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仲裁/請求/執行及復議
請求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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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修订或申诉社群高风险主题应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而非此处。 参与指南 本段仅可由自动确认用户提交请求,非自动确认用户提交的请求会被拒绝。用户在陈述中仅可编辑自己的章节。陈述如无审查请求的管理员批准不得超过500字或20个链接(可使用此工具核查字数)。不符合要求的留言可能会被管理员移除,而妨害协作的陈述可能会导致留言用户被封禁。 用戶如果要提交申诉请求请使用{{Arbitration enforcement appeal}},提交非申诉请求請使用{{Sanction_enforcement_request}}。用戶在提交請求后請使用{{AREN}}通知用戶。请注意未完全填写必需信息的请求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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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sscherry
[编辑]Tisscherry请求相关
[编辑]- 用户违反的案件或仲裁高风险主题:Wikipedia:仲裁/請求/案件/Mafalda4144、Tisscherry傀儡调查
- 用户违反案件或仲裁高风险主题的差异链接及其说明:Special:PermanentLink/91813249#Tisscherry、Infodump0
如未得批准,陈述不得超过500字或20个链接
不符合要求的留言可能会被移除。
ATannedBurger的陳述
[编辑]鑒於Infodump0已在ANM請求處理,但個人認為因涉及到仲裁委之相關決議,為避免後續因事實認定可能與仲裁委本意不一致所造成的糾紛,故請求仲裁委員會針對此案中「是否構成添加提出來源可靠性爭議的模板
」進而違反仲裁委員會設下的禁制做出認定和(如有需要)行動。--(☎)dt 2026年3月8日 (日) 23:36 (UTC)
- (編輯於2026年3月10日 (二) 16:54 (UTC))--(☎)dt 2026年3月10日 (二) 16:54 (UTC)
Tisscherry的陳述
[编辑]老實說我不知道要回甚麼。從被提報後我都沒有再犯案,也有謹慎思考,但若有3位成員認為零容忍不依不饒認為我永遠滾蛋是最適當的結果,那我會儘量做我能做的,直到結果出爐,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9日 (一) 04:32 (UTC)
加一個連結[1]。—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5日 (日) 16:41 (UTC)
Infodump0的陳述
[编辑]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6年3月#c-1F616EMO-20260223072500-Tisscherry-20260223054400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6年3月#c-Infodump0-20260306080100-Tisscherry-20260216134700大概想说的就这些。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其此前亦曾因多次违反禁制而遭封禁。Infodump0(留言) 2026年3月21日 (六) 17:03 (UTC)
- 移動自下方討論區--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24日 (二) 11:42 (UTC)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这算不算另一方式的擦边球,期刊来源争议……Infodump0(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13:20 (UTC)
臺灣象象的陳述
[编辑]我看了一下Infodump0提供的案例,該案例中因為該來源網站的憑證中寫的網址是mingpaocanada.com,但是該網站的網址是mingpaovan.com,導致其被部分瀏覽器識別為不安全網站,並阻止使用者訪問該網站。而根據提斯切里在ANM的陳述,他加入{{需要較佳來源}}模板的原因是因為前述問題,導致其認為應該要提醒其他人該來源有前述的憑證問題,應非蓄意違反禁制。然而,正如管理員1F616EMO所言,這仍然是違反主題禁制的。不過有鑑於他加入的目的與來源可靠性無關,且事後也認錯並承諾日後不會再違反禁制,因此我建議如果仲裁委員會認為有必要以技術手段阻止其違反禁制的話,可以盡量僅以過濾器阻止他於條目空間加入來源相關模板代替實質封鎖。--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24日 (二) 12:24 (UTC)
@Infodump0:他主要說的是他認為內容和來源對不上,沒有提到來源可靠性,感覺應該還不算--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3月24日 (二) 13:58 (UTC)
讨论区
[编辑]- 本章節仅供管理員及仲裁员討論,其他用戶在此章節的评论将移至上述章節。
@Tisscherry:煩請至此陳述,謝謝。--🎋竹生🎍 2026年3月9日 (一) 04:03 (UTC)
- @Tisscherry:感謝閣下回覆,已將閣下的陳述移動至獨立章節。1F616EMO(喵留言~求助?) 2026年3月9日 (一) 04:34 (UTC)
請求復議
[编辑]此段落用以处理以下请求:
- 關於要求仲裁委員會對案件結論及決議作進一步闡釋的請求;
- 關於取消或修訂现行制裁的請求。
申請步驟
- 使用{{Arbitration amendment request}}提交請求;
- 檢查請求無誤后保存頁面;
- 務必使用
{{subst:ARCAN|章节标题}}相关各方發送通知; - 在请求的對應章節下添加通知差异鏈接。
請注意在完成請求前不要提交請求,頻繁的修改請求會給其他討論用戶帶來困惑。
參與指南
本頁與維基百科上的許多頁面不一樣有著更為嚴格的限制,請遵守以下有關遵守字數限制的注意事項。
- 一般规定:大多数提交给仲裁委员会的材料(包括仲裁案件请求中的陈述以及仲裁案件中的证据提交)限制为1000字,含最多100个差异链接。
- 动机:设定字数限制旨在促进清晰表达和聚焦问题,并确保仲裁员能够充分理解提交的内容。仲裁员需阅读涉及多项事务的大量信息,因此超出字数限制的提交内容或被节删。为了公平及防止投机行为(即避免“先斩后奏”的情况)起见,字数限制将被严格执行。
- 分段讨论:用户应仅编辑自己的章节。您的提交应面向仲裁员,而非其他参与者。如果您希望仲裁员参考对其他提交内容进行反驳、澄清或引用,只應在自己的部分中进行。
- 签名: 为便于仲裁员及其他参与者了解提交内容的顺序,按讨论页指引,请在每次提交或新增内容时签名(使用
~~~~)。 - 修改陳述:您应该从一开始就谨慎、简洁撰写陳述。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 § 編輯意見不允许用戶在经过一段長时间或有人回复后重写以縮短声明。用戶應提交简短的初始陳述,以便在必要时留出回复其他用户的空间。
- 调高字数限制:您可以在提交内容中申请调高字数限制。在申请中,您应简要(一两句话)说明(一)为什么需要增加字数和(二)概述您希望在延长的提交内容中讨论的内容。仲裁委员会会尽快处理调高字数限制请求,力求在必要时靈活處理。
- 仲裁員提出問題後亦會提供回應的字數限制。
- 超出字数限制: 超出字数限制的提交内容会被折叠,仲裁员可能不予考虑。
- 制裁:請注意仲裁委員在必要時會實施適當的限制,確保仲裁程序正常運作。
常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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