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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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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請求 - 刷新缓存 - 進行中的存廢討論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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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收錄標準模板30天)

来源搜索:"宥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併LIGHTSUM。大多为推特或影音媒体来源,做不了GNG;仅有的来源6为其(与其他人物)签约成为练习生的新闻,背景是参赛后的后续新闻,内里未有对传主的有效介绍,而其参赛名次也未达NT:ENT的规定。外间强搜下亦未见成团前或成团后的可用于独立佐证GNG的来源,亦未有独立活动而难以循NT:ENT等子收录标准独立成条。--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6:20 (UTC)[回复]

来源搜索:"珠賢"”——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併LIGHTSUM。大多为推特或影音媒体来源,做不了GNG;仅有的来源7为其参加比赛的相关新闻,内里未有对传主的有效介绍(甚至未提及),而其参赛名次也未达NT:ENT的规定。外间强搜下亦未见成团前或成团后的可用于独立佐证GNG的来源,亦未有独立活动而难以循NT:ENT等子收录标准独立成条。--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6:20 (UTC)[回复]

(±)合併LIGHTSUM理據:條目現有的可靠資料來源未能證明條目滿足收錄標準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8日 (三) 00:00 (UTC)[回复]

同意合併。--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5日 (三) 00:42 (UTC)[回复]

来源搜索:"鄧皓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條目現有的可靠資料來源未能證明條目滿足收錄標準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8日 (三) 00:01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會被任何內容頁面使用的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8日 (三) 00:16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0:50 (UTC)[回复]

(×)删除理據:無導航作用的導航模板,已無引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0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0:51 (UTC)[回复]

(×)删除理據:已有Category:已撤销的优良条目Category:已撤销的典范条目Category:已撤销的特色列表,并请参看Module_talk:Article_history/config#Module:Article_history/config自动添加Category有歧义,部分条目由于某些原因被删除而后重建,难以界别是“已撤销的优良条目”还是“删除即抹除历史,抹除条目里程碑而重建”。另外,该操作也是参照英语维基百科,直接使用Category进行归类。另外,目前仍有部分条目被撤销优良条目资格,但是未加入到提删的对象里(如阿当·米拿),不排除会发现更多。目前暂列WP:DP#REASON中的“内容分歧”提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ygz留言2026年2月22日 (日) 16:24 (UTC)[回复]
(×)删除,瑣碎內容,分類已夠用,我還真看不出來維護一個已撤銷列表的意義在哪--SunAfterRain 2026年2月22日 (日) 20:02 (UTC)[回复]
我刚刚同时加上了典范条目,请一并给予意见。--Cygz留言2026年2月22日 (日) 20:05 (UTC)[回复]
意見同上所列之理由--SunAfterRain 2026年2月23日 (一) 14:35 (UTC)[回复]
Wikipedia:已撤销的特色列表,這個應該也要一起?--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2月27日 (五) 04:43 (UTC)[回复]
Category:已撤销的特色列表補上分類。--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2月27日 (五) 04:5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日 (一) 03:00 (UTC)[回复]
@CygzSunAfterRainTisscherry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日 (一) 05:19 (UTC)[回复]
目前来看都是同一类,我先合并提删了。--Cygz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05:24 (UTC)[回复]
@Cygz你好歹修一修提刪理由,把Category:已撤销的特色列表補上吧。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日 (一) 05:26 (UTC)[回复]
因为我看到后面Tisscherry有提及到分类,所以经考虑之后就没补上。现在已补上。--Cygz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09:51 (UTC)[回复]
我真心希望你下次按照正常流程新提交而不是強行併在一起😅--SunAfterRain 2026年3月2日 (一) 19:33 (UTC)[回复]
機器人修正了該存廢討論的段落標題。因為該標題的繁簡用字與被提刪頁面不同。--A2093064-bot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06:06 (UTC)[回复]
有分類可以運作刪掉也可。--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14:45 (UTC)[回复]
(×)删除,顯然分類已經夠用。--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6年3月3日 (二) 02:08 (UTC)[回复]
改成「分類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4日 (三) 11:33 (UTC)[回复]
非分類頁面重新導向至分類會出技術問題的吧?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2:15 (UTC)[回复]
沒有太大的意義便是,鏈入頁面很多的話改軟重定向倒是無妨。--SunAfterRain 2026年3月6日 (五) 02:25 (UTC)[回复]
想說要刪除了不更新吧,結果造成表單提示問題頁面special:Diff/91786593。已經補上。--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3: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0日 (二) 02:1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8日 (三) 02:11 (UTC)[回复]
没有用,同意(×)删除。--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18日 (三) 12:14 (UTC)[回复]

(×)删除理據:过细分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enteds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08:3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0日 (二) 02:17 (UTC)[回复]
關於Category:重慶地鐵地上站Category:重庆地铁高架站,我建議你看看 Wikipedia:过度分类#琐碎特征或交集

我不認為是過細分類。--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7:37 (UTC)[回复]

我認為 "高架" 與主題的收錄標準有關。--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7:41 (UTC)[回复]
相關討論請至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10#Category:重慶地鐵地上站發表。--Benteds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8:3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8日 (三) 02:11 (UTC)[回复]
不太了解重庆地铁的情况。但就定义来讲,不是过度分类,地上站包括高架和地面,如果重庆地铁有地面站则不宜删除,反之则可删除地上站这一分类--Luoniya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4:2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暫時保留,并改掛其他維護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NT:ENTERTAINER#選秀節目參賽者,未能合乎收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Olympicmen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8:00 (UTC)[回复]
改立場為合併至「ZPOT」。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0:4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8日 (三) 02:11 (UTC)[回复]
(±)合併至「ZPOT」,現為該團體的成員之一。--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5:46 (UTC)[回复]
(!)意見:条目以收录标准为提删理由,惟查未见该条目据NT:FAIL走收录标准流程,据WP:CLOSEAFD应作提前关闭并重走流程,副知提删人及发言各位@OlympicmenTony85poonSinsyuan是否对此有异议?--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6:33 (UTC)[回复]
這能直接走存廢?因為有類似條目被提存廢討論,後被(±)合併至相對應團體條目。(ex: 許媛媛幻藍小熊)。--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1日 (六) 06:38 (UTC)[回复]
@Sinsyuan:您举的这个例子在提存废之前是有走收录标准流程的,见Special:diff/86315171。类似本件合并到所属团体的也不少,但都是走了流程的,虽然我不能确定是否有漏网之鱼(如果真的漏了,本着本地不是官僚机构的原则也就罢了),但是如果被留意到了,我想还是走满流程争议会比较小——一来这一类影响条目独立存留的重定向或合并其实与删除的效能多少有一定类似(除非极端简单的情况),从流程上说还是应该给满别人找来源的时间(此前在实务上大家也都这样处理),第二就是提案人提的是删除案,这就没得说了。--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7:17 (UTC)[回复]
那也只能走Notability流程吧!--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1日 (六) 07:18 (UTC)[回复]
此條目明顯未能合乎收錄標準,該參賽者並非選秀節目前五名位置,且未有任何個人音樂作品能滿足其關注度,其現有的資訊來源皆來自組合ZPOT,故應能直接刪除條目或合併至ZPOTOlympicmen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8:27 (UTC)[回复]
@Olympicmen:那您也许需要告诉我们如何绕过NT:FAIL的“请...如果...否则”的排他性行为逻辑(又或者本条目的情况有多特殊以至于到了要不考虑前述逻辑而雪球处理)了。每个人都会基于一定的理由提删,如果只是因为有观点认为“明显”不合乎,那么就不需要有请确保收录标准模板已挂上足够长(至少30日)的时间,同时确保条目已提报至WP:NP,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的流程了,这正是删除应是最后诉诸的手段精神的程序性保证。利申:我也认为这条目不管从当前条目内还是外间的来源看都不能独立地符合收录标准(而这种情况并不特殊),但鉴于本地近来已多次有用户对条目未能善尽检视导致或是一窝蜂提删或是无条件保留等乱象,因而更认为此时正是严格遵循流程处理之时。--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8:52 (UTC)[回复]
1. 許媛媛 我認同@Sinsyuan的觀點
2. 姜錫華
3. 趙雨凡。--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0:13 (UTC)[回复]
@Tony85poon:您提的三个条目,都有上过WP:NP,许我在上面已经列出,姜见此Special:diff/89746312,赵的话见Special:diff/89608189第一次以无共识结案,到第二次再开时依照WP:DP对于无共识结案的存废讨论,可以在时机成熟时重新提出请求——这次自然就无须再挂一次了。所以我有点不太确定您的观点是认同能直接走存废还是只能走Notability流程吧?--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0:34 (UTC)[回复]

暂时保留,改走收录标准流程。 非管理員關閉 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5:2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移動到其他位置。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移动草稿理據:翻譯拙劣。鑒於曾有不同編者嘗試過改善,可考慮草稿化而非直接刪除。邀請@Angelia2041方志維Yannmaco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10日 (二) 08:12 (UTC)[回复]
(►)移动草稿:翻译确实做的不是很好,有好多没翻译的地方,不过我觉得既然有这么多编者试着改善,再说也不是完全没有翻译,那就不妨移到草稿中去吧。--浅村しき留言签名2026年3月13日 (五) 07:09 (UTC)[回复]
(►)移动草稿:支持送草稿。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6年3月18日 (三) 05:0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8日 (三) 02:11 (UTC)[回复]
(改立場爲(►)移动草稿。)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18日 (三) 06:39 (UTC)[回复]

移动:移動到草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45 (UTC)[回复]

(±)合併幻藍小熊。经内外均检未见能佐证其独立符合收录标准的来源。条目内各来源都仅团体来源无法剥离团体要素,外间强搜情况类同。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13:56 (UTC)[回复]
(~)補充Wikipedia:收錄標準/表演藝術人物#選秀節目參賽者是走不通的,传主不符合要求,此一条不必议。--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14:01 (UTC)[回复]
同意合併。--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0:1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8日 (三) 02:12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到期篩選的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3:20 (UTC)[回复]

批量刪除(王炯浜不當重定向:半形逗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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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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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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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中維並不存在所謂逗號消歧義,故只能將整個字串視作一個整體處理;因該整個字串並非專名(例如「Faro, Missouri」中,只有「Faro」是專名,而整個字串不是),而不符合外文重定向建立的要件,進而符合WP:R#DELETE第八款、WP:DP#REASON第十二款。

此前因括號消歧義提刪存在大量誤判,已暫緩所有括號消歧義提刪工作,將在此類誤用英維逗號格式的重定向提刪完成後再次審核所有括號消歧義。邀請@SanmosaSinsyuanUnderconstruction00、通知@王炯浜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18日 (三) 06:16 (UTC)[回复]
(×)删除--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18日 (三) 11:33 (UTC)[回复]
均可(×)删除,都不符合外文重定向要求。--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18日 (三) 12:15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0:36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且條目內來源僅包含一個「已失效」之官方第一手資料,而無第二或三手非官方可靠資料,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站距、位置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涉及WP:BALL,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9:2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內容空洞外加完全不具有非第一手資料(當中的二個第一手資料亦都為失效連結),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涉及WP:BALL,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1:38 (UTC)[回复]
(~)補充:建立此條目者(User:MtBell)將自己的討論頁重新導向至使用者主頁面(詳如[1]),故已將其使用者討論頁之重新導向予以移除,如此才能完成建立通知此主題之功能。--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1:45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包含軌距、車站型式等內容),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1:48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評估相關新聞自2020年後就未更新,且其中可展開的路線圖亦沒有可靠來源來說明,涉及WP:BALL,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2:08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評估相關新聞自2021年後就未更新,且其中可展開的路線圖亦缺乏可靠來源來說明,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2:16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外加條目內來源均為失效連結,且其中可展開的路線圖亦缺乏可靠來源來說明,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2:37 (UTC)[回复]

(±)合併“台独”顽固分子。一次事件報導人物,新聞報導內容大同小異,除此之外沒有更多有效介紹來源,故提出討論。認為精簡內容合併至“台独”顽固分子即可。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4:38 (UTC)[回复]
@Tisscherry需要考慮的一點是「我的學習筆記」YouTube頻道是否滿足收錄標準,如果滿足的話,改寫為頻道的條目比較合理。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9日 (四) 07:24 (UTC)[回复]
@Sanmosa我搜索是沒有頻道的有效介紹,您可以再看看。--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7:44 (UTC)[回复]
@Tisscherry[2][3]兩個專訪應該能成立(王苡儒本人或YouTube頻道的)有效介紹。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9日 (四) 08:14 (UTC)[回复]
這個來源就是因為事件的(--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04 (UTC)[回复]
但是專訪的內容已不限於事件本身,因此這不妨礙專訪來源的有效性。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0:50 (UTC)[回复]
來源產生時間就是事件前後,專訪也是,此前此後都沒有任何有效介紹,更不用說下面來了兩個單一用途帳號,這不是更值得考慮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0:54 (UTC)[回复]
這不是排拒來源的理由,我也是根據WP:收錄標準#满足收录标准需要可查证的证据行事而已。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1:01 (UTC)[回复]
但那兩個來源,內容就和線上看得到都沒差多少(--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1:07 (UTC)[回复]
那兩個專訪是Podcast,我抽驗了一部分的Podcast內容,你說的情況與事實不符。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1:10 (UTC)[回复]
雖然我是用兩倍速聽完的啦、不然看您能不能聽出其他端倪。--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1:12 (UTC)[回复]
那有甚麼能用的?出了自我介紹外?--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1:13 (UTC)[回复]
針對關注度之疑慮,我認為以下數篇具備深度有效介紹之第三方可靠來源,應足以支持條目獨立存在:
中央廣播電臺(RTI)專訪:[4][5] - 詳細討論了頻道「我的學習筆記」之創立初衷與社會影響力。
自由時報報導:[6] - 針對王苡儒政治理念轉變與被點名事件之詳細專題。
台灣教會公報專題:[7] - 提供了關於王苡儒背景與自媒體經營的深入報導。
三立新聞報導:[8] - 提供了王苡儒所稱自己並非台獨且支持中華民國,為支持中華民國主權之統派立場
根據 WP:GNG(通用關注度指引),上述來源皆為獨立於當事人之外的可靠來源,且內容並非僅限於單一新聞事件之轉載,已有顯著篇幅之介紹。
關於合併之建議,由於王苡儒身分之特殊性(如支持中華民國主權之統派視角),若將條目併入「台獨頑固分子」名單,恐導致讀者產生誤導,且無法呈現自媒體頻道之經營全貌,有違維基百科之中立與完整性。因此,懇請保留獨立條目(或將條目名稱更名為『我的學習筆記』)--Florawindsine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3:09 (UTC)[回复]
頻道 11.5 萬訂閱、臉書 5829 追蹤,知名度應該足以被收錄,條目主題也不是只有單一事件,不建議合併--江明宗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5:10 (UTC)[回复]
(-)反对,此條目不只是單一事件,強烈反對合併。--IDLCN (菜國人) 讓台灣再次偉大 2026年3月21日 (六) 00:18 (UTC)[回复]
條目內除了單一事件外還有其他的?上面有個AI回覆噢,您沒看出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0:58 (UTC)[回复]
對於有人提及 AI 回覆一事,我認為該回覆並非針對反駁內容之有效佐證,而是脫離條目本體、與主題無關的討論,甚至是無意義的批評。針對「王苡儒」條目,我提出以下保留原因之補充,足以支持該條目具備獨立存在之必要性:
民視新聞網報導 [9]:內容明確記載王苡儒以「中華民國統派」自居,並非台獨立場,此點可修正對其政治主張之誤讀。
銳傳媒專文 [10]:內容記述兩名學者之對談,清楚提及「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的理事同仁王苡儒,他便公開澄清他不是臺獨,他主張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王苡儒先生,他在YouTube(《油管》)上認真做影片,不斷探討兩岸的思想與制度的差異,而最重要是,他還在提倡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該文發布於 2026 年 3 月 7 日,足以證明外部學者及媒體至今仍持續關注其動態與論述。
民視新聞網報導 [11]:2026 年 3 月仍有具影響力之台灣主流媒體報導王苡儒相關言論,具體佐證了關注度準則中要求的「持續報導」。
大紀元新聞網報導 [12] [13] [14]:2026 年王苡儒持續參與國際研討會並獲多次報導,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指引(1E)中「使用可靠二手來源且具備持續報導程度」之規定。
綜上所述,懇請保留獨立條目。若社群認有必要,亦可考慮將條目更名為「我的學習筆記」,或成立「王氏研創藝術有限公司」條目以子項目形式收錄相關內容。--Florawindsine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6:29 (UTC)[回复]
WP:1E。目下所见(含条目内及此处)的各来源无论以何种角度报道,均未脱离特定事件的语境中提及此一特征,概无例外;而若称事件有着重大的影响,且该人物在事件中的角色举足轻重则传主恐未在相关事件中到达“举足轻重”之程度;即使以在充分记录的事件中备受关注的人物一点论,WP:1E亦指出应使用可靠第二手来源中持续报道的程度来表明(此外持续报道亦为佐证其不符合人物在被报道后仍然保持低调或基本保持低调而能使条目脱离1E之有效手段)——然而从上述各来源及外间强搜看暂未见持续报道的特征。据以上符合WP:1E时,除非有来源足以使条目脱离上述1E的明确指征(此前各用户之论述均显未能解决这一问题),否则应将条目(±)合併到对应事件或以子主题论并入上一层主题(即“台独”顽固分子)。此外,频道这条思路也很难打开,本身缺乏有效来源,订阅数不能等价于收录标准,知名度也不等价于关注度(收录标准),见收录标准指引WP:N及相关的WP:BIGWP:GOOGLEHITS论述,因此,上述意见中使用订阅数或追踪数不足以作为推导出符合收录标准的充分性条件。--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7:04 (UTC)[回复]
RTI的專訪下集及台灣教會公報提供了他的創業歷程、信仰背景以及頻道初衷的深度介紹,自由時報與三立新聞也詳述其統派理念,均不僅限於2025年10月事件。這些獨立可靠來源符合WP:GNG,且事件後仍有持續報導(2026年頻道仍活躍),足以脫離WP:1E。合併至「台獨」頑固分子可能誤導讀者,違反NPOV,建議保留獨立條目,刪除也行,但不建議合併。--IDLCN (菜國人) 讓台灣再次偉大 2026年3月21日 (六) 11:11 (UTC)[回复]
RTI的专访下集及台湾教会公报提供了他的创业历程、信仰背景以及频道初衷的深度介绍等等都是建立在他在特定事件的语境中提及这一基础之上的——他是因为创业历程、信仰背景以及频道初衷被介绍的吗?恐怕不是,而假如说这是1E典型的一种情况,即在充分记录的事件中备受关注的人物,那我们就需要应使用可靠第二手来源中持续报道的程度来表明——请问“持续报道”在哪里(对于“持续报道”1E有举例,我想本件传主就算按那个举例放松二十倍标准亦难以达到)?“2026年频道仍活跃”不能佐证“持续报导”;GNG并非本件问题所在,因此这也就不构成反对本件被提起合并的适当理由;NPOV的话照1E其实处于收录标准边缘的人物的传记冲突NPOV的程度和阁下所提的考虑(假如成立时)不遑多让。(×)删除是可以的,因为我再看了一下,“台独”顽固分子也不是一个WP:1E所述的合并方向——事件条目。综上,我不反对(×)删除。--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1:29 (UTC)[回复]
我當初提合併是用偶像團體的方向思考的。不過再重看過來源,以及應該是最早的來源之一的內容[15],比對兩個條目內的描述,考量到同公司的另一位負責人沒被提及關係,內容描述有所偏頗,認同(×)删除的提議。--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1:40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單一用途帳號使用AI重複張貼的留言。,已由提斯切里留言)於2026年3月23日 (一) 12:3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Florawindsine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6:55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且相關主題說明只有一條,另評估相關新聞2020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5:5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包含轉乘站等訊息,畢竟一號連結裡的主題內容是有關於很多條線路的起終點,與轉乘站無關),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6:16 (UTC)[回复]

(×)删除理據:說明瀋陽地鐵15號線的文字(該章節中的第一段文字,也就是『十号线有南延计划。线路在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后被分为两段建设,北段丁香湖至张沙布段先期建设后成为10号线首通段,已批复的南段张沙布至苏家屯西段作为未来规划线路择期修建,并一度计划独立成线及给予15号线的线路编号。但在沈阳地铁6号线沈阳地铁2号线南延线的环评及规划报告之中,张沙布至苏家屯西段再度以十号线二期名义进行规划。』)是無來源之原創研究內容,另該主題中其他段文字的連結([16][17][18][19])之說明內容亦要嘛為失效連結,要嘛說明內容與此無關,故此導向為導向至原創研究之重新導向,應刪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6:3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包含轉乘站等訊息,唯一連結裡的主題內容是有關於很多條線路的起終點,與轉乘站無關),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6:4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同時此條目內缺乏非第一手的非官方來源,且其中部分連結為失效連結,部分車站站名亦為無來源之原創研究內容,其中可展開的路線圖亦沒有可靠來源來說明,外加評估相關新聞自2024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7:59 (UTC)[回复]
此线路不是“远期规划”,而是已被发改委批准的第五期建设规划线路。关于来源,已更新2025年12月之新闻。至于车站名称,已注释说明为非正式名称,仅供指示车站大致位置所用,属于地铁条目常见举措。--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34 (UTC)[回复]
失效链接”、“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阶段”、“相关新闻自2024年后就未更新”并非有效提删理由。--Tim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34 (UTC)[回复]
能否請您參考一下台北捷運的萬大樹林線的第二期路線、環狀線#東環段等路線的做法,基本上在官方公布正式車站名稱之前是沒理由在表格中列出車站的站名的(現行社群普遍最新做法)。--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52 (UTC)[回复]
已查看并尊重你提供的做法示例,但各地情况不同(此讨论中已有他人提出类似观点“广州和深圳的地铁车站正式名称一般是在开工后一段时间才会由地方规划部门负责地名的进行公示,在此之前都是工程名”),维基社群层面并没对此形成共识,因此多种不同的做法共存并无不妥。--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26 (UTC)[回复]
您所提及的工程名稱固然大多是有,但無法就「尚未公布正式車站名稱之前就先將工程車站名稱列於表格之中(尤其是相關英文翻譯名稱)」這點是否為社群共識得出結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34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暂时没有共识,没有共识的意思即是各种不同的做法都是可以接受的。我不反对你提出的做法,但是你也不必以你的做法为标准,要求其他人遵守。另外关于英文名称,我个人观点和你相同,即工程名不写英文名称。--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48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評估相關新聞自2021年後就未更新,涉及WP:BALL,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8:09 (UTC)[回复]
失效链接”、“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阶段”、“相关新闻自2021年后就未更新”并非有效提删理由。--Tim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34 (UTC)[回复]
该线路名称在历史上的确使用过,因此不能简单归为“远期线路”而否定建立条目。--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37 (UTC)[回复]
想先請問您在評估相關內容比較適合留在維基百科,亦或是將其送至維基新聞的標準是什麼?個人認為這種單一或二條等少量內容報導暫時不適合單獨存放於維基百科,而比較適合將其送往維基新聞等專門記載新聞內容的維基姊妹計畫之中。--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56 (UTC)[回复]
该线路名称出现在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地铁建设规划文件中,又有成都市民政局按此线路名称批准的车站命名,凭此即可构成条目存在之合理性。--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37 (UTC)[回复]
那可能等待有心人將其改善至一個內容、介紹較多的相對完善的條目後再來保留吧,若暫時等不到就(◇)到時重建。--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41 (UTC)[回复]
已经完善了该条目内容。--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1:26 (UTC)[回复]
重新看了一下有關於此路線的內容,個人認為目前此條目仍存在WP:NOTNEWS的問題(特別是「不過由於此時施工已經開始,因此施工方仍持續使用11號線指代該段工程」這句話),其內容完善程度也未必足以單獨建成一個條目。--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4:07 (UTC)[回复]
这条目不是只有这一条新闻作为来源,而是有前述多个来源,因此并不存在WP:NOTNEWS的问题。--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20:46 (UTC)[回复]
這個問題的意思並不在於新聞數量的多寡,而是其中的描述法是否過於新聞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2:32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條目內部分連結亦為失效連結,外加其中可展開的路線圖亦沒有可靠來源來說明,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3年後就未更新,另表格中大多車站站名亦缺乏來源,屬於原創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8:13 (UTC)[回复]
失效链接”、“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阶段”、“相关新闻自2023年后就未更新”并非有效提删理由。--Tim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34 (UTC)[回复]
反对删除。该线路为已获批的第五期建设规划内容,相关新闻未更新只是因为地铁工程程序流程较长,并不能以此否定条目建立之合理性。--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4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其中部分連結亦為失效連結,外加其中可展開的路線圖亦缺乏可靠來源來說明,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2年後就未更新,另表格中大多車站站名亦缺乏來源,屬於原創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8:23 (UTC)[回复]
失效链接”、“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阶段”、“相关新闻自2022年后就未更新”并非有效提删理由。--Tim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35 (UTC)[回复]
反对删除。该线路为已获批的第五期建设规划内容,相关新闻未更新只是因为地铁工程程序耗时较长,并不能以此否定条目建立之合理性。--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4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其中部分連結亦為失效連結,外加其中可展開的路線圖亦缺乏可靠來源來說明,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3年後就未更新,另表格中大多車站站名亦缺乏來源,屬於原創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8:37 (UTC)[回复]
失效链接”、“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阶段”、“相关新闻自2023年后就未更新”并非有效提删理由。--Tim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35 (UTC)[回复]
能否請您看一下有關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17#中和光復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的相關討論內容,藉此了解一下那二條路線與這條路線的基本特質相似性所在,了解一下那二條路線被刪除的討論理由,並做個為何此條路線不適用那種刪除理由的基本說明?本人之所以會希望您能針對此部分做個基本的釐清與相關解釋,是因為個人認為那些路線與此條路線都具有「仍在初步提案階段,相關報導內容都僅包含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的特質,其內容在某種程度上是涉及WP:NOTNEWSWP:WHIM的(某些鐵道迷可能認為不是,但以最近社群討論的存廢結果高機率是),而剛好那二條路線(實際上還有其他不少路線也是如此)最終都以這種理由通過刪除討論,因而被刪除,因此個人認為這代表現今社群多半是不認同提前針對這種走向不穩定的路線予以建檔的,而本人亦對此不認同,外加基於個人認為在不根本性的違反基本方針的情況下,「近期社群的討論共識」的參考價值是「有可能」高於某些方針的(以這種條目的刪除而言,根本的違反指的是方針中規定這種條目「不得刪除」而非「符合收錄標準」),因此本人仍就傾向此路線要嘛暫時刪除,要嘛(◇)到時重建,而不適合於此階段直接被建檔。--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19 (UTC)[回复]
反对删除。该线路为已获批的第五期建设规划内容,相关新闻未更新只是因为地铁工程程序耗时较长,并不能以此否定条目建立之合理性。--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41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其中部分連結亦為失效連結,外加其中可展開的路線圖亦缺乏可靠來源來說明,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3年後就未更新,另表格中大多車站站名亦缺乏來源,屬於原創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8:39 (UTC)[回复]
失效链接”、“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阶段”、“相关新闻自2023年后就未更新”并非有效提删理由。--Tim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35 (UTC)[回复]
反对删除。该线路为已获批的第五期建设规划内容,相关新闻未更新只是因为地铁工程程序耗时较长,并不能以此否定条目建立之合理性。--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41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車站轉乘站資訊),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19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8:45 (UTC)[回复]
反对删除。该线路曾入选拟申报的地铁建设规划,具有有效来源,虽然未开工建设,但其规划阶段的历史已经是建立条目的合理理由。--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45 (UTC)[回复]
另外,成都地鐵33號線下方的模板車站表格更是完全沒有來源的內容,純屬原創研究。--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22 (UTC)[回复]
并非原创研究。33号线车站是依据当年成都地铁官方规划所示位置而以工程名形式列出的。--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43 (UTC)[回复]
既然您認為此路線非原創研究,那就請提供有關成都地铁33号线#車站的說明及下方車站模板的相關來源。--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47 (UTC)[回复]
畢竟該章節中是完全沒有標註任何來源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47 (UTC)[回复]
其实关于“换乘车站”的内容在第一个来源就有提到,我已复用该来源。另外仔细看了一下,车站数量等细节似乎和来源有差异,稍后修改。另外,33号线车站信息的确写在33号线条目就行了,从这一点考虑车站列表模板可以删除。--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1:04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其中可展開的路線圖與車站型式等內容亦缺乏可靠來源來說明,外加評估相關新聞自2023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03 (UTC)[回复]
反对删除。该线路为已获批的有来源佐证的建设规划内容,相关新闻未更新并不能否定条目建立之合理性。--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46 (UTC)[回复]

(×)删除理據:30天後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9:52 (UTC)[回复]
(×)删除:無符合關注度可靠來源。--Nebulatria 2026年3月23日 (一) 23:53 (UTC)[回复]

(×)删除理據:30天後仍掛有模板,沒有資料來源/ 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0:02 (UTC)[回复]

(×)删除理據:前Module:RailSystemsTemplate:S-line使用,这些重定向现已停用,甚至从未使用。而且模板的前序更有歧义,因此请将其删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6年3月19日 (四) 11:46 (UTC)[回复]
機器人發現被提刪頁面沒有掛上提刪模板,請按照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放置模板,並在討論關閉前勿移除模板。--A2093064-bo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2:06 (UTC)[回复]
@阿南之人:请放置提删模板。下同。--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6年3月20日 (五) 20:27 (UTC)[回复]
感覺沒有特別需要刪除的必要。到了導向目標(因為另外的原因而)被刪除後,這些重新導向自然會被G15了。下同。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0:47 (UTC)[回复]

(×)删除理據:前Module:RailSystemsTemplate:S-line使用,这些重定向现已停用,甚至从未使用。而且模板的前序更有歧义,因此请将其删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6年3月19日 (四) 11:46 (UTC)[回复]
機器人發現被提刪頁面沒有掛上提刪模板,請按照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放置模板,並在討論關閉前勿移除模板。--A2093064-bo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2:06 (UTC)[回复]

转交自快速删除候选,原提交人~2026-15379-00提交(×)删除理据:O9: 無用的模板與模組子頁面
轉交理由:不滿足“子頁面”的硬性要求,但考慮到模板本身(以及此前的所有歷史版本)並沒有多少導航作用,而且也完全沒有任何頁面引用模板,因此轉交AFD。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1日 (三) 00:17 (UTC)[回复]
(!)意見:原快速刪除提報人為LTA,對於模板本身的存廢無意見。--Sakurase留言 2026年3月11日 (三) 01:3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1 (UTC)[回复]
(×)删除:無任何藍連的導航模板,無意義。--Nebulatria 2026年3月23日 (一) 23:54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1:09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符合通用收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0:5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2 (UTC)[回复]

转交自快速删除候选,原提交人提交(×)删除理据:G2: 测试页面
轉交理由:原創研究雜燴。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千村狐兔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1:24 (UTC)[回复]
(※)聲明:原快速删除模板是本人添加的,当时因Special:Diff/91834480的编辑摘要中有testing字样而判断其为编辑测试。条目创建者已否认条目内容为测试,所以原速删理由确不成立。但条目仍存在命名不当、缺少序言、原创总结等明显问题,故我支持转交于此进行存废讨论。--注荼 2026年3月11日 (三) 03:55 (UTC)[回复]
序言、原創總結的問題應該已經解決了
但是命名不當是哪一部分--Nato18273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6:43 (UTC)[回复]
香港及台灣的網路爭議=香港的網路爭議及台灣的網路爭議,类似“香港与台湾之间的网络争议”的命名可能更贴近您在序言的描述。另外,原创研究的问题可能并未解决,条目主题的定义仍需要可靠来源的支持。--注荼 2026年3月12日 (四) 01:57 (UTC)[回复]
我同意條目要改成「香港與台灣之間的網絡爭議」。
但是序言裡寫的定義有需要引用來源嗎?因為參考其他列出涉及某人或某事的爭議的條目,定義部分都不會有引用來源,除非有額外的統計資訊。--Nato18273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6:12 (UTC)[回复]
第一個事件,請到颱風樺加沙#爭議寫,嘗試精簡吧。--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7:57 (UTC)[回复]
我把放進去颱風樺加沙#參見 了--Nato18273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4:23 (UTC)[回复]
(=)中立:雖然這幾個網路事件確實都有,也確實有媒體以「港台大戰」下標([20][21][22][23]),不過沒明確定義,確實有很大的疑慮。我不確定這要怎麼解決。--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09:14 (UTC)[回复]
如果說是"被媒體稱為「港台大戰」"是不是就可以解決了--Nato18273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6:27 (UTC)[回复]
媒體或其他來源還需要說明「港台大戰」是什麼東西。初步而言可能可以有列表,但搞不懂媒體憑著什麼標準去說什麼是「港台大戰」?--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6:30 (UTC)[回复]
那麼這部分確實可能需要其他來源,因為我發現只有這媒體HK01使用了「港台大戰」這個詞,而且沒有明確的定義。其他使用該詞的來源則只是blogs或網上forum。
有關「港台大戰」/「台港大戰」部分的內容已被刪除。
另外,我沒有權限更改條目名稱,你能做嗎?--Nato18273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6:15 (UTC)[回复]
完成--Saimmx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6:38 (UTC)[回复]
另外由於沒有定義句並考量文法因素,暫時定義句拔掉。MOS:FIRST允許不定義或不加粗。--Saimmx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6:40 (UTC)[回复]
不是這樣子
我的意思是把條目名稱改為「香港與台灣之間的網絡爭議」,然後把「港台大戰」/「台港大戰」刪除。--Nato18273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16:56 (UTC)[回复]
移动了。你自己改吧。--Srapoj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17:13 (UTC)[回复]
沒有可靠的研究性質和學術性質的來源支持的話,這條目只會淪為無限制羅列低質量網路新聞罷了—AegonINVICTUS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6:45 (UTC)[回复]
也不用學術性質,只要有可靠來源敘述何謂「港台大戰」的話,我想這樣就可以符合WP:GNG了。但目前似乎沒有。列表收錄標準目前也是混沌不明。--Saimmx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7:09 (UTC)[回复]
擇詞問題,閣下表達的更正確-AegonINVICTUS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8:0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2 (UTC)[回复]
(○)保留:上面提及的情況暫時都已經解決了--Nato18273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18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站名為WP:水晶球站名,為未經官方公布的車站名稱,另車站所屬之路線不應做為車站之導向處,路線紀載的是整條路線的發展過程,不宜用來記載單一車站的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3日 (一) 04:18 (UTC)[回复]
我認為在官方公布正式站名前應(×)删除重定向,但我(+)贊成在官方公布正式站名後建立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2月24日 (二) 01:06 (UTC)[回复]
官方公布正式車站名稱後就該直接開始針對該車站進行建檔了,沒理由建立任何重定向,畢竟車站內容本身代表的是該車站周圍的訊息,並不適合做為路線代表的整條路線內容的任何小章節。--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4日 (二) 01:39 (UTC)[回复]
有關公布車站名稱後是否建立重定向的討論,已由我在WikiProject_talk:城市軌道交通#有關交通項目的不合理重新導向(屬性不同)釐清建立了,您如果有意見的話請在裡面進行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4日 (二) 10:20 (UTC)[回复]
況且至今完全找不到任何已經興建好的車站(從最早蓋好的文湖線麟光站、文湖線整條路線,到現在已經確定有名稱但現在正在興建中的萬大樹林線植物園站、萬大樹林線整條路線等車站及路線)及路線的歷史紀錄中曾有重新導向至「所屬路線#車站列表」或其屬的捷運系統的相關紀錄,由此可見社群目前普遍是不認同這種做法的,因此實在看不出您所說的合適,是有何種理據所在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08:5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3日 (二) 02:5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2 (UTC)[回复]
(×)删除,未經官方公布的原創站名。--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2:28 (UTC)[回复]
同Sinsyuan,在有來源提示為小港林園線的站名後(◇)到時重建--Saimmx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4:51 (UTC)[回复]
林園站若是原創站名,不適用到時重建的吧。--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2:25 (UTC)[回复]
注意我「到時重建」的前提:「在有來源提示為小港林園線的站名」——我的「到時」,是到『有來源提示「林園站」』的時候。--Saimmx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7:4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2 (UTC)[回复]
等到有相關來源資料提示之後再直接以建立本檔的方式(◇)到時重建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7:09 (UTC)[回复]

转交自快速删除候选,原提交人提交(×)删除理据:R10: 名稱涵蓋的主題明顯比導向目標更廣泛的重定向
轉交理由:并非可以略过讨论直接删除的情况,我考虑到的情况较多,但未有充足时间来理清全部情况,因此转交。原提案者提出还有另两次事件([24][25])可称为“大埔劏肚案”。那么有两种理解:1.“大埔劏肚案”可以指多个案件,有歧义,那么R10不适用于有歧义的情况,应将页面改为消歧义,但是两个链接对应的事件似乎没有条目,那么对于维基百科来说无歧义可消;2.“大埔劏肚案”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可用来指代所有发生于大埔的劏肚事件,那么在只有一个事件有条目的情况下,或许可以删除重定向;3.链接提到的两个事件,只是暂时没有条目,其实也可以写成条目,或许可以暂且删除,日后有新条目之后再补回消歧义页。这些可能性留待各位讨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iger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7:05 (UTC)[回复]
(×)删除,兩個來源是同一新聞事件,第一個來源是被逮捕,第二個來源是宣判,未見符合收錄標準。這個重定向是不需要的。--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4:22 (UTC)[回复]
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如果链接里的案件不达收录标准,和重定向到已存在的条目的关系是?您可能需要澄清一下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是哪个案件,以及不需要重定向的具体理由。--Tiger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8:10 (UTC)[回复]
「大埔劏肚案」一詞可能是原創別稱,經過搜尋沒有來源有此別稱,曾發生的案件也沒此名代指,刪除理由付的事件不適合建立條目。—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2:3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2 (UTC)[回复]

(×)删除理據:英維討論,對應英維Culture by genre建立的分類,而實際上文化沒有無法以genre進行分類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4:48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5:4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2 (UTC)[回复]

(×)删除理據:英維討論,對應英維Category:Paris culture by genre建立的分類,而實際上文化沒有無法以genre進行分類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4:48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5:4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3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交流道尚未完工,其可用資訊尚不足,外加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高速公路列表欄位,建議等交流道完工後再單獨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22:2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4 (UTC)[回复]
(○)保留造橋交流道已經確定動工岡山第二交流道也有相對完整的草圖——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來源,可用資訊已經算是足夠了。另外,程序性反對「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高速公路列表欄位」的爭議說法。--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7:02 (UTC)[回复]
不太認同您所提及的完整的草圖的說法,畢竟連該交流道的順、逆樁資訊都還沒出來,很難認為其算是具有完整的草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0:32 (UTC)[回复]
那我只能說,我也不認同您的「有完整的草圖」的說法:维基百科看的是來源是否可靠、還有說了多少。
重定向收錄標準方針以外,自創新的其他方針,除了會有被鑽漏洞的疑慮、也可能會讓條目編篡流於編者的主觀看法——今天訂了一個所謂順逆樁資訊、也無法保證明天可能又會說,工程需要如何如何才能完成;如果後天訂定完工了才能寫、甚至要說其他百科全書有記載才能寫,也不是不可能。這樣會沒完沒了。
如果你真的希望為了「品質」,把收錄標準拉到非常苛刻的地步,雖然能明白你的意思,但我會表示,可能要注意一下身為編者的主觀偏見,會不會影響讀者與編者,對某個事物的理解。--Saimmx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4:42 (UTC)[回复]
這正是目前交通路線的爭議之處所在,目前交通項目只有說其最低收錄標準,但從以前至今(至少從2021年起),多的是的路線、車站、交流道的條目本體與重新導向都在未完反這些方針下限的情況下被提請刪除(個人印象中看到第一個提請這麼做的人是Poem鐵路1),且絕大多數(在個人看到的當中,至少超過七成五)提請最終也是以一次就過關(而且多半是討論4週以內)來結束討論,該頁面隨即被刪除,因此個人仍舊對於此部分應該理解成應用原本列出的文字方針內容,亦或是要參考多少比重的存廢討論內容與結果來對於這些內容是否應該被保留來下定義,本身是需要仰賴存廢討論來予以釐清的—更何況這些方針很可能在社群當下共識都已經大幅改變了,其文字內容卻半個字都沒做相關修正,完全沒跟上社群的發展。
個人認為唯一相對容易讓他人理解且認同的,就是當某條目以重新導向來處理時,實在有必要讓該條目被重新導向後,能夠使該條目的相關文字內容予以置頂(例如在姑且不論導向處的實際內容多寡如何的情況下,平鎮一交流道的導向應讓此交流道條目會直接被拉到頁面的最上方,也就是以台66線#交流道#平鎮一交流道做為其重新導向處,而不是以現有的以『「台66線」,或以「台66線#交流道」』做為該導向結果來設計其重新導向)。
至於有關您提及的主觀偏見的層面,此部分我會再跟其他參與此主題的人做相關討論,藉此獲得更深入的釐清。
乃至於有關個人至今覺得相對沒有被其他維基人深入理解的交通項目重新導向,而被某種程度上認為帶有主觀偏見的部分,本人秉持的基本想法其實就是先前所提過的,重新導向是有可能可以的,但在設計上理應以設計出能夠一眼提供根本詳細訊息(讓被重新導向主題內容直接置頂),外加能讓其他讀者能夠知道該項目是否仍需被補齊的重新導向,而不是隨意的設計重新導向(例如將所有相關主題都不分三七二十一的導向至該大頁面的頂端,外加不在導向頁面做相關標示(例如不在環狀線東環段的地方標示環狀線第三階段導向至此,詳細原始碼如『Redirect3|臺北市東側南北向捷運系統|環狀線東環段|環狀線第三階段』一般)),這樣的重新導向勢必是更為加分的(這也很可能是之所以先前已經建好的捷運路線、車站,例如文湖線不曾被設計重新導向至台北捷運,科技大樓站不曾被設計重新導向至木柵線或文湖線的根本原因)。--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5:19 (UTC)[回复]
  1. 由於北橫快速道路的經驗,我只覺得能被刪除,是因為沒有人發表意見。不是什麼「社群的共識」或「發展」。當然你也可以說沒人投票就是默認,但真要對方針較真,我覺得只會被反噬
  2. 我的想法很簡單:重新導向,只要連到我第一個能聯想到的主題,這樣就夠了。路線或交流道置頂什麼的,反而是次要。反而一個紅色的,什麼都不連的連結,對我來說才難以理解。這也是WP:RPURPOSE中「在更廣泛的文章中描述或列出的子主題或其他主題。此類重定向通常指向文章的特定部分」的意義——因此,我必須說,我聽不懂你在重新導向堅持什麼。對一位不懂的人來說,「平鎮一交流道在台66線」這樣就夠了。
  3. 你所謂「台66線#平鎮一交流道」什麼的,聽起來似乎能以技術解決?{{anchor}}了解一下。
    1. ( π )题外话網址技術上只能有一個#號。兩個#號是無效的URI格式。你真的想去搞懂網址中的「#號」這技術細節,那就去看URI片段還有MDN吧。簡單來說,「#號」對應HTML中,一個叫做「ID」的東西。只要網址中選到「#號」的話,#號會對應到ID。HTML id global attribute
--Saimmx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1:54 (UTC)[回复]
有關於第三點的#用法的問題,經確認,前面提到的導向處台66線#交流道#平鎮一交流道應該修正為台66線#平鎮一交流道才對,如此才能讓該交流道訊息徹底置頂。
有關您第二點提及到的重新導向怎樣才夠的部分,個人的意思是:好的重新導向除了具有導向處要能夠詳盡的介紹其被導向的主題內容的功能外,而且理應能要讓被導向的條目主題被予以置頂(想想將環狀線第三階段設計成導向至環狀線 (台北都會區),與將環狀線第三階段設計成導向至東環段的差異即可得知,前者的導向結果會讓讀者需要在密密麻麻的文字中慢慢找尋有關環狀線第三階段的內容,而後者則可以讓讀者一目了然,輕鬆的找到有關環狀線第三階段的詳細資訊)。--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2:2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3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另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22:3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4 (UTC)[回复]
(○)保留:反對「錯誤的重新導向」的爭議提刪。--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7: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3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另經查看跨維基媒體計畫的數據後,發現其內容空洞,不足以與本頁形成連結,外加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22:3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4 (UTC)[回复]
(○)保留:反對「錯誤的重新導向」的爭議提刪。--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7: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3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名稱與任何交流道名稱之歷史或拼音名稱完全無關,為水晶球交流道名稱,另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22:5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1日 (三) 02:05 (UTC)[回复]
(○)保留:明顯有很多人使用這個詞:[26],[27],[28],作為重定向已經足夠。另外,反對「錯誤的重新導向」的爭議提刪。--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7:02 (UTC)[回复]
基於這種別名重新導向應該要能確定這個別名對應的哪個交流道,才有理由將其導向至那邊(例如某DDDD交流道若為大溪交流道的別名,導向至大溪交流道自然合理,不可能再導向至公路交流道總攬表格中),而你所提及的內容都沒有直接表示霧社交流道與任何國道六號的交流道名稱在名稱上具有直接的關聯性(其中第一則遊走於原創研究與否的邊緣,第二、三則新聞則是完全沒有闡述到它們之間的關聯性,要透過這二則新聞來定義其關聯性趨近於根本的原創研究),畢竟第一則新聞中提及的相關內容為「國道六號走到底霧社交流道下」,在該網站沒有標示其發布日期的情況下,根本難以定義這是何時的資訊(也就是難以定義當時國道六號的終端交流道是哪個交流道),自然就也更加難以直接定義「霧社交流道」此名詞與任何國道六號的交流道具有直接的關聯性(因此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要設定重新導向至國道六號的交流道總攬表格的話,該導向至水沙連高速公路#XXXX交流道中的XXXX該對應哪個交流道才能使其名副其實),而第二則新聞則是只有在『國道三號→接國道六號,下霧社交流道→紅綠燈左轉(往清境方向)→過7-11下一個路口右轉→順著小路走(二次左轉)→過小橋後路口右轉→即可抵達「埔里民宿.星空花園渡假木屋」』與『國道三號→接國道六號,下霧社交流道→紅綠燈右轉(往埔里市區方向)→過一座小陸橋後左轉(往鯉魚潭方向)→鯉魚路直走→經過豐年香菇菇業約三分鐘遇到小叉路左轉(往覺華園方向)→即可抵達「埔里民宿.星空花園渡假木屋」』二段話中提及到此名稱,自然就難以定義此名稱與其他交流道名稱具有任何的關聯性,至於第三則新聞中「中部國道 3 號接國道 6 號、下霧社交流道、往霧社方向接台 14 甲線 經清境、合歡山、大禹嶺接台 8 線至梨山。全線約 3 小時」更是只有提及到「下霧社交流道、往霧社方向」,根本完全沒有在說明霧社交流道代表國道六號的哪個交流道,因此更難藉此認定其與國道六號的哪個交流道有所對應。
綜合上述,在無法根本的說明這個交流道名稱與國道六號的哪個交流道名稱有所對應的情況下,本人高度懷疑此交流道名稱為水晶球名稱。--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2:48 (UTC)[回复]
你口口聲聲說這是「水晶球」或「原創研究」——那我問你,我前面提供的那些網站、還有這些:[29][30][31]——他們說的「霧社交流道」,到底是什麼東西?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寫的「國道六號霧社交流道~霧社」、還有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說的霧社又是啥?如果讀者問你,你打算怎麼回答?你會怎麼連結?還是你是會兩手一攤,說「窩不知道」嗎?給讀者一個奇怪的紅連,對事情沒有助益。--Saimmx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3:17 (UTC)[回复]
在此說明,個人在此想要朝向的根本目標在於:找出霧社交流道是否有對應到國道六號的哪個名稱的交流道,如此才能為其導向至正確的交流道連結(打個比方,假設霧社交流道舊正交流道的別名,那就將這個連結改為導向至舊正交流道,而非導向至國道六號的交流道總攬表格中),如果找不到,那就暫時刪除。
前面三則內容為何不能算是與國道六號的任何交流道名稱有所連結的基本理由已經分析在前面了,因此這邊就單就第四、第五、第六則連結,以及您所標註的「國道六號霧社交流道~霧社的PDF」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說的霧社又是啥」做一個評斷與回覆說明:第四則中有提及到霧社交流道的內容為『請走中二高(國道3號)過霧峰系統交流道轉國道6號下霧社交流道右轉往埔里市區 約100公尺至鯉魚路左轉(往鯉魚潭)行約2公里先經過謝緯紀念松年營地(鯉魚路20號) 抵達謝緯紀念青年營地(25號)』,其中根本沒有提及到霧社交流道是哪個交流道的別名,而第五則連結中有提到霧社交流道的內容僅包含『交通方式:開車北二高南下→國道六號→霧社交流道→台14線→霧社→台14甲線經合歡山→滑雪山莊。』,其中也沒有提及到霧社交流道是哪個交流道的別名,至於第六則的內容則是完全沒有直接使用到「霧社交流道」這五個字(其中有使用到霧社的文字段落為『
衛星定位:E121.158217 N24.045765 由北部或南部前往:國道三號(中二高)→霧峰系統214K→轉國道六號→埔里終點(37K處)下交流道→左轉台14線往霧社霧社(25K)→台14甲線往清境→『清境民宿‧維也納庭園木屋』
由中部地區前往:
1. 台中市區→中投快速路(台63線)→下中投交流道→上國道三號往南(中二高)→霧峰系統214K→轉國道六號→埔里終點(37K) 下交流道→左轉台14線往霧社霧社(25K)→台14甲線往清境→『清境維也納庭園木屋』。
2. 台中市外圍→中彰快速路(台74線)→快官交流道→國道三號往南(中二高)→霧峰系統214K→轉國道六號→埔里終點(37K) 下交流道→左轉台14線往霧社霧社(25K)→台14甲線往清境→『清境維也納庭園木屋』。
東部至清境:
花蓮→台8線中橫公路→大禹嶺(78K)→台十四甲線→合歡山→翠峰→清境農場→『清境維也納庭園木屋』。
』),其中根本沒有提及到霧社交流道是任何交流道的別名(或反之),至於您所提供的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寫的「國道六號霧社交流道~霧社的PDF」由於頁數過多,外加您沒有標示其相關說明位在第幾頁(例如其內容位在3-31),因此此部分本人暫不予參考與評論,至於最後的「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說的霧社又是啥」的部分,個人是認為有鑑於我們基本上不可能以「主要服務區域 / 連接道路」、「任何一方向出口預告地名」的內容來當作其別名做定義(這種做法在其他交流道上是要搭配很多其他條件才偶爾會發生的,舉例來說,在同一張表格裡面的「愛蘭交流道」絕對不可能因為其服務地區包含魚池,因而具有魚池交流道的別名),因此也不可能因為此張表格中將霧社列在埔里端的欄位,因此認定霧社交流道埔里端(交流道)的別名。
綜合上述,本人認為霧社交流道本身根本不能被認定為是任何交流道的別名,故不適合將其予以重新導向。
而有關於給讀者有關缺乏可列出實質內容的項目看似奇怪的紅色連結的做法,反倒是讓讀者能夠辨識該項目尚有待建立實際內容的根本方式,畢竟將根本沒有實際內容的條目設計一個根本沒有記載其詳細內容的重新導向,藉此避免紅色連結的出現,本身根本不利於讀者判斷此條目到底是否已具有較為詳盡的實質內容,這根本只是為了讓頁面好看而做的,完全沒有助於讓該條目有機會被實質化—如果要單純讓頁面好看還不如將那些紅連結字改為純黑色字體的不能點擊文字就好了,但其缺點也就是前面提過的其他人不容易意識到這是一個有待建實際檔的潛力條目。--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0:01 (UTC)[回复]
補充一下根本重點:目標是找出霧社交流道與國道六號的哪個交流道有所呼應,如此才得以將此連結重新導向至該交流道名稱的連結。--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0:22 (UTC)[回复]
我有點想法:
  1. 原創研究只限制編者不做原創研究,不限制來源原創研究——來源說啥就寫啥,這不是原創研究。
  2. 都這麼多人說「進國道六號後下霧社交流道右轉」這句話了,你卻無法對這樣的用詞給出任何答案、甚至要花這麼大的篇幅,否認這句話的存在,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我不能理解。
  3. 你好像忽視了——「如果很多人都在在用這個詞,但我想知道這東西是啥怎麼辦?」這個問題。你的回答,怎麼看都是說「窩不知道」,甚至接受了這件事,說可以變成黑色文字無妨。但問題根本沒有解決。你真的有在想,不熟悉公路的讀者,要怎麼理解「國道六號的霧社交流道」這事情嗎?
    1. 問題不是連結好看與否。問題是如何對讀者解釋「國道六號的霧社交流道」這東西?這就是重定向或任何條目的任務。
  4.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寫的「國道六號霧社交流道~霧社的PDF」,在2-35(或66頁,我不確定你怎麼算頁數的)的「表 2.1.7.2-1 南投縣省道車流量統計彙整表(4/5)」。我以為你可以用Ctrl+F搜尋,但你沒辦法這樣做的話,我不太確定要溝通到什麼程度。
    1. 裡面是這麼寫的:里程牌 59K+050 編號 Ⅱ-I26 座標 120.9900602, 23.9780863 路線編號 台14線 起迄地名(起迄樁號) 埔里~國道六號 霧社交流道 57K+390~59K+150
  5. 我覺得如果你歸類出現困難的話,我就問問看別人好了。@TisscherrySinsyuan我真心不能明白,「國道六號的霧社交流道」如果不是埔里端、甚至不在水沙連高速公路,那到底是什麼?他存在有爭議嗎?
--Saimmx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1:02 (UTC)[回复]
我覺得那份計畫書可能誤值,作為「國道六號埔里延伸花蓮」一部分,目前仍卡在環評,整個規劃尚未獲行政院核定,因此看了那份計畫書後,感覺欄位內的「國道六號霧社交流道」應該更正為「國道六號埔里端」(因為埔里與霧社之間距離約為20公里,且交流道名稱應與鄰近6公里內的城鎮及其聯絡道路相關)。--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7日 (二) 01:46 (UTC)[回复]
埔里端的出口是另稱霧社交流道?看了Saimmx給的三個來源看來是指這裡。然後是Google了一下,[32],官方目前沒有。「霧社交流道」給我的感覺是,若用影星人物來比喻,就是一個暱稱,暱稱保留應要有很明確的官方資訊表明,埔里端的出口另稱霧社交流道,或是至少地方政府單位有這麼寫的來源,否則不應作為重定向。話說回來,明明官方的交流道表格這麼簡單明瞭,為甚麼維基百科裡的長得不一樣(--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3:51 (UTC)[回复]
想到個問題不曉得這能不能確認,外部搜尋「霧社交流道」一詞出現的時間點,若是在維基百科建立重定向後,就是原創研究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4:00 (UTC)[回复]
似乎不是原創研究。在建立以前就有人用「進國道六號霧社交流道下」([33])了。你可以說這UGC,但在2017年以前有人用,這是確實的。--Saimmx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7:43 (UTC)[回复]
計畫書是南投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嗎?我覺得除非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有聲明更正,否則我會先假設人家的的「國道六號霧社交流道」是真有其言。--Saimmx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7:46 (UTC)[回复]
官方沒有另稱。我認為這些個人發表的意見不能凌駕專業,不能以旅遊資訊當作埔里端的別稱,所以應該(×)删除。--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0:12 (UTC)[回复]
作為source coverage派,我不是很同意官方意見說。言盡於此。但是謝謝您的意見。--Saimmx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9:1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3 (UTC)[回复]
經過您明確的提示該內容位於PDF的幾之幾(2-35)頁後有看到「里程牌 59K+050 編號 Ⅱ-I26 座標 120.9900602, 23.9780863 路線編號 台14線 起迄地名(起迄樁號) 埔里~國道六號 霧社交流道 57K+390~59K+150」這一段話,但個人看完您的回應之後,基本上看法與User:SinsyuanUser:Tisscherry趨近相同,旅遊資訊沒有直接連結的說法不能視作直接的關聯連結說明內容,因此不認為霧社交流道此名稱可以當作是埔里端(交流道)的別名,因此仍舊傾向(×)删除。--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5:14 (UTC)[回复]
那我只能再說一次:如果有人用過這個詞,無論用的是誰,都符合重定向的用途。只因為官方沒有說明就刪除,恰恰是不應删除的理由應當避免的。另外再度強調,「錯誤的重新導向」這理由(還)沒有取得共識。--Saimmx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5:28 (UTC)[回复]
並不是官方沒有說明就刪除,而是沒有任何直接說明這二個名詞是具有直接關聯性的,因此不能根本性的認定這二個名詞具有關聯(最多只能認定它們彼此在附近,但不代表彼此具有可相互替換的概念),另外經查看在掛上刪除模板之前的相關編輯歷史,也就是[34][35][36]三次編輯,發現基本上其內容僅包含新增重定向(第一次)與標註分類(第二與三次),因此個人認為其非但不能符合重定向的用途中的「在更廣泛的文章中描述或列出的子主題或其他主題。此類重新導向通常指向文章的特定部分」此條(因為無法定義出彼此具有可相互替換的概念),也不太符合不應刪除的理由中的「它們的頁面歷史有潛在的用處,抑或是其頁面歷史應當保留以符合頁面合併時的授權要求(見維基百科:合併與刪除)。另一方面,如果某重新導向頁面是因先前用該標題的頁面改名而產生,且頁面歷史提到了該次改名,而你基於上面所列舉的某條理由想要刪除該重新導向頁面,那就將該頁的歷史複製到其所指向的條目的討論頁。改名操作是有用的頁面史,尤其是如果曾有過關於頁面標題的討論,便更加有用。」一段話—畢竟這些編輯內容僅包含新增重定向標註分類二種動作,而沒有對於實質內容做出過任何修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6:00 (UTC)[回复]
我想建議,舉例來說高鐵嘉義站#車站概要,有使用者之前是把「高鐵太保站」這別稱放到了首段,後來我移動到了概要,一來這不是高鐵的官方別稱,二來這是地方政府以及部分媒體有用過的。所以簡單說,若地方政府有確實經常稱埔里端為霧社交流道,也有媒體報導使用過,那麼或許可以寫到埔里端條目內並且改重定向目標。《南投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我的感覺也是誤植,可能需要寫信問一下,也或者可以詢問南投縣政府,都用霧社交流道代稱埔里端?若是的話南投縣政府的網站內應該有更多來源。--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6:35 (UTC)[回复]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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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收錄標準模板30天)

来源搜索:"DeSmuME"”——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NO$GBA"”——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ℚ𝕦𝕒𝕤𝕚𝕓𝕠𝕠𝕤𝕥𝕥𝕒𝕝𝕜 2026年3月11日 (三) 04:14 (UTC)[回复]

刪除:en:Wikipedia:Notability_(software)。--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3:3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4 (UTC)[回复]

(×)删除理據:愛好者内容,GNG存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emonaka 2026年3月11日 (三) 08:07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1:2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4 (UTC)[回复]
(×)删除:單純的無來源列表愛好者內容,符合WP:NOTQUOTEWP:ORWP:FAN。--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6:0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太簡短,包含原創研究,參考資料不完整。

  1. “無機化合物是所有不含碳的化合物及少數含碳的簡單化合物(碳元素、碳矽化物、碳的氧化物、碳酸及碳酸鹽、氰氣及其衍生物),無機化合物組成元素的種類很多,已知的無機化合物約有四十萬種。”明顯原創研究。
  2. “有機化合物中碳的結合力很強”也很明顯原創研究,且帶有偏見色彩(很強這個詞)。

该条目对碳化合物的划分方式(如列举少数简单化合物为无机)属于编者个人的总结,缺乏可靠来源支持(兩個參考資料全部只引用於第一句話。後面呢?),可能包含原创研究。同时,作为核心化学概念,其内容过于空泛,多年来未获改善,无法为读者提供有效信息。建议删除此条目,或将相关内容合并至“有机化合物”、“”等更完善的条目中。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oeing 737-800ng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9:03 (UTC)[回复]
(✓)已打捞 @Boeing 737-800ng 做了簡單的修正,請再看看。 -Lemonaka 2026年3月12日 (四) 15:40 (UTC)[回复]
行,這個部分解決了,我先把其中兩個理由刪了。不過我有新的理由,看看你能不能解決。如果能就保留吧。Boeing 737-800ng留言2026年3月14日 (六) 07:2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4 (UTC)[回复]

到期篩選的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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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报以上小小作品的維基人及時間:
A1Cafel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0:21 (UTC)[回复]

(×)删除,過期小小作品Boeing 737-800ng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0:3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4 (UTC)[回复]
(○)保留非裔美国人影评人协会已完成擴充,非小小作品。CYCcc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6:44 (UTC)[回复]
保留 非裔美国人影评人协会。--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23:47 (UTC)[回复]

来源搜索:"國際物流"”——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A1Cafel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0:21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1:1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4 (UTC)[回复]

(×)删除理據:现有来源不符合Wikipedia:收录标准中的标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prt98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2:5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5 (UTC)[回复]

(×)删除理據:现有来源不符合Wikipedia:收录标准中的标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prt98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2:59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23:4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5 (UTC)[回复]

(×)删除理據:现有来源不符合Wikipedia:收录标准中的标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prt98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3:0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9日 (四) 12:45 (UTC)[回复]
同意(×)删除[37] 在Baidu也看不到 此人憑什麼符合GNG。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6:25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创译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e3moboi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3:3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创译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e3moboi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4:0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且其中多數連結之可靠性備受質疑(被標註「來源可靠?」),外加評估相關新聞自2024年後就未更新,「有極高的機率入選下一輪地鐵規劃中」一句話亦意味著此路線涉及WP:BALL,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4:14 (UTC)[回复]
反对删除。“有极高的几率入选下一轮地铁规划中”并不是WP:BALL,因为前文叙述了某个事件,而这段话只是对该事件的合理解读,并非毫无根据的原创研究。即使措辞不当,修改该语句即可,何至于删除条目?--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20:52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有極高的機率入選下一輪地鐵規劃中」一句話亦意味著此路線涉及WP:BALL,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4:18 (UTC)[回复]
反对删除。该线路出现在建设规划准备阶段文件中,已经构成相当关注度,“有极高的几率入选下一轮地铁规划中”并不是WP:BALL,因为前文叙述了某个事件,而这段话只是对该事件的合理解读,并非毫无根据的原创研究。即使措辞不当,修改该语句即可,何至于删除条目?--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20:54 (UTC)[回复]
「有極高的機率入選下一輪地鐵規劃中」一句話正好反映了WP:BALL,原因是這是一句猜測其會進入下一輪地鐵規劃的說明,正好是在進行「無法驗證的猜測」。--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7:52 (UTC)[回复]

(×)删除理據:路線缺乏非官方之第二或三手來源,且路線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評估相關新聞自2022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另路線不應被導向至該路線所屬的縣市軌道交通路線總攬(縣市路線系統本身是用來記載當下正在發展的路線的皮毛資料的,而不是用來記載一條路線的整體發展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8:06 (UTC)[回复]

(×)删除理據:路線缺乏非官方之第二或三手來源,且路線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評估相關新聞自2022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另路線不應被導向至該路線所屬的縣市軌道交通路線總攬(縣市路線系統本身是用來記載當下正在發展的路線的皮毛資料的,而不是用來記載一條路線的整體發展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8:10 (UTC)[回复]
反对删除。目前重定向的做法并无不妥。如果一条线路无法独立构成条目,则重定向至该系统的条目并叙述是保留其相关内容的合适做法。--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21:06 (UTC)[回复]
說明一下,個人認為這種重定向不妥的原因,在於它們並不是同一類型的重定向,也就是路線是不宜導向至一張密密麻麻的縣市路線總攬表格中的,畢竟路線總攬表格本身是用來記載當下有哪些路線正在發展的皮毛資料,它當中並沒有記載路線的相關「詳細」發展過程。
另外若路線還沒通過可行性研究就提前以任何方式收錄的話,該路線很容易就成為WP:OR的放置區,交通迷的沒有極限懂得的就懂(此話沿用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如此也容易降低該路線的整體品質。
同時,不少人可能認為「XX捷運/地鐵線假如尚未建立或被存廢刪除時,若能確定是屬於哪個捷運系統時,是可以直接建立其重定向至所屬系統。然後,XX站在命名確定後,尚未建立其條目前可先重定向至「所屬路線#車站列表」」一句話是成立的,但個人認為完全不是,畢竟過往已興建好的車站(從最早蓋好的文湖線麟光站、文湖線整條路線,到現在已經確定有名稱但現在正在興建中的萬大樹林線植物園站、萬大樹林線整條路線等車站及路線)及路線的歷史紀錄中都不曾有重新導向至「所屬路線#車站列表」或其屬的捷運系統的相關紀錄(這很可能凸顯出社群普遍不認同這種先行做法,不然應該會變成一種主流)?願您能思考一下這點。--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2:44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此外車站型式之標示為詳細之車站型式亦不合常態(例如地下三層島式月台,應具有詳細的描述),外加評估相關新聞自2024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18:18 (UTC)[回复]
反对删除。最新来源日期为2025年10月,并非“外加评估相关新闻自2024年后就未更新”,条目内容具有明显关注度。--Fuyo21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21:03 (UTC)[回复]
其中的2025年10月最新說明是在說明其尚未通過審批,非實質進度,不能算是根本的構成最新關注。--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2:47 (UTC)[回复]
所谓条目关注度是指条目内容是否在现实世界中被提到,而与提到的内容无关。即使报道是否定其进度,也是对该条目的一种关注。况且“2025年10月27日,9号线沿线用地控制规划设计服务招标公示”也是最新进度。--Fuyo21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7:33 (UTC)[回复]
但本人仍舊會基於其內容僅包含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因此傾向會將其暫時移至維基新聞維基學院等地方儲放,畢竟個人傾向過於細碎的單純內容短時間內暫時不適合放在維基百科之中。--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7:3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广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ocal&Guitar->>留言 2026年3月20日 (五) 00:30 (UTC)[回复]
Almost all the actors mentioned in the article are either deceased or too old to perform anymore, so how could this be an advertisement?--Stanleykswong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0:52 (UTC)[回复]
文中提到的幾乎所有演員要不是已經過世,就是年事已高,無法再表演,這怎麼可能是廣告呢?--Stanleykswong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0:53 (UTC)[回复]
(×)删除:條目中的看點主要角色#楊子良主要角色#乳娘均為無來源之原創研究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3:01 (UTC)[回复]
(×)删除:條目宣傳語氣強烈,不符 WP:NPOV ;存在原創研究,不符 WP:NOR ;條目建立用戶所提出異議「 幾乎所有演員要不是已經過世,就是年事已高,無法再表演 」不成立。另:條目建立用戶有將內容翻譯爲英文發至英維,有勞其他編者前去英維提刪,感謝。--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4:02 (UTC)[回复]
(○)保留或是(±)合併苏六娘:初步從來源來看,可能符合GNG([38],[39],[40],[41],[42]]);但由於多數來源與苏六娘相關,或許應考慮修改後合併。--Saimmx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5:17 (UTC)[回复]
要合併或保留也得將原創研究拿掉並且將宣傳內容去除後才能做。--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5:23 (UTC)[回复]
這是合併階段才會考慮的事情。但無論從GNG還是重定向,都是有保留理由的。--Saimmx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5:29 (UTC)[回复]
另外,部分條目應分離至其他條目,例如「廖文卿」的部分按照揭阳日报的說明,應切分至廖文卿。--Saimmx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5:27 (UTC)[回复]
(►)重定向蘇六娘。按現有來源對楊子良討親折子戲的介紹(包括Saimmx君所找到的),及蘇六娘條目現有長度來看,楊子良討親的介紹暫時適合置於蘇六娘內,不必獨立。由於這個楊子良討親條目的質量不行,必須重寫,所以我主張重定向而不是合併。主編加入大量疑似原創研究,對名演員的演出表現描述有着不適當的比例和語調,而且貌似有幾個來源的序言實際上只有潮商网那篇是真正以楊子良討親為主題,其他來源多屬介紹蘇六娘,別說略帶提及,有些好像根本沒有提過楊子良討親折子戲。例如《明本潮州戲艾〈蘇六娘〉人文背景考察》沒有提過楊子良討親折子戲,反而特別提到「桃花姐過渡」。換言之,序言的大部分其實還是沒來源的評論性語句,疑似原創,其他沒標來源的內容就更不用說,當然也說不定是AI。--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6:06 (UTC)[回复]
同意。我修改廖文卿那段的感想,也認為可以直接重定向至蘇六娘。但刪除果然還是不適合。--Saimmx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9:08 (UTC)[回复]

(×)删除理據:基本是雄蕊雌蕊的摘编整合。可改为消歧义页。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formerly U.T. 2026年3月12日 (四) 01:23 (UTC)[回复]
我不反對你(▲)改為消歧義的意見,但是否可以將內容改以「{{Transclude lead excerpt}}」顯示?--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08:4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交流道尚未動工,其可用資訊尚非常不足,外加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高速公路列表欄位,建議等交流道完工後再單獨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0:0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2:5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0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0:27 (UTC)[回复]
此乃「收錄標準重新導向」,當時因為收錄標準問題重定向至所屬道路的交流道列表(請見Talk裡面的Old VFD Multi),(▼)下同。--Sinsyuan✍️PJTW 2026年3月4日 (三) 11:28 (UTC)[回复]
我知道其設定源自於您所提及的「收錄標準重新導向」,在此表示個人會傾向認為這種重新導向本身不太適合被留存的根本原因在於:將這類型的交流道導向至一張沒有真正記載該交流道之詳細資訊且密密麻麻的表格中,一來會導致讀者很難在短時間內查找到有關該交流道有關的訊息(畢竟導向到的是該公路區域的交通道總攬,而非直接導向至「國道X號#ZZ交流道(此處的X與Z分別代表國道代碼與該交流道名稱,以此交流道來說,對應的就是導向至國道8號#台南端交流道)」),二來這種連結導向也很容易讓人誤以為該項目已經被某種程度以上的完善建立了(已經是一個有被完整記載的項目),需要修正之處已經不多了,將這種做法與乾脆不要建立它相比,這種做法遠遠不利於讓其他維基人發現此條目是一個缺乏獨立完整訊息的條目,屬於等待被修正、需要透過蒐集來源來建檔的條目,進而容易使得該條目在日後就此被遺忘更新(容易在沒有點擊進去詳細察看的情況下以為該項目已完善)—而這點正是可以透過不要建立這種重新導向來獲得改善的,原因是當一個項目能夠做到等到其可用資訊相對齊全時再單獨建檔,其建立出來的項目內容的素質也多半會比較好,自然需要被更新的次數也會變得相對較少。--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1:59 (UTC)[回复]
(○)快速保留:當時存廢討論的討論結果為合併,刪除重新導向會引申版權問題。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1:58 (UTC)[回复]
請問該存廢討論在何處?況且頁面的刪除是要如何引發版權問題?煩請說明--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2:01 (UTC)[回复]
WP:在维基百科内复制内容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2:11 (UTC)[回复]
我所重複使用的文字內容都是自己的文字,而非引用自他人的文字,不須屢次標註複製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2:15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合併條目會將被合併的條目的內容複製到目標條目,而被合併的條目的內容也是有版權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2:30 (UTC)[回复]
這才正是我傾向乾脆就直接將這些不足以直接單獨建檔的條目刪除,而非保留那種錯誤的重定向的根本原因啊。--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2:41 (UTC)[回复]
WP:R#KEEP第一條:它們的頁面歷史有潛在的用處,抑或是其頁面歷史應當保留以符合頁面合併時的授權要求(見維基百科:合併與刪除)。如果閣下希望刪除此類重新導向的話,請先提議修改該方針。--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5日 (四) 13:09 (UTC)[回复]
要查詢歷史頁面並不一定需要透過將這些重新導向的保留才能做到,畢竟Wikipedia:已删除内容查询正是提供那些已經被刪除之頁面的歷史查詢所在之處,想要查詢的人就去那邊查詢即可,其他個人認為更應該刪除的理由,都已列在前面。--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3:18 (UTC)[回复]
這違反了CC BY-SA 4.0版權條款的要求。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3:21 (UTC)[回复]
當時的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4/01#台南端--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5日 (四) 13:10 (UTC)[回复]
這會導致被合併的條目的內容的過往版本缺失,並因而無法滿足CC BY-SA 4.0版權條款的要求。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3:21 (UTC)[回复]
你所闡述的過往版本缺失的內容,其實都可以透過在Wikipedia:已删除内容查询進行已刪除內容查詢來查找出來,因此此頁面現在仍基於更重要的理由,是有理由需被刪除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3:24 (UTC)[回复]
署名權要求的不僅僅是能透過申請看到,而是要能直接看到。--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5日 (四) 13:45 (UTC)[回复]
但這種導向處與原主題相符度不足的項目,其署名權也沒理由因此被要被直接保留吧—除非正如同我之前所提過的,等到國道交流道列表中存在將一個交流道列為單獨一個標題(例如國道1號#南區交流道#水上交流道),以及在「國道N號#交流道列表」中列舉不能單獨建檔的交流道的詳細內容的相關作法時才適合被留存。--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3:55 (UTC)[回复]
版權條款沒有這種例外。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6日 (五) 09:48 (UTC)[回复]
經確認,WP:合併與刪除中提及的「一個條目被合併到另一條目時,必須保留原文本的編輯歷史,或以其他方式明確記錄作者姓名以完成署名」此點,指的是當一個條目選擇以被合併的方式進行處理方式之時的做法,跟我現在提及的此條目根本不適合於此階段進行合併,進而選擇以刪除的方式進行處理並非同一回事,因此不能拿來做比擬。--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1:38 (UTC)[回复]
然而合併在之前已經發生,歷史是不可逆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6日 (五) 14:21 (UTC)[回复]
合併的做法是可以改變的,就好比共識是可以改變的一般,不然曾被合併的條目在目標頁被刪除以前,難道都不能被提請討論刪除??依你的說法,那些曾被合併的頁面,例如社子線、林口輕軌等內容都應該全數恢復(它們都曾被合併過,後來又被提請刪除通過)??如果你覺得確實是如此,請直接將社子線、林口輕軌等內容直接建擋或移送存廢覆核。
話說回來,曾經編輯該條目的人至今都還未公開主張過其著作權,你到底有多少理由來替他們主張??--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4:46 (UTC)[回复]
有關曾被合併的條目在目標頁被刪除以前,難道都不能被提請討論刪除,請閣下看一下Template:Copied模板上寫的內容:在目標頁面刪除前不得刪除--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6日 (五) 16:43 (UTC)[回复]
經確認,此頁面之編輯歷史僅包含與重定向或刪除模板有關之歷史(不曾有放置過任何實際單獨說明內容,詳細請見[43]),故保留此頁面的歷史頁面本身意義不大,因此個人初步認為在此種情況下有空間可以不必保留此頁面的相關歷史頁面,意即可考慮刪除此頁面。
其次,若「[[]]的頁面中的文本或其他內容被複製粘貼移動到[[]]。先前頁面的[ 歷史]現歸屬於目標頁面,且在目標頁面刪除前不得刪除。」一句話在任何情況下都適用的話,那麼之前經歷過存廢討論的重定向頁面(包含社子線、中和光復線、林園工業區站等項目,這三個項目最近一次導向目標分別為「臺北捷運#未來發展」、「南北線(臺北捷運)」與「小港林園線」)都應該不能被刪除囉—因此這句話顯然在某些情況下是不宜被採納的,詳細內容請見Template_talk:Copied#有關曾經被合併之重新導向頁面,在其目標導向頁面被認為適合予以留存,但此重新導向頁面被認為不適合予以留存之後續處理方式可能需要進行的修正之相關探討。--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8:39 (UTC)[回复]
這要看AFD的結論是甚麽。如果AFD的結論是合併的話,那就不能被刪除,但如果AFD的結論僅是改為重新導向的話,那就沒有這種限制,所以你能看到我沒有在台南端 (國道8號)新市交流道以外的AFD主張保留。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7日 (六) 00:43 (UTC)[回复]
看似建立之初就是重定向,這個交流道頁面歷史[44],管理操作是[45],這是當初AFD的相關時間帶[46],而看不出有任何內容被併入國道八號 (中華民國)。另外還有一個歧義頁台南端,這個頁面也沒有任何內容被併入國道八號。就能看到的diff來看,我認為(×)删除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6:59 (UTC)[回复]
了解你的意思,但經查看最近一次該頁面的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6/10#新市交流道,雖然該存廢討論多數人主張的意見是(±)合併,但最終的處理是僅重定向,因此本人認為該條目最終是以重定向進行處理的,故此種限制也不適用於此。
另外,個人認為某些被合併的項目,在其被導向處被刪除之前,該被合併項目都「一定」不可以被刪除此規則在某些情況下未必適合被採用,對此具有意見的人請進Template_talk:Copied#有關曾經被合併之重新導向頁面,在其目標導向頁面被認為適合予以留存,但此重新導向頁面被認為不適合予以留存之後續處理方式可能需要進行的修正之相關探討進行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7:10 (UTC)[回复]
新市交流道是我要負責的,當時以為我可以這樣處理,但這樣是不對的,應該要提出異議讓管理員重判,台南端的關閉是管理員的判斷。不過好處大概是沒有任何內容被併入,所以這個和下面的新市交流道刪除都不會有影響。--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7:2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2:5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0:32 (UTC)[回复]
我知道其設定源自於User:Sinsyuan所提及的「收錄標準重新導向」,在此表示個人會傾向認為這種重新導向本身不太適合被留存的根本原因在於:將這類型的交流道導向至一張沒有真正記載該交流道之詳細資訊且密密麻麻的表格中,一來會導致讀者很難在短時間內查找到有關該交流道有關的訊息(畢竟導向到的是該公路區域的交通道總攬,而非直接導向至「國道X號#ZZ交流道(此處的X與Z分別代表國道代碼與該交流道名稱,以此交流道來說,對應的就是導向至國道8號#新市交流道)」),二來這種連結導向也很容易讓人誤以為該項目已經被某種程度以上的完善建立了(已經是一個有被完整記載的項目),需要修正之處已經不多了,將這種做法與乾脆不要建立它相比,這種做法遠遠不利於讓其他維基人發現此條目是一個缺乏獨立完整訊息的條目,屬於等待被修正、需要透過蒐集來源來建檔的條目,進而容易使得該條目在日後就此被遺忘更新(容易在沒有點擊進去詳細察看的情況下以為該項目已完善)—而這點正是可以透過不要建立這種重新導向來獲得改善的,原因是當一個項目能夠做到等到其可用資訊相對齊全時再單獨建檔,其建立出來的項目內容的素質也多半會比較好,自然需要被更新的次數也會變得相對較少。--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1:59 (UTC)[回复]
(○)快速保留:當時存廢討論的討論結果為合併,刪除重新導向會引申版權問題。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1:58 (UTC)[回复]
現在已經距離該存廢討論已經超過六個月,不符合快速保留的定義,況且頁面的刪除是要如何引發版權問題?煩請說明--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2:01 (UTC)[回复]
WP:在维基百科内复制内容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2:11 (UTC)[回复]
我所重複使用的文字內容都是自己的文字,而非引用自他人的文字,不須屢次標註複製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2:16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合併條目會將被合併的條目的內容複製到目標條目,而被合併的條目的內容也是有版權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2:30 (UTC)[回复]
這才正是我傾向乾脆就直接將這些不足以直接單獨建檔的條目刪除,而非保留那種錯誤的重定向的根本原因啊。--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2:41 (UTC)[回复]
這會導致被合併的條目的內容的過往版本缺失,並因而無法滿足CC BY-SA 4.0版權條款的要求。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3:20 (UTC)[回复]
你所闡述的過往版本缺失的內容,其實都可以透過在Wikipedia:已删除内容查询進行已刪除內容查詢來查找出來,因此此頁面現在仍基於更重要的理由,是有理由需被刪除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3:24 (UTC)[回复]
上面的討論已經有人跟你詳細解釋過了,我就不重複了。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6日 (五) 09:41 (UTC)[回复]
而且適用快速保留的情況不止一種,“現在已經距離該存廢討論已經超過六個月,不符合快速保留的定義”的說法師完全錯誤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5日 (四) 12:32 (UTC)[回复]
我並沒有說適用快速保留的情況僅包含一種,而是說基於該存廢討論距今已超過六個月,因此您以當時存廢討論的結果為合併,因此本頁面可以直接以快速保留結案並不成立。
另外,此頁面到底何部分符合快速保留的原則?--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2:38 (UTC)[回复]
(我真沒想到我還要在這裏做說文解字的工作)“適用快速保留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的意思是適用快速保留的情況除了下方列舉的情況外還有其他不同的情況,但指引條文不一一列舉;“快速保留……通常意味着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是各種適用快速保留的情況的總結,它的意思則是快速保留可以應用於任何根本上違背規則與社羣共識的存廢討論。現在你提的AFD會使CC BY-SA 4.0版權條款無法被滿足,而中文維基百科的內容要求須以CC BY-SA 4.0版權條款發佈,因此你提的AFD會導致中文維基百科的內容陷入侵犯版權的問題,從而在根本上違背規則與社羣共識。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6日 (五) 09:48 (UTC)[回复]
經確認,WP:合併與刪除中提及的「一個條目被合併到另一條目時,必須保留原文本的編輯歷史,或以其他方式明確記錄作者姓名以完成署名」此點,指的是當一個條目選擇以被合併的方式進行處理方式之時的做法,跟我現在提及的此條目根本不適合於此階段進行合併,進而選擇以刪除的方式進行處理並非同一回事,因此不能拿來做比擬。
況且根據快速保留的相關方案,基本上「一旦該請求有自動確認用戶對判定請求無效提出質疑,本身就宣告了該請求並非多數人可判斷的顯著不合理,應當移去關閉標籤以重啟該討論」,因此本人在此亦直接對於此條目的快速保留提出質疑,意即宣告此條目不可以快速保留進行結案。--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1:44 (UTC)[回复]
我要說的話上面已經說了,我就不重複了。你提出質疑也得是合理質疑才成,完全沒有道理的質疑是不能當成有效意見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6日 (五) 14:23 (UTC)[回复]
根據(○)快速保留方針中的「要求該請求不僅僅是不合理,還要非常顯著,通常意味著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一旦該請求有自動確認用戶對判定請求無效提出質疑,本身就宣告了該請求並非多數人可判斷的顯著不合理,應當移去關閉標籤以重啟該討論。」一段話,本身就意味著只要有任何自動確認使用者對判定請求無效提出質疑,該存廢討論就該被重啟(無論該自動確認使用者是否能提出詳細的理由皆然),因此本人是有權力要求此存廢討論必須走完其完整流程,而不可以用快速保留提前結案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8:18 (UTC)[回复]
你這樣做屬於濫用AFD重開機制。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6日 (五) 23:42 (UTC)[回复]
該方針中只有說提報者只要自認為該討論存在爭議性,就可以重新開啟討論(反正重開了也絕對沒有壞處,頂多就是給大家多一點時間完成討論而已,本身是有益而無害的),請以滿足社群可能的最大利益為目標(更何況如此做是絕對沒有壞處的),而不要以自認為的濫用AFD重開機制為由關閉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4:06 (UTC)[回复]
我不重複臺灣象象在ANM說過的話了。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7日 (六) 05:16 (UTC)[回复]
先跟各位道歉,我當時的操作有誤,應該要提出異議。我以為都必須放置{{Merged-to}}模板,實際上是沒有任何內容被併入,條目的來源僅只有[47],但是這樣製作的內容special:Diff/87676632怎麼看都不像是能放入國道八號內的,考量後僅只重定向處理,請見此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6/10#新市交流道。當初我的想法是應該(×)删除。--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7:2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2:5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0:35 (UTC)[回复]
我知道其設定源自於User:Sinsyuan所提及的「收錄標準重新導向」,在此表示個人會傾向認為這種重新導向本身不太適合被留存的根本原因在於:將這類型的交流道導向至一張沒有真正記載該交流道之詳細資訊且密密麻麻的表格中,一來會導致讀者很難在短時間內查找到有關該交流道有關的訊息(畢竟導向到的是該公路區域的交通道總攬,而非直接導向至「國道X號#ZZ交流道(此處的X與Z分別代表國道代碼與該交流道名稱,以此交流道來說,對應的就是導向至國道10號#仁武交流道)」),二來這種連結導向也很容易讓人誤以為該項目已經被某種程度以上的完善建立了(已經是一個有被完整記載的項目),需要修正之處已經不多了,將這種做法與乾脆不要建立它相比,這種做法遠遠不利於讓其他維基人發現此條目是一個缺乏獨立完整訊息的條目,屬於等待被修正、需要透過蒐集來源來建檔的條目,進而容易使得該條目在日後就此被遺忘更新(容易在沒有點擊進去詳細察看的情況下以為該項目已完善)—而這點正是可以透過不要建立這種重新導向來獲得改善的,原因是當一個項目能夠做到等到其可用資訊相對齊全時再單獨建檔,其建立出來的項目內容的素質也多半會比較好,自然需要被更新的次數也會變得相對較少。--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2: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2:57 (UTC)[回复]
(○)暫時保留:「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提案尚未取得共識。--Saimmx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5:3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0:37 (UTC)[回复]
我知道其設定源自於User:Sinsyuan所提及的「收錄標準重新導向」,在此表示個人會傾向認為這種重新導向本身不太適合被留存的根本原因在於:將這類型的交流道導向至一張沒有真正記載該交流道之詳細資訊且密密麻麻的表格中,一來會導致讀者很難在短時間內查找到有關該交流道有關的訊息(畢竟導向到的是該公路區域的交通道總攬,而非直接導向至「國道X號#ZZ交流道(此處的X與Z分別代表國道代碼與該交流道名稱,以此交流道來說,對應的就是導向至國道10號#嶺口交流道)」),二來這種連結導向也很容易讓人誤以為該項目已經被某種程度以上的完善建立了(已經是一個有被完整記載的項目),需要修正之處已經不多了,將這種做法與乾脆不要建立它相比,這種做法遠遠不利於讓其他維基人發現此條目是一個缺乏獨立完整訊息的條目,屬於等待被修正、需要透過蒐集來源來建檔的條目,進而容易使得該條目在日後就此被遺忘更新(容易在沒有點擊進去詳細察看的情況下以為該項目已完善)—而這點正是可以透過不要建立這種重新導向來獲得改善的,原因是當一個項目能夠做到等到其可用資訊相對齊全時再單獨建檔,其建立出來的項目內容的素質也多半會比較好,自然需要被更新的次數也會變得相對較少。--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2: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2:57 (UTC)[回复]
(○)暫時保留:「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提案尚未取得共識。--Saimmx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5:3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0:40 (UTC)[回复]
這是不符合收錄標準而改用重定向保留。所以是應該重新導向至市鎮或其他?或是原本不該建立?--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2:23 (UTC)[回复]
以目前其他頁面的現有搭配情況而言,個人認為不該建立(因為缺乏一個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之處)。--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2:56 (UTC)[回复]
再補充一下:我知道其設定源自於User:Sinsyuan所提及的「收錄標準重新導向」,在此表示個人會傾向認為這種重新導向本身不太適合被留存的根本原因在於:將這類型的交流道導向至一張沒有真正記載該交流道之詳細資訊且密密麻麻的表格中,一來會導致讀者很難在短時間內查找到有關該交流道有關的訊息(畢竟導向到的是該公路區域的交通道總攬,而非直接導向至「國道X號#ZZ交流道(此處的X與Z分別代表國道代碼與該交流道名稱,以此交流道來說,對應的就是導向至國道10號#旗山端交流道)」),二來這種連結導向也很容易讓人誤以為該項目已經被某種程度以上的完善建立了(已經是一個有被完整記載的項目),需要修正之處已經不多了,將這種做法與乾脆不要建立它相比,這種做法遠遠不利於讓其他維基人發現此條目是一個缺乏獨立完整訊息的條目,屬於等待被修正、需要透過蒐集來源來建檔的條目,進而容易使得該條目在日後就此被遺忘更新(容易在沒有點擊進去詳細察看的情況下以為該項目已完善)—而這點正是可以透過不要建立這種重新導向來獲得改善的,原因是當一個項目能夠做到等到其可用資訊相對齊全時再單獨建檔,其建立出來的項目內容的素質也多半會比較好,自然需要被更新的次數也會變得相對較少。--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2:01 (UTC)[回复]
但看您的說明,應該是修正重定向目標即可的?--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2:11 (UTC)[回复]
如果該目標存在,確實可以仰賴修正重新導向目標進行解決(本人也查看過各種頁面,至今找不到符合該點的項目),但現今的問題也在於目前國道交流道名稱並沒有在「國道N號#交流道列表」中將一個交流道列為單獨一個標題(例如國道1號#南區交流道#水上交流道),更沒有在「國道N號#交流道列表」中列舉不能單獨建檔的交流道的詳細內容的相關作法,因此在現階段,這種問題並不太能夠過修正重定向目標來獲得解決。--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2:26 (UTC)[回复]
但,「國道X號#OO交流道」排版太雜。--Sinsyuan✍️PJTW 2026年3月4日 (三) 12:41 (UTC)[回复]
開交流道列表嗎🤔️--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2:51 (UTC)[回复]
這才是個人之所以會認為此頁面在不適合單獨建檔的情況下,根本也找不到適合的重新導向之處,因此傾向乾脆暫時刪除,等到「國道X號#OO交流道」的相關排版及詳細內容出現,或該交流道適合單獨建檔時再來重新建檔的根本原因,希望讀者能理解。--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2:52 (UTC)[回复]
對於交流道個人想法是,可預期的不會有符合收錄標準的來源,也就是依賴第一手的施工工程來源,所以單獨建立條目都是沒有必要的。--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2:54 (UTC)[回复]
這也因為如此,個人才選擇在此頁面上走存廢討論而非存廢覆核的路線啊。--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3: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2:57 (UTC)[回复]
(○)暫時保留:「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提案尚未取得共識。--Saimmx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5:3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3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4日 (二) 15:20 (UTC)[回复]
(○)傾向保留,不认为条目内容现状属于WP:BALL,单纯的条目内容陈旧并非删除理由。--Srapoj留言2026年2月24日 (二) 16:2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4日 (三) 03:21 (UTC)[回复]
(×)删除 [理據]。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2:1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2:59 (UTC)[回复]
(◇)到時重建(○)暫時保留(►)移动深圳地铁#未获批及未申报建设,未纳入五期建设项目并非实质性删除理由,惟目前相关线路消息较少,个人认为可留于日后再编辑--Bad-dogs-suki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7:20 (UTC)[回复]
(○)保留:按Tony85poon贴出的南都报道,应满足GNG。--Srapoj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7:2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2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2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4日 (二) 15:32 (UTC)[回复]
(○)傾向保留,不认为条目内容现状属于WP:BALL,单纯的条目内容陈旧并非删除理由。--Srapoj留言2026年2月24日 (二) 16:29 (UTC)[回复]
以軌道交通等交通項目來說,擁有『可靠來源不等於可用來源,當內容大同小異,縣政府發的新聞稿,公共工程有一定程度的吸睛效應』(此話出自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11/04#北橫快速道路),有可靠來源只是建檔的最低底線,品質優良的維基百科仰賴的是大量的可用來源,當可用來源不夠時,建立再多的頁面都只是使維基百科淪為WP:BALL的放置處,本身對於維基百科的品質是不利的,因此此處宜用的建檔原則並不是單純的符合關注度,而是要將對於維基百科的品質影響等因素一併考量進去。--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17:22 (UTC)[回复]
您似乎是在转述WP:GNG中的“假定”,然而您没有说明条目为什么不满足GNG,或者它如何水晶球了。“品质影响”只能说是一个玄而含糊的东西。--Srapoj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8: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4日 (三) 03:21 (UTC)[回复]
(×)删除 [理據]。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2:1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2:59 (UTC)[回复]
(◇)刪後重建(►)移动深圳地铁#未获批及未申报建设:Tem Bary Palit的理由不合理,這方面我同意Srapoj的說法;但Tony85poon的南方都市新聞確定這次的新建設並沒有這條道路,這點需要考慮。另外,表列唯一的來源深圳晚報似乎沒有支持車站列表,但是沒有把握。
@Srapoj:這個我想請教你,你覺得這兩個新聞能支持車站的資訊嗎?我不熟悉交通條目的建構,但覺得有原創研究車站的嫌疑。我希望知道你對於條目的多數資訊,是否能在「深圳晚報」和「南方都市新聞」直接支持?能的話可以保留,但不能的話或許該考慮合併。--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09:04 (UTC)[回复]
广州和深圳的地铁车站正式名称一般是在开工后一段时间才会由地方规划部门负责地名的进行公示,在此之前都是工程名;其他城市不了解。此条目的车站列表以及其他资料实际应该说来自政府2021年12月公示的规划方案(可以搜到曾有一份《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1号线交通详细规划》,不过因为中国大陆政府网站旧内容维护的流弊,原文已经不见了。随手挑了一个当时本地的“新闻报道”:最新!21、25号线详细规划公示,将串联深圳5区!。少数站点名与条目表格有差异,我估计是编者按照后来的资料写的(比方说在新公示的其他线路规划中换了名字,或者为与另一条在建线路的换乘站、而该线的正式站点名称已由规划部门公示)。该线一期工程范围来自2022年深圳市的地铁五期规划环评公示,有人画了它的RDT。然而上报后2023年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线路不含它,所以新资料到此为止。
所以不知道凭这些你能不能猜到我想的“转述规划方的单方叙述”是什么样的。按下中国大陆媒体的独立性不表,这样的东西难说是含有analysis, evaluation, interpretation, or synthesis的二手来源,和政府自己公示的东西差不了多少。反倒是那种和自媒体抢盯留言板的生态位、只在网上发的问政类报道(南方都市报那篇在微信的版本)大概算得上synthesis。
我用{{倾向保留}}而非{{保留}}即是因为我拿不准主意。--Srapoj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2:50 (UTC)[回复]
首先我想吐嘈這個新聞的地圖畫面也太糊,糊到比對可能會synthesis 囧rz……但我看一下新聞,似乎有些東西可以寫。稍後想想如何做進一步回覆。--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3:51 (UTC)[回复]
哇咧咧,居然有完整地圖還有原始資料。我覺得按照南方都市报File:深圳市轨道交通21号线规划方案图.jpg提供的資訊來看,應該能寫出相當不錯的資訊。也許我應該另外考慮(○)傾向保留。--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4:06 (UTC)[回复]
又看了眼南都那篇,它引用的政府部门回复其实只说了18号线(同批上报被否的另一条郊区线路,提删讨论在上方),没说21号线如何 囧rz……有自媒体[48]转载了后来的留言板内容。
其实尝试搜这类内容最常出现的是那些房地产营销号,如[49],所以我才会嫌弃这种盯留言板的。
按我的印象,地方政府报给中央或省级发改委的轨道交通计划被部分否决是常事。按常识[原創研究?],地方政府报上去的材料里肯定含有提删人在其他提删中提到的“可行性研究”,只是中国大陆不会公示它。这种获批门槛的反复实为中国大陆地方财税体系的侧面写照,不过中国大陆没有讨论这些的公共空间。--Srapoj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8:08 (UTC)[回复]
南都那篇不是有21號嗎?

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1号线交通详细规划》,轨道21号线是联系前海南山与东部龙岗的一条市域快线,承担完善快线网络的功能,同时承担前海南山对龙岗和惠州等地区的辐射带动和缓解跨关交通压力的功能,实现南山中心与龙岗中心45分钟、临深片区60分钟通达的规划目标。
该线路起自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终止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吉坑片区,并预留延伸至惠州的条件。线路沿线联系前海合作区、南山高新区、西丽大学城、龙华和坂田南部、深朗、白坭坑、大运北、龙城中心、坪地等片区,并与轨道网络多条线路衔接换乘。

甚至連車子要開什麼都有說了:「采用A型车8辆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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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本人不熟交通條目,但不認同以「可行性研究」與否決定條目去留。因為這和收錄標準有矛盾——我的判準是,來源是否能用、還有來源有說多少。如此這般就夠了。--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20:13 (UTC)[回复]
您可能被14:06 (UTC)的留言标错的链接误导了,那篇是深圳新闻网的。南都的是Tony85poon找的那篇,它开头的政府部门对18号线的回复以及后面一个粉饰太平的“采访”算是新东西,而在标题说“18、21号线”、里面关于21号线却只说22年上报、23年未获批,挺标题党的。
可能是我心里仍嫌弃那种搬运政府公示文件的“新闻”吧。对于停在这个阶段的项目,也许我期待能看到有记者写写基层官员和居民怎样尝试影响规划,以及比如地铁公司和市政府的互动。但在中国大陆,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往往聊胜于无。--Srapoj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11: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2 (UTC)[回复]

(×)删除理據:路線查無資料來源,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另路線不應被導向至該路線所屬的縣市軌道交通路線總攬(縣市路線系統本身是用來記載當下正在發展的路線的皮毛資料的,而不是用來記載一條路線的整體發展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4日 (二) 18:18 (UTC)[回复]
(○)保留,仅为到深圳地铁#未获批及未申报建设的重定向,读者可以通过目标处的表格了解该线路的大体信息。中国大陆城市的地铁规划通常是市一级自己做的,发改委批不批不影响编号的占用情况。--Srapoj留言2026年2月24日 (二) 19:07 (UTC)[回复]
依照你的邏輯,那你應該先去將三芝輕軌深坑輕軌林口輕軌桃園捷運銀線中和光復線東湖支線等路線全部直接進行重建或提請存廢覆核,甚至直接將尚未確定命名的車站的相關資訊以工程代碼提前建檔(例如直接建立屬於民生汐止線的SB01站),畢竟這些路線也都具有相關計畫,你要不要去做???你所說的實在僅能符合建檔的最低下限而已(不會因此認為建檔人的動機是不良的),它本身並不能夠作為單獨推翻社群認為這些先行條目適合長時間被留存的共識的基底,因此本人不太認同此條目於此刻適合被留存。--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17:29 (UTC)[回复]
我不需要去重建/复核您提到的几个页面才能说明我的观点。我不知道它们原先是什么样的、与本处提删有多么相关,也无意分析当时的存废讨论反映了多么广泛的共识。按常识,我也不觉得不常用的站点工程代号值得建立重定向。
然而您此处的提删理由仍表明您在通过大量提删重定向强推您个人关于轨交线路、站点“条目该写什么”的观点PJT:城市軌道交通#有關交通項目的不合理重新導向(屬性不同)釐清,而我没觉得您相关的观点为社群共识,也不认为这些重定向符合WP:R#DELETE里的任何一条——条目里显然存在与它们相关的信息。--Srapoj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8:00 (UTC)[回复]
看來你應該沒完全搞懂我的意思,有關「軌交線路、站點「條目該寫什麼」」的部分,指的是如果要進行那種重新導向,應搭配之先決條件是什麼,而不是單一條目本身應該一定要寫什麼(如果不那麼寫,配的就只是其他項目可能不適合導向到它那邊,就僅止於此)。--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9:14 (UTC)[回复]
另外,您至今仍舊沒有針對我提報刪除的其一理由「另路線不應被導向至該路線所屬的縣市軌道交通路線總攬(縣市路線系統本身是用來記載當下正在發展的路線的皮毛資料的,而不是用來記載一條路線的整體發展的)」進行回應,畢竟有關交通的重新導向本身並沒有明確的規範方針,但其也不是讓人任意設定其重新導向的,這才是我認為這種重新導向並不恰當,應當被刪除的原因。--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9:5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4日 (三) 03:22 (UTC)[回复]
(◇)到時重建--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4日 (三) 14:12 (UTC)[回复]
(○)傾向保留,不符合重定向删除之标准,per Srapoj。--Cygz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8:47 (UTC)[回复]
想先請問您認為有關交通的重定向該怎樣設定才是合理的?在不違反其他方針的情況下,怎樣的交通項目重新導向屬於不合理之重新導向,因而該被刪除?此部分至今非常缺乏具體方針,而僅有我在PJT:城市軌道交通#有關交通項目的不合理重新導向(屬性不同)釐清做過相關討論的內容,在您認為此不符合重定向刪除之標準以前,請先就此點思考(個人認為路線詳細內容與該縣市的交通總攬表格不屬於同一性質,故不宜將這些路線導向至現有的導向處)並做出相關說明。--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20: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0 (UTC)[回复]
(○)保留提刪理由有爭議,我個人認為符合WP:POFR的「在更廣泛的文章中描述或列出的子主題或其他主題。此類重定向通常指向文章的特定部分」,且不符合WP:R#DELETE的任何條件。--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09:5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2 (UTC)[回复]

(×)删除理據:英維討論,對應英維Category:Biomolecules by type建立的分類,生物分子的type是糖类、木质素。目前分類包括的「按生理功能分类的生物分子」並不是type,轉到主分類,這個就是空分類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3:2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0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0:1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2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另位於台灣花蓮之富里交流道尚未動工。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6:14 (UTC)[回复]
這個交流道是日本的東關東自動車道的其中一個,當時的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5/27#富里交流道。倘若花蓮的動工了就要消歧義。鑑於jawiki對於此類型的條目是非常寬鬆,即使僅有單一或一手來源也能建立及保留,我是認同(×)删除。--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2:5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0 (UTC)[回复]
(○)保留:「錯誤的重新導向」這個理由在交通專題出現爭議,不贅述。倘若花蓮的動工了,那不過是修改重定向的目標而已;但無論目標是哪個,我認為都能符合WP:POFR。--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0:07 (UTC)[回复]
另外把日維當作反指標,甚至是重定向存廢討論的理由,也是蠻奇怪的:十六夜咲夜在日維也是有獨立條目的。但這代表我們應該刪除這樣的重定向嗎?我們難道不能說,中維只是遵照英維的作法嗎?--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0:13 (UTC)[回复]
看了下花東快速公路,這個交流道是虛構的。--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2:52 (UTC)[回复]
沒關係,還是能以「東關東自動車道」為由保留。提刪者的「錯誤的重新導向」理由有爭議,尚未獲得共識同意( π )题外话不能弄成批量刪除嗎?給同樣理由的重定向投下相同理由真的很累。--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3:36 (UTC)[回复]
基於您提及的「中維只是遵照英維的作法嗎」這點,懇請您提供相關的導向連結,以供大家參考。--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7:53 (UTC)[回复]
d:Q3469425:十六夜咲夜只在日韓有重定向。--Saimmx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7:5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2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另位於台灣台東之鹿野交流道尚未動工。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6:1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0 (UTC)[回复]
先卡(○)保留:「錯誤的重新導向」這個理由在交通專題有爭議。我認為此重定向符合WP:POFR的說明。--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0:1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3 (UTC)[回复]

(×)删除理據:導向處內容空洞,外加其屬於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6:2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0 (UTC)[回复]
先卡(○)保留:「錯誤的重新導向」這個理由在交通專題有爭議。我認為此重定向符合WP:POFR的說明。--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0:1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3 (UTC)[回复]

(×)删除理據: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10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可行性研究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6:3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3 (UTC)[回复]

(×)删除理據: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18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可行性研究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6:3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3 (UTC)[回复]

(×)删除理據: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05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可行性研究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6:3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3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0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可行性研究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6:4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1 (UTC)[回复]

(×)删除,對於交流道怎發生的感到疑惑。--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2:1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3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16:4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2日 (四) 03:01 (UTC)[回复]
先卡(○)保留:「錯誤的重新導向」這個理由在交通專題有爭議。我認為此重定向符合WP:POFR的說明。--Saimmx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0:1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3 (UTC)[回复]

(×)删除理據:已掛收錄標準模板30天 及 網易雲音樂 是看不到的;沒有資料來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05:3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3 (UTC)[回复]

(±)合併。同种生物,似可合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__( •̀ ω •́ )<✧ 2026年3月12日 (四) 07:56 (UTC)[回复]
(○)保留,属于两种东西,一种是生物,一种是药材--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12日 (四) 08:41 (UTC)[回复]
同意保留。--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6:46 (UTC)[回复]
(!)意見:同上,這屬於中藥材。--Outlookxp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11:1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4 (UTC)[回复]
(○)保留,已经是两种性质的事物了,又已有数据库等来源。由于前述已多有保留意见,副知@Kurgenera阁下以便确认共识。--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8:59 (UTC)[回复]
撤回请求。--__( •̀ ω •́ )<✧ 2026年3月22日 (日) 04:04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條目所描述的書籍可能不符合收錄標準,且語氣不符合維基百科條目,例如:「這些文章不僅回應從臺灣漢人研究到近年逐漸引起學界重視的客家與族群研究的趨勢,也提供不同學科之專擅領域,藉此期望未來可能進行更多合作、對話與討論的研究領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DLCN (菜國人) 讓台灣再次偉大 2026年3月12日 (四) 14:47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0:1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4 (UTC)[回复]
(×)删除: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為WP:OR,而沒有來源的使用「這些文章不僅回應從臺灣漢人研究到近年逐漸引起學界重視的客家與族群研究的趨勢,也提供不同學科之專擅領域,藉此期望未來可能進行更多合作、對話與討論的研究領域。」進行描述則反映WP:NOTNEWS。--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2:5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已挂收录标准模板30天仍未改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6年3月12日 (四) 16: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已挂收录标准模板30天仍未改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6年3月12日 (四) 16:04 (UTC)[回复]
刪除,不符合人物收錄標準。--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0:2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4 (UTC)[回复]

(±)合併盗版。主体内容相同且介绍相似度极高。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6年3月12日 (四) 16:1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0日 (五) 02:1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全紅連結的列表索引,沒有實際意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6年3月20日 (五) 02:22 (UTC)[回复]
(×)删除WP:NOTQUOTE,維基百科單一條目不是單純記載單一事物的目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2:53 (UTC)[回复]
(○)快速保留WP:LISTD,這可作為列表「索引」,但這些子列表怎會被G10刪除!?--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0日 (五) 05:45 (UTC)[回复]
@Carrot2333Tem Bary Palit其中之一,2024年台灣電影作品列表。--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0日 (五) 05:47 (UTC)[回复]
不知道子列表的刪除過程及理由,很難評斷。--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6:21 (UTC)[回复]
子列表適用WP:LISTD(獨立列表收錄標準),如有基本資訊,就有收錄標準。--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0日 (五) 06:53 (UTC)[回复]
(○)保留,參考韓國電影列表格式,將每年作品列表加進此列表索引,至於未有條目的年份可能需再討論。--有線耳機(留言) 2026年3月20日 (五) 08:33 (UTC)[回复]
保留:1970年代前 有1959年電影。--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0:28 (UTC)[回复]

(±)合併Category:技能WP:OVERLAPCAT,技藝完全等同技能,看不出兩者區別。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3:35 (UTC)[回复]

(×)删除理據:本人無法尋得符合 GNG 的來源,使用 Google 搜尋的來源 均來自於 WMF 站點( 使用「大韓民國總統印」搜尋亦無來源 )。基於此頁面 曾提交至 AFD 且 AFD 後未見改善,故本人本次直接提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4:11 (UTC)[回复]

批量刪除(王炯浜不當重定向:半形逗號之二)

[编辑]

(×)删除理據:中維並不存在所謂逗號消歧義,故只能將整個字串視作一個整體處理;因該整個字串並非專名(例如「Faro, Missouri」中,只有「Faro」是專名,而整個字串不是),而不符合外文重定向建立的要件,進而符合WP:R#DELETE第八款、WP:DP#REASON第十二款。通知@王炯浜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20日 (五) 04:37 (UTC)[回复]
(:)回應:容我解释一下,这个是专门用于引用模板的重定向,加入了这个之后,模板就不用修改了,方便很多--金色黎明邀您畅玩🎮翻转棋游戏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5:23 (UTC)[回复]
您似乎回錯了地方?--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20日 (五) 05:24 (UTC)[回复]
@金色黎明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0日 (五) 10:00 (UTC)[回复]
全部(×)删除,同之前的系列讨论。--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20日 (五) 15:27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5日 (三) 00:04 (UTC)[回复]

批量提刪

[编辑]

(×)删除理據:中維並不存在所謂逗號消歧義,故只能將整個字串視作一個整體處理;因該整個字串並非專名(例如「Faro, Missouri」中,只有「Faro」是專名,而整個字串不是),而不符合外文重定向建立的要件,進而符合WP:R#DELETE第八款、WP:DP#REASON第十二款。(此批次提刪和上面的提刪爲不同作者。)

提报以上頁面的維基人及時間:
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20日 (五) 04:50 (UTC)[回复]

@金色黎明(如閣下本來想回覆這裏):參見外文重定向規定建立時的此則留言——直接使用不應存在於中維的外文名稱屬於錯誤,應該由中維編者修正,而不是為了適應這種錯誤去開放建立重定向。雖然該留言本來是針對「Apple (company)」這類重定向作出的,但套在錯用英維逗號消歧義格式的重定向上亦適用。--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20日 (五) 10: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包含月台型式、站間距、路線圖等訊息),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7:42 (UTC)[回复]
线路早已批复,谴责移除内容后提删的行为。--Tim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33 (UTC)[回复]
我是因為沒看到來源所以才移除,你如果有留意到就提供並且添加回去就好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35 (UTC)[回复]

請求理由消失+提刪者撤回請求:提報者本人已確認其相關進度連結內容,確認路線已通過國家交通審批,並將相關原創內容刪除,加入已開始建設說明的來源,故請求理由已消失,因此提前關閉此討論。(非管理員關閉)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9:5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包含月台型式、站間距、路線圖等訊息),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評估相關新聞自2023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7:47 (UTC)[回复]
线路早已批复动工,提删理由不成立。--Tim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35 (UTC)[回复]

請求理由消失+提刪者撤回請求:提報者本人已確認其相關進度連結內容,確認路線已通過國家交通審批,並將相關原創內容刪除,加入已開始建設說明的來源,故請求理由已消失,因此提前關閉此討論。(非管理員關閉)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9:58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車站起終站等資訊),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15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7:55 (UTC)[回复]
“此路线属远期规划,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阶段,同时评估相关新闻自2015年后就未更新”并非有效提删理由。谴责将将包含起终点及走向的来源删除后提删的行为。--Tim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28 (UTC)[回复]
刪除該來源是因為判斷該來源無法用來說明相關文字,分別為10号线全长约38.7 km,线路全线位于城阳区和胶州市,起自河套街道,沿线主要经过国铁红岛站、红岛经济区中央智力岛、流亭机场、夏庄,止于惜福镇街道。無法用「[50]來說明,而10号线仍处于规划中,尚未开工建设或运营則無法用「[51]」進行說明,因此暫時刪除,若您認為我的判斷不對,請解釋相關判斷原因。--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52 (UTC)[回复]
經查看您提供的「存檔」,已確認其文字說明確實有來源,但當中仍存在路線起終點等原創研究內容,在此說明。--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0:4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車站起終站等資訊),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3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0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起終點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15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0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車站起終站、車站型式、車站名稱、車站編號等資訊),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15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12 (UTC)[回复]
线路早已批复并动工,提删理由不成立。--Tim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37 (UTC)[回复]

請求理由消失+提刪者撤回請求:提報者本人已確認其相關進度連結內容,確認路線已通過國家交通審批,並將相關原創內容刪除,加入已開始建設說明的來源,故請求理由已消失,因此提前關閉此討論。(非管理員關閉)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9:58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車站起終站等資訊),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15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17 (UTC)[回复]
“此路线属远期规划,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阶段,同时评估相关新闻自2015年后就未更新”并非有效提删理由。谴责将将包含起终点及走向的来源删除后提删的行为。--Tim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25 (UTC)[回复]
刪除該來源是因為判斷該來源無法用來說明相關文字,分別為16号线主线全长约50.9 km,连接城阳区即墨区;支线全长约19 km,连接城阳区和胶州市。线路起自城阳区上马街道,向北至胶济铁路即墨站后,主线向东经过南泉中心社区、即墨中心区、蓝色硅谷核心区,止于海泉湾;支线向西南绕过棘洪滩水库后向西经李哥庄镇进入胶东机场一段話無法用「[52]此失效來源做說明,16号线仍处于规划中,尚未开工建设或运营。一段話無法用「[53]」此來源做說明,若您認為我對於「判斷該來源無法用來說明相關文字」有誤,請說明原因。--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30 (UTC)[回复]
网页存档自己去看。--Tim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35 (UTC)[回复]
1. 该来源已提供有效的网页存档;2. Wikipedia:失效链接:请不要仅仅因为来源链接失效,就删除事实性的信息。--Tim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38 (UTC)[回复]
之所以會刪除失效連結所以刪除可能為事實的訊息,是因為失效連結在他人眼中具有無法說明該項目的內容(也就是無法確認提供該連結訊息者是否是胡亂提供,捏造或改造事實)的特質,本人亦對於該連結是否真的是在說明此事件確實發生過仍存疑。--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44 (UTC)[回复]
……--Tim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8:45 (UTC)[回复]
@TimWu007他意識不到他這是破壞行為的話,你提報到AIV不就得了。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0日 (五) 10:41 (UTC)[回复]
後來我查看了相關「存檔」,已判定16號線主線全長約50.9 km,連接城陽區和即墨區;支線全長約19 km,連接城陽區和膠州市。線路起自城陽區上馬街道,向北至膠濟鐵路即墨站後,主線向東經過南泉中心社區、即墨中心區、藍色矽谷核心區,止於海泉灣;支線向西南繞過棘洪灘水庫後向西經李哥莊鎮進入膠東機場。一段文字確實有來源。--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0:47 (UTC)[回复]
補充:我在進行該次移除之前的該條目連結為[54]。--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0:45 (UTC)[回复]

(×)删除理據:提供大量可疑的来源:

  • 焦作人大来源:LLM生成且异常显示GNU和CC BY等字眼
  • 本人16日以广告宣传等理由提删沈渝霖时,该用户便添加了一个来自其公司官网的“声明”,披露不知所谓的“人事风险”,看似想增加一些负面新闻;并给出一个复制粘贴全文、未知发布者的搜狐来源,后在今天的草稿中替换了一个发布自大公文汇网的转载文;
  • 本人17日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16#沈渝霖质疑前面焦作人大来源,其马上添加了一个高度可疑、与上述焦作人大来源近乎一致的中站区政府来源,具体可见银色雪莉君之前的分析留言
  • 条目/草稿中其他来自于中国日报网等网站的文章,均为转载其官网、且未标注作者的水文;
  • 声称传主2021-2023年“在广东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学习,并获得工学和法学双学士学位”、2023年起“进入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继续学习”。且不论大家都知道本科总共要上多少年,清华大学该年度的录取名单([55][56][57][58])和北京市教委的转学名单([59][60])都查无此人;
  • 旧条目还P了跟习近平的合照,此图已和大头照在C区被提删(12)。

因此可以判断,有关传主的内容均为捏造。佩服作者在各大网站的发稿能力,若继续跟从草稿审核机制,只怕他会再到更多商业网站为自己增加知名度,以求符合维基百科的可靠来源标准。忍无可忍,不应再让此等内容继续保留于维基百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im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9:21 (UTC)[回复]
您好,或许有一些误会烦请您注意:首先我今日在草稿中添加的是大公网的首发新闻(并非大公文汇网也并非转载文,而是独立新闻)。其次条目/草稿中其他来自于中国日报网等网站的文章,均为中国日报网的首发新闻(并非转载文,而是独立新闻且均有标注责任编辑信息,我已添加作者信息,例如王旭泉等多为均为中国日报网专栏作家)。
经过此前编辑战得到的关注,目前我已接受付费编辑,请注意所有有偿编辑起始于2026年03月19日,2026年03月18日前我从未收到或接受任何人的有偿编辑或请求,目前仅限于对对“沈渝霖”条目做出有偿编辑(若有更多接受有偿编辑的条目,我将如实在此申报),仅限于编辑且不包括在维基百科以外的任何活动,例如不包括发表个人出版物、自传、新闻稿等。
部分此前编辑战讨论过的内容我在此不再赘述。
此前我与您发起编辑战是由于我不熟悉站内规则抱有情绪进行编辑等原因所致,现在此特别向您致歉。十分抱歉,期待恳请得到您的更多具体指正与指导。--Iwao7752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9:34 (UTC)[回复]
编辑不是记者/作者,(此处撤回:没有记者的文稿不视作新闻报道。)--糯米花🌾🌼 2026年3月20日 (五) 09:45 (UTC)[回复]
@糯米花你確定“没有记者的文稿不视作新闻报道”嗎,你這樣會誤中大量香港媒體的副車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0日 (五) 10:10 (UTC)[回复]
不說客套廢話。那種所謂在各大網站的發稿能力,害人不淺。主要受害的不是維基人,而是僱主與傳媒。其實喜歡發稿又有能力發稿的話,編不編維基都照樣可以發稿,但在維基配合得如此高調,就把僱主害得被維基人緊緊盯死,恐怕將來要獲得比他人高三倍的成就才有望再建條目,現在是沒門了。可能他以為大公報是老字號報章,很有用,但大公報只是公信力長期低下的左報,一直瀕臨跌落不可靠來源的懸崖邊,這種輕易發稿的經驗很可能再推它一把,香港俗語「累街坊」。不過那篇文還好,從維基角度看來陰陽怪氣,可能是該公司的PR一廂情願以為能提供官方網站的可信性,實則官方網站就是官方網站,不會扭轉判斷,但在大公報的編輯角度,不知道有這種目的,也許覺得宣揚一下中立也無傷大雅。--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9:37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會被任何頁面使用的模板(大部分情況下朝鮮漢字與中文相同,不需特意重複列出;朝鮮漢字與中文不相同的情況下諺文也會同時出現,使用{{kor}}可同時表記諺文與朝鮮漢字)。模板已無引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0日 (五) 09:56 (UTC)[回复]

来源搜索:"生命的豐華"”——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掛有{{notability}}模板將近一年,沒有資料來源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9:57 (UTC)[回复]
(×)删除WP:OR,缺乏可靠來源的原創研究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0:23 (UTC)[回复]

来源搜索:"中國農產品交易"”——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东风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0:43 (UTC)[回复]
(×)删除:除了第一段文字以外的內容都是原創研究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7:5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起終點、路線圖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6:30 (UTC)[回复]
那可以删除不确定信息,而不是提删,线路本身规划变动也是可以记载的。--Qa003qa003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3:12 (UTC)[回复]
之所以選擇直接以刪除來處理,主要是考量到維基百科在某種程度上應該是「滯後記錄,而不是盤點即將發生的事」(此話出自WikiProject_talk:臺灣#通知有關可行性研究中的捷運線條目被提送存廢討論一事),而該路線除了帶有部分原創研究內容以外,其本身的穩定性也不夠,報導內容大多只包含路線基本走向等簡單訊息,外加考量到近期社群普遍對於軌道及公路交通路線具有傾向在其通過可行性研究再來重建的短期共識(相關存廢討論代表包含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17#中和光復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03#高雄捷運藍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11#旗津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02#八里輕軌等等),之所以會如此的原因很可能是為了避免這些內容中具有WP:FANWP:OR的相關內容,因此個人在此仍舊以(◇)到時重建來處理此條目。--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3:25 (UTC)[回复]
都说了可以减少修改你觉得是原创性的内容,很多线路规划就一两条参考来源然后就是详细参数,那的确不适宜。这也是我觉得一直要避免的,到时重建说的简单,很多长期规划线路早期的信息就靠着这个记录,更不要说很多URL会失效,如果不在明确规划时候记录以后怎么重建?--Qa003qa003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6:53 (UTC)[回复]
這些零星線路資訊可以改用維基新聞維基學院之類的維基姊妹計畫來儲存。--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6:57 (UTC)[回复]
另外5号线 6号线是南昌市明确报批的线路,已经算很确定性的线路,关注度也很高。如果属于总体现网规划的早期但是没有纳入报批发改委而且相关资讯过少那的确存在意义不大。--Qa003qa003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6:57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起終點、路線圖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6:34 (UTC)[回复]
那可以删除不确定信息,而不是提删,线路本身规划变动也是可以记载的。--Qa003qa003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3:11 (UTC)[回复]
之所以選擇直接以刪除來處理,主要是考量到維基百科在某種程度上應該是「滯後記錄,而不是盤點即將發生的事」(此話出自WikiProject_talk:臺灣#通知有關可行性研究中的捷運線條目被提送存廢討論一事),而該路線除了帶有部分原創研究內容以外,其本身的穩定性也不夠,報導內容大多只包含路線基本走向等簡單訊息,外加考量到近期社群普遍對於軌道及公路交通路線具有傾向在其通過可行性研究再來重建的短期共識(相關存廢討論代表包含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17#中和光復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03#高雄捷運藍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11#旗津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02#八里輕軌等等),之所以會如此的原因很可能是為了避免這些內容中具有WP:FANWP:OR的相關內容,因此個人在此仍舊以(◇)到時重建來處理此條目。--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3:25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車站名稱、路線圖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2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7:33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起終點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7:44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起終點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7:46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評估相關新聞自2015年後就未更新,外加其完全缺乏非第一手來源,疑似新聞性質,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17:52 (UTC)[回复]

(±)合併互联网美学。缺少来源且内容一般,合并回互联网美学,等到有足够来源扩充时再单独成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6年3月20日 (五) 20:31 (UTC)[回复]
该条目无可用来源是否应该删除?--Iwao7752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22:48 (UTC)[回复]
(=)中立:本人尋得有 果殼網澎湃新聞 的來源,但皆爲轉載。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容聚合網站的媒體可靠性不能簡單類推,因此本人不確定是否能單獨成條目:
果殼網: 充斥着诡异元素的“怪核”艺术,却能让人感到舒适 via 騰訊網;
澎湃新聞: “梦核/怪核”美学:粉红色的蜜糖梦境和指向未来的幽灵回声 via 新浪新聞。
另見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12/04#伤核 。--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1:52 (UTC)[回复]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收錄標準模板30天)

来源搜索:"楊超文"”——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不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表演藝術人物#選秀節目參賽者, 影視作品 沒有列出來源。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8:24 (UTC)[回复]

来源搜索:"姚景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左葉"”——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曾宥臻"”——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以TVB的機制來說,曾擔任電視劇編審的人應該符合NT:ENT。內有Mytv super(TVB官方平台)富貴超人頁證明他是此劇編審。--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6:09 (UTC)[回复]
不过整个条目只有原创研究,就算符合收录标准也不符合质量标准,感觉不适合维基--Infodump0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07:36 (UTC)[回复]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84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經補上條目名稱相關的來源,以及概要和世代一級賽總覽的來源,請各位看看有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如果可能,將對其他年份也作出同樣處理。 Yutommy 崖上的孤兒 草地法師的狗 2026年3月21日 (六) 05:10 (UTC)[回复]
來源要麽不可靠,要麽沒有有效介紹。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7:29 (UTC)[回复]
會再找找--Yutommy 崖上的孤兒 草地法師的狗 2026年3月21日 (六) 08:25 (UTC)[回复]
另外想問不可靠的來源是指對應條目名稱的那兩個?--Yutommy 崖上的孤兒 草地法師的狗 2026年3月21日 (六) 08:27 (UTC)[回复]
來源1、2是blog,因此不可靠,參見WP:可靠来源#采用在线或者作者自行发表的来源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8:37 (UTC)[回复]
所以現在重點就是找出可以對應標題的可靠來源對吧?--Yutommy 崖上的孤兒 草地法師的狗 2026年3月21日 (六) 08:38 (UTC)[回复]
你不妨先看一看“有效介紹”的定義,然後再找符合“有效介紹”的定義的來源。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8:47 (UTC)[回复]
我當然有看過,但目前我的疑惑是究竟甚麼程度才符合「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例如我是需要找到直接講述「1984經典世代」這個項目的報章和文件,還是一篇主體是介紹「魯鐸象徵」,但當中花了不少篇幅講述同世代馬匹對決的文件也可以。--Yutommy 崖上的孤兒 草地法師的狗 2026年3月21日 (六) 08:53 (UTC)[回复]
前者。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8:59 (UTC)[回复]
雖然暫時沒有找到1984世代的,但順帶找到1998世代的。https://www.kodansha.co.jp/titles/1000043491#publications
看了一下預覽 https://ji-sedai.jp/book/publication/works/keibanonfiction1998.pdf,感覺可以用在該頁面--Yutommy 崖上的孤兒 草地法師的狗 2026年3月21日 (六) 09:01 (UTC)[回复]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85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86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87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88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89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0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和剛才在1995世代下面提到的一樣,1990-1994年代亦有同系列的書籍介紹[61],其實這系列的書籍是將1990-2009這20年間的世代分開做了4本書,每本介紹5個世代的馬匹、關係、名勝負,應該這個區段的頁面均可以採用這系列的書籍作為來源。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1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2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3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4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5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另外找到這本書籍每章分別介紹了1995-1999世代的賽駒們以及各自關係,應該用得着。https://www.kinokuniya.co.jp/f/dsg-01-9784065250464 Yutommy 崖上的孤兒 草地法師的狗 2026年3月21日 (六) 09:24 (UTC)[回复]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6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7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8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1999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2000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2001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2002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2003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日本賽馬2004經典世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春暉"”——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意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4/22#春暉重新提交無共識的問題條目時出現內容被覆蓋問題,副知@ManchiuSun8908--林勇智 2026年3月21日 (六) 06:43 (UTC)[回复]

来源搜索:"金子峻"”——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反对该人物曾在日本地方频道担任过记者和主播,虽地方频道没有建立条目,但符合收录标准,从而使其符合人物收录标准。Luoniya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5:19 (UTC)[回复]
(-)反对这是日本广播协会(NHK)的主播:金子峻,在NHK综合频道NHK最后新闻》(23:40,平日版)主持的,符合收录标准。~2026-17581-06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5:04 (UTC)[回复]

来源搜索:"九龍塘消防局"”——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尖沙咀消防局"”——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戰術訓練大樓"”——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流動警署"”——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試製超輕機槍"”——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6/02#試製超輕機槍重新提交後丟失紀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1:30 (UTC)[回复]
(►)移动维基学院。粗略搜索网络得到,其网络上的主要资料来源就是本条目的唯一资料来源。建议移到维基学院。

来源搜索:"范武胜"”——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來源僅順帶提及。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1:32 (UTC)[回复]

来源搜索:"Vimmy"”——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條目現有的可靠資料來源未能證明條目滿足收錄標準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1:03 (UTC)[回复]

戰術訓練大樓建議(±)合併香港警察學院,其餘建議(×)删除。--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6年3月21日 (六) 03:37 (UTC)[回复]
不反對。另九龍塘消防局尖沙咀消防局可改為(►)重定向香港消防局列表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3:3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全篇無來源的條目,雪球收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1:13 (UTC)[回复]
(×)删除:此條目完全沒有列出任何來源,屬於百分之百的原創研究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6:41 (UTC)[回复]
(沒有列出來源也不等同於原創研究啊,這頂多只能說是不可供查證而已,我是考慮到條目之前被掛過其他維護模板才直接提刪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10:14 (UTC)[回复]
解釋一下:我之所以會認為這些條目是原創研究,是因為在WP:OR中有提及到「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一段話,而個人是蠻傾向這些內容屬於尚未被發表的內容,因此才認為這些條目高機率屬於原創研究。--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1:12 (UTC)[回复]
補充來源了,還請協助確認能否保留,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08:41 (UTC)[回复]
@Tisscherry我自己不太肯定華夏音樂網的可靠性,但假設華夏音樂網可靠的話,這條目是滿足通用收錄標準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2日 (日) 09:32 (UTC)[回复]
私以為這是一份通稿或新聞稿,近似的內容好幾個網站有,但找不到原始出處,也不確定哪個站點好,換這個?--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0:05 (UTC)[回复]
也可以,只要確定出處網站的可靠性即可。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3日 (一) 07:55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全篇無來源的條目,雪球收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01:15 (UTC)[回复]
(×)删除:此條目完全沒有列出任何來源,屬於百分之百的原創研究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6:41 (UTC)[回复]
(沒有列出來源也不等同於原創研究啊,這頂多只能說是不可供查證而已,我是考慮到條目之前被掛過其他維護模板才直接提刪的。)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1日 (六) 10:14 (UTC)[回复]
解釋一下:我之所以會認為這些條目是原創研究,是因為在WP:OR中有提及到「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一段話,而個人是蠻傾向這些內容屬於尚未被發表的內容,因此才認為這些條目高機率屬於原創研究。--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1:12 (UTC)[回复]
(!)意見:有找到並補上2個來源,已非原創研究,待諸君判斷是否符合收錄標準。--ZephyrChen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7:07 (UTC)[回复]
NT:GNG:“独立于主题实体”。来源1直接是慈济的,来源2由慈济出版,仅从预览的最后一页,即可看出是慈济自身对大爱戏剧的介绍——即便不论文字,那三个二维码也够说明了。这样支持不了GNG。--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7:59 (UTC)[回复]

到期篩選的小小作品

[编辑]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1:05 (UTC)[回复]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报以上小小作品的維基人及時間:
A1Cafel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3:42 (UTC)[回复]

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可被认为典型地符合收录标准NT:AREA)以上所有行政地區都天然符合收錄標準,應當(○)保留。--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8:59 (UTC)[回复]
乡级行政区划条目均应自动符合收录标准,故应(○)保留。--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22日 (日) 08:16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外加其完全缺乏非第一手來源,同時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起終點、路線圖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3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6:21 (UTC)[回复]
官方口径:9号线一期已纳入《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喵李老师的知识小屋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01:38 (UTC)[回复]
基於考量近期對於還在可行性研究(台灣地區)或還在進行國家交通審批(中國本地、香港地區、澳門地區)的路線的存廢討論結果(包含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17#中和光復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07#天津地铁Z3线等項目)均顯示近期社群普遍共識(參與者的共識)為「等到『路線通過可行性研究或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來建檔比較好(非路線正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正在進行國家交通審批)」,因此本人仍舊傾向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來(◇)到時重建,如此也能使維基百科的品質變得比較好。
另外,請就您聲稱的「9號線一期已納入《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第四期建設規劃》」在此提供相關連結,以便大家參考。--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04:2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起終點、路線圖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2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6:29 (UTC)[回复]
(~)補充合肥轨道交通S2线重新導向至此,其去留應跟隨此頁面的存廢討論結果。--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6:36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起終點、車站名稱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3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6:33 (UTC)[回复]
(~)補充合肥轨道交通S4线重新導向至此,其去留應跟隨此頁面的存廢討論結果。--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6:3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创译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e3moboi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7:5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创译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e3moboi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7:5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创机翻译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e3moboi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8:0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创机翻译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e3moboi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8:30 (UTC)[回复]

(±)合併Category:金屬加工WP:OVERLAPCAT,同一個概念的不同說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8:46 (UTC)[回复]

(±)合併Category:金属匠WP:OVERLAPCAT,同一個概念的不同說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8:46 (UTC)[回复]
同意(±)合併。--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22日 (日) 08:17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完全缺乏非第一手來源,同時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另此條目中部分資料(起終點等項目)為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同時評估相關新聞自2023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補充:根據[62]中的廈門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最終以國家批覆為準)之紅色圖片中資料,可得知此路線尚未通過國家交通審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09:40 (UTC)[回复]

来源搜索:"袁女皇"”——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Sakurase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0:4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7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電子遊戲,來源/關注度不足,已停運。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1:18 (UTC)[回复]
機器人修正了該存廢討論的段落標題。因為該標題的繁簡用字與被提刪頁面不同。--A2093064-bot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3:0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7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太簡短。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02:2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7 (UTC)[回复]
(×)删除:過重的目錄性質。--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8:25 (UTC)[回复]
NT:AREA,行政地區都天然符合收錄標準(○)保留。--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3:08 (UTC)[回复]
問題不是行政地區本身不能收錄,而是內容該要如何修正的問題,本人認為目前的寫法具有強烈的目錄性質。--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4:06 (UTC)[回复]
這不是合理的刪除理由,你應該做的是掛上維護模板,而非提刪。(Wikipedia:删除#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4:33 (UTC)[回复]
原来有小小作品的维护模板,字数确实不够。--Srapoj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4:38 (UTC)[回复]

(×)删除理據:引用這兩個此模板的頁面都不符合小作品的定義,且鐵路車站十分容易擴充(至超過小作品的字數),不需要此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enteds留言2026年2月25日 (三) 12:51 (UTC)[回复]
留意到{{Nbmetro-stub}}、{{Shmetro-stub}}與{{Szmetro-stub}}存在。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5日 (三) 14:31 (UTC)[回复]
报告 已于2026年2月26日 (四) 05:57追加{{Nbmetro-stub}}、{{Shmetro-stub}}與{{Szmetro-stub}}及相关联的分类。--Benteds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05:59 (UTC)[回复]
小作品之字數似乎只計算正文部分而不計算各類模板信息框?地鐵車站條目雖然可能容易擴充,但對於只包含最基本信息的條目來說,其主要內容皆包含在模板信息框內,正文部分可能並無甚多內容。--Gu0427留言2026年2月25日 (三) 14:54 (UTC)[回复]
倒不是說一定要拿走小作品模板,過細分類可能也是一個理由。--Benteds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06:01 (UTC)[回复]
(○)保留︰多此一舉,未來新條目仍有機會使用。—Baycrest (作客) 2026年2月27日 (五) 00:20 (UTC)[回复]
話又不能這樣說,其實統合為單一的中國大陸城市軌道交通小作品模板也是不錯的選擇。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7日 (五) 09:4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5日 (四) 02:5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7 (UTC)[回复]

(±)合併火影忍者角色列表。无独立关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大筒木博人是杀掉了七代目火影的人。 2026年2月25日 (三) 22:19 (UTC)[回复]
絕 (火影忍者)做重新導向,改作消歧義為宜。《絕》也是歌名,是傅珮嘉(高雪嵐)的代表作,陳輝陽黃偉文的「垃圾X部曲」之一[63][64][65][66]莫文蔚也有歌名為《絕》[67]。--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2月27日 (五) 07:35 (UTC)[回复]
Good--~2026-13227-80留言2026年3月1日 (日) 14:2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5日 (四) 02:56 (UTC)[回复]
(▲)改為消歧義:「絕」一字有歧義:{{Findsources|絕}}--林勇智 2026年3月8日 (日) 03:1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8 (UTC)[回复]
為甚麼以前的留言都沒了[68]。用絕 (火影忍者)做重新導向,改作消歧義為宜。《絕》也是歌名,是傅珮嘉(高雪嵐)的代表作,陳輝陽黃偉文的「垃圾X部曲」之一[69][70][71][72]莫文蔚也有歌名為《絕》[73]。--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2:22 (UTC)[回复]
那我很好奇这些绝是不是都有关注度?----大筒木博人恭喜暴君哈米尼被鞭炮炸死。 2026年3月16日 (一) 09:42 (UTC)[回复]
有來源啊--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1:03 (UTC)[回复]
@Factrecordor有沒有見過更多傅珮嘉《絕》的介紹或樂評?--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1:07 (UTC)[回复]
抱歉,近早實在太忙太累,未能幫忙。《絕》毫無疑問是傅珮嘉歌手生涯最具代表性作品,近期曾有將歌名重定向至歌手條目的先例。莫文蔚的《絕》雖然不像熱門作品,但因年代不遠,反更可能搜到滿足通用收錄標準的來源。--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2:29 (UTC)[回复]
但是这种的话算是有歧义的,能不能给歌曲单独做个消歧义?----大筒木博人恭喜暴君哈米尼被鞭炮炸死。 2026年3月18日 (三) 09:3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7 (UTC)[回复]

(×)删除理據:關注度到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糯米花🌾🌼 2026年3月5日 (四) 04:08 (UTC)[回复]
(○)保留:從來未被要求補充資料。忽然提出刪除,無道理。--Ricky36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0:45 (UTC)[回复]
有掛過收錄標準模板,見Special:Diff/91368233,是閣下自己移除的--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5日 (四) 12:57 (UTC)[回复]
好多都掛過,但無刪除。多此一舉。--Ricky36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4:55 (UTC)[回复]
我是指並沒有從來未被要求補充資料--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5日 (四) 15:29 (UTC)[回复]
(×)删除,30天前曾掛收錄標準模版,目前參考資料無法佐證其符合收錄標準。--Wolfch (留言) 2026年3月7日 (六) 07:4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8 (UTC)[回复]
請問具體不符收錄標準的原因是否關於NT:BUILDING?但該標準似乎頗寬鬆,所以推斷User:Ricky36認為加入數項資料就覺得已經滿足收錄標準,不過提交人卻認為不是,所以希望能較具體説明,謝謝。
PS. 推斷條目創立的原意是因為該建築物屬於「香港的999年地契建築物」(一般是50年),如果這不能成為收錄的原因,希望能夠更詳細討論一下再對這些條目的存廢作決定。--有線耳機(留言) 2026年3月15日 (日) 10:07 (UTC)[回复]
不過條目內好像還沒有NT:BUILDING要求的第三方可靠來源?--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15日 (日) 10:13 (UTC)[回复]
是 1.來源不算可靠,還是 2.來源算可靠但只屬於簡單統計數據?如果是1的話,我可以看一下有沒有其他來源。--有線耳機(留言) 2026年3月15日 (日) 10:23 (UTC)[回复]
例如google隨便找的報導,可能也算可靠來源(?)--有線耳機(留言) 2026年3月15日 (日) 10:25 (UTC)[回复]
有第三方來源已經可以。--Ricky36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3:25 (UTC)[回复]
個人是認為條目內1-7來源不算可靠,8-9沒有提及--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15日 (日) 10:27 (UTC)[回复]
靠大家找,不要只叫我找,找不到你們的心儀來源就叫刪除。--Ricky36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3:25 (UTC)[回复]
1.我沒有叫閣下找來源 2.我沒有支持刪除此條目
目前我是認為香港經濟日報的來源應該已經可以使此條目達到收錄標準了,可以(○)保留。--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19日 (四) 11:30 (UTC)[回复]
謝謝﹗其實不難找到香港經濟日報的來源--Ricky36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23:32 (UTC)[回复]
多謝你的意見及支持。你的答案是一半一半,當然該建築物是999年地契,而且是灣仔區主要建築物,值得收錄。--Ricky36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7:0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8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06:42 (UTC)[回复]
先卡(○)保留提刪理由有爭議,這些重定向我認為符合重定向用途的「在更廣泛的文章中描述或列出的子主題或其他主題。此類重定向通常指向文章的特定部分」。--Saimmx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9:5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8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非記載詳細資訊之設施總欄位,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06:42 (UTC)[回复]
先卡(○)保留同「龍門路端交流道」等批量刪除的說明。--Saimmx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9:5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8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整條主線的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相關橋梁整體訊息之處,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07:14 (UTC)[回复]
先卡(○)保留同「龍門路端交流道」等批量刪除的說明。--Saimmx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9:5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8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記載的是台北市的所有道路列表內容,而非專門記載該交流道詳細訊息的位置,交流道本身不應導向至所屬縣市所有道路列表,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07:31 (UTC)[回复]
先卡(○)保留同「龍門路端交流道」等批量刪除的說明。--Saimmx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9:5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8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並無記載任何與基隆路高架道路有關之詳細內容,而應導向至專門記載其詳細內容(包含交通量等等訊息)之處,故此導向應刪除,連帶使此頁面共同刪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07:46 (UTC)[回复]
囧rz……其實我有計劃重編基隆路高架道路(因為當時找尋臺北捷運路網發展史的報章就看到此)。--Sinsyuan✍️PJTW 2026年3月5日 (四) 07:52 (UTC)[回复]
那可能請您想好如何重編此頁面後再(◇)到時重建。--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07:57 (UTC)[回复]
(○)保留,为基隆路一段[一个路段],可归为{{子話題重定向}}。--Srapoj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2:34 (UTC)[回复]
經查,唯一有跟基隆路一段連結的高架橋是連結市民高架道路的「正氣橋」,基於此高架道路完全與基隆路一段無所連接,故您提及將此高架道路列為基隆路一段,基本上是完全不可行的—它既不在基隆路一段上,更沒有與基隆路一段有任何型式的直接連接,走完整個基隆路一段到不了此高架道路。--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0:3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9 (UTC)[回复]
那可能等到基隆路的條目中有專門介紹其內容的文字區域及相關內容介紹(類似於『基隆路,為臺灣臺北市東側的南北向主幹道之一,由於連接數條市區幹道及快速道路(如北端環東大道、堤頂大道、八德路、市民大道;中段台5線(忠孝東路)、信義路、光復南路、和平東路、敦化南路、辛亥路的國道三甲、台9線(羅斯福路)及南端的福和橋),屬於環東快速道路一部份,因此車流量大,加上路幅不若其他主幹道寬敞,並且是臺北都會區通勤人口行走的主要幹道之一,使其沿線成為臺北市中心惡名昭彰的交通瓶頸』之完整格式)時再來將此條目重新導向至該主題吧(到時候建議導向方式以設定成接近基隆路#基隆路高架道路的方式進行重新導向,如此可讓介紹此條目的詳細文字直接置頂,有利於讀者直接閱讀相關內容),現階段暫時傾向先刪除。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0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8 (UTC)[回复]

(×)删除理據:被草稿化而又重建的页面,作者认为符合条目标准,故提请至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5日 (四) 11:43 (UTC)[回复]
(×)删除:不符草稿通過要求/條目登載標準,例如書籍來源未使用 {{sfn}} 、部分文段無來源、不應詳細介紹詩篇內容本身、存在翻譯腔。--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9:56 (UTC)[回复]
该条目现已补充了“中国学者的研究”段以及相关著作、发表时间、出版社、出版地等注释信息,并对内部相关词条进行了链接。已符合通过要求,请予以冥想,谢谢!--依水东流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13:35 (UTC)[回复]
草稿可以保留但是条目必须删除--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10日 (二) 13:41 (UTC)[回复]
草稿箱找不到了,如何才能调取草稿箱?--依水东流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4:02 (UTC)[回复]
Draft:初篇_(摩诃婆罗多)--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5:3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3日 (五) 02:3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8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符合人物收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4:14 (UTC)[回复]
孫偉可先(►)重定向孙氏太极拳。黃性賢、劉秋麟是上世紀的人物,亦似乎有一定影響力,應給予多些時間找文獻。--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05:22 (UTC)[回复]
同意 重新導向至 孫氏太極拳。--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2:57 (UTC)[回复]
(○)保留黃性賢與劉秋麟已補來源。--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7:11 (UTC)[回复]
同意保留 黃性賢、劉秋麟。--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2:58 (UTC)[回复]

我撤回提刪,請關閉本討論。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0日 (五) 03:3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9 (UTC)[回复]

撤回请求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6:31 (UTC)[回复]

(×)删除理據:广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im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11: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9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表演藝術人物,沒有資料來源 / 維基百科:引用IMDb 並不可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12:22 (UTC)[回复]
@Tony85poon,賈里德·格里米斯在《Swing Kids》條目列於主演的第二位,如屬實即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表演藝術人物,有何理據斷定不符合?這是2018年的作品,要查證應該不難。另外請你不要隨意使用批量提交。你兩次批量提交的人物共性均非關鍵,需逐一判斷的。--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05:35 (UTC)[回复]
賈里德·格里米斯Jared Grimes的主要事業不是拍電影,而是百老匯音樂劇,他是該界別的得獎演員[74][75]。--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05:59 (UTC)[回复]
多謝提醒,那麼 只繼續討論瑞恩·布朗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3:0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1日 (六) 11:29 (UTC)[回复]

(±)合併北越紫堇。同一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ocal&Guitar->>留言 2026年3月21日 (六) 13:16 (UTC)[回复]

转交自快速删除候选,原提交人Luoniya提交(×)删除理据:G15: 孤立页面
轉交理由:條目空間並無子頁面的概念。然而本頁面應不符合WP:虛構列表要求,不符合條目空間使用目的,故轉交至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21日 (六) 16:09 (UTC)[回复]
附:其主条目本身已在讨论后删除,其他子页面也相应被删,这个应该是当初漏删的。我前阵子才看到。Luoniya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7:01 (UTC)[回复]
(×)删除:不合WP:收錄標準/虛構#虛構集合,其他同類列表已被刪除。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2日 (日) 13:24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6:34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評估相關新聞自2020年後就未更新,外加其完全缺乏非第一手來源,疑似新聞性質,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6:1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評估相關新聞自2019年後就未更新,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6:13 (UTC)[回复]

来源搜索:"徐吉春"”——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Sakurase留言 2026年2月26日 (四) 01:0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6日 (五) 03: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4日 (六) 12:4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1日 (六) 16:39 (UTC)[回复]

(×)删除理據:疑似規劃已取消,暫時沒有必要建立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enteds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05:18 (UTC)[回复]
同意刪除,https://baike.baidu.com/item/%E6%88%90%E9%83%BD%E6%9C%89%E8%BD%A8%E7%94%B5%E8%BD%A6%E8%93%891%E5%8F%B7%E7%BA%BF/22183524 。--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5日 (四) 13:23 (UTC)[回复]
補充: https://m.jiemian.com/article/2263699.html 。--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0:3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6日 (五) 03: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4日 (六) 12:4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1日 (六) 16:40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3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3:2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4日 (六) 12:4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1日 (六) 16:40 (UTC)[回复]

(×)删除理據:路線相關新聞過少,且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3:4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4日 (六) 12:4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1日 (六) 16:41 (UTC)[回复]

(×)删除理據:路線相關新聞過少,且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3:4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4日 (六) 12:4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1日 (六) 16:41 (UTC)[回复]

(±)合併涟水 (湘江支流)。重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FreeePedia留言2026年3月14日 (六) 12:2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1日 (六) 16:43 (UTC)[回复]

转交自快速删除候选,原提交人提交(×)删除理据:G10: 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實際貢獻者只有一人;Hang on理由:条目正文有提及,属于有意义的重新导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iger留言2026年3月14日 (六) 10:04 (UTC)[回复]
(○)保留:理由見由本人提出的hang on理由。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7日 (二) 02:1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1日 (六) 16:44 (UTC)[回复]

(×)删除理據:路線相關新聞過少,且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13:17 (UTC)[回复]
没有疑问,我支持删除。--YikyuenG~速速点击 2026年3月6日 (五) 15:25 (UTC)👎🏻1[回复]
本人邀请@N509FZ @北京小黄02 @BIT0865 @1969社论参与讨论。--■■■■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23:11 (UTC)👍1[回复]
請明確刪除理由,WP:DP沒有“未通過審批”這一條。如果是關注度提刪的話可以快速保留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1/28#北京地铁18号线)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3月7日 (六) 01:29 (UTC)[回复]
這個提報刪除跟關注度完全無關(個人認為此條目即便有關注度也不適合於此刻被留存,而應走(◇)到時重建之路),而是基於路線的詳細資料過少,且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而提報的,另沒有直接符合刪除方針的項目未必適合在當下被予以留存,不然之前被提報刪除的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政大站等項目都應該不可以被刪除了(它們都具有部分來源,但其相關骨架都還是未成形的狀態)。
另外,社群至今對於怎樣算遠期路線?5年、10年還是20年(不會在期限內興建完成的時間)且缺乏骨架的路線是否適合被建立與留存至今在社群討論中是存在很大的爭議的,而以現況來說,目前社群比較多人認為「可行性報告未通過就不寫不建立,紙上談兵的事先別捕風捉影。」,但認為可以建立的使用者觀點主要是:「這些來源都是官方釋出,符合收錄標準,所以99.9%能寫,可因為如此就會成為WP:OR的放置區,交通迷的沒有極限懂得的就懂。」,因此這些可用資訊相對少的路線是否可以或適合立即被建立,其實還存在滿多有待社群討論來定義的爭議的,而本人是認同「可行性報告未通過就不寫不建立,紙上談兵的事先別捕風捉影。」,而台灣地區的軌道交通可行性報告相當於中國本地的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因此個人認為此路線應選擇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故選擇提報刪除。--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8:06 (UTC)[回复]
在提刪界面大量開同質主題是沒有意義的,擠占行政資源,散落各處也不利於討論進行。
這項提刪的實質是向WP:NLINE中增加一個負面事項。建議在這邊先(○)快速保留,先去WikiProject裏面開rfc討論,待有共識結論後再統一提報。--Zhuyinjie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2:26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些項目暫時不宜以快速保留,外加先去WikiProject裡面開rfc進行討論的方式先行討論處理,畢竟在這邊每一條路線需要被刪除的理由都不完全相同,外加近期在WikiProject裡面開rfc進行討論的主題基本上願意就此發表相關意見的人都非常少,因此不太適合用這種方式來取得先期共識(不然存廢討論就直接在那邊進行即可,而不用在這邊進行討論了)。
至於你所提及的大量開同質主題的提報刪除沒有意義此點,個人是認為這在某種程度上是沒有辦法被完全解決的事情,畢竟哪些種類、哪些情況的路線該被刪除至今在社群中仍存在不少有待商榷的爭議(相關內容可參考WikiProject_talk:城市軌道交通#有關交通項目的不合理重新導向(屬性不同)釐清User_talk:Tem_Bary_Palit#有關近期大量存廢,我有話想要說),此部分僅能仰賴在當天的提報結束後,於隔天起盡快將以同一理由進行提報的項目統整成同一項目,藉此來減少行政資源的被佔用情況。--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2:3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4日 (六) 12:4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1日 (六) 16:47 (UTC)[回复]

(×)删除理據:KAGE濫建分類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7:08 (UTC)[回复]
我不是什麼某人的傀儡,不要弄錯了!英文Wikipedia也有此分類。--豆柴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7:11 (UTC)[回复]
(×)删除:看不出來存在啥意義的分類。--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8:19 (UTC)[回复]

(×)删除理據:1.资料来源3是其本身,真的是人写出来的? 2.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合并(实际上估计叙述的是一个东西) 3.部分内容没有资料来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uoniya留言2026年3月21日 (六) 17:54 (UTC)[回复]
此使用者可能使用AI生成條目未有檢查。其他的條目也要再確認。--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07:15 (UTC)[回复]
我已经在互助客栈/求助提了相关问题,只不过这个百分百可以删--Luoniya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07:40 (UTC)[回复]
(◇)刪後重建或者(►)重定向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是文字质量确实难以评价;二是小组本身很难找到足够的可靠来源,但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还是有很多的,可以基于已有条目补充。--Ahfosh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4:43 (UTC)[回复]

(×)删除理據:無引用且不可能以任何方式被使用的模板(引用模板本身需要調用模板的子頁面,但模板除了說明文檔外已無任何子頁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2日 (日) 03:39 (UTC)[回复]

(±)合併Category:演奏家WP:OVERLAPCAT,「精與某種樂曲的音樂家」,另一個說法就是「XX演奏家」,分類上,各樂器音樂家=演奏家。英維是刪除了「Category:Instrumentalists」。中文「古箏演奏家」([76])、「鋼琴演奏家」([77])更符合中文語感。我認為中維應當保留「演奏家」以取代「各乐器音乐家」。

後續子分類,Category:依類型、國籍及樂器劃分的音樂家Category:依國籍、類型及樂器劃分的音樂家,也可以縮減為各國各類型演奏家和各國各類型演奏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06:30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NON-DEFINING。定義混亂,似乎在說藝術家和作者等職業,但是連「程序員」都歸到分類裡面了,還有一些根本不是職業的(如Category:企劃)根本不清楚其作用。母分類Category:各職業人物本身已經有一套分類(10大類)(雖然目前根本沒人維護),「文化創意類」與「人文科学」和「艺术媒体」大多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09:3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广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im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01:24 (UTC)[回复]
關於「廣告」之刪除理據,條目目前為客觀敘述人物經歷與創作方向,未使用評價性或宣傳語句。如有不符合百科書寫風格之處,願意配合修訂。
--Mai an2013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02:41 (UTC)[回复]
中立觀點之比重方針 規定:「 應該公平地表達所有以可靠來源發表的重要觀點,並應與每個觀點的顯著性成比例 」。由此,在人物條目當中,請以敍述人物本身爲主,而非羅列其職業生涯、藝術作品、舉辦展覽(下稱「名號」)行爲。名號的堆砌會致使敍述失衡,違反中立方針,構成宣傳現象,而 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 ,望知悉。--Didaictor留言2026年2月26日 (四) 12:37 (UTC)[回复]
感謝編者意見。
條目已刪除或改寫可能被視為宣傳性的語句,並調整為以事實性敘述為主。
同時已補充亞洲藝術文獻庫(AAA)、M+、香港浸會大學及公開出版資料作為來源,並移除缺乏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
現有內容均以可查證資料為依據。--Mai an2013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17:5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6日 (五) 03:00 (UTC)[回复]
(○)傾向保留:目前應該可以,但不行的話可以移動到草稿、或掛維護模板去。--Saimmx留言2026年3月6日 (五) 23:15 (UTC)[回复]
(►)移动 至草稿 :截至此留言送出時,宣傳現象未有完全消除,且有引用社群與 Blogger 來源。基於 User:Mai an2013 有持續參與討論,故可移至草稿空間以讓 User:Mai an2013 逐步改善。--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02:26 (UTC)[回复]
(►)移动草稿--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9日 (一) 17:15 (UTC)[回复]
排版--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9日 (一) 17:1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4日 (六) 12:4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2日 (日) 11:40 (UTC)[回复]
(○)傾向保留:我不時都說社群對於怎樣才算廣告宣傳沒有很統一的觀感,在藝術家、作家、商人不時都有處於灰色地帶的情況,典型情況是條目沒有過度溢美之辭,但對作品和獎項的羅列、對於風格的介紹仍很易被部分人視為過度宣傳,然而試問藝術家與作家不寫這些還有什麼有營養的內容?好像「敍述人物本身為主,而非羅列其職業生涯、藝術作品、舉辦展覽」的這種看法實在不敢苟同,敍述一名藝術家,不寫職業生涯能敍述什麼?至於羅列作品和展覽,什麼才叫長,其實縱觀所有類型的條目中存在的列表,這種藝術家的列表還不算長,他們好欺負只是因為在維基此範疇的愛好者不夠多。說到底就是當覺得此人是名家大師,這樣編就是正常,當遇上覺得不夠有名但又好像能符合收錄標準的人,便進入過度宣傳觀感的模式。在我看來此條目目前的情況正是處於典型灰色地帶。條目的改善空間不外乎是盡量以第三方來源,如一般報刊及專業藝術期刊的報導或評論,取代展覽方及所屬院校的介紹(後者不是完全不能引用),但質量未差到非草稿化不可,也不知道哪個是社群與Blogger來源。草稿化頗有可能會淪為只遵從一派看法的矯枉過正,有欠公道。另,其曾獲得的藝術發展獎是香港本地藝術家的主要獎項。--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3:49 (UTC)[回复]
(~)補充:較為具體的個人看法如下。首先假設滿足收錄標準方面沒有問題,再將散文介紹及展覽列表分為兩部分去探討。對於展覽列表,如沒有一定數量項目具有第三方來源提及,那就改以散文列舉有第三方來源的項目好了,例如我認為五個或以上,或列表中的至少一半,這個數量比較合理@Mai an2013。至於散文介紹的章節,我認為現時內容不算有大問題,從教育背景、不同崗位的藝術事業發展、創作風格這幾方面出發,俱是正常了解一名藝術家應有的角度,不過章節劃分應該調整,每一方面的叙述只屬簡短,也不覺得有明顯的溢美之辭,雖然來源上很多是來自展館的介紹,但我認為只要不是利用這些來源長篇大論還可接受,畢竟都是應有的角度,算是彌補第三方來源的不足作點簡單介紹,部分來源是什麼組織我不懂,M+是政府背景的大型博物館,其M+ Magazine應該也有參考價值吧。我知道有些維基人對於藝術家喜歡用什麼材料、常有什麼元素,或者「她亦曾擔任香港藝術發展局教育組顧問,參與推動社區藝術發展」,都是看不過眼的,但在我看來只要這些是事實,而且是平實叙述,不是吹噓(例如她是世上少數能巧妙結合這些材料的藝術家),看不出有何問題。我認為在宣傳語調上最擦邊的就是那些章節標題本身,所以我會抽空調整。
常慨歎的是,很多維基人在判斷過程中,都是一開始就採用一種教條式、冷冰的執法者態度,我所謂的冷冰就好像「我們只是執法,我們只要對某些通常存在問題的形態具備足夠敏感就行了,我們沒有需要對了解這個主題產生興趣,內容寫什麼其實都是一樣」。我覺得大家判斷時,不妨首先代入一個讀者的角度,如果自己對這個主題產生興趣,會想了解什麼方面。放開一點。(假設滿足收錄標準方面沒有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7:17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R9,导向目标明显未介绍名称所指事物的重定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exexie(欢迎加入民国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 2026年3月14日 (六) 14:39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4日 (六) 16:1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2日 (日) 11:42 (UTC)[回复]
(×)删除:錯誤的重新導向—導向處完全沒有介紹任何書目,因此此為錯誤的重新導向,應被刪除。--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2:1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同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12#颯刻曇派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Outlookxp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1:59 (UTC)[回复]
替你將當時在該主題的提報刪除理由貼至此:「颯刻曇」是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在2013年對性力派亂翻的譯名,同他喜歡類似佛經的生僻字亂翻,以假裝是出於古書。--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2:1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LTA:KAGE建立的重定向,依指引提出是否保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3:12 (UTC)[回复]

快速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4:2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同上,LTA:KAGE所建立,需要協助確定是否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3:13 (UTC)[回复]

快速刪除:已被G3。非管理員關閉--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2日 (日) 16:05 (UTC)[回复]

(×)删除理據:將近四年以前的公告,早已過時並且顯然不具備二次利用的能力;若確定刪除再清除嵌入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unAfterRain 2026年3月22日 (日) 14:50 (UTC)[回复]
(×)删除:短時間內不具功能的公告。--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5:00 (UTC)[回复]
(○)保留:掛{{historical}}即可,留存頁面歷史。--西 2026年3月23日 (一) 01:47 (UTC)[回复]
(○)保留:同路西法君,我个人认为应作为历史存档保留并挂上{{Historical}}模板。--浅村しき留言签名2026年3月23日 (一) 14:09 (UTC)[回复]

批量提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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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叠字:系叠字之真子集,不必作为独立条目。可重定向到主条目对应段落。

提报以上頁面的維基人及時間:
🐠 formerly U.T. 2026年3月23日 (一) 00:22 (UTC)[回复]

(±)合併(►)重定向疊字:同一介紹主題內容之分支主題。--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3:02 (UTC)[回复]

(×)删除理據:所有叠字类条目合并后(见相关请求)此模板将不再有用。若未合并,请以「请求理由已消失」保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formerly U.T. 2026年3月23日 (一) 00:28 (UTC)[回复]
支持你的意見:若所有疊字類條目合併或重新導向至「疊字」後,則此模板將因不再有用,因此應(×)删除,若未達成合併、重新導向或刪除則仍有用,應(○)保留。--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5:38 (UTC)[回复]

到期篩選的小小作品

[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报以上小小作品的維基人及時間:
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00:00 (UTC)[回复]

(○)快速保留:如果WikiProject_talk:音樂能够得出收录内容可以补回的结论的话,原条目显然就不是小小作品。--一位被秋元康荼毒的用户/想要狗带 2026年3月16日 (一) 18:10 (UTC)[回复]
那邊討論可能一時三刻不會有結果,真得出了結論再提DRV也不遲。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7日 (二) 02:23 (UTC)[回复]
本人是因爲 Substub 模板已掛滿 30 日因此用過期小小作品提刪,即便 Wikiprojet talk:音樂 的結果能提 DRV ,但還有 LISTD 在,原內容除序言外明顯不符合 LISTD 。此外,本人沒有看到在 SK 頁面當中有符合 User:Softyu 所稱的任何條件。--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0:43 (UTC)[回复]
(~)補充WikiProject_talk:音樂#c-Milkypine-20260322064700-Didaictor-20260316170000 。--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22:13 (UTC)[回复]
(×)删除:除了因為是太短的 小小作品 之外,"無法查證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被移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0:2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19 (UTC)[回复]

(×)删除理據:條目中的所有內容均在其他條目(梁振英陳茂波麥齊光林奮強張震遠)有記錄,所以此條目屬多餘及無必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y18097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04:4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0 (UTC)[回复]

(×)删除理據:已被{{Infobox settlement}}取代的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7日 (六) 02:5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6:58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3:5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沒有來源指出三鶯線的前身為三鶯纜車,三鶯線條目內也未提及,故提出討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5:07 (UTC)[回复]
不知道三鶯纜車本身是否滿足收錄標準,如果滿足的話,那或許可以改寫為條目。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7日 (六) 05:15 (UTC)[回复]
三鶯纜車的路線三鶯線的路線。新聞的說法是一頭熱(政治支票吧)--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5:16 (UTC)[回复]
@Sanmosa三鶯纜車曾因收錄標準被提存廢,後被刪除。--Sinsyuan✍️PJTW 2026年3月7日 (六) 05:22 (UTC)[回复]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9/02#三鶯纜車--Sinsyuan✍️PJTW 2026年3月7日 (六) 05:22 (UTC)[回复]
那就尷尬了,容我再想想。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7日 (六) 05:24 (UTC)[回复]
是因為這樣建立重定向附12-19 LB08站的是嗎,但這也只是順帶提及,曾有這個計畫。--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5:26 (UTC)[回复]
如果是順帶一提,那麼我可能用WP:G10刪除本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7日 (六) 05:28 (UTC)[回复]
我沒能確定這報告生成時間,至少LB08的站名和現在不一樣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5:30 (UTC)[回复]
LB08的站名」當時未公布正式站名,僅以「觀光藝術新區」代指該車站的元素,且所附連結的內容與三鶯線綜合規劃報告書(15-10)雷同(順帶一提,三鶯線綜合規劃報告書在2015年6月出版)。--Sinsyuan✍️PJTW 2026年3月7日 (六) 05:5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6:58 (UTC)[回复]
(×)删除:三鶯線不具有纜車之性質,與三鶯纜車截然不同,故此為錯誤之重新導向,應予刪除。--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2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0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內容空洞外加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11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9:37 (UTC)[回复]
(○)保留:尚在规划中的线路并非不满足收录标准。--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8:11 (UTC)[回复]
在此說明:雖然維基百科中並沒有明確的寫出規劃中的路線直接的不滿足收錄標準,也就是絕對不可以予以收錄,但許多規劃中路線具有可能涉及WP:BALL(維基百科是滯後紀載,而非提前紀錄,許多規劃中路線明明還在規劃中,卻被一下子寫得滿滿滿,好像路線規劃一切已定一樣)與WP:NOTNEWS,其中之少數路線亦涉及WP:FAN,況且過於不穩定的項目未必適合直接被放於維基百科之中,而比較適合被送至維基新聞之中,而個人認為此路線內來源僅提供規劃線路走向之區域的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故要嘛移至維基新聞中,要嘛(◇)到時重建,而不適合於此時留存於維基百科之中。--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41 (UTC)[回复]
(-)反对(◇)到時重建:不认为到时重建是个合适的处理方法,我认为规划中的线路的条目要么维持现状要么和当地地铁讲规划线路的章节或条目合并(且个人更倾向于前者)。--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8:5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6:59 (UTC)[回复]
姑且不論你認為哪個處理方式是比較合適的,此條目裡面只有這種單一連結[78],而沒有其他更詳細說明,因此本人認為此條目真的太符合單一新聞性質,很難不涉及WP:NEWS,所以會認為此條目於此階段要嘛移送至維基新聞,要嘛(◇)到時重建是比較好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7:06 (UTC)[回复]
一条在规划中的线路BALL不太好说但绝对不是NEWS 囧rz……--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6:41 (UTC)[回复]
我這邊的意思並不是說一條在規劃中的路線很大機會會涉及NEWS,而是就本人看來,某些在規劃中的路線可能因為不太好描述其過程,而被不太會表達的維基人寫得太過詳盡,因此個人會傾向認為也具有NEWS的成分,而剛好此條目基於剛好完全照抄原始新聞稿[79]內容「市域Z1线全长115公里,连接南部新城及双城区,沿线主要经过子牙产业园、静海新城、团泊新城、张家窝高铁站、文化中心、天钢柳林地区、海河教育园区、津南新城、葛沽、响螺湾、于家堡及未来的生活贸易港区等重点发展区域。」一段話,因此本人認為此條目亦涉及WP:NOTNEWS的問題。--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16:4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0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0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09:5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6:5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0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0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0:0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6:5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本条目多数内容与标题关系不大,反而与杜聿明淮海战役等条目关系更大,且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违反WP:REF。本应建议将内容与其他条目合并,但其他条目内容已足够丰富,故建议直接删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okiMeme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0:11 (UTC)[回复]
能否考慮改為(►)重定向淮海战役並在目標條目補wikisource連結?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7日 (六) 10:38 (UTC)[回复]
仅支持补充wikisource连结,但反对重定向,《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在历史上仅为淮海战役尾声的小插曲,且淮海战役条目本身没有也不必针对该文章单开篇幅,故本人认为(►)重定向非常不妥。--DokiMeme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6:15 (UTC)[回复]
(►)重定向杜聿明,按照Wikipedia:重定向#重定向的用途:意義相近的概念,當其差別不足以建立單獨的百科條目時。--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3:50 (UTC)[回复]
(-)不支持(►)重定向杜聿明:《投降书》和杜聿明,一篇文章和一个人,真的可以算作“意义相近的概念”吗?
另外本人怀疑该条目是否符合WP:收录标准,尤其是NT:WHY。--DokiMeme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7:1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6:5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1 (UTC)[回复]
似可以“在更广泛的文章中描述或列出的子主题或其他主题。此类重定向通常指向文章的特定部分”论,(►)重定向淮海战役#第三阶段。--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5:52 (UTC)[回复]
同意 重新導向到 淮海戰役#第三階段。--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23:42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17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1:4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6:5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1 (UTC)[回复]

(×)删除理據:路線相關新聞過少,且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1:5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1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4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1:5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1 (UTC)[回复]

(×)删除理據: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4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另上海轨道交通27号线亦導向至此,在此提醒。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1:5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1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4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01 (UTC)[回复]
(○)快速保留:有媒体报导线路规划历史及近况,符合关注度。--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12 (UTC)[回复]
若有相關新聞,請提供其資料,另我提報刪除的理由與關注度問題完全無關,意即即便具有關注度也不適合於此階段予以留存。--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14 (UTC)[回复]
条目内容已提供详实的来源,符合关注度即说明符合收录标准,即便是历史事件也有值得记录的必要。--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16 (UTC)[回复]
條目內容提供的來源距今都已超過一年以上,況且有來源且有關注度並不等於該條目在當下一定適合被留存,不然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條目都應該早就被建檔,更不會有之前的存廢討論通過的情況了(前述二個項目的相關連結分別為[80][81]),基本上,目前社群多半認為以軌道交通路線來說,尚未通過由行政院核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台灣地區),或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的路線是不應提前建檔的(中國本地),主要原因是那些路線的不確定性還太高,連個車站的設站點都多半還沒確定,詳細相關討論內容,請參考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17#中和光復線WikiProject_talk:城市軌道交通#有關交通項目的不合理重新導向(屬性不同)釐清User_talk:Tem_Bary_Palit#有關近期大量存廢,我有話想要說,裡面有提及到為何對於那些還缺乏完整骨架的路線來說,先刪除,等到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之後再(◇)到時重建是較佳的選擇的根本理由。--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34 (UTC)[回复]
你提出的提删理据均为个例,并非社群对同一主体达成的普遍共识/方针指引。--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36 (UTC)[回复]
在此表示:那些討論的價值很可能是比目前有被條列出來的普遍方針來得高的,原因在於首先這些討論內容並沒有違反那些普遍方針(相關方針中並無提及怎樣的交通條目「不得」刪除),其次是,那些被列出來的方針常常要等很久才會被更新一次,因此在近期社群多次存廢討論共識沒有根本的違反普遍方針的情況下,是有理由要優先參考近期討論出來的共識結果的。
另外若您認為這些討論結果不值得被優先採納的話,那麼您應該如同我前面提及的,將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近期有新聞報導但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的路線通通直接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畢竟根據您的定義,這些路線最近一次新聞報導時間是比我今日提報刪除的這幾條中國地鐵路線來得更近的,因此該被建檔的理由是更強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47 (UTC)[回复]
并没有违反方针,说明符合方针的收录标准。你提出的提删理据均为个例,并非社群对同一主体达成的普遍共识/方针指引。--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51 (UTC)[回复]
如果你真的這麼認為,那就請你於12小時內至少將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條目先行完成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用行動來說明您真的認同你所說的話。--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56 (UTC)[回复]
(○)快速保留:完全符合收录标准,条目中已有足够来源支撑其规划历史,不能说一个站或一条线不建设了或者还没建设就不应该存在该条目(例如署前路站田心村站)。--Cygz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8:41 (UTC)[回复]
經重新查看,「廣州地鐵26號線總體呈南北向布置。根據當前線網規劃,26號線起於太和站,沿大源北路、沙太路、廣州大道、市廣路和西環路布置,途經沙河、五羊邨、客村立交和祈福新邨等區域;向南至欖核鎮後轉向西進入順德境內,經過德勝片區後止於容桂的馬崗大道站。」一段話,以及相關車站資訊均屬於無來源內容。
另遠期路線(特別是不會在20年內興建完成的路線)以及況且缺乏骨架的路線是否適合被建立與留存至今在社群討論中是存在很大的爭議的,而以現況來說,目前社群比較多人認為「可行性報告未通過就不寫不建立,紙上談兵的事先別捕風捉影。」,但認為可以建立的使用者觀點主要是:「這些來源都是官方釋出,符合收錄標準,所以99.9%能寫,可因為如此就會成為WP:OR的放置區,交通迷的沒有極限懂得的就懂。」,因此這些可用資訊相對少的路線是否可以或適合立即被建立,其實還存在滿多有待社群討論來定義的爭議的,故這種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的路線是否應該被留存,本身也應該要讓大家進行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20:19 (UTC)[回复]
这种讨论应该去WP:互助客栈讨论,列举出相关条目并开展,而不是通过提删条目进行讨论。--Cygz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20:22 (UTC)[回复]
我所做的提報刪除並不是為了激發討論而提的,而是基於認為該條目本身在當下並不適合維基百科(在提報那些條目之前就已經發生過許多前例,而我就只是因為發現那些條目與之前的前例具有非常高的相似性,因而也傾向刪除),你把我的目的與手段顛倒了—我在進行那些存廢討論之前也曾沒想過這其中居然存在這麼多的爭議。--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20:29 (UTC)[回复]
没有疑问,我支持删除。--~2026-14999-51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2:07 (UTC)[回复]
(○)保留,参照“广州地铁19号线”、“广州地铁23号线”的意见,有多次提及或介绍描述(至少能确认2022年规划详细描述走线及定位,2024年提到佛山走线的详细描述、佛山走线的环评公示),且提删理由不合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5日 (日) 02:53 (UTC)[回复]
有鑑於本人寫的理由可能不夠清楚,因此在此做個補充:原本的理由的完整話應該是考量此路線的具體設站情況並不明確,其條目內來源至多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其新聞報導成分過重(個人認為其內容過於趨近新聞格式),涉及WP:NOTNEWS,因此認為(◇)到時重建應比立即保留來得好。--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15 (UTC)[回复]
你看,你又游戏规则了,NONEWS对应“新闻报道”部分是“维基百科不应该提供突发新闻消息,一件事件的源由、过程概要和后续后果可以是合适的,但是某场火灾如何暂时地影响附近交通、某个集会的人用了哪几样工具破坏某个地方、某场风暴或瘟疫中政府设立的求助电话号码……都不是适当的内容,除非这些事情是各界重点讨论的话题,否则在百科上应可免则免,这种详尽的细节和记述应是维基新闻的工作。维基百科有的是关于具历史意义的百科全书条目,这些主题可能会获得新闻媒体报道,而维基百科的特色也让它比传统的百科全书更快获得更新,并不是比传统的报章更快获得更新。”,显然地,这不是记录这条线路突发性需要广而告之的信息,而是针对不同时期对这个线位规划的介绍描述。你这样的凑理由并没有意义的,而且广州这组条目经过相关编辑的维护下,信息足够显示其线位的重要性而足以收录,远未到需要到时重建的需要,所以你的这个理据同样并不合理。如果类推的话,将“《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2035年)》发表”这个写成“条目”才更接近于新闻。——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6日 (一) 05:24 (UTC)[回复]
PS.我觉得吧,你这样大批量提删,理据全靠类似“俺寻思”甚至只能靠追加意见来补底(也就是符合项目已有规则的提删理据,到提报时都未确定下来,全靠看到哪个算哪个?),而且还提了一句“那就请你于12小时内至少将林口轻轨、中和光复线等条目先行完成建档或移送Wikipedia:存废复核”这样的话,怎么看都是不满意你提的条目不能保留而四处挑刺泄愤。建条目主要靠Wikipedia:收錄標準(或者其快速意见WP:42)和WP:NOT(包含BALL和NEWS),收录标准上基本都出现过特定时期的一个规划文件有详细描述走位(尽管部分未确定准确站位,或者只是以图片方式提到部分重点站位),基本都有描述到(终点站、线长、站位数),非BALL(并非无来源描述基于递推规则推导出的线号),非NEWS(并非复述特定新闻全文,而是引述了相关报道提供有该规划,该规划有提到或者描述这个以此编号的线位)。并不是靠你认为“因为线位未稳定或者未审批通过”作为条目设立标准,在本项目上,上面Wikipedia:收錄標準WP:NOT才是其中一组设立标准。当然非要说的话,“有效介绍”倒是可以斟酌之处,不过,规划文件中提到有“XX号线”、提到有“有终点站、线长、站数的XX号线(可能走线还有有附属图)”、提到有“具体从A点,经过B点、C点,最终到D点,有终点站、线长、站数,并计划在已有线路的B点设交换站的XX号线”,这三种哪种更不像“有效介绍”,自己对一下Wikipedia:收錄標準“有效介绍”评估一下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6日 (一) 05:59 (UTC)[回复]
在此講述一下您可能沒發現涉及這種詳盡的細節和記述,因此個人認為其內容有涉及到WP:NEWS成分的二句話:「設站數量受到限制,故分流效果極其有限」與「較為不利的換乘條件使得26號線與線網各線的銜接情況不佳,可能限制其功能的發揮」,畢竟這二句話本身都不是新聞討論的重點。
至於先前所提過的「那就請你於12小時內至少將林口輕軌、中和光複線等條目先行完成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一句話的意思是有鑑於對方表示說他認為那類型的路線是適合立即建檔的,因此本人希望能看到他拿出一些實際行動來證明此事,跟洩憤無關,更不存在所謂的強迫參與這回事—你如果不覺得需要向主張相反意見的人證明自己真的具有這種想法,你大可不去做。
至於有效介紹的層面,本人是認為有鑑於其內容只介紹到其轉乘站,而完全沒有任何有關非轉乘站的訊息,因此不能算是根本性的「有效介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7:50 (UTC)[回复]
关于“有效介绍”,不只是换成站,还包括这个走线的来历,走线发展,到部分推进程度,都体现了其“有效介绍”程度:
  • 2018年大洋网报道提到“广州地铁三号线减压线要来了!广州大道告别地铁盲区”详细介绍了广州大道线“广州大道有望告别地铁盲区,地铁广州大道线首次浮出水面。线路将沿广州大道南北走向敷设,进入番禺,成为继十八号线之后,三号线的又一条姐妹线,真正为三号线减压。”;2020年报道3号线负荷问题时,就已经提到“客流量巨大的广州地铁3号线终于迎来了“解压”的好消息:在近日广州市政府举行的《广州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透露,广州拟规划新增广州大道线,与地铁3号线平行。新增的广州大道线与现有的3号线以及建设中的18号线如何分工?”,与之后论述中“26号线是3号线的平行线……线路沿广州大道行进”能对应,所以这里提及了26号线的早期规划信息——广州大道线。
  • 2019年南方网引述规划部分确认“拟在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中,考虑在广州大道走廊范围内新增南北向线路,与地铁3号线平行。”
  • 2020年南方网引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6号线、32号线引入顺德详细方案研究的中标、成交公告》,提到拟进入顺德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6号线、32号线”,“根据此前相关文件透露,广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北起白云区,连接海珠、番禺,从南沙进入顺德大良,与顺德中心城区相连,或将争取南延至顺德学院站。”
  • 2021年大洋网引述报道《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2035)》报道中提到“26号线是3号线的平行线,由太和至榄核,全长59.5公里,预留继续往南延伸的条件。线路沿广州大道行进,肩负分担3号线客流的重任。在地铁环线范围内,26号线与8条线路相交:1号线、5号线、8号线、10号线、12号线、13号线、25号线、28号线,但目前明确能够换乘的只有2条——10号线、25号线。26号线能否与更多线路换乘,提升通达性,制约着其分流3号线的效果。”
  • 2022年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2035年)》规划时,给出了一张规划走线图(由于同色,走线不太明确,但能看到26号线从太和站分出),并且可以得知“26号线,起讫站为太和至榄核,总长59.5公里”。
  • 2024年南都佛山引述报道《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时也提到“26号线在佛山部分,为马岗至顺德学院,长11.3公里”,2024年广州日报报道再次提到前面信息,并且报道“广州地铁26号线佛山段紧接着开始环评公示。线路佛山段由马岗大道至顺德学院,广州段主要沿广州大道行进,有望实现顺德CBD一线直达广州市中心。广州地铁26号线为广州又一条南北大动脉,与3号线平行,主要沿广州大道行进。”
基于上述内容,我认为这些信息基本满足“有效介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6日 (一) 08:37 (UTC)[回复]
“那就请你于12小时内至少将林口轻轨、中和光复线等条目先行完成建档或移送Wikipedia:存废复核”这句,我认为本质上和WP:OTHERCRAPEXISTS没什么区别,这句话不提也罢,一提这种类型相近条目的条目,那就是认为“我这些条目能被删,为什么这些不应该删除”或者“如果保留这些条目,我提的这些条目应该被保留”,这可被其他人如此认为。人家没有这个义务(Wikipedia:维基百科是一个公益项目)帮你去申请或验证这些条目能否恢复,就算能否恢复,那边的情况也与这些条目的情况没有相互支持的关系,至少我验证认为这个条目不存在NOT和收錄標準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6日 (一) 08:54 (UTC)[回复]
是的,不是每个人都有义务、有兴趣、有精力去对不熟悉背景等信息的条目进行打捞拯救。--Tim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8:57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就算熟悉也没有义务,WP: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Cygz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9:00 (UTC)[回复]
沒有要強迫任何人的意思,僅是在此表示希望能看到那些人能做出像User:Sinsyuan一樣對於中和光復線提出存廢覆核的行動,藉此讓他人有理由更為信服他的基本立場—不做的結果就只是可能沒辦法讓反對他的意見的人更為信服他的立場,本身無強迫的意思。--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9:03 (UTC)[回复]
後來想想,個人認為以「那就請你於12小時內至少將林口輕軌、中和光複線等條目先行完成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進行表態確實不是那麼好的方式,在此將這句話修正成「建議您參考一下這些條目的存廢討論,甚至是已刪除頁面的相關情況,並說明一下您認為這個條目與那個條目的基本發展情況是否相似,若相似,其討論情況是否值得做為此條目留存之「參考」,若不值得,原因是什麼,而若不相似,您認為其差異性何在?畢竟這些路線的存廢討論發生於近期,個人認為其討論內容與結果對於這條路線的留存價值是具有一定參考價值的。」,而對於這條路線,本人同樣希望看到這則留言的人能夠思考一下近期路線的存廢討論內容與此條路線的相似之處,畢竟個人認為那些路線的存廢討論內容與結果,與本條路線是否適合於此刻留存是具有一定程度的關聯性所在的。
有關對於『路線的「有效介紹」的深入定義』該是如何才比較有道理的層面,基於至今看過各種用來成功提刪路線的定義,其中個人最有印象的包含我至今傾向認同的「至少要具有多數站點的基本設站地理位置(有如之前被提報刪除的深坑輕軌中的非延伸段的車站基本地理位置的描述一般)」,外加部分人認同的「只要確定基本的頭尾站」,以及少數人認同且更低階的「只要有一則新聞報導其少數站點即可」,因此在個人傾向認為社群至今對於『路線的「有效介紹」的深入定義』該如何定義才比較有道理本身存在爭議的情況下,是有需要拿到此處做存廢討論,藉此予以釐清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9:2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1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2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13 (UTC)[回复]
(○)快速保留:有媒体报导线路规划历史及近况,符合关注度。--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14 (UTC)[回复]
若有相關新聞,請提供其資料,另我提報刪除的理由與關注度問題完全無關,意即即便具有關注度也不適合於此階段予以留存。--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15 (UTC)[回复]
条目内容已提供详实的来源,符合关注度即说明符合收录标准,即便是历史事件也有值得记录的必要。--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16 (UTC)[回复]
條目內容提供的來源距今都已超過一年以上,況且有來源且有關注度並不等於該條目在當下一定適合被留存,不然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條目都應該早就被建檔,更不會有之前的存廢討論通過的情況了(前述二個項目的相關連結分別為[82][83]),基本上,目前社群多半認為以軌道交通路線來說,尚未通過由行政院核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台灣地區),或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的路線是不應提前建檔的(中國本地),主要原因是那些路線的不確定性還太高,連個車站的設站點都多半還沒確定,詳細相關討論內容,請參考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17#中和光復線WikiProject_talk:城市軌道交通#有關交通項目的不合理重新導向(屬性不同)釐清User_talk:Tem_Bary_Palit#有關近期大量存廢,我有話想要說,裡面有提及到為何對於那些還缺乏完整骨架的路線來說,先刪除,等到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之後再(◇)到時重建是較佳的選擇的根本理由。--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34 (UTC)[回复]
你提出的提删理据均为个例,并非社群对同一主体达成的普遍共识/方针指引。--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36 (UTC)[回复]
在此表示:那些討論的價值很可能是比目前有被條列出來的普遍方針來得高的,原因在於首先這些討論內容並沒有違反那些普遍方針(相關方針中並無提及怎樣的交通條目「不得」刪除),其次是,那些被列出來的方針常常要等很久才會被更新一次,因此在近期社群多次存廢討論共識沒有根本的違反普遍方針的情況下,是有理由要優先參考近期討論出來的共識結果的。
另外若您認為這些討論結果不值得被優先採納的話,那麼您應該如同我前面提及的,將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近期有新聞報導但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的路線通通直接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畢竟根據您的定義,這些路線最近一次新聞報導時間是比我今日提報刪除的這幾條中國地鐵路線來得更近的,因此該被建檔的理由是更強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47 (UTC)[回复]
并没有违反方针,说明符合方针的收录标准。你提出的提删理据均为个例,并非社群对同一主体达成的普遍共识/方针指引。--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51 (UTC)[回复]
如果你真的這麼認為,那就請你於12小時內至少將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條目先行完成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用行動來說明您真的認同你所說的話。--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56 (UTC)[回复]
(-)反对一类文章的共性不能简单地推广到每一特定的文章上来,我不认为把这两条目移交至DRP和这些条目的提删有多大关联。--TNLHK (signtalk) 2026年3月7日 (六) 23:37 (UTC)[回复]
這邊的意思並不是說那二個項目跟這條路線的刪除具有絕對的關聯性,而是基於它們跟這條路線都同樣具有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國家軌道交通審批的特質,因此那二個項目在社群中是否該被留存的定義,跟這條路線在社群中是否該被留存的定義具有一定程度上的類似性,是具有參考價值的,畢竟這些路線都屬於尚未被籌備足夠的事件,符合「個別事件肯定會發生、而且具一定的重要性時才值得記載。若事件尚未籌備,則應當有詳盡的相關報導或紀錄」一段話,因此個人認為此路線與前面二條路線的重要性都是尚未籌備足夠,外加其重要性是相對低的,因此會傾向(◇)到時重建而非保留。--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8日 (日) 16:31 (UTC)[回复]
没有疑问,我支持删除。--~2026-14999-51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2:08 (UTC)[回复]
(○)保留,参照“广州地铁19号线”、“广州地铁23号线”的意见,有多次提及或介绍描述(2010年提过两端、长度、站数,2015年再次提及走向延至顺德,2022年规划详细描述走线),且提删理由不合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5日 (日) 02:48 (UTC)[回复]
有鑑於本人原本寫的理由可能不夠清楚,因此在此做個補充:原本的理由的完整話應該是考量此路線的具體設站情況並不明確,其條目內來源至多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其新聞報導成分過重(個人認為其內容過於趨近新聞格式),涉及WP:NOTNEWS,因此認為(◇)到時重建應比立即保留來得好。--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1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2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2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39 (UTC)[回复]
(○)快速保留:有媒体报导线路规划历史及近况,符合关注度。--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14 (UTC)[回复]
條目內容提供的來源距今都已超過一年以上,況且有來源且有關注度並不等於該條目在當下一定適合被留存,不然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條目都應該早就被建檔,更不會有之前的存廢討論通過的情況了(前述二個項目的相關連結分別為[84][85]),基本上,目前社群多半認為以軌道交通路線來說,尚未通過由行政院核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台灣地區),或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的路線是不應提前建檔的(中國本地),主要原因是那些路線的不確定性還太高,連個車站的設站點都多半還沒確定,詳細相關討論內容,請參考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17#中和光復線WikiProject_talk:城市軌道交通#有關交通項目的不合理重新導向(屬性不同)釐清User_talk:Tem_Bary_Palit#有關近期大量存廢,我有話想要說,裡面有提及到為何對於那些還缺乏完整骨架的路線來說,先刪除,等到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之後再(◇)到時重建是較佳的選擇的根本理由。
那些討論的價值很可能是比目前有被條列出來的普遍方針來得高的,原因在於首先這些討論內容並沒有違反那些普遍方針(相關方針中並無提及怎樣的交通條目「不得」刪除),其次是,那些被列出來的方針常常要等很久才會被更新一次,因此在近期社群多次存廢討論共識沒有根本的違反普遍方針的情況下,是有理由要優先參考近期討論出來的共識結果的。
另外若您認為這些討論結果不值得被優先採納的話,那麼您應該如同我前面提及的,將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近期有新聞報導但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的路線通通直接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畢竟根據您的定義,這些路線最近一次新聞報導時間是比我今日提報刪除的這幾條中國地鐵路線來得更近的,因此該被建檔的理由是更強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49 (UTC)[回复]
并没有违反方针,说明符合方针的收录标准。你提出的提删理据均为个例,并非社群对同一主体达成的普遍共识/方针指引。--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51 (UTC)[回复]
如果你真的這麼認為,那就請你於12小時內至少將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條目先行完成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用行動來說明您真的認同你所說的話。--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3:56 (UTC)[回复]
另外,我所說的「沒有違反方針」指的是那些討論結果沒有違反方針,跟條目是否符合收錄標準是無關的—況且並不是所有符合收錄標準的事物都適合立即在當下被收錄,畢竟某些條目的內容價值並不足夠,是非常有待社群進行商榷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5:22 (UTC)[回复]
没有疑问,我支持删除。--~2026-14999-51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2:08 (UTC)[回复]
(○)保留,参照“广州地铁19号线”、“广州地铁23号线”的意见,有多次提及或介绍描述(2020年规划首次提及线位,如果算上其线位的前身在2017年的14号线和“知识城南沙快线”的描述也有提及,2021年再次提及线位,2022年提及),且提删理由不合理,并且管理员已经判定该行为为WP:GAM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3日 (五) 04:22 (UTC)[回复]
有鑑於本人寫的理由可能不夠清楚,因此在此做個補充:原本的理由的完整話應該是考量此路線的具體設站情況並不明確,其條目內來源至多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其新聞報導成分過重(個人認為其內容過於趨近新聞格式),涉及WP:NOTNEWS,因此認為(◇)到時重建應比立即保留來得好。--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1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2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2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4:06 (UTC)[回复]
确缺少可靠来源,但反对仅以线路未获批而作为提删理由。--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6:30 (UTC)[回复]
基於缺少可靠來源的項目百分之百必然該先行被刪除,您所提及的理由完全不能構成此條目應被保留的理由。--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6:42 (UTC)[回复]
原条目缺少来源问题(✓)已改善(○)保留。另注明该提删用户已因WP:GAME被临时封禁。--Tim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06:35 (UTC)[回复]
没有疑问,我支持删除。--~2026-14999-51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2:08 (UTC)[回复]
(○)保留,参照“广州地铁19号线”、“广州地铁23号线”的意见,有多次提及或介绍描述(2017年因为与东莞对接而被提及,2022年有线位描述),且提删理由不合理。并且管理员已经判定该行为为WP:GAM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3日 (五) 04:11 (UTC)[回复]
有鑑於本人寫的理由可能不夠清楚,因此在此做個補充:原本的理由的完整話應該是考量此路線的具體設站情況並不明確,其條目內來源至多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其新聞報導成分過重(個人認為其內容過於趨近新聞格式),涉及WP:NOTNEWS,因此認為(◇)到時重建應比立即保留來得好。--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1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2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1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同時條目中亦已提及到此路線設站情況亦不明,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4:25 (UTC)[回复]
(○)快速保留:有媒体报导线路规划历史及近况,符合关注度。----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4:27 (UTC)[回复]
依照你的說法,你應該要先把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條目都先行建檔或移送WP:存廢覆核,在你沒有對這二個條目進行前述動作之一前,請不要再用這種違背近期社群共識,且近期社群共識不根本性的違反相關方針的理由當作這些條目應被保留的原因。--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4:32 (UTC)[回复]
另外,此條目中的車站訊息很可能屬於原創研究,畢竟其本身完全沒有列出任何可靠參考來源。--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20:11 (UTC)[回复]
没有疑问,我支持删除。--~2026-14999-51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2:08 (UTC)[回复]
(×)删除 “停止对该编制计划进行招标”“有消息称29号线的规划需要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已为5年前旧闻,至今无后续进展。2025年2月《花都区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公示称该线“因不符合政策红线,未被广州市纳入第四期规划。”--Jht14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14:41 (UTC)[回复]
已移除当初撰写条目时添加的具主观倾向的无来源语句。针对历史情况已有可靠来源提供详细说明记录,符合通用收录标准,阁下及已因WP:GAME而被部分封禁的提删者所声称的未获批就不能保留的观点并无根据。--Tim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15:04 (UTC)[回复]
(○)保留,有多次提及或者详细介绍该线位的信息(2021年初始规划并大致描述了线位,之后提到与另一个隧道合并规划建设,然后隧道规划被反对,2022年初步知道线路走位会变动)。不符合BALL不允许的情况。“未批复”并不是这里项目正常的提删理由,“广州地铁19号线”那里已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3日 (五) 04:00 (UTC)[回复]
有鑑於本人寫的理由可能不夠清楚,因此在此做個補充:原本的理由的完整話應該是考量此路線的具體設站情況並不明確,其條目內來源至多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其新聞報導成分過重(個人認為其內容過於趨近新聞格式),涉及WP:NOTNEWS,因此認為(◇)到時重建應比立即保留來得好。--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1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2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2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4:37 (UTC)[回复]
(○)快速保留:有媒体报导线路规划历史及近况,符合关注度。--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4:40 (UTC)[回复]
有來源且有關注度並不等於該條目在當下一定適合被留存,不然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條目都應該早就被建檔,更不會有之前的存廢討論通過的情況了(前述二個項目的相關連結分別為[86][87]),基本上,目前社群多半認為以軌道交通路線來說,尚未通過由行政院核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台灣地區),或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的路線是不應提前建檔的(中國本地),主要原因是那些路線的不確定性還太高,連個車站的設站點都多半還沒確定,詳細相關討論內容,請參考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17#中和光復線WikiProject_talk:城市軌道交通#有關交通項目的不合理重新導向(屬性不同)釐清User_talk:Tem_Bary_Palit#有關近期大量存廢,我有話想要說,裡面有提及到為何對於那些還缺乏完整骨架的路線來說,先刪除,等到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之後再(◇)到時重建是較佳的選擇的根本理由。
那些討論的價值很可能是比目前有被條列出來的普遍方針來得高的,原因在於首先這些討論內容並沒有違反那些普遍方針(相關方針中並無提及怎樣的交通條目「不得」刪除),其次是,那些被列出來的方針常常要等很久才會被更新一次,因此在近期社群多次存廢討論共識沒有根本的違反普遍方針的情況下,是有理由要優先參考近期討論出來的共識結果的。
另外若您認為這些討論結果不值得被優先採納的話,那麼您應該如同我前面提及的,將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近期有新聞報導但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的路線通通直接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畢竟根據您的定義,這些路線最近一次新聞報導時間是比我今日提報刪除的這幾條中國地鐵路線來得更近的,因此該被建檔的理由是更強的。
同時如果你真的認為但凡有可靠來源的項目都值得立即被建檔的話,那就請你於12小時內至少將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等條目先行完成建檔或移送Wikipedia:存廢覆核,用行動來說明您真的認同你所說的話,否則他人是有合理理由來認為您根本不認同此點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4:45 (UTC)[回复]
没有疑问,我支持删除。--~2026-14999-51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2:09 (UTC)[回复]
(○)保留,有多次提及或者详细介绍该线位的信息(2008年初始规划、2010年规划更改、2015年规划详细介绍,2018年、2021年、2022年都有提到规划变更或者变化),关于BALL的条件见“广州地铁23号线”我的观点。“未批复”并不是这里项目正常的提删理由。(WP:ITSLOCAL、WP:DEFUNCTS——线路未存在,但相关线位规划存在),还拉上其他线路(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做要挟就是WP:OTHERCRAPEXISTS。——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13日 (五) 03:52 (UTC)[回复]
有鑑於本人寫的理由可能不夠清楚,因此在此做個補充:原本的理由的完整話應該是考量此路線的具體設站情況並不明確,其條目內來源至多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其新聞報導成分過重(個人認為其內容過於趨近新聞格式),涉及WP:NOTNEWS,因此認為(◇)到時重建應比立即保留來得好。
至於我所提及的參考林口輕軌、中和光復線的部分,本人並沒有想要拿那二個條目來做為絕對的標準,而是認為畢竟那二個條目曾經具有非常多的個人認為有價值的存廢討論內容,因此希望大家在思考這些路線是否適合於此階段被留存時,能參考一下那二個條目的討論內容(如果不認同的話順便解釋一下其差異性)。--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2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2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BALL,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2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6:02 (UTC)[回复]
(○)快速保留:有媒体报导线路规划历史及近况,符合收录标准。--Tim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6:02 (UTC)[回复]
請看一下WP:BALL中的文字闡述,裡面有提及到「維基百科不是預言家,不收錄無法驗證的推想、猜測、或謠言。所有關於將來會發生的主題,都必須可以證實;這些將來事件成為過去後,都必須有值得記載的價值。若未來的事件或提案等主題有相當的引證,則可收錄對其是否發生、或前景如何的相關討論。編輯不應在條目中加入個人觀點或分析。可以引用可靠專家或公認機構提出的推測、展望和理論,但應避免過度偏袒特定觀點。對未發布產品的觀測文章尤應避免廣告和未經證實的說法。」一段話,而目前這些個人提報刪除之中國鐵路的記載價值都多半不足,畢竟那些鐵路的成案的可能性都並不高,都還在規劃中的階段。
更別說此條目中亦有提及到「因該線為遠期規劃路線,新建路段的線位和設站仍未確定,亦未有動工和開通的時間表。」,此句話更凸顯出了此條目是更無理由於此階段被收錄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6:07 (UTC)[回复]
另既然您一直提及有媒體報導線路規劃歷史及近況,符合收錄標準,故在此請您提供相關資料連結,不要空口說白話。--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6:11 (UTC)[回复]
(○)保留,BALL是要“所有关于将来会发生的主题,都必须可以证实;这些将来事件成为过去后,都必须有值得记载的价值。若未来的事件或提案等主题有相当的引证,则可收录对其是否发生、或前景如何的相关讨论。”,因为20号线多次在不同来源提过“以这个名义编录的线路”的当时不同阶段的情况,只是仍没有现在更加新的变动。所以可以以“以这个名义编录的线路”的方式收录这些提及方案和讨论描述这个事物,这个条目不符合BALL情况。BALL的问题是要“无法验证(例如像来源)的未来事物”。——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8日 (日) 04:20 (UTC)[回复]
但基於WP:BALL中第一條中的「個別事件肯定會發生、而且具一定的重要性時才值得記載。若事件尚未籌備,則應當有詳盡的相關報導或紀錄」一段話,本人認為這種尚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的路線的重要性是未必足夠的,故覺得這條路線以(◇)到時重建進行處理會比保留來得好,希望您能理解。--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8日 (日) 16:20 (UTC)[回复]
“个别事件肯定会发生、而且具一定的重要性时才值得记载。若事件尚未筹备,则应当有详尽的相关报导或纪录。”——2020年11月批复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包含了20号线,可以推断有较大可能“肯定会发生”,至少三次变更筹备有报道或者提及,我认为这足够可以设立条目。我们很理解,不理解的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9日 (一) 04:17 (UTC)[回复]
(:)回應,“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2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軌道交通審批後再重建。”,设立这个条目并不是根据这句话(长期未更新,发改委审批)来判断,而是参考Wikipedia:收錄標準(或者之前的关注度)——来自第三方(也就是非地铁公司的介绍,可以是政府公告或者媒体报道)的引述(介绍、讨论等)并且不需要考虑现时性——来判断,BALL的考虑是“将来会发生且无来源”的事物不建议设立条目。现在时点下“204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2040年美国总统选举”这些条目可以判断BALL,更大的原因是没有合适的来源提及它们(它们没被描述或者讨论)。像这个条目或者其他提报的条目应该考虑的是——有没来源详细地描述或者讨论过这个事物(或者这条线路或这个编号的线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6年3月9日 (一) 04:31 (UTC)[回复]
另外,此路線亦具有具體設站情況並不明確,其條目內來源至多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其新聞報導成分過重(個人認為其內容過於趨近新聞格式),涉及WP:NOTNEWS的情況,因此認為(◇)到時重建應比立即保留來得好。--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24 (UTC)[回复]
没有疑问,我支持删除。--~2026-14999-51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2:0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2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可靠來源,屬於百分之百的原創研究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7:29 (UTC)[回复]
(○)保留(✓)已打捞以满足通用收录标准。--Tim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7:08 (UTC)[回复]
另外,此路線亦具有具體設站情況並不明確,其條目內來源至多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其新聞報導成分過重(個人認為其內容過於趨近新聞格式),涉及WP:NOTNEWS的情況,因此個人認為(◇)到時重建應比立即保留來得好。--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3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大篇幅無列明來源之原創研究條目,另路線至今未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建議等路線本身擁有可靠來源支持並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後再行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7日 (六) 17:33 (UTC)[回复]
(○)保留(✓)已打捞以满足通用收录标准。--Tim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3:28 (UTC)[回复]
另外,此路線亦具有具體設站情況並不明確,其條目內來源至多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外加其新聞報導成分過重(個人認為其內容過於趨近新聞格式),涉及WP:NOTNEWS的情況,因此認為(◇)到時重建應比立即保留來得好。--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5日 (日) 18: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5日 (日) 07: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3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关注过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ocal&Guitar->>留言 2026年3月15日 (日) 13:28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7:3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3日 (一) 02:23 (UTC)[回复]
(×)删除: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且內容疑似同時符合WP:FAN,為專門愛好者之記錄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3:00 (UTC)[回复]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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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收錄標準模板30天)

来源搜索:"HAWW"”——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此條目符合 Wikipedia:收錄標準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3:14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UP#GOALS: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博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5:45 (UTC)[回复]
現已被該用戶清走有關內容,可考慮在隱藏相關編輯後保留該頁--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26年3月23日 (一) 06:18 (UTC)[回复]
私以为可。--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08:00 (UTC)[回复]
看了之前的内容原来是一个自编的小故事。现在都删走了,可以(○)保留。--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23日 (一) 09:53 (UTC)[回复]

(±)合併聯合國大學澳門研究所。為聯合國大學澳門研究所歷史的中間一段,從現有篇幅而言合併敘述較為適宜。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紺野夢人 2026年3月16日 (一) 10:4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3日 (一) 11:50 (UTC)[回复]

(×)删除理據:只有一个消歧义的消歧义页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4日 (六) 12:32 (UTC)[回复]
(○)保留:最初建这个消歧义页面是因为漳州市市长列表有同名政治人物,一个ip用户在这笔编辑移除了我添加的该义项,我已回退其编辑;如果符合主条目消歧义的情况,可以(►)移动陈天仁 (消歧义)。--FradonStar丙午春安🎆 2026年3月14日 (六) 12:4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23日 (一) 11:50 (UTC)[回复]
已將陳天仁 (1925年)重定向至漳州市市長列表。--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3:29 (UTC)[回复]

(×)删除理據:沒有歧義,沒必要加括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ahogany~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3:27 (UTC)[回复]

批量代轉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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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翡翠台電視劇集列表 (2020年代)。批量提交合併。協助User:Infodump0(編輯行為重複執行已拆分內容的合併)提交合併請求

  • (~)補充Special:diff/92014579的表述即其認為這個轉交請求屬於(×)删除,因屬轉交性質,該概念一併附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stinition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4:41 (UTC)[回复]

(±)合併翡翠台電視劇集列表 (2020年代)。批量提交合併。協助User:Infodump0(編輯行為重複執行已拆分內容的合併)提交合併請求

  • (~)補充Special:diff/92014579的表述即其認為這個轉交請求屬於(×)删除,因屬轉交性質,該概念一併附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stinition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4:41 (UTC)[回复]

(±)合併翡翠台電視劇集列表 (2020年代)。批量提交合併。協助User:Infodump0(編輯行為重複執行已拆分內容的合併)提交合併請求

  • (~)補充Special:diff/92014579的表述即其認為這個轉交請求屬於(×)删除,因屬轉交性質,該概念一併附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stinition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4:41 (UTC)[回复]

(±)合併翡翠台電視劇集列表 (2020年代)。批量提交合併。協助User:Infodump0(編輯行為重複執行已拆分內容的合併)提交合併請求

  • (~)補充Special:diff/92014579的表述即其認為這個轉交請求屬於(×)删除,因屬轉交性質,該概念一併附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stinition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4:41 (UTC)[回复]

(×)删除理據: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assoonspiderostrich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5:42 (UTC)[回复]
(×)删除:現有來源都涉及廣告。--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6:14 (UTC)[回复]
(○)保留:九記牛腩確是香港老字號食肆,近年也爭議不斷。來源大可替換更好的[88][89][90][91][92][93][94][95][96][97][98][99]。只有明顯對香港常識不足,又明顯不肯花一丁點時間認識的人,才會看作是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內容有甚麼需商榷的語句? 著名/聞名麼? 可以看到任何來源,不管是唱好的中性的或描述服務態度差等爭議的來源,無一不提及是歷史悠久的名店(內地稱網紅店),可見人家配得起著名二字,而且人家真的是有公信力的米芝蓮推介的兩家牛腩店之一[100],而且著名/聞名是用來描述以甚麼菜式成名,說的是明顯的事實,不是空泛的主觀評價。另外是前特首曾蔭權喜歡光顧一句,我刪除罷了,但這點實則也是不時被提起的事實,除了曾蔭權還可以找到正統的來源說有甚麼名人喜歡光顧。--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2:29 (UTC)[回复]
依照你想保留而認為來源可替換的說法,煩請您幫忙進行替換,以便讓此條目符合基本收錄標準。--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4:05 (UTC)[回复]

(×)删除理據:私以為這涉及WP:BLP,死因未公開或不明,添加分類似乎不妥,另外其他語言沒有類似的分類。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6:09 (UTC)[回复]
(×)删除:過細分類,不知死因的名人多得是,無需列出此分類(列出有公開者即可,沒被列在其中的名人都可視為不知死因的名人)。--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7:1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来源原创译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e3moboi留言2026年3月23日 (一) 17:50 (UTC)[回复]
看起來應該是漏字,我嘗試提一下R3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4日 (二) 10:46 (UTC)[回复]

快速删除:Ch.Andrew已执行R3。非管理員關閉--GrandCeres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23:13 (UTC)[回复]

(×)删除理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22#福建广播电视台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從未用過這一名稱。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鬼殺隊名誉隊員Allervous 2026年3月24日 (二) 00:36 (UTC)[回复]
(×)删除 从未使用过的呼号或对外保留的牌子。--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24日 (二) 07:32 (UTC)[回复]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收錄標準模板30天)

来源搜索:"台灣工會監督企業社會責任大聯盟"”——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搜狗微信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收錄標準中的標準:均为一手来源或新闻稿,疑似广告。

提报以上不符合收錄標準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Tim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1:3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ocal&Guita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2:18 (UTC)[回复]
感觉没必要分开讨论故手动合并了两章节-神奇魔女飞天:nebu你有种就跟我来一决tp! 2026年3月24日 (二) 03:05 (UTC)[回复]
(×)删除:極其片面介紹,未構成根本性的有效介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4:04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符合收錄標準,直至當刻仍沒有任何來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ongan4614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1:04 (UTC)[回复]
(×)删除:條目中至今無列明任何可靠來源,屬於百分之百的原創研究內容,為WP:創新意念。--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1:07 (UTC)[回复]
(=)中立:能尋得來源但似乎驗證 GNG 屬於勉強級別,結合公司網站的無爭議自我描述或可簡化爲小作品:
來源 1 : HKSE - Delayed Quote • HKD 意達利控股 (0720.HK) - 雅虎財經(香港)
來源 2 : 意達利(00720-HK):法拉利明年5月終止港澳的汽車進口及分銷權 - 鉅亨網
以上兩筆來源在 WP:RSP 中顯示爲「通常可靠」。--Didaictor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5:59 (UTC)[回复]
[101][102],似乎算有来源,上市公司。--YFdyh000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1:0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6 (UTC)[回复]

(×)删除:校園暴力(School violence)與校園欺凌/霸凌(School bullying)二術語雖有相同之處而仍為不同概念(可參諸如UNESCO2017,School Violence and Bullying:Global status report,P.8,14-15等等,乃至英維百亦將二者分開兩條目敘述,見School bullying英语School bullyingSchool violence英语School violence);雖然中臺港均常將之為一談,不過這畢竟涉及較敏感的社會倫理話題,不應予讀者以誤導,而目前似暫無其他條目中内容與主旨適合校園暴力作重導向的條目(事實上恕直言關於這些的條目之品質都不怎樣),因此提請刪除。以上,感謝。神様ありがとう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4:38 (UTC)[回复]

(×)傾向删除 确有不同,欺凌更像暴力的子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综述,【校园暴力涵盖身体暴力(包括体罚);心理暴力(包括言语虐待);性暴力(包括强奸和骚扰);以及欺凌(包括网络欺凌)。】--YFdyh000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21:2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6 (UTC)[回复]

(×)删除理據:

1. 難以找到可以介紹其緣起之非AI詳細描述的相關具體文字(類似於介紹五股泰山輕軌之緣起描述文字)內容

2. 其模板「Ric|新北捷運|F2|name=y」至今未被建立(以「Ric|新北捷運|F2|name=y」的原始碼在新北捷運#路線概覽中是無法顯示為可被點擊連結)

3. 缺乏第三手可靠來源介紹其詳細走向(僅新北市捷運局有針對其詳細走向做介紹)

4. 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3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可行性研究後再重建((~)補充:此問題已因[103]而解決,本人亦會將其連結內容放進五股板橋輕軌之泰山板橋輕軌相關內容處)

(~)補充:基於重新導向頁面不適用關注度刪除法,故將此提交至此,而不再走關注度流程。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8:39 (UTC)[回复]
評估相關新聞2023年後就未更新?我以下舉出與泰山板橋輕軌規畫案相關的新聞報導(2025年以後)
  • 自由時報:[104][105][106][107]
  • 中央社:[108]
  • 聯合報:「泰板輕軌遭疑收益運量太過樂觀 侯友宜:9月再送中央」、「泰板輕軌可研4度被退回卡關 鐵道局揭關鍵:違反軌道建設審查原則」、「社後輕軌條件不足 捷運局:時機成熟再推」
--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6日 (一) 09:34 (UTC)[回复]
收到,那以上第四條內容在此表示取消,剩下其他三項問題仍待解決。--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09:39 (UTC)[回复]
另外,
  1. 一篇捷運/地鐵線條目(乙級以上)通常不寫「路線緣起」,若硬是要寫,就直接寫在「歷史」章節,因此在存廢討論中這項刪除理據不成立。
  2. 其模板......至今未被建立」泰山板橋輕軌曾有條目,後被存廢刪除,另外這幾周大量路線存廢八里輕軌和深坑輕軌最終被刪除,因此在存廢討論中這項刪除理據也不成立。
  3. 缺乏第三手可靠來源介紹其詳細走向這篇報導?
--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6日 (一) 09:47 (UTC)[回复]
有關第一條理由的部分,本人是傾向此路線屬於五股板橋輕軌的一部分,參考淡水信義線、淡海輕軌等其他路線的緣起描述方式,個人認為其還是需要具有描述其發展過程的歷史來由(確實可能可以寫在其歷史的章節中),而本人至今仍無法搜得其相關結果,因此認為此項目仍為欠缺狀態。
而第二條的意思是:八里輕軌等近期被刪除的路線都可在其先前曾有條目的時候就讓那種原始碼得以正常顯示,但此路線的原始碼並不能於條目尚未被刪除時正常顯示,因此此條是需要被解決的項目之一(此為輔助理由)。
至於您提供的第三項的報導,本人認為其本身對於路線介紹的詳細度是否足夠是有待商榷的,畢竟個人會傾向其詳細程度比起之前被提報刪除的深坑輕軌之車站位置的詳細程度都還不到(如同[109]一般),實在不太能夠認為其介紹程度是足夠詳盡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0:02 (UTC)[回复]
(~)補充:現今有關泰山板橋輕軌的現有轉乘站資訊是不標示狀態(例如萬大中和樹林線的莒光站表格中是不標示有關泰山板橋輕軌此條目前為重新導向的轉乘資訊的—此做法源自於翰翔),在此提示,以供大家做為此路線目前被現有維基人重視程度的參考項目之一。--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6:1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6 (UTC)[回复]

看了路線圖和最近送件新聞,容我大膽猜測,這轉乘點不太優質,沒有考量使用率八成又會被退,認為先(×)删除,符合收錄標準再重建。—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3:58 (UTC)[回复]

(×)删除理據:没有页面使用该模板。且模板所描述的线路实为沪渝蓉高速铁路的一部分,具体线路信息在Template:沪渝蓉高速铁路中可见,无需单取一段线路分列模板。同时模板内容过旧,建议直接删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969社论留言贡献 2026年3月16日 (一) 14:5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7 (UTC)[回复]
(!)意見:,Redox原意为氧化还原反应,英维中该操作系统的称为en:Redox (operating system)RedoxOS,你们怎么认为,删不删?--musiccat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8:2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7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雜誌為英文雜誌,符合WP:RFAL。--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6:17 (UTC)[回复]
同「Rust」,可能存在原創譯名問題。--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18日 (三) 06:2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7 (UTC)[回复]

將原提報者於刪除模板標籤中的理由重新張貼至此:『違反Wikipedia:重定向 § 非中文重定向問題中「原則上不允許建立帶消歧義字尾的外文重新導向」規定的重定向,因此符合WP:R#DELETE第八款、WP:DP#REASON第十二款。』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4:58 (UTC)[回复]

(○)暫時保留,其实这也是外国音乐歌曲条目的重定向,还有@1F616EMO,其实这批重定向已经没有办法去删了因为其中文描述性扩号()前的英文都是英维消歧义页面,又没有准确的中文翻译。--musiccat留言2026年3月19日 (四) 06:0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8 (UTC)[回复]

將原提報刪除者在刪除模板標籤中的理由張貼至此:『違反Wikipedia:重定向 § 非中文重定向問題中「原則上不允許建立帶消歧義字尾的外文重新導向」規定的重定向,因此符合WP:R#DELETE第八款、WP:DP#REASON第十二款。』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4:56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可能被使用的重新導向({{my}}現時為指向{{my icon}}的重新導向,然而被提刪的名稱不可能存在指{{my icon}}的意思)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2月28日 (六) 06:58 (UTC)[回复]
(×)删除:導向頁面無法說明被導向之名稱,故此導向無意義。--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2月28日 (六) 08:19 (UTC)[回复]
(!)意見 是否應當將頁面恢復到不當重定向之前的內容 ( 即 Template:MYname:修訂間差異 / Template:Lang-my-name-MLCTS:修訂間差異 ) 而再做討論呢? 其內容貌似均翻譯自英維模板 ( en:Template:Burmesenameen:Template:MYnameen:Template:Lang-my-name-MLCTS ), 私認為可以(±)合併後統一進行調整及修繕. Gzyeah留言2026年2月28日 (六) 12:26 (UTC)[回复]
@Gzyeah那不是不當重新導向,兩者都被統整至原{{my}}模板裏了,見Template talk:MYname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日 (日) 14:06 (UTC)[回复]
其實最終 (目前) 並沒有統整, "Template:MYname" / "Template:Lang-my-name-MLCTS" 原功能為展示緬文內容發音規則 (類似 Template:Thai ), 而 "Template:My → Template:My_icon" 則為顯示來源所含主要語種, 很明顯兩者用意完全不同.--Gzyeah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00:36 (UTC)[回复]
(&)建議 復原及(○)保留 "Template:Lang-my-name-MLCTS" 代碼, 之後(►)重定向 "Template:MYname" 於前者. Gzyeah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00:54 (UTC)[回复]
@Gzyeah參見Wikipedia:机器人/作业请求#請求批量替換引用Template:My,你說的那種用法已經被{{langx}}取代了。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日 (一) 05:4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8日 (日) 08:1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16日 (一) 17: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8 (UTC)[回复]

(±)合併虛擬商品。二者概念高度重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ℚ𝕦𝕒𝕤𝕚𝕓𝕠𝕠𝕤𝕥𝕥𝕒𝕝𝕜 2026年3月8日 (日) 10:15 (UTC)[回复]
同意(±)合併。其实二者的意义基本上是一致的。--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8日 (日) 10:17 (UTC)[回复]
(○)保留,游戏账号是虚拟财产但不是虚拟商品,且还是有明显差异。--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9日 (一) 17:30 (UTC)[回复]
(○)保留 商品和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件东西成为商品是因为它可以交易。玩家在游戏中自己打来的道具属于虚拟财产,但如果不能交易的话就不属于虚拟商品。另外,虚拟财产这个条目着重介绍法律讨论。而虚拟商品这个条目关于法律的讨论只有一句,我觉得可能实际上也是关于虚拟财产的(因为是视频我没仔细看,但我不太相信它真的讨论的是虚拟商品)。--星幻丶碎梦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1:1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16日 (一) 17:3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8 (UTC)[回复]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新導向—車站所屬之路線不應做為車站之導向處,路線紀載的是整條路線的發展過程,不宜用來記載單一車站的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7:52 (UTC)[回复]
(=)中立(◇)到時重建:钢都花园站为2025年6月公布的武汉地铁12号线之正式站名,其余为新港线于2022年公示的拟定站名。两线都在建设中,显然会有人在线路开通后给站点建立条目,提删这些重定向不过是提删人的另一起WP:POINT罢了。--Srapoj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7:56 (UTC)[回复]
如果你認為這些項目顯然會有人在線路開通後給站點建立條目,那麼先刪除這些尚未興建完成的重新導向條目更有助於後人留意到此條目尚未被完善啊,畢竟現在的重新導向狀態反倒不容易讓後人留意到此為尚未被建立成具有實質內容的條目。--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5:2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4日 (二) 02:48 (UTC)[回复]

(×)删除理據:POV 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ocal&Guita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2:58 (UTC)[回复]
(×)删除: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可靠來源,屬於根本性的原創研究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4:02 (UTC)[回复]
(×)删除前先把相片移去有關商場條目,別浪費。--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1:29 (UTC)[回复]

(×)删除理據:无来源原创译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e3moboi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4:5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包含宣傳性內容,沒有資料來源,30天後仍掛有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5:44 (UTC)[回复]
(×)删除:疑似廣告宣傳內容,且毫無來源,屬於根本性的原創研究,符合WP:NOTSOAPWP:NOTOR。--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08:12 (UTC)[回复]

(×)删除理據:WP:NONDEF,仿效英維創建的分類,那邊已經刪除。實際上也沒有根據「社會學」分類音樂類型的情況,如果說人與人的社會性互動,所有音樂類型都有音樂家與聽眾的互動,無論是各類演出、音樂節,甚至是「合唱」某類型音樂都是具有互動。分類下內容轉到母分類。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stalgiacn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2:3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內容偏宣傳語調,其中有來源404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DLCN (菜國人) 讓台灣再次偉大 2026年3月24日 (二) 15:17 (UTC)[回复]
(×)删除:經查看來源,來源內容明顯與條目內容大相逕庭。--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6:00 (UTC)[回复]

(×)删除理據:无来源原创译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e3moboi留言2026年3月24日 (二) 17:32 (UTC)[回复]

批量刪除(王炯浜不當重定向:半形逗號之三)

[编辑]

(×)删除理據:中維並不存在所謂逗號消歧義,故只能將整個字串視作一個整體處理;因該整個字串並非專名(例如「Faro, Missouri」中,只有「Faro」是專名,而整個字串不是),而不符合外文重定向建立的要件,進而符合WP:R#DELETE第八款、WP:DP#REASON第十二款。通知@王炯浜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6年3月25日 (三) 02:36 (UTC)[回复]

(×)删除理據:以當前破壞者持續進行的單一行為認為並不需要建立其專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雨朝Talk#T-G-W😃👐Group♡ 2026年3月17日 (二) 03:20 (UTC)[回复]
(○)傾向保留:似乎留着不妨?至少可以留个页面让人们知道这个LTA的行为,以及在提报到SRG的时候链接到有关页面。--浅村しき留言签名2026年3月17日 (二) 04:10 (UTC)[回复]
(×)删除,這個LTA的破壞是可以經由設置過濾器阻止的。這是頁面是Lexxicon123建立的。--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3:1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4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4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0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電影原名,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0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官方樂團名稱,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0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電影原名,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0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官方樂團名稱,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0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官方樂團名稱,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0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官方樂團名稱,非消歧義重定向。--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0 (UTC)[回复]
(○)快速保留:此為古諾斯語重定向,且為北歐國家官方語言,符合WP:RFAL。--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0:2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1 (UTC)[回复]

(±)合併資源回收。介绍内容相同的页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6年3月17日 (二) 04:46 (UTC)[回复]
同意合併。--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25日 (三) 00:2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1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符合通用收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06:00 (UTC)[回复]
單殼藻目短殼藻目管殼藻目,應該是一樣的情況,是否一起提報?--ZephyrChen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08:20 (UTC)[回复]
支持一併(×)删除雙殼藻目無殼藻目單殼藻目短殼藻目管殼藻目
根據條目矽藻#分類矽藻綱下的傳統分類為中心矽藻目(Centrales)和羽紋矽藻目(Pennales)。而近期的分類則是將矽藻分為中心矽藻(亞)綱無殼縫(亞)綱有殼縫(亞)綱亞綱)下的各個中也都沒有以上五個的名稱出現。(請參見矽藻條目第57行~第1,004行)
另外,請特別注意,矽藻不是植物矽藻屬於原生生物,條目中使用有嚴重錯誤。3.14圓周率留言2026年3月9日 (一) 15:3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7日 (二) 06:50 (UTC)[回复]
(×)删除:維基百科不是單純的物種列表。--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2日 (日) 15:3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3 (UTC)[回复]

批量提刪

[编辑]

(×)删除理據:已依決議被整合至{{Family name explanation}}。

提报以上頁面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日 (日) 09:38 (UTC)[回复]

仅就{{葡萄牙语姓名}}和{{西班牙语姓名}}来说,目前翻译条目主要来源于英文,而英维并未删除这两个模板且仍在使用,直接删除会导致用户在翻译条目时出现不存在模板,因此对于这两个模板选择(○)保留。--东风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04:46 (UTC)[回复]
或許可以弄個類似{{Deleted template}}的模板提示,讓用戶在看到模板提示後subst掉模板(比如{{葡萄牙语姓名}}改為{{subst:葡萄牙语姓名}}),然後再補個{{Needsubst}}({{Vietnamese name}}、{{泰语姓名}}與{{满族姓名}}不適用)。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2日 (一) 05:33 (UTC)[回复]
我覺得不如找機器人定期跑任務會比指望用戶自己subst好點。--SunAfterRain 2026年3月3日 (二) 05:09 (UTC)[回复]
附议--木平。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2:53 (UTC)[回复]
如果顯示紅字警告而非模板內容的情況下還是不能指望用戶自己subst的話,那我還是傾向於直接刪除模板。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3日 (二) 14:02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9日 (一) 07:12 (UTC)[回复]
(○)保留,有条目使用。--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9日 (一) 17:28 (UTC)[回复]
剛才重新把用例給subst掉了,現在這理由已經不成立了。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0日 (二) 10:39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还是偏向于让bot定期跑任务,好奇为什么要删除模版呢?如果有编者添加相关模版还要多此一举,更替至新模版,有点麻烦(无恶意)--木平。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13:45 (UTC)[回复]
同意 找機械人定期跑任務。--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03:58 (UTC)[回复]
@愛子棋枰你還得考慮部分用戶不想用hatnote而傾向用footnote的問題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3日 (五) 00:43 (UTC)[回复]
(×)删除此前因为尚有使用而结案,现在问题已解决,应予删除。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6年3月13日 (五) 11:06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7日 (二) 06:5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4 (UTC)[回复]

(±)合併鼓浪屿。內容不足,宜由主條目一併介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日 (日) 09:58 (UTC)[回复]
(=)中立 本身就是三个行政区划单位,其中行政公署、区为历史行政区划,街道为现代行政区划,保留或合并的话个人觉得都没有什么问题。--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6年3月1日 (日) 10:30 (UTC)[回复]
可選的替代方案是前兩者併入後者。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日 (日) 14:00 (UTC)[回复]
宜將前兩者併入後者,專門介紹鼓浪嶼的行政區劃史和一些純統計數據。--🎋🎍 2026年3月1日 (日) 15:5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9日 (一) 07:12 (UTC)[回复]
鼓浪嶼行政公署、鼓浪嶼區 (±)合併鼓浪屿街道#歷史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03:2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7日 (二) 06:50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公路路線連個基本的交流道周邊資訊都沒有,代表其連根本的骨架完善程度非常低,非常缺乏「可用資訊」,個人認為不須透過確認關注度,即可直接提報刪除—等到路線進入綜合規劃階段再進行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2日 (一) 19:34 (UTC)[回复]
(○)保留:請說明何謂「可用資訊」?上次討論甚至連是否符合收錄標準也沒討論過。作為一個「被放棄的計劃」,我認為目前的資訊已經合用。如果要到所謂「綜合規劃階段」才要的話,那麼在規劃階段有討論,但中途放棄的工程,保留方面就會出現很大的問題。--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3:14 (UTC)[回复]
「可用資訊」指的是能夠用來說明該項目的詳細內容的資訊,以車站來說,包含車站構造、車站歷史、現況紀載、周邊資訊等訊息,以交流道來說,包含位在路線的位置(公里數與所在縣市、區域)、銜接道路、交流道型式、啟用日期等項目,以公路來說,則包含其概述、發展歷史、涵蓋之交流道項目及對應公里數、隧道及服務設施、車種限制等項目。
並不是只要符合維基百科規範下限的項目都適合被立即建檔,維基百科的指引只是提供一個最底層的下限,沒有違背它們並不代表該事物一定適合被長期保留(如果確實如此的話,那麼維基百科應該要就此規定沒有符合Wikipedia:删除的項目都「不能」被刪除),更何況正如同你所闡述的「規劃階段有討論,但中途放棄的工程,在保留方面就會面臨很大的問題」這點,依照這邏輯,那麼在去年10月有被討論過的林口輕軌等路線是否也應該被建檔或被送WP:存廢覆核(其相關連結為[110]),由此可見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只是最低下限,要如何維護維基百科的品質才是更重要的事情(相關代表句包含「可行性報告未通過就不寫不建立,紙上談兵的事先別捕風捉影。當然認為可以建立的使用者觀點能是,這些來源都是官方釋出所以99.9%能寫,可因為如此就會成為WP:OR的放置區,交通迷的沒有極限懂得的就懂」(出自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1/28#社子線)以及「WP:BALL,等可行性報告通過後再重建也不遲,放著只是滿足交通迷幻想」(出自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11/04#北橫快速道路)),因此符合基本的收錄標準,不代表該項目一定適合被長期留存(收錄標準等規範常常要等很久才會被更新,共識都已經改變多久了規範或標準還沒能跟上當時所需),更不代表社群不能考慮刪除它,而只代表社群不會認為建檔的維基人具有惡意罷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7:34 (UTC)[回复]
首先,我認為該條目的前提為「一條被胎死腹中的政策,其提案的經過與概述」,條目的主軸也是照著這個前提去走。大體上類似臺灣海峽隧道的感覺。按照這個前提,本人完全不同意閣下定義的「可用資訊」──我認為,只要說明有提案、提案的具體大要與/或路線、以及提案發展大略經過與廢案原因,這樣就夠了。那就是我認可的「可用資訊」:給臺灣海峽隧道講歷史概述或許可以,但說明交流道、隧道、設施、車種等東西,我只能說,這是強加多餘的限制。
再來,你針對的我的論點,回應說「……那麼在去年10月有被討論過的林口輕軌等路線是否也應該被建檔或被送存廢覆核」──對,本人同意這個說法:只要來源足夠讓讀者不靠原創研究,就能得出基本的概念,為什麼不?按照這個前提,林口輕軌雖然可能可以寫,但我有其他事情,暫時無暇管到那邊。
品質的重要性確實要緊,但是想維護維基百科的品質,可透過小作品化與/或維護模板改善;如果條目合政策的話,刪除並不必要。事實上Wikipedia:删除也有提到不刪除就能維護品質的方法。所以用品質這個理由提刪條目,除非嚴重違反內容方針,否則不能說服我支持刪除。這個案例,我認為並沒有嚴重違反的情形。
最後,如果你看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11/04#北橫快速道路的話,那你也應該知道,我反對「交通迷幻想」的說法(『作為一個相似但討論更多的例子,台湾海峡通道也沒有正式計畫,但由於有充分來源討論這些問題,所以不妨害條目的存留。也沒有人會認為條目「放著只是滿足小粉紅幻想」。』)--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9:56 (UTC)[回复]
一個一個點回應你:
我所闡述的「可用資訊」並不是一定要全數涵蓋才適合被長期留存,但也不宜在可用資訊僅包含其中的非常少數項目時就被長期留存(通常要超過一半,不符合的內容要嘛適合暫時刪除((◇)到時重建)或永久刪除,要嘛很可能更適合被送到維基新聞維基旅遊等專門記錄該片面項目的地方進行留存),而你所舉例的台湾海峡通道本身並不足以跟這條資訊量少得可憐的北橫快速道路進行比擬,畢竟台湾海峡通道的可用訊息量是非常多的,跟這條可用資訊很少的北橫快速道路相差甚遠。
你所說的社群希望能夠說明「交流道、隧道、設施、車種等東西」是強加多餘限制的這點,本身其實不是那麼能成立,原因是當一個項目涵蓋內容過少時,將該項目轉換成百科全書進行銷售的成效幾乎一定是非常慘不忍睹的,維基百科之所以稱為維基「百科」,本身就意味著它是一種「百科全書」,是可以跟真實的百科全書進行比擬的,因此在此願您能思考一下這些東西如果轉換成百科全書那去賣,其結果會是怎樣呢?結果一定很慘不忍賭吧。
而你所說的你覺得林口輕軌應該被建檔或被送存廢覆核這點的認同,個人高度懷疑您是口是心非的,畢竟連之前曾經專注於交通項目維護的,且不贊成刪除很多近期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的交通項目被刪除的User:Sinsyuan都基於該項目的存廢討論一直通過(此理由涵蓋部分猜測成分),因而不敢在路線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前貿然直接建檔或送存廢覆核,如果您還是認為自己是有理的話,懇請您拿出真的行動,將那些路線直接建檔或移送存廢覆核。
你所說的維護百科的品質可透過小作品化或維護模板進行改善這點,其實是很難用於交通上的,畢竟交通本身就是個大項目,它不是專屬於個人的事項,因此這條路線亦並不太能透過小作品化或維護模板來進行改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0:32 (UTC)[回复]
「當一個項目涵蓋內容過少時,將該項目轉換成百科全書進行銷售的成效幾乎一定是非常慘不忍睹的……因此在此願您能思考一下這些東西如果轉換成百科全書那去賣,其結果會是怎樣呢?結果一定很慘不忍賭吧。」銷量與品質不一定有關,否則麥當勞就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漢堡了。你叫人去臆測紙本銷量,但人能怎麼回答臆測性、甚至經營相關的問題?現在幾乎沒人買百科全書了。很多百科全書的條目,篇幅不一定都很多。由於你這種「把條目品質與紙本銷量掛勾」的論點與前提,建立在高度臆測的性質上、也和這裡的收錄標準無關,因此,恕我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個人高度懷疑您是口是心非的」雖然開草稿了,但首先,我目前沒做是因為我要寫日本氣候,其他條目暫時無暇顧及;再來,我對你質疑我的編輯動機或行為,而非論點的行為,表達抗議。
最後,本人反對將交通條目排除在小作品的範疇之外,所有條目都可以是小作品:「维基百科的每篇条目不管从哪种方式看都是起源于某种“小作品”」因此,「非常少數項目」的論點我也高度質疑是否成立。--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6:25 (UTC)[回复]
那想請問您對於這個條目比較適合(○)保留,還是(◇)到時重建的判斷依據是什麼?畢竟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中存在這二種處理方式的選項,而個人認為基於WP:BALLWP:NOTNEWSWP:NOTIINFO,因此這個條目更適合以(◇)到時重建的方式進行處理。--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6:39 (UTC)[回复]
很高興你以方針討論相關理據。這樣,我們就能有共同的聚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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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決定保留與否的主要依據為收錄標準:一般而言是通用收錄標準,但不合的話會考慮其他收錄標準。其他對應的內容方針,如果有嚴重違反的話(例如傳記類我會考慮是否符合生者傳記誹謗),會考慮刪除。
而到時重建這個票,我很少用所以不確定,不過我會盡可能砍掉來源沒有說的斷言、或是合併到其他可能合適的條目,例如提案中的臺灣交通建設──如果這樣精簡後,還是無法滿足收錄標準、或是只能寫成小小作品,這時才會考慮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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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對於你提出的方針,我的回應是:
  • WP:BALL
    • 條目的主題是回顧1990年的廢案,介紹這廢案也沒有多少臆測色彩,而是講述1990年代的資料。這些資訊都能透過自由的新聞驗證:即使是與未來相關的預言,也只有宜蘭縣政府討錢的回應。我不認為自由的報導是「未經證實的說法」、「個人觀點或分析」或「原創研究」。基於這個理由,如果有人給這條目掛上Category:未来建设模板也不適當。
  • WP:NOTNEWS
    • 該新聞來源記載的是「宜蘭縣議會要求縣府爭取興建第二條高速公路」、以及「台灣區快速道路系統整體路網規劃總報告」這兩件事。我不認為是揭發故事的一手來源,也不認為是突發新聞或「詳盡的細節和記述」:該條目也說明了高速公路的事件的源由、過程概要和後續結果。
    • 來源可能還需要新聞提及,國道新建工程局在於1992年的「台灣區快速道路系統整體路網規劃總報告」。這樣應該就能夠拔掉來源單一的問題了。
  • WP:NOTIINFO:我不認為這條目是「不經篩選的資訊」,因此不多談。
--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8:51 (UTC)[回复]
有關前述三點與此路線的關聯性,個人認為值得被商榷之處分別是:
WP:BALL:這些將來事件成為過去後,都必須有值得記載的價值—這條路線的可用資訊其實偏少,其可用資訊與記載的價值有待社群對其的商榷。
WP:NOTNEWS:所有維基百科條目都應包含最新資訊—此路線自從2019年後已查無消息更新,因此不太能滿足此條定義。
WP:NOTIINFO:某些類別的條目是否值得收錄尚在爭議中—這條路線當然不能算是很根本的「不經篩選的資訊」,但它本身的屬性(其一重要屬性為此路線屬於還未通過由行政院核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路線,屬於缺乏骨架的路線)至今在社群討論中是存在很大的爭議的,畢竟目前社群比較多人認為「可行性報告未通過就不寫不建立,紙上談兵的事先別捕風捉影。」,但認為可以建立的使用者觀點主要是:「這些來源都是官方釋出,符合收錄標準,所以99.9%能寫,可因為如此就會成為WP:OR的放置區,交通迷的沒有極限懂得的就懂。」,因此到底這條路線是否可以或適合立即被建立,其實還存在滿多有待社群討論來定義的爭議的。--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21:45 (UTC)[回复]
  • WP:BALL:BALL重點是「不可臆測未來的事物」。北橫快速道路,就目前所見,確實多屬過去的資訊。你的發言,「這條路線的可用資訊其實偏少,其可用資訊與記載的價值有待社群對其的商榷」,也不是著重於這點的話,那我就不繼續展開了。
  • WP:NOTNEWS:方針說的是重大時事不要倉促更新、表列過度詳細的訊息。不是說過去的事情應該更新。而且強說應該更新已經過去的事情,似乎也很奇怪。說六年國建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或亞細亞支線這種現在已經沒有做的東西要更新,我覺得有點怪。
  • WP:NOTIINFO:你這個「可行性報告未通過就不寫不建立」的觀點,是Tisscherry的說法,不是所有人同意的。如果我能像「北橫快速道路」那樣討論,我不會同意他的觀點,也不會同意這是「捕風捉影」的事情。
    • 至於「到底這條路線是否可以或適合立即被建立,其實還存在滿多有待社群討論來定義的爭議的」,我同意你的說法,否則不會再被放到AFD了。就我的想法,依照WP:GNG而言,我認為沒什麼問題。
--Saimmx留言2026年3月4日 (三) 06:12 (UTC)[回复]
@Tisscherry--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3:32 (UTC)[回复]
(×)删除,等行政院通過綜合規劃再重建也不遲。現在的資訊不是合用,退一萬步來說,只不過是看到宜蘭送報告了,涉及三個縣市的工程,只有一邊想要跟中央拿錢蓋。--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3:40 (UTC)[回复]
身為一位對交通沒有太多涉及的人,我只能說,我對社群對所謂可行性研究的看法、以及其與收錄標準的關聯,感到不可思議,而且似乎與現行的收錄標準有矛盾。--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3:47 (UTC)[回复]
有關您認為社群對於在交通方面的可行性研究的看法與其收錄標準的關聯感到不可思議這部分,基本上是這樣子,維基百科要的是適合製作為百科全書的內容,它並不是單獨新聞的放置處(有關單純新聞內容由專門收錄新聞的維基新聞進行收錄),有關這點,您可以想像成是只有當那些項目能夠製作成一本百科學書並且能夠獲得銷量時,該事物才真的值得被長期留存,缺乏良好銷量的事物被汰除本來就是幫助維基百科的正道,願您能理解。--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7:40 (UTC)[回复]
我先前提刪想法差不多,而就WP:NOTNEWS來看,僅只是因為發生了可供編寫的新聞材料而被新聞記錄了,我認為是需要經過觀察以及資料收集後再決定是否有百科的價值。百科應該要看重事實發生,是滯後而不求快的,更不用說這個新聞僅只是提宜蘭縣政府函請中央再考慮。--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08:10 (UTC)[回复]
我覺得「百科的價值」是很主觀、甚至有點搬龍門的說法,所以我通常避免這麼說。這是因為各人對「百科」的看法極為不同、行文方面也可天差地別。內容品質確實重要,但能好好介紹的話,我認為沒什麼問題。--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0:20 (UTC)[回复]
這才正是那些項目的刪除與否應該要尊重社群的共識的根本原因啊,畢竟怎樣的百科具有最高價值在沒能夠透過轉化成實體書銷售來觀察其實際銷量的情況下,應該暫時以多數決的方式進行處理。
至於你所說的「內容品質確實重要,但能好好介紹的話,我認為沒什麼問題」這點,本身就如同我前面提過的,只意味著社群不會認為建該檔的維基人具有惡意罷了,而不能代表該項目一定該被保留於維基百科中。--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0:38 (UTC)[回复]
百科價值這話、我是借用來的,但我忘記出處需要來源請求見諒w。交通類型的條目常見問題是會順勢虛構,例如推測車站的站名,或前陣子遇到頻繁「未定工程期」交流道。這個條目裡,雖然這是LTA:SYA的破壞(我一開始沒有發現是),不過說明一下他虛構了路名和地圖special:Diff/89483072,這是很容易被認為是正確而只是缺來源的內容,並以為有進展了。我還是認為,沒有能夠證明可行性研究報告即將通過前,是應該先刪除,況且刪除也不是真的沒了,只是先被隱藏起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4:47 (UTC)[回复]
原來如此,我的確沒有注意過條目被LTA:SYA破壞的背景,你的一些態度也說得通了。不過呢,即使分靈的概念被LTA:Qqqyyy破壞(不幸的是我也被當時內容陰了),也不代表這個概念是完全不存在、或不值得保留的。--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6:30 (UTC)[回复]
我反對以假設實體書銷量的方法衡量品質,原因不贅述。--Saimmx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6:31 (UTC)[回复]
前面提及的實體書的方法不是用來衡量品質(畢竟品質與銷量並非絕對正關係),而是用來衡量其歷史記載價值高低,用來當作其中一個是否值得收錄的參考。--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7:24 (UTC)[回复]
呃我想指出來源僅只是寫函請中央,容我OR,宜蘭縣政府只是寫一封信表達期望並發了新聞稿,沒有提出新報告依據單一來源的狀況下,維基百科就幫忙建立條目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3日 (二) 17:5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10日 (二) 02:17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5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符合人物收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3:05 (UTC)[回复]

Wikipedia:收錄標準/運動員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2日 (四) 00:28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3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5 (UTC)[回复]

(=)中立理據:关注度满三十天,但看来源可以的,交大伙讨论决定。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randCeres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08:55 (UTC)[回复]
@GrandCeres您这(=)中立……是什么意思--浅村しき留言签名2026年3月13日 (五) 07:10 (UTC)[回复]
就是我也拿不准符不符合关注度,但是过期了,所以社群讨论决定。--GrandCeres留言2026年3月13日 (五) 08:07 (UTC)[回复]
special:Diff/89680800,因此重看了來源和內容比對,認為(×)删除。--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6日 (一) 18:1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Polar Bear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4 (UTC)[回复]
(○)傾向保留,已经替换来源,两个来源虽然为微信公众号,但作者分别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海河实验室,均为国资事业单位或机关,符合微信网站视为可靠来源的特殊情况,且为第三方发布者。--■■■■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3:24 (UTC)[回复]
同意保留。--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0:33 (UTC)[回复]
還是接近當初被放上收錄標準的意見,替換的第三方發布者是非常接近事件本身的第一手來源,就是相關單位發布的新聞稿。其中有來源無法訪問。--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1:11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5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會被任何頁面使用的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3月17日 (二) 13:50 (UTC)[回复]
同意刪除。--Tony85poon留言2026年3月18日 (三) 00:5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5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條目內來源僅報導規劃線路走向等簡單且不穩定的資訊,且相關「有效」來源只有一條(其他資料為無法被查看之狀態),外加評估相關新聞自2019年後就未更新,其描述法也非摘要式描述法(規劃歷史的闡述內容過於詳細),涉及WP:BALLWP:NOTNEWS,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1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5 (UTC)[回复]

(×)删除理據:大篇幅的原創研究內容,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25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6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條目沒有列明任何來源,屬於百分之百的原創研究內容,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仍在初步提案階段,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29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6 (UTC)[回复]

(×)删除理據:此條目沒有列明任何來源,屬於百分之百的原創研究內容,除此之外此路線屬遠期規劃,而目前連個路線的基本走向都還不存在實質規劃內容,涉及WP:NOTOR,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國家交通審批再予以重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 Bary Palit留言2026年3月17日 (二) 14:44 (UTC)[回复]
為获得更明确的共識,原討論已重新提交至此。新讨论请置于下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3月25日 (三) 02: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