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
外观
(重定向自Wikipedia:A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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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發生的編輯爭議
Kyriechen1949
[编辑]- Kyriechen194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近一个月内创建的中国各省市的足球协会均被移动到草稿空间,有利用WP:LLM创建条目之嫌,且有WP:OR的嫌疑。
- 证据:
- 广东省足球协会这篇条目为例,有来源失效但仍然引用且日期错误,“总部”一参数填写错误且完全没有“奥林匹克大厦”这个建筑;
- Draft:河北省足球协会的总部地址错,应是石家庄市正定县诸福屯街道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篮排馆;
- Draft: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的总部并非在五台山体育中心而是在南京奥体中心;
- Draft:内蒙古足球协会的总部并非在回民区而是在赛罕区;
- Draft:辽宁省足球运动协会的总部地址错,应是沈阳市沈河区江东街89号c馆4楼;
- Draft:山东省足球运动协会的总部并非在山东省体育中心而是在山东省体育训练中心;
- Draft:上海市足球协会的总部地址错,应是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500号久事体育大厦5楼;
- Draft:山西省足球协会的总部地址错,应是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25号体育场2号入口旁;
- 以上地址信息均可在中国足球协会官网查询得到,见微知著,且多篇无列明来源,极度疑似LLM。我是从WP:VIP的提报转过来的,时隔多日也没有管理员拒绝提报或者封禁用户,副知@Infodump0。
- 提報人:Cygz(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3:27 (UTC)
Rastinition
[编辑]- Rastinit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翡翠台電視劇集列表 (2020年代)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无正当理由删除条目大量内容,我试图与其沟通却只得到重复的回答,如其所说其表达能力欠佳。
- 提報人:Infodump0(留言) 2026年3月23日 (一) 14:45 (UTC)
TimWu007
[编辑]- TimWu007(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Draft:沈渝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沈渝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已被快速删除)
- 昨天TimWu007在沈渝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已被快速删除)的存废讨论开始,怀疑我存在利益关系最终给快速删除了,然后他又快速删除Draft:沈渝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我认为我今天所提交的草稿不符合 快速删除的标准 ,我也不明白草稿哪里存在宣传语气较强烈等问题,我认为TimWu007对我产生有色眼镜后在阻止我继续编辑相关条目,今天的草稿这里面哪里有宣传语气了?里面每个字都是中立的呀,社会评价里面(龙盘科技集团负面举措披露:投资决策方面可能存在投资独断专行、政企交往违规涉险。)是根据可用来源的社会评价对两个来源信息的总结,我用自己的话重新说了一遍怕侵权问题
- 然后他回复我说快速删除的理由是:
1.通过入侵政府机构组织官网形式伪造来源(Draft:沈渝霖中所谓中站区人民政府、焦作市人大来源)
2.已被删除的沈渝霖中伪造与习近平的合照
3.昨日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6/03/16中已承认为破坏:[1][2]
- 1.我从来没有承认我在破坏,我说我只是可能前面编辑的条目可能是有问题的
- 2.你说我(通过入侵政府机构组织官网形式伪造来源(Draft:沈渝霖中所谓中站区人民政府、焦作市人大来源,已被删除的沈渝霖中伪造与习近平的合照)这就是纯污蔑我和对我的恶意推定啊,完全靠他的异想和推测
- 他说的话这就全都是典型的恶意推定呀,有什么证据?已被删除的沈渝霖中伪造与习近平的合照 ????你凭什么说是伪造的?靠你想象中的恶意推测吗?
- 管理员快来看看他是因为什么删除我的草稿和快速删除已建立的条目的,完全是靠恶意推测没有证据的污蔑,滥用他的权力。
- 本来他说快速删除已建立的条目是因为可能存在宣传语调或者因为我只编辑这个所以有可能是利益相关人我还觉得确实我有点像,
- 但是你今天说,快速删除草稿和快速删除已建立条目的原因竟然是这种明显恶意推测与无证据恶意利用权力删除,我就一定要走流程维护我做出的编辑贡献
- 沟通记录:Wikipedia:当前的破坏#c-Aqurs1-20260317055700-TimWu007
- 我希望恢复被快速删除的条目,阻止TimWu007继续迫害我的编辑贡献。
- 发现人: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06 (UTC)
- 我不知道怎么把当前的破坏栏目中的聊天记录搬运过来或者引用一下,希望会的人可以操作一下--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07 (UTC)
-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c-Aqurs1-20260317055700-TimWu007--Cygz(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16 (UTC)
- 无需搬运讨论记录,否则会有冒用签名之嫌。--Cygz(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17 (UTC)
- 感谢您的指引,我明白了--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20 (UTC)
- 我建议您还是整理一下该提报,看得我有点乱。--Cygz(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21 (UTC)
- 我已整理,您现在再看看--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41 (UTC)
- 我建议您还是整理一下该提报,看得我有点乱。--Cygz(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21 (UTC)
- 感谢您的指引,我明白了--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20 (UTC)
- 你好,僅針對於你在相關頁面存廢討論否認自認破壞這一件事情,你也許大概忘記,您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16#沈渝霖的討論其他參與用戶怎麼說的,而您又是如何回覆的呢?還有你在Special:Diff/91910224與Special:Diff/91910235的確有提及到「刪除就刪除吧,可能是我的編輯行為確實有問題」「對不起看來我可能真的造成了破壞」,然後你現在否認推翻你在那邊的說法,請問@Iwao7752君,這麼做是有什麼用意呢?--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09:42 (UTC)
- 首先不要偏离主题,顾左右而言其他,你今天快速删除我的草稿就是有问题的。因为我是善意推测,作为新手我当时以为你删除是有合理理由的(我的回复说明我很有礼貌且尊重有经验的维基用户),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6/03/16#沈渝霖的讨论其他参与用户怎么说的关主题和我有什么关系,其他人乱讲什么我有什么反驳的义务吗?你是日本人可以叫自己但别叫我君。--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9:58 (UTC)
- 我的原话是:删除就删除吧,可能是我的编辑行为确实有问题,看来我对规则的理解还不够深入,但话说我真的不是利益相关人....虽然我自己也感觉挺像的对不起看来我可能真的造成了破坏
- 不要给我掐头去尾,因为当时主要指控认为我是利益相关人,虽然我不是,但因为我只编辑过这一个主题,所以我当时感觉你的怀疑可能也是有道理的,现在来看当时就不应该被快速删除。今天我的主诉是,你为什么删我今天的草稿?我哪里破坏了?那里有宣传语调了?--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09 (UTC)
- 草稿仍然存在並未遭到刪除,請閣下提供相關版本差異謝謝。--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0:14 (UTC)
- 我不知道怎么提供你说的那个东西,但他给我增加这个(您提交的内容很可能并不适合维基百科。在2026年3月17日由TimWu007 (留言)审阅。提交的内容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明显扰乱的非建设性页面 宣传语气较强烈,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无论是对公司、产品、个人还是观点介绍的条目,必须客观且不偏颇及避免宣传语调。所有条目都必须附有独立第三方来源以备查证。另请参见Wikipedia:如何介绍自己的公司和公开利益冲突),增加这个之后我就不能继续修改并提交我的草稿去审核了。--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17 (UTC)
- 他只有說符合G3要件,但是請問他有在草稿上方懸掛{{d|快速删除理由}}這類的模板嗎?似乎沒有吧,他那個僅是針對於草稿的點評,這顯示您對於快速刪除的運作是一無所知,或者存在很嚴重的誤解,以至於草稿明明存在你卻指控對方提刪草稿,另外這邊知會參與相關頁面存廢討論的用戶@YFdyh000君以及@銀色雪莉君,請撥冗移步至此處協助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0:27 (UTC)
- 我确实是新手,但我认为他给我草稿添加这个东西然后让我不能继续编辑提交是错误的,然后删除已建成的主题也是错误的,您好,我应该到哪里协议说明?至此处不是链接我点不了--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32 (UTC)
- 他说草稿标记G3后只有“求助”按钮而无再次提交审阅的功能了吧,他不熟悉源代码编辑和历史版本。--YFdyh000(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36 (UTC)
- 我觉得现在讨论的都有点偏离主题了,主题是我认为草稿不应该被添加G3,然后昨天被快速删除的主题也没有正当理由。他说的那三个原因我进行了反驳并感觉对方这样应该是违规的。--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40 (UTC)
- 我认为对方的出发点是合理的,您可能没明白该条目主题及来源存在的问题。您加入的照片和内容高度可疑,可以说基于个人常识能推断内容由利益相关方制作或推动。那个合照太假了,并且原始页面来自利益方且已被删除。政府官网上的CC声明也是,正常稿件不太可能随意加入这东西,文风也不对。“负面举措披露”显然不是来自独立第三方来源,搜狐-“爱生活的Yoyo酱”是一个完全不可靠的自媒体账号,tzabout上的声明是事主自行撰写,两者都不可信任和参考。将草稿标记G3来阻止(劝退)进一步创建请求和编辑也是继续做无用功。也许您还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坚持创建这个人的条目。--YFdyh000(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50 (UTC)
- 首先(您加入的照片和内容高度可疑,可以说基于个人常识能推断内容由利益相关方制作或推动。那个合照太假了,并且原始页面来自利益方且已被删除。政府官网上的CC声明也是,正常稿件不太可能随意加入这东西,文风也不对。负面举措披露”显然不是来自独立第三方来源,搜狐-“爱生活的Yoyo酱”是一个完全不可靠的自媒体账号,tzabout上的声明是事主自行撰写,两者都不可信任和参考)这也全都是想象中的推测,事实上官网就是有,而且也被archive.org采集了历史版本,在上述官网没有发布公告说服务器被攻击之类的情况之下,这些怀疑我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你主观认为很假,我主观认为很真有意义吗?就算是退一万步来说,那也可以修改部分内容呀,部分内容的可信度较低或者存疑可以修补呀,也不需要快速删除已建成的主题。
- 我认为这更说明了仅以此进行快速删除,让我编辑了很久的主题删掉是错误的。因为我网上看到这个对这个感兴趣,我研究了很久这个人,我只对我觉得我能研究透的东西进行创建以维持维基百科的公信力,但你怀疑这个还算合理,因为我也感觉我有点像,但是我不是啊,我没有收到钱或者好处我也不是利益相关人你让我承认你让我觉得很冤枉啊,谁认识这个人可以联系一下吗?如果他愿意给我钱,我马上进行申报。--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04 (UTC)
- 我不是很明白讨论的规则,是最后管理员会在这里看谁有道理然后支持一方吗?那是不是就可以恢复被快速删除的条目了?--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15 (UTC)
- 我看了快速删除的规则,我觉得我那个就算有争议,也怎么都不应该在24小时内被快速删除,怎么申请恢复呢?--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16 (UTC)
- 我不是很明白讨论的规则,是最后管理员会在这里看谁有道理然后支持一方吗?那是不是就可以恢复被快速删除的条目了?--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15 (UTC)
- CC声明和tzabout是什么?我没看懂--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08 (UTC)
- 我看网上的信息我和他是一个学校毕业的校友,但不是同一届也从没有接触过,这种情况需要申报吗?实在怀疑我,如果有办法能保护我的个人隐私让我给管理员自证的话也行,我就配合。--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11 (UTC)
- 这个没问题,可以发给管理员,但是符不符合方针我就不知道了--Zyx快困死了 2026年3月18日 (三) 11:27 (UTC)
- 你说很假的那个合照,我之前在X上看到过这个人发过更详细的(我现在找不到了),完整的讲了很多内容,一看就不是假的.......
- 我第一次关注这个人就是这个时候开始的,当时让我大为震撼--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20 (UTC)
- 而且有没有逻辑呀,正面的你说是伪造的、负面的你也说是伪造的?这种理由就快速删除了我真的觉得这样做不对。--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22 (UTC)
- 回复上述内容。推测(分析判断)也可能建立共识。其官网并不是独立第三方来源,不能事主本人说什么就信什么、写什么。我可以说该条目的所有内容都很可疑,包括已刊发在正式媒体上的采访褒奖。
- 采用快速删除可说是一个WP:雪球行为。是,如果共识认为可保留是可以还原/恢复的,但建议先在本处讨论,而不要开很多阵地而分散讨论。草稿现被标注适用G3,但尚未被申请执行G3快速删除。
- CC声明指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16#沈渝霖之焦作市人大网页。tzabout指人事风险披露网页。
- 如果只是陌生校友,应该无需申報利益衝突,申报也没多少帮助。--YFdyh000(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25 (UTC)
- 在X上“这个人发过更详细的”听上去与现有内容一样,就挺假的,真牛人不太会网上吹牛。WP:断言、Wikipedia:可供查證#通常不可靠的来源。--YFdyh000(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28 (UTC)
- 我觉得讨论渐渐的又偏离了主题,那怎么样能达成提交恢复在24小时内被快速删除的条目呢?我觉得显而易见应该先恢复,部分内容有争议还可以讨论,但我觉得24小时内被快速删除应该被恢复,这个好像好像比较显然。--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35 (UTC)
- 我可以告诉您,该草稿目前尚未被提请速删,TimWu007仅是标注了您“提交的内容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之意见。所以该草稿您仍可编辑,但是,我认为不大可能被审核通过,迟早会被删除,且您无法直接通过草稿页面上的模板按钮来再次请求审阅。请您了解上述和之前在页面存废讨论中的意见,再想想是否存在其他更可靠的来源来改变,或者不妨放弃。--YFdyh000(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41 (UTC)
- 我觉得现在不是草稿的问题,是已经建立好的条目被快速删除这个事情明显有问题,应该回撤--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43 (UTC)
- 按照他的怀疑维基百科上99%的内容都可以被快速删除了,官网都是可以被我入侵的,那还说啥了,什么网站来源都有可能被入侵,我如果有这个本事就好了。--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47 (UTC)
- 快速删除理由都讲出来:官网都是可以被我入侵的。按这个逻辑天下大乱呀。我认为很显然大家的共识都认为已经建立好的条目被快速删除这个事情明显有问题。--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54 (UTC)
- @Iwao7752君,請避免拒絕或者無法掌握重點以及為了闡述自身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你後續的討論已經瀕臨構成前面所提及的要件,你再繼續不當的闡述,恐怕會招來管理員的注意,如果你不知道我在講甚麼,那麼麻煩請將本則內容所出現的藍色字體點擊開來閱讀相關內容,如果你仍執意要繼續闡述你「自認為」的觀點,那麼我也只能表示遺憾。--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2:00 (UTC)
- 我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感谢您的指正,我为我前面向您轻言冒犯道歉,接下来除了回复异议,我不再反复强调我的观点--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2:11 (UTC)
- @Iwao7752君,請避免拒絕或者無法掌握重點以及為了闡述自身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你後續的討論已經瀕臨構成前面所提及的要件,你再繼續不當的闡述,恐怕會招來管理員的注意,如果你不知道我在講甚麼,那麼麻煩請將本則內容所出現的藍色字體點擊開來閱讀相關內容,如果你仍執意要繼續闡述你「自認為」的觀點,那麼我也只能表示遺憾。--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2:00 (UTC)
- 关于已删除条目的还原,是由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处理,但我个人不太建议您提交,因为相关争议根源并未解决,恢复回去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也未见得获得批准。
- 关于TimWu007的指责,本质是说相关来源和照片看起来不实、您似乎与此有关联,这不太假定善意,但您应该聚焦重点,即解释编辑缘由(已完成)、讨论相关内容的真实性。--YFdyh000(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8 (UTC)
- 此用户在本人于存废讨论质疑焦作人大来源时,立马搬出了一个如银色雪莉君所述、异常新、内容与所谓焦作人大网站贴文近乎一致的中站区政府来源,很难让人对此行为假定善意。--Tim(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2:49 (UTC) 1
- 快速删除理由都讲出来:官网都是可以被我入侵的。按这个逻辑天下大乱呀。我认为很显然大家的共识都认为已经建立好的条目被快速删除这个事情明显有问题。--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54 (UTC)
- 我可以告诉您,该草稿目前尚未被提请速删,TimWu007仅是标注了您“提交的内容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之意见。所以该草稿您仍可编辑,但是,我认为不大可能被审核通过,迟早会被删除,且您无法直接通过草稿页面上的模板按钮来再次请求审阅。请您了解上述和之前在页面存废讨论中的意见,再想想是否存在其他更可靠的来源来改变,或者不妨放弃。--YFdyh000(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41 (UTC)
- 我觉得讨论渐渐的又偏离了主题,那怎么样能达成提交恢复在24小时内被快速删除的条目呢?我觉得显而易见应该先恢复,部分内容有争议还可以讨论,但我觉得24小时内被快速删除应该被恢复,这个好像好像比较显然。--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1:35 (UTC)
- 我认为对方的出发点是合理的,您可能没明白该条目主题及来源存在的问题。您加入的照片和内容高度可疑,可以说基于个人常识能推断内容由利益相关方制作或推动。那个合照太假了,并且原始页面来自利益方且已被删除。政府官网上的CC声明也是,正常稿件不太可能随意加入这东西,文风也不对。“负面举措披露”显然不是来自独立第三方来源,搜狐-“爱生活的Yoyo酱”是一个完全不可靠的自媒体账号,tzabout上的声明是事主自行撰写,两者都不可信任和参考。将草稿标记G3来阻止(劝退)进一步创建请求和编辑也是继续做无用功。也许您还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坚持创建这个人的条目。--YFdyh000(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50 (UTC)
- 相关来源明显有问题。以所谓“中站区人民政府来源”为例,从链接不难看出页面时间戳在3月16日(以下均为UTC+8)18:21,archive上最早存档见诸于10:37,提报人不晚于18:46添加相关来源,而现在就在发言时点,相关来源已无法查看。此外,相关来源的树状结构里似不存在任何上级页面,也就是说,该页面短时间内被创建、存档、链接加入条目然后到今天下线,内容还与所谓焦作人大页面完全一致(那个页面也有类似的没有上级页面的情况)。如果就我的个人观点而言,这就是生造出一个可用来源。提报人是否有这样的技术能力并不是问题的核心关键也不是需要探讨的事宜,关键在于该来源的形成逻辑(包括来源被加入的时间逻辑)不正常。至于合影问题,已经在存废指出,不复述,鉴于其存在高度疑虑,我建议熟悉commons的用户尽早提删。--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2:42 (UTC)
- 并且网址是ww而非www。--Tim(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2:44 (UTC)
- 他只有說符合G3要件,但是請問他有在草稿上方懸掛{{d|快速删除理由}}這類的模板嗎?似乎沒有吧,他那個僅是針對於草稿的點評,這顯示您對於快速刪除的運作是一無所知,或者存在很嚴重的誤解,以至於草稿明明存在你卻指控對方提刪草稿,另外這邊知會參與相關頁面存廢討論的用戶@YFdyh000君以及@銀色雪莉君,請撥冗移步至此處協助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0:27 (UTC)
- 您好,请问我能删掉他给我增加到这个东西,然后继续编辑草稿并提交吗?但我现在认为被快速删除的已经建成的条目不应该被删除,应该恢复他给我快速删除的条目--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20 (UTC)
- 恐怕不行,依照討論頁指引草稿點評也是算討論頁面延伸出的範疇,你移除他人的點評,那就是等同移除他人的留言,您確定要如此做法?--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0:29 (UTC)
- 我就是感觉不能这样所以没干--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33 (UTC)
- 恐怕不行,依照討論頁指引草稿點評也是算討論頁面延伸出的範疇,你移除他人的點評,那就是等同移除他人的留言,您確定要如此做法?--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0:29 (UTC)
- 我不知道怎么提供你说的那个东西,但他给我增加这个(您提交的内容很可能并不适合维基百科。在2026年3月17日由TimWu007 (留言)审阅。提交的内容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明显扰乱的非建设性页面 宣传语气较强烈,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无论是对公司、产品、个人还是观点介绍的条目,必须客观且不偏颇及避免宣传语调。所有条目都必须附有独立第三方来源以备查证。另请参见Wikipedia:如何介绍自己的公司和公开利益冲突),增加这个之后我就不能继续修改并提交我的草稿去审核了。--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0:17 (UTC)
- 草稿仍然存在並未遭到刪除,請閣下提供相關版本差異謝謝。--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0:14 (UTC)
- 君只是一種敬語稱呼,您請留意避免觸犯杜絕不文明行為相關定義條件,另外請問需要我ping有參與那則頁面存廢討論的其他用戶來說明是怎麼一回事嗎?--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0:12 (UTC)
- 首先不要偏离主题,顾左右而言其他,你今天快速删除我的草稿就是有问题的。因为我是善意推测,作为新手我当时以为你删除是有合理理由的(我的回复说明我很有礼貌且尊重有经验的维基用户),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6/03/16#沈渝霖的讨论其他参与用户怎么说的关主题和我有什么关系,其他人乱讲什么我有什么反驳的义务吗?你是日本人可以叫自己但别叫我君。--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9:58 (UTC)
-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闡述自身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拒絕或者無法掌握重點執意強推自己的觀點並質疑對方用戶的相關操作程序合理正當性,已由薏仁將🍀於2026年3月17日 (二) 22:0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5:06 (UTC)
- 您仍未理解或接受此事态的原因。只能赠言,维基百科:理性原则、维基百科:能力亦为必需。--YFdyh000(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5:20 (UTC)
- 我不知道怎么把当前的破坏栏目中的聊天记录搬运过来或者引用一下,希望会的人可以操作一下--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6:07 (UTC)
- 處理:拒絕。審核AFC不屬濫權。-千村狐兔(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2:10 (UTC)
- 向您请教,您的意思我理解好像是我反馈错了地方,我应该向哪里反馈来申请恢复呢?--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2:13 (UTC)
- 我的核心请求是恢复在24小时内被快速删除的已建立曾通过AFC审核的条目,如果这个恢复了就不需要草稿了,您认为这个应该支持还是应该拒绝呢?--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2:19 (UTC)
- 如果你要申請頁面存廢覆核,請至存廢覆核請求提出申請,在申請之前,麻煩請詳細閱讀存廢覆核相關資訊,另外由於Draft:沈渝霖這則草稿是早於已刪除的「沈渝霖」條目的建立時間,如果你執意建立不符通用收錄標準條件的條目(注意:是必須要滿足「通用收錄標準」所有定義條件,不是僅滿足單一或部分條件),如果你建立了,那麼用戶是可以依照G19快速刪除要件提出刪除申請,如果你屢次不適當的創建並遭用戶提醒,那麼您的不當多次創建行為將會被視為擾亂行為,持續的擾亂行為將有可能讓您喪失編輯權限還請留意,以上知會@Iwao7752君,請你自行審酌並理解相關的嚴重性,以上。--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3 (UTC)
- 感谢,我现在就去申请存废复核请求--Iwao7752(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6 (UTC)
- 如果你要申請頁面存廢覆核,請至存廢覆核請求提出申請,在申請之前,麻煩請詳細閱讀存廢覆核相關資訊,另外由於Draft:沈渝霖這則草稿是早於已刪除的「沈渝霖」條目的建立時間,如果你執意建立不符通用收錄標準條件的條目(注意:是必須要滿足「通用收錄標準」所有定義條件,不是僅滿足單一或部分條件),如果你建立了,那麼用戶是可以依照G19快速刪除要件提出刪除申請,如果你屢次不適當的創建並遭用戶提醒,那麼您的不當多次創建行為將會被視為擾亂行為,持續的擾亂行為將有可能讓您喪失編輯權限還請留意,以上知會@Iwao7752君,請你自行審酌並理解相關的嚴重性,以上。--薏仁將🍀 2026年3月17日 (二) 12:33 (UTC)
- 已提删该用户的另一篇草稿: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20#Draft:沈渝霖。--Tim(留言) 2026年3月20日 (五) 09:32 (UTC)