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用戶討論:Nato18273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新增話題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由注荼在話題香港及台灣的網絡爭議的快速刪除通知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4 天前

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編輯]

您好,Nato18273!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裏,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疑問?需要幫助?歡迎到互助客棧IRC頻道詢問。
祝您編輯愉快!

Welcome! If you can't understand Chinese, please feel free to ask or request anything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歡迎您的維基人是:

-- -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6月30日 (一) 09:30 (UTC)回覆

2025年6月

[編輯]

如果沒有在編輯摘要提供合適的理由,請勿無故移除維基百科頁面的內容或模板。閣下新近之編輯(如閣下於國際制裁的編輯)似乎並不具建設性,且已獲回退。如閣下是希望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祝編安! Asatsuyu2022 💬📝 2025年6月30日 (一) 12:10 (UTC)回覆

因為本人查看了各國法律以及聯合國憲章, 並沒有容許軍事制裁, 很多時候都是針對軍事組織的經濟制裁, 不符合原本頁面的"軍事制裁"定義--Nato18273留言2025年6月30日 (一) 15:59 (UTC)回覆

2026年1月

[編輯]

提示: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頁面原始碼的繁簡或地區詞,例如支語,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的功能,即原始碼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果您不喜歡目前正文顯示的語言變體,您可在參數設置中修改,而請勿直接修改原始碼。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也請不要直接替換原始碼,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 以「中國大陸使用『陆』、香港使用『港』、澳門使用『澳』、馬來西亞使用『马』、新加坡使用『新』、台灣使用『臺』」為例,您可以寫為:
    • -{zh-cn:陆; zh-hk:港; zh-mo:澳; zh-my:马; zh-sg:新; zh-tw:臺;}-
    • 示例:澳

您亦可前往字詞轉換專區等處尋求其他維基人的幫助。

請留意,如果維基百科能夠正確轉換,那麼變更原始碼的繁簡或地區用語可能被認定為破壞。如您無視通知重複類似行為,您的帳號可能會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使用的是視覺化編輯,還請注意其編輯模式下顯示的是轉換生效前的原始碼用字。Special:Diff/91097018 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6年1月13日 (二) 13:21 (UTC)回覆

好的
謝謝--Nato18273留言2026年1月13日 (二) 14:31 (UTC)回覆

Information icon 請不要向文章添加原創研究對已發表材料的總結,如閣下於支語所作之編輯。請為您所有的貢獻引用直接發表了對所引用內容之分析的可靠來源,謝謝。 Kanshui0943留言2026年1月17日 (六) 08:41 (UTC)回覆

我找不到討論區有複製該留言的連結的選項
所以只能直接引用整個貼文
我本來想用圖片的--Nato18273留言2026年1月17日 (六) 11:29 (UTC)回覆
拿你的「「支語」一詞早於2016年已經出現在香港高登討論區。因此對部分台灣人而言,這個詞本身其實也可能是一個「支語」。」與在2016年發表的港任回覆爭取保留「比卡超」等各地譯名聯署來說:
雖然2016年發表的「港任回覆爭取保留「比卡超」等各地譯名聯署」或許可以支持你「「支語」一詞早於2016年已經出現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的說法,但這個來源不能直接證明後半段的「因此對部分台灣人而言,這個詞本身其實也可能是一個「支語」」,除非有其他有公信力的人確實如此說明。如果編者想強行透過該網頁證明這點,那就會被原創總結方針禁止了。--Saimmx留言2026年1月17日 (六) 19:01 (UTC)回覆
我見到你的問題了,身為相關編輯者,我說一下意見:首先,不允許blogs論壇等原因,是因為這種來源任何人都能發表意見,所以這種來源,作為解讀評論或證明斷言,幾乎沒有任何價值可言。
但你在支語的例子,是想證明「這個詞在2016年就有人用」這件事的話,就是用一手來源來證明一件描述性斷言,那或許可以使用。但這種情況下要證明斷言要非常小心,不能做出編輯自己的觀點。至於時間和日期,使用「date=」參數就可以了。
「我可以上傳討論區截圖嗎」
不可以。因為「討論區的留言不是我寫的」的話,那就是有著作權,著作權所有的內容,要按照非自由內容方針使用。該方針第八條要求「只有當其呈現將有助於加深讀者對條目主題的理解,而其缺失將妨礙理解時,非自由內容才能被使用」。但是目前的引用方式已可以證明日期。--Saimmx留言2026年1月17日 (六) 18:28 (UTC)回覆
抱歉應為第一條:「...在可能的情況下,非自由內容應被轉化為自由材料,而不應使用合理使用為之辯護...在根本不使用非自由內容時,只使用文字能否充分傳達條目的主題?如果至少一項的答案為肯定,那麼該非自由內容就可能不符合這一標準。)」--Saimmx留言2026年1月17日 (六) 18:36 (UTC)回覆

香港及台灣的網絡爭議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香港及台灣的網絡爭議符合快速刪除的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頁面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 on}},並在頁面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注荼 2026年3月10日 (二) 14:24 (UTC)回覆

請問為什麼這是一個測試--Nato18273留言2026年3月10日 (二) 14:49 (UTC)回覆
您創建該條目的編輯Special:Diff/91834480的摘要中有testing字樣,我以為那是您手動添加的。--注荼 2026年3月11日 (三) 03:26 (UTC)回覆

香港及台灣的網絡爭議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香港及台灣的網絡爭議」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亦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千村狐兔留言2026年3月11日 (三) 01:2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