刪除,況且刪除也不是真的沒了,只是先被隱藏起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4:47 (UTC)回复
原來如此,我的確沒有注意過條目被LTA:SYA破壞的背景,你的一些態度也說得通了。不過呢,即使分靈的概念被LTA:Qqqyyy破壞(不幸的是我也被當時內容陰了),也不代表這個概念是完全不存在、或不值得保留的。--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6:30 (UTC)回复
我反對以假設實體書銷量的方法衡量品質,原因不贅述。--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6:31 (UTC)回复
前面提及的實體書的方法不是用來衡量品質(畢竟品質與銷量並非絕對正關係),而是用來衡量其歷史記載價值高低,用來當作其中一個是否值得收錄的參考。--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7:24 (UTC)回复
呃我想指出來源僅只是寫函請中央,容我OR,宜蘭縣政府只是寫一封信表達期望並發了新聞稿,沒有提出新報告依據單一來源的狀況下,維基百科就幫忙建立條目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7:5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0日 (二) 02:1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3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符合人物收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3:05 (UTC)回复

Wikipedia:收錄標準/運動員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00:2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3 (UTC)回复

零唯一思

[编辑]

(=)中立理據:关注度满三十天,但看来源可以的,交大伙讨论决定。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randCeres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8:55 (UTC)回复
@GrandCeres您这(=)中立……是什么意思--浅村しき留言签名2026年3月13日 (五) 07:10 (UTC)回复
就是我也拿不准符不符合关注度,但是过期了,所以社群讨论决定。--GrandCeres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8:07 (UTC)回复
special:Diff/89680800,因此重看了來源和內容比對,認為(×)删除。--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8:1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4 (UTC)回复
(○)傾向保留,已经替换来源,两个来源虽然为微信公众号,但作者分别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海河实验室,均为国资事业单位或机关,符合微信网站视为可靠来源的特殊情况,且为第三方发布者。--■■■■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3:24 (UTC)回复
同意保留。--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0:33 (UTC)回复
還是接近當初被放上收錄標準的意見,替換的第三方發布者是非常接近事件本身的第一手來源,就是相關單位發布的新聞稿。其中有來源無法訪問。--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1: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會被任何頁面使用的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7日 (二) 13:50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0:54 (UTC)回复

重慶軌道交通8號線

[编辑]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且相關「有效」來源只有一條(其他資料為無法被查看之狀態),外加評估相關新聞自2019年後就未更新,其描述法也非摘要式描述法(規劃歷史的闡述內容過於詳細),涉及WP:BALLWP:NOTNEWS,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19 (UTC)回复

重庆轨道交通12号线

[编辑]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25 (UTC)回复

重慶軌道交通21號線

[编辑]

(×)删除理據:此條目沒有列明任何來源,屬於百分之百的原創研究內容,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29 (UTC)回复

重慶軌道交通26號線

[编辑]

(×)删除理據:此條目沒有列明任何來源,屬於百分之百的原創研究內容,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連個路線的基本走向都還不存在實質規劃內容,涉及WP:NOTOR,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4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